“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提问加以限制是不合适的。”法官塔兰特说。
利兰仍坚持:“法官大人,我并不想与您争辩,但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在门是不是开着这样的问题上问来问去,容易使人把主要问题与枝节问题纠缠到一起。而这仅仅是一个初级听证会。我惟一需要说明的是确实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并且有足够的根据说明被告的确与这起案件有关。这也是本次听证会的惟一目的,我想说明的就是这些。”
塔兰特法官转向梅森问:“这个意见你认为如何,律师先生?”
梅森说:“我同意这个意见,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没有这个记事本,那么对这个证人的提问就是毫无价值的。所以要首先弄清他这个记录是否准确,如果证明记录不准确,他的整个证据就是不可靠的,就要被推翻。”
“现在你是不是打算用提问他是否有其他人进入10号房间的方法,来证明这个记录的有效性?”
“是的,这正是我的目的。”
“反对无效。”法官说,“你可以继续就记录本一事对证人进行提问。”
“回答我的问题。”梅森对迪拉德说。
“记录上说有一个男人在8点钟进去,8点15离开;另一个男人在8点20进去,8点35离开;有一个女人在8点36进去,8点45离开;又有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8点46进去,8点50离开:被告是9点钟进去,9点20离开的。”
“你最后看见原告是在什么时候?”梅森问。
“他住进10号房间去的时候。”
“你有没有看见原告到门口迎接你记录中提到的这些人?”
“没,没有……唉,等等。我确实看见过原告从屋里走出来,走到我停车的地方,看了看我的车牌。这发生在他刚刚住进旅馆时,当时还没有任何人来。”
“我不是问你那个时候,”梅森说,“我是问你后来的事。我注意到你的记录只记到9点20分为止。”
“没错,被告就是在那时候出来的。”
“那以后的事,你的记录本上怎么只字没提?”
“那以后我就没再记录。”
“你为什么没再记录?难道你知道博雷已经死了吗?”梅森问道。
“哦,法官大人,我反对这样的提问。”利兰说,“这样提问毫无道理。”
“证人之所以不再记录,其中必有原因,”法官说,“我认为被告辩护律师有权对证人的记录进行提问。反对无效。”
“那好,被告离开时我之所以不记录了是因为……”
“因为什么?”梅森间。
“因为你和我的上司亲自来到那里,你可以自己亲眼看到继续发生的事。”
“原来如此。”梅森说,“是因为我们的到来你才不继续记了,对吗?”
“是的。”
“并且你想让我们明白到我们到来为止,你的记录都是准确无误的。”
“是的。”
“但是,你的记录却没有记下警察的到来,也没有记下救护车的到来。”梅森说。
“是啊,这些都是我告诉你的。”
“可是你当时并不知道我们要去你那儿的。”
“我觉着你们会来。”
“那么说因为你觉着我们会去,所以就不再记了?”
“还有,我认为这些事记不记的没必要,和我跟踪的事没多大关系。”
“你也没记录旅馆老板进到10号房间的时间,他在那里呆了多久,什么时候出来的。”梅森说。
“她就是那么向里看了看就走了,我觉得这并不重要。”
“那么说你是想让我们明白,你的记录上仅仅记着你认为是重要的事。换句话说,假如有人进了10号房间,而你认为那个人不重要,你就可以不记。”
“这——我,好吧,我承认我忽略了这一点,我没把旅馆老板进去的时间记下来。”迪拉德生硬地说。
“还有出来的时间呢?”
“她进去和出来是同时的。”
“同时进出?”梅森以怀疑的语气问。
“唉,我不说你也明白。她进去后——也就呆了1秒钟马上就跑出来了。”
“你房间里有电话吗?”
“有。”
“你刚才说你的上司在里弗赛德?”
“对,就是我的上级。”
“你是指西德尼?”
“对。”
“电话放在什么地方?”
“床旁边。”
“你看见老板娘跑出来,就走到电话旁,给西德尼打电话报告情况对吗?”
“我不是向他报告情况,我只是给他一个信号,告诉他发生了点意外。”
“你说什么了?”
“我找到他对他说‘Hey Rube’。”
“你以前在马戏团干过?”
“是的。”
“‘Hey Rube’是一句众人合喊的话,意思是马戏团的人都团结在一起,一齐对付外围者。”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你找西德尼时遇到麻烦了?”
“没有。电话一通他马上就接了电话。”
“你给他打电话了?”
“是的。”
“什么时候打的?”
“就在老板娘刚从10号房间跑出来后。我猜那儿准是出什么事了。”
“我们来描述一下你房间的平面图。房间里有一张床吧?”
“是的。”
“有一把椅子?”
“是的。”
“窗户正对着停车场,你坐在窗户旁边能看见对面10号房间的门口?”
“对。”
“还有一部电话?”
“对。”
“我要问你,”梅森说,“你找西德尼时遇到什么麻烦没有?”
“哦。有点儿麻烦。老板娘忙着叫警察,而且——”
“你并不知道老板娘在干什么,”梅森说,“你看不见她,不是吗?”
“是看不见。”
“所以你并不知道她在干些什么。”
“我想像得出她在干什么,因为我拿着电话要了她半天才有人答话。”
“你知道电话是通过办公室的总机转的。”
“是的。”
“只有通过总机才能要外线?”
“我给她电话号码,她给我要。”
“当你打电话的时候,你是背朝着窗户的,对吧?”
“我当然不能同时身分两处。”
“太对了,”梅森说,“你在晚上早些时候给西德尼打过一次电话,是吗?”
“没有,我——,对了,等等,我是打过。我告诉他事情有些不妙。”
“不妙是指什么?”
“是指我跟踪的目标已对我产生了怀疑,他从屋里出来,看了我的车牌号。”
“这也是你最后一次见到他?”
“是的。”
“他出来查看你的车牌号时,你给西德尼打了电话?”
“不,我等他转身回屋后才打了电话。”
“回到10号房间?”
“对。”
“这时你才给西德尼打电话告诉他事情不妙了?”
“是的。”
“还说什么了?”
“就说这些。”
“你没和他说你饿了。”
“对,是说了。我问他能不能出去吃点儿饭。”
“他说什么?”
“他说不行。他让我呆着别动。他——我猜想他当时是在你的办公室,正和你讲话,转达你的指示。”
“这段时间你始终都在打电话?”
“没错,都在打电话。”
“背朝着窗户?”
“对。”
“所以说你的记录是不准确和不完整的,你没有记下被告离开10号房间后所发生的事情。”
“就是警察来了,此外没发生过什么事。”
“那旅馆的老板娘呢?”
“哦,对,还有老板娘。”
“你背朝窗户通过总机要外线这段时间里,可能进出几个人。”
“我不是已经说了吗,梅森先生,我不可能身分两处。”
“所以,你知道,当被告在10号房间的时候,傅雷是不在那里的。”
“你怎么这么说?”
“正如你刚才所讲,你给西德尼打电话告诉他大事不好的时候原告可能离开了10号房间;当老板娘进到10号房又连忙出来,你打电话给西德尼说“Hey Rube”时,原告可能又回到10号房间”。
“反正我一直在监视着10号,但是我总不能一刻不离目不转睛地盯着吧。我打电话的时候自然就背朝着窗户,上洗手间时也得离开一会儿。”迪拉德说。
“这么说你不是始终守在窗户旁的?”
“是的。这对我的监视工作来说是正常的,对此无可非议。”
“但是你的记录却不是准确无误的,因为它既没有记录进入10号房间的每一个人,也没有记录离开10号房间的每一个人。”
“我的记录是准确的。”
“你的记录只记了那些你看见进入和离开的人,”梅森说,“但你却无法知道你没看见的进入和离开10号房间的人。”
“要是有的话我会看见他们的。”
“但是你至少去过一次洗手间吧?”
“是的。”
“也许两次?”
“也许。”
“你也没记旅馆老板娘进10号房的时间。”
“没有。”
“出来的时间呢?”
“也没有。”
“问题问完了。”梅森说。
“法官大人,”利兰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想就此使这个案子告一段落,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并考虑到被告律师提出的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我想叫旅馆老板娘出庭做证。”
“卡门·布拉迪太太,请您向前走并宣誓。”
卡门·布拉迪太太举手宣誓,证明她就是旅馆老板。
“你在星期二晚上去过10号房间吗?”
“去过。”
“什么时间去过?”
“我记录了这个时间,9点20整。”
“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电话铃响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说让我最好去10号房间看看,住在那里的人好像病了。我放下电话,走进10号房间往里一看,只见博雷先生躺在地板上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于是我就冲出来给警察打了电话。”
“那么,你可以提问了。”利兰对佩里·梅森说。
“那个女人的电话是什么时间打进来的?”梅森问。
“9点过20分。”
“完了之后你去了10号房?”
“是的。”
“你在那里呆了多久?”
“几乎没呆。我开开门只见那人躺在地板上,就转身跑出门去叫警察。”
“马上吗?”
“马上。”
“你进到10号房时关门了没有?”
“我……我记不大清了,我想我正要关门却见躺在地上的人,我吓了一跳跑上前去弯腰一看只见他还活着,就连忙跑出去叫警察。”
“你怎么肯定电话是9点20打进来的呢?”
“我做了记录。”
“是警察叫你这么做的?”
“是的。”
“那么说你不是当时记录的,即不是在接到电话的时候,而是在后来某时又记下的?”
“几分钟以后吧。”
“几分钟?”
“唔,我打电话告诉警察有人受伤了,他们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说有人打电话说的,于是那个警察就叫我把接电话的时间记下来。”
“所以你就记下来了。”
“是的。”
“那是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