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格里森姆
本文导读
七十八岁的特罗伊·费伦是一个白手起家的超级富翁,其产业遍及全球。他生性风流,有三个妻子和六个子女。但到了迟暮之年,他病痛缠身,失去了对生命的兴趣。
他不断的更换遗嘱,他的三个妻子和六个儿女像兀鹫一样紧盯着他的最终遗嘱,企图瓜分他110亿美元的巨额资产。
然而,费伦却将他所有的遗产都给了一个叫雷切尔·莱恩的女人,但她究竟是谁?她在哪里?在干什么?她会不会接收费伦的巨额遗产呢?
两份遗嘱与两个世界
——评《遗嘱》
王 诺
与格里森姆以往的小说不同,《遗嘱》用了几乎一半的篇幅描写主人公内特在巴西偏远的原始生态保护区潘特纳尔的历险和见闻,将作者在《合伙人》里就流露出的对返朴归真的生活方式的向往酣畅淋漓地表达出来。格里森姆突破了自己过去的、读者已经习惯了的法律小说模式,在继续揭露美国律师业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各行业的黑暗的同时,又展现了原始自然的力和美及其所唤醒的善良人性、所激发的对圣洁的苦苦追寻。看得出,作者希望并努力使他的畅销小说蕴涵更多、更深的思想,他没有满足于已获得的巨大成功,他试图让他的读者在一场惊心动魄的阅读体验之后,掩卷沉思一些更具恒久意义的问题。
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各引出一份遗嘱——亿万富豪费伦的遗嘱和女传教士雷切尔的遗嘱。这两份遗嘱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生存理想和人生追求,反映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恨的世界和爱的世界,物欲横流的世界和心灵净化的世界,冤冤相报的世界和宽容互谅的世界,阴谋欺诈的世界和诚实坦荡的世界,堕落绝望的世界和自我拯救的世界。这两份遗嘱是整部小说的纲,是全书最有价值的意义符号,就像巴尔扎克笔下的“伏盖公寓”和“鲍塞昂夫人府邸”一样,它们象征着小说里两种根本不同的生活之间的对比、碰撞以及由此产生的意义释放。
费伦这个私人财产全美排名第十的风流富翁,在风烛残年之际“老得玩不动了”之时,终于厌倦了所有物质享受,意识到金钱是“痛苦的根源”。然而,他人之将死其心不善,心中充满了对三个前妻和六个孩子的极端仇恨。他恨他们的不成器、堕落、贪婪、歹毒——他们像一群秃鹫围在他身边等待猎取他的110亿美元的巨额遗产。令人想起19世纪的杰作《邦斯舅舅》和20世纪的诺贝尔奖获奖作品《暴风眼》。他并没有意识到,前妻和子女们的堕落与他本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他这一生追求的只是自己的财富和享受,没有给他的妻儿任何人性的关爱。他和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一样,以为只要给钱就算尽到了为夫为父的义务,没想到正是那些灾难性的金钱馈赠害了他们,把他们变成挥霍无度、冷酷无情的恶魔。他策划了一场以自杀为代价的、极其绝妙又极其恶毒的遗嘱骗局,一举剥夺了他们的继承权,把所有财产给了他的一个无人知晓、远在天边的私生女雷切尔。可是他并不偏爱雷切尔,也未曾想过遗产由她一人继承会有什么样的慈善作用,他“不在乎谁得到这笔钱”,他在乎的只是“谁得不到这笔钱”。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最彻底地惩罚他的三妻六子。他那从容、果断、勇猛的自尽之跳,毫无美感,因为那个行动散发出来的是阴险、狡诈、仇恨、邪恶。他的妻儿固然可恶,固然不配接受巨额遗产,但这决不意味费伦及其遗嘱有任何正义可言。
费伦的遗嘱所反映的并不只是他自己内心的黑暗,还反映了整个金钱世界的黑暗。老费伦馈赠金钱和剥夺金钱,与他的子女和那些寡廉鲜耻的律师和证人疯狂猎取金钱,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要利用金钱来满足私欲,控制、摧残他人。那份遗嘱和老费伦本人一样,是金钱罪恶的化身,是金钱专制的体现,是金钱欲对人的扭曲、异化、摧残的象征。遗嘱延续了老费伦用金钱给许许多多人造成的伤害。正如作品所说的那样:“不,他没死。特罗伊仍在操纵一切。”
金钱操纵一切!多么震撼人心的直白!从古希腊阿里斯托芬绝望的呼喊——“世界一切都服从于财富”,到公元1999年格里森姆的金钱“操纵一切”,我们一次又一次通过文学作品强烈而又悲哀地感受到金钱恶魔的那绵延数千年并不断强化的可怕威力!人类社会“进化”了数千年,结果却培育出这样一种文化——“一切都是以金钱来衡量的”文化!雷切尔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一种悲哀的文化。人人生活在狂热之中。他们不停地工作,是为了能购买这样那样的物品以便引起人们的注意。他们自身的价值是以他们拥有多少来衡量的。
雷切尔断然拒绝了这样的文化,她宁愿生活在原始文明里,宁愿终生与印第安原始部落人为伴。她从医学院毕业后便加入了“世界部落传教团”,来到尚处于石器时代的南美原始部落治病救人、传播教义。她与秘鲁山脉的土著人共同生活了六年,又在巴西潘特纳尔的印第安人部落呆了11年。她吃的是木薯,住的是茅屋,睡的是吊床,用的是“原始得让人难以相信”的家具——“一只用藤条捆扎成的椅子,一张树桩作腿、干草当垫的靠椅”。然而,“她对这一切毫不在乎”,她在最原始自然的环境、最简单的生活和最无私的奉献中获得了最大的幸福。“她是我所见到的最幸福的人,甘于一辈子为那里的人工作。那是上帝的神谕。”
雷切尔在遗嘱里断然拒绝了从天而降的110亿美元的巨额遗产,将其全部捐给了慈善机构。雷切尔的遗嘱把我们引进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它的核心特征是爱与奉献、回归本真和心灵净化。
内特的潘特纳尔寻找雷切尔之旅亦是他从费伦世界走进雷切尔世界的旅程,是他寻回自我、回归本真的旅程,是他忏悔赎罪、克服恶习、净化灵魂的旅程。这一旅程如此惊心动魄,历经了飞机失事、狂风暴雨、舟覆迷路、重病缠身,象征着走向新世界的道路之艰难困苦、曲折迷离。
金钱世界的种种诱惑使内特这个杰出的律师堕落了。他酗酒吸毒,纵情声色,抛妻弃子,非法逃税,债台高筑,数度自杀未遂。一天花费1000美元的昂贵的康复治疗不仅不能使他彻底摆脱恶习,而且使他“快成机器人了”。他数次住进康复中心,无数次发誓远离酒精和毒品,可是一旦再次面对现实的诱惑他就会败下阵来,一见到烈酒、啤酒甚至是啤酒广告他就发晕,一看到毒贩、妓女他就冲动得无法克制。他终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里他的病是没治了——
那里不会有奇迹发生。他早已证明了他在那儿是无法洁身自好的。见的是相同的人,做的是相同的事,犯的是相同的恶习,直到彻底垮掉。他最后总会垮掉。
为寻找遗产继承人雷切尔,内特历经艰难险阻——既要经受来自外部的磨难,又要与自己的不良恶习殊死搏斗,终于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认识并爱恋上一个他过去绝不会理解的全新的人——雷切尔。在潘特纳尔这个世界最大的沼泽地里,内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和舒畅,他赤着脚,光着上身,觉得这样的生活比“口袋里插着手机穿梭于法庭”的生活要“强多了”。他真想“一直这样呆下去,……即使世界上最凉爽可口的啤酒也休想把他拉走”。他不仅戒除了酗酒等恶习,而且还在雷切尔的感染、启发和鼓励下,学会了忏悔和祷告,终于寻回了爱心和善意,走向了自我拯救、自我完善的新境界。
内特在潘特纳尔的死里逃生象征着他的复活和新生,象征着他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确实,他变得乐于助人了,经常帮助菲尔神父装修教堂的地下室。他在与他人相处时心中常常充满了爱、理解与同情。他甚至同情他的无耻的对手,“同情他们不良的生长环境,同情他们缺乏应有的价值观,同情他们拜金主义的空虚生活”。他经常忏悔自己的罪过。他厌恶自己身上的所有弱点,但却不掩盖它们、不为它们寻找各种借口,不自我欺骗。他把自己的弱点——列举出来,决心将它们——消弥。他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父亲真是太失败了,便驱车长途跋涉,从东海岸开到西海岸,找到前妻和子女,为自己的不称职向他们道歉。他不但宽容了亲人的冷漠和讥讽,而且还为此深深地自责,认识到妻儿们对待他的这种态度恰恰说明了以往他对他们的伤害之深。
潘特纳尔之行促使内特踏上了追寻神圣之路。雷切尔帮助他“远离了左右他生活的恶魔”,“看到了他身上的优点”,“发现了他内心对神的呼唤”。从那以后,内特便经常上教堂、经常读《圣经》了,而且发自内心地需要如此。过去,他也和许多人一样,否定神圣,怀疑崇高,嘲笑永恒的意义或价值,心目中只有金钱、性和名望,决不相信有谁“会在金钱面前毫不动心”。而如今,“去圣化”之途已经终止,“再圣化”之路正在内特面前不断延伸。内特追寻神圣的意义主要不在于皈依宗教,而在于更宽泛的“再圣化”:寻求人间特别是人自身的“神圣的意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语),建立并强化“对人性之永恒价值的意识”(哲学家克尔凯郭尔语)。人类固然需要打碎假崇高、解构伪神圣,但这绝不意味着否定一切神圣和信仰,否则,人类将不可能真正健康地发展,而只能越来越庸俗、腐败、堕落。
两份遗嘱反映了两个世界:一个是老费伦、他的妻子及其儿女、为了金钱出卖良知和正义的律师和证人以及转变之前的内特的世界,另一个是雷切尔、菲尔神父、善良质朴的印第安人以及转变之后的内特的世界。透过对这两个世界的对比分析不难看出,格里森姆小说的哲理性和象征性加强了,他对人类的困境和发展的思考加深了,他已经不满足于对丑恶现实的批判,还要致力于对人类摆脱困境的出路和健康发展的方向的探讨了,他的创作已经明显地呈现出由一般的畅销小说向严肃的纯文学靠拢的趋势。
然而,要启发读者思考严肃问题往往免不了对读者不费脑筋的阅读消遣有所妨碍。也正因为如此,作者往往难以兼顾纯文学的深刻思想蕴涵和畅销书的读者大众。格里森姆用如此之大的篇幅描写主人公在自然环境里的活动、他的思想转变和人格升华的过程,虽然是深化作品思想的必需,但无疑为作者紧紧抓住普通读者的注意力出了个难题。因为,相对于遗产案波澜起伏的进展过程来说,这些对另一个世界的描写不太容易激发读者的兴趣。
为解决这一难题,格里森姆把小说的两个主要悬念全都设置在对另一个世界的描写中:(一)雷切尔是否存在、能否找到?(二)雷切尔最终是否接受遗产?与此同时,对乔希律师、哈克律师所代表的两个阵营间的明争暗斗,全部采用不设悬念的、和盘托出的直接叙述这是很不寻常的,以往格里森姆不这样做。这样一来,便把读者的好奇、猜测、期待引向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事情的进展,使读者的兴趣中心落在雷切尔、内特身上,从而使得他俩所代表的那个有更多思想蕴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