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药500块一粒,一个月的药费能够达到1万5。后来得知无效,也就放弃了,开始在中医的地方廉价抓了些保护脏器的中药,这才慢慢拖了这么长时间,否则的话,大叔早就死了。
我问阿姨,那你最近天天都提着大叔的鞋子去坐索道是为了什么呢?阿姨听我这么问,于是告诉我,他比大叔小十多岁,他们俩的相识就是在小什字到江北城的那条索道上。早些年的时候,阿姨还是一个小小的公司职员,每天都要从江北城坐索道到朝天门附近去上班,但是自己的身体不算很好,有一天起晚了,来不及吃早饭就上了索道,于是在高空摇晃当中,她身体开始感到不适,由于低血糖的关系,就晕倒在了上面。当时很多人都在同一趟索道上,却只有大叔伸出了援手,扶她起来,喂她河水,等到她醒来,还给她买来早饭,还把她送到医院去了。后来她很感激这个大叔,也知道这个大叔天天都在同样的时间跟她坐同一趟索道,于是渐渐的,两人成了朋友,接着发展成为恋人,然后结婚,却没有生子。我问阿姨怎么你们没有孩子呢,阿姨摇头不答,我心想或许这是一个她不愿提到的事情,而且和我目前经手的事件无关,也就不再追问。阿姨告诉我,老头子生性乐观豁达,也算得上是知足常乐。虽然两人没有孩子,但是他们生活得还是非常快乐,年轻时候赚的钱本来打算老了以后两口子一起环游世界,却没想到大部分都成了医药费。阿姨还告诉我说,老头子虽然岁数比她大了十多岁,但是整天嘻嘻哈哈的,喜欢斗气,爱闹,像个小孩子,有一年两人去三亚夕阳红的时候,看人家岛服花花绿绿的好看,硬是在当地买了很多,回重庆以后换来换去的穿。这我才明白了为什么小刘看到的那个老头,穿着和他岁数非常不符的花衣服。在大叔弥留的时候,阿姨也许是意识到丈夫快要不行了,于是就问他,还有什么心愿,当时的大叔已经在病床上非常虚弱了,虚弱到连说话都费劲。但是他还是挣扎着说出两个字:索道。
阿姨明白了,他一生到头来最放不下最珍爱的人还是她自己,他明白老头子想要病好起来,再带她去坐一坐他们最初相识的索道,那个见证了他们爱情之路的索道。可是他没能等到那一天,在说完索道后的第二天,大叔就去世了。尽管有亲人和朋友在场,但是当阿姨扶着大叔的灵柩的时候,还是能够想象得出那种孤单。时候阿姨便经常提着大叔的鞋子,安静地坐一趟索道,算是了却一个大叔想要实现,却无法实现的心愿。
于是在跟阿姨的聊天过程中,我觉得我基本上搞清楚了事情。大叔出现在索道上,其实不是在针对小刘,可以说跟小刘几乎完全没有关系,大叔只是天性调皮,乘着索道已经下班,自己一个人过瘾去了,小刘只不过是运气比较不好,恰好上了那一趟罢了。
我问阿姨,如果说这是大叔的心愿的话,我没有办法确认他是否因为心愿已经了结而选择了自己超脱离去,我告诉她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去证实一下,如果他走了也就算了,如果他还在,我希望你能够让他选择安静离开。阿姨显然是明白了我的意思,所谓人各有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轨迹都是不同的,这也注定了我们除了死亡的结局是一样的以外,生活都是差异万千的。这个阿姨应该明白,若是单凭自己对丈夫的思念,而成为丈夫因为牵挂而不愿离开的理由,尽管残忍,但那真是不对的。于是她沉默了许久,对我说,还是送他离开吧,流连在这里,也早晚会迷失的。你需要我怎么帮助你,我只求你送他走的时候,告诉他先去等我,我早晚还会去陪着他的。
我对阿姨说,如果这双鞋是大叔生前最爱穿的鞋的话,我可能要借用它,然后事后,我会把鞋子烧掉。阿姨考虑了一下,最终答应了。我们约好第二天造成请出大叔的骨灰,就在殡仪馆专门烧香祭拜的十二生肖的小坝子里,给大叔送行。
第二天我们如约而至,在让他们老夫妻说完心里话以后,我给大叔带了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由于是在殡仪馆,再怎么奇怪的做法,都不如那些穿着蓝色鼓乐队服装,刻意装出一副悲伤神情,吹一首20块钱的人来得奇怪。完事后,我给小刘打电话,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他听完以后很激动,说要拜这个阿姨做干妈,今后也能多个人关心她。我很欣慰,这孩子虽然酒量和胆量都不怎么的,但起码是个很好的人。
从白马凼离开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我问阿姨家住在那里我送她回去,上车后她沉默半晌,对我说:
“还是送我到小什字吧。”
2011年,嘉陵江索道,再见!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抽屉'
常常有人会问我,作为一个能够通晓阴阳的人,完全有足够的能力来协助警方侦破案件,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悬案呢?我想说的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基本上和警方是两种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我认为对的,他们未必认同,反之亦然。虽然我也有很多在警力部门或是机关部门的朋友,生活上,我和他们一样,工作上,我们却是死对头。不过在2007年的时候,我接到一个业务,与其说是业务,倒不如说是个任务,是个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于社会,于良知,于个人。我也一定是要插手的。
2007年,那一年没有地震,也没有闹什么没有天理的天灾。那一年,大家都在着手准备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奥运,在2007年接近年末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在没有打电话的情况下,直接来了我家,在沙发上坐下后,还没有开口说话,就直接从身上摸出一副手铐,哐当一声放在我那钢化玻璃的茶几上。我被他那突如其来无礼的行径给吓到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依旧拉长一张脸,然后告诉我,这次你必须要帮我的忙,否则的话,这幅手铐就是你今晚的好朋友。
我得说明一下,此人姓冯,江北区人士,我一直喊他老冯。大学毕业后进入警队,几年下来,竟然混了个一杠三花,起初是看守所民警,后来因职务调离,去了某区刑警队,成为一名英姿飒爽的缉毒干警。由于人生就一副痞相,又是个大胆狂徒,凭着一副不怕死的冲劲,屡屡立功。后来又从缉毒干警的职务上调离,进入要案调查科,不用长期在外面冒着危险冲锋陷阵,开始转为做一些后台的证据采集和侦破工作,平时不用穿耀眼的警服,也就少了很多被报复的危险,因为以他的岁数和警龄而言,他破获的案子已经算得上是傲世同批群警。他跟我的认识是在一场KTV的疯闹上,恰好我俩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此朋友生日的时候同时邀请了我和他,唱歌的时候我那个朋友喝醉了,左手挽着我右手挽着他,迷迷糊糊就把我的真实职业给他说了出来,我依旧还记得当初他听到这一切的时候,那鄙夷的眼神,而我也在一开始没把他当作是真正的朋友,后来又出来聚会过几次,才渐渐熟起来,邀他来我家吃过几次饭,在他跟他老婆吵架的时候也好心收留过他,所以严格来说,我和他的交情虽然不算很深,但也达到了知心不换命的地步了。
当他把手铐摆在我的桌上,并且以言语威胁的时候,我本来很想跟他开个玩笑,或是酸溜溜的挖苦几句,但是看到他脸色铁青,额头还有汗珠,说明这一路来得非常紧急,而且就老冯个人来说,向来跟我只聊生活,不谈公事,因为彼此对彼此的做法实在是无法苟同,所以当我看到他的表情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次他一定是遇到大麻烦了,否则也不会来找我帮忙的。
老冯说,今天我值夜班,你到我办公室陪陪我吧,有些事想要跟你说,我不跟你开玩笑,现在就跟我走,也不要问我为什么,到了你自然知道。如果我听到你的回答是在拒绝我的话,我就以传播封建迷信为理由拘留你48小时。我突然想起来,在那个年份,似乎他们这些警官是可以凭借怀疑而无理由拘留人的。一来是自己的朋友,二来看他也是真着急了。于是我答应了他,陪着他到警察局过一夜。下楼后,上了他的警车,伴随着蓝光和红光和警笛乌拉乌拉的声音,我们去了警察局。
坐下后,他给我倒来一杯水,放在我的面前,头顶有个灯泡忽闪忽闪,还不断在摇晃。沙发一侧的墙角,有一个U字形的铁环,不难想象得出,平时应该有不少毛贼被反铐着蹲在这里。于是我觉得我像是一个正在被连夜审讯的犯人,他不开口,我也不知道该问些什么,只见他脱掉上衣,把衣服搭在椅子的靠背上,然后坐到我跟前,丢给我一根烟,并拿打火机给我点上,抽一口,吐出一口,才用食指和拇指捏捏两只眼睛之间鼻梁上的穴位,才慢慢地跟我说了下这次找我来帮忙的事情。
前阵子,在他们派出所附近的一个巨型的蔬菜糖果交易市场,有一家批发商的老板的孩子走丢了,当时就报案了,不过是基层受理的,后来找了好多天都没找到人,直到大半个月以后,一个从石马河上高速的货车司机停车在路边撒尿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一件白色却沾满血迹的羽绒服,一时好奇就翻到护栏外面去用脚拨弄衣服,翻开后发现一个黑色的垃圾口袋,当下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却出于热心,还是打开来看,发现一大块连着头发的头皮,还有一只上臂的残肢,以及一双鞋子和一条秋裤。当时吓坏了,赶紧很有意识的保护现场和打电话报案。警察到了以后,就把这个残肢和当时走失的那个小孩联系在一起,经过多方勘察,确认死亡的就是那个小孩,一起恶劣的碎尸案。由于基层民警没有很强的侦查能力,于是这个案子就逐级上报,到了老冯的手里。
老冯接着说,安抚亲属的工作,基层的同事已经做过了,案子还是要破的,于是他们受理以后,就积极的展开调查,接着在高速路沿途,陆续找到了尸体的其他部分,但是孩子的头颅和一只右手却始终没有找到。于是他们分析,这个凶手一定自己有车,或者是会开车。因为高速公路是不允许行人走上去的,背着大包小包的尸体,走着去扔也太不现实,从尸体的死亡时间分析,从被发现的那天往前推,起码有10天了,由于那一带流动人口太大,而且无法甄别究竟是10天前扔到这里的还是死后10天才扔的,而且这家店老板在配合调查的时候也说了自己家没有和人结仇,周围商铺的批发商也都说这家人人很好,虽然是从外地来的,但是一直与人和善,乐于助人。彼此间的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而且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子,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深仇大恨,手段如此残忍。老冯说,案子到他手里已经都又过了半个月了,却始终没有眉目,这么重大的案子,总得要给家属和社会一个交代才是。
我记得我当时问了老冯,是在石马河朝着哪个方向的匝道口发现的,他说就是石马河往沙坪坝方向,还没有上桥的地方,距离那孩子父母的店铺有差不多两三公里。他还说,当时在孩子的衣服口袋里,找到一张报纸,但是报纸的日期被撕掉了,通过他们的内网排查,却发现这张报纸是几年前的报纸了,不过在报纸上有些用圆珠笔在字上画的圈,把这些字通过排列组合,得到一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