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诡秘档案 第12集 味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夜不语诡秘档案 第12集 味道- 第2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那种无法形容的恶心味道,似乎,是从自己的身体中散发出来的。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味道?好恶心,恶心到想将自己全身的皮肤都抓下来。 

        邓涵依冲进了洗澡间,放好水,将所有的香熏、温泉精一古脑的倒进浴盆里。 

        味道,依然没有消散的迹象…… 

        “不够,还不够。” 

        她疯了似的,用香皂、沐浴乳洗了一次又一次的澡,到最后,只要是带有香味的东西,她便毫不考虑的涂抹在身上。 

        “没用,怎么一点作用都没有!那么臭,我怎么可能那么臭!”她瘫倒在地板上,双手用力的抓扯长发。 

        “那种味道,果然是从皮肤里散发出来的。”她呆呆的望着自己白皙的细嫩手臂,许久后,居然傻笑起来:“好脏,好恶心,我要洗干净!” 

        她到洗衣间拿出一把洗鞋用的硬塑刷子,将母亲的香水整瓶倒了上去,拼命的在身上刷着。纤细柔嫩的皮肤从细白变得血红,皮肤被刷子一片一片的刮破,鲜红的血流了下来,流了一地,就着未干的水缓缓流入下水道中。 


        她像是不知道疼痛似的,依然不停的刷着,不断刷着。皮肤终于经受不住这种非人的折磨,整片的被刷子拉了下来。 

        她的头脑因为失血过多,开始晕眩,甚至无力的坐到了地上。可就算如此,她的手却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继续用刷子刷着身体,清洁着那不断散发的恶心气味。 

        那种气味,似乎自己也曾闻到过。多久以前?多少年以前?似乎刚被埋入棺材里二十多天的姥姥,因为某些原因需要移棺时,打开棺材后散发出的,正是现在充斥在自己鼻中的味道。 


        尸臭…… 









      引子二 







        不论什么故事,应该都有一个开始,也就是所谓的端倪。不过这个故事的开始,倒是颇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因为,引起我注意的是一条项炼,一条五克拉左右的蓝色钻石项炼。 


        张可唯这个富家公子是一班的,而我在五班,之所以会注意到他,其实原因很简单,毕竟最近一段时间,老是有人一下课就围在一班的窗台上,将这个班的窗外围得水泄不通,造成了我上洗手间的诸多不便! 


        这种障碍久而久之后,就算再麻木的人也会一探究竟,何况是我夜不语呢! 

        再加上那天也实在很无聊,连续打了几个哈欠后,我便将头挤进了那圈俗气的男生女生群里。 

        好不容易才硬生生的挤到窗户边,居然发现前边的人,已经被后边的人肉长城压得整张脸都贴到了玻璃上。 

        有趣的是,一班中的人似乎已经对这种情况免疫了,他们见怪不怪的眼神似乎也不时瞟着班内的某个位置。我立刻纳闷起来。 

        所有人的视线,都是指向一个人,一个长得普通,但是把校服改得像花花绿绿的鹦鹉的雄性生物,一个略有些令人讨厌、为人张扬、不含蓄,但是在校内很出名,经常制造话题的富家公子张可唯。 


        说到他的传言,似乎真的有许多个版本。 

        有人说他的老爸是石油大亨,他每天都要换一双全新的不同款式的New&Lingwood皮鞋。这一点虽然有争议的地方,不过我倒是在偶然间,见到他穿过一双同品牌的RussianCalfShoes。 
        英国名牌New&Lingwood创立于一八六五年,专为当地名校伊顿公学的学生制造皮鞋。 

        据说这款皮鞋由俄罗斯驯鹿皮制作,皮革经人手处理:先将其放入黑麦、燕麦粉和发酵粉中混合,然后再加入酒浸泡,之后趁还没干时,用手加咖喱粉揉搓,最后再放入海豹油和桦树油中浸泡。而我老爸正好也给我买过一双,当时售价一千五百五十美元。 


        恐怕这次的话题,也在这个奢侈小丑的某个穿戴或者饰品上。不过看人群里雌性生物偏多的趋势,以及就连雌性老师都忍不住朝他脖子位置看的状况来说,是饰品的可能性要大上许多。 


        就在我下了这个判断的同时,我见到了他脖子上那条蓝色的五克拉钻石项炼,略微愣了一愣,然后我笑了起来。 

        那条钻石项炼老实说,做工并不算很好,镂金的链子明显属于机器化的量产品。特别之处在于那颗五克拉的蓝色钻石,很美的钻石,周身似乎都有流光缠绕,确实足够吸引爱美的雌性生物的视线。不过这种钻石,是人工的,而品牌,我也恰好认识。 


        总之最近的人生也实在够无聊的,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也让不太习惯平淡的自己产生了些许受不了的负面情绪。 

        无聊是很让人烦恼的,还不如临时找些事情来做,比如,给那位暴发户的儿子上一堂珠宝鉴赏课。 

        我这么盘算着,带着微笑离开。一回到教室,就开始考虑,该怎么将这堂鉴赏课上得他记忆深刻、没齿难忘。唉,现在想起来,所有的一切,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因为还没有等我为他上那堂课,张可唯,在第二天便死掉了。 

        死在自己的卧室里!据说死掉的样子十分可怖,不过具体是怎么个可怖法,谁又知道呢? 

        但是那条蓝色的钻石项炼却没有作为陪葬品。张可唯的老爸将这条项炼送给了一班的班花,据说是他儿子临死前的遗言。 

        那班花在半推半就下,也就接受了,毕竟那么大颗的钻石,只要是女人,似乎都没有办法拒绝吧。虽然明知道接受死人的东西有点会让人毛骨悚然,不过,钻石…… 


        真的好美! 

        然后只过了一个礼拜,班花也死了。 

        一时间那条项炼被传为死亡诅咒的源头,本以为没有人敢再接受,不过似乎所有人都妄自强化了女人对钻石的抵抗力,不管那女人的年龄有多大,是老师还是学生,她们的年龄是十六岁,十八岁,还是三十六岁。 


        只要是女人,当那条带着五克拉钻石的项炼,透过死者的遗言送到自己手中的时候,犹豫再三,最后却依然将它死死的攥进了手心里。 

        直到死亡。 

        那条项炼,依然牢固的挂在脖子上,唯一留下的,只是惨不忍睹的尸体,以及最后的遗言─将钻石送给下一位受害者的遗言。 

        一个多月内,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死掉了八个。终于,那条项炼没有了踪迹,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以后那段不短的时光里,甚至就连我也渐渐将这件往事给忘却掉了。 


        只是该来的,依然躲不掉。事情,并不会就此划上句号。 









      第一章 古怪班花 







        “喂,你知道吗?每一次你舔一张邮票的背胶,你就吸收了十分之一的卡路里。” 

        “喂喂,你知不知道,右撇子平均比左撇子多活九年?” 

        “喂喂喂,你清楚吗?巧克力含有一种称为苯基的化学物质,跟你谈恋爱时大脑里头可以制造出来的东西一样。” 

        如果全世界所有的历史老师都和眼前的秃顶老头一样,那么恐怕全世界所有的历史课,都会充斥着无聊和沉默。当然,这句话专指某一类型的人而言,很不巧,我刚好就是其中的一个,而我身后的女孩碰巧也是其中的另一个。 


        无聊的时候究竟可以做些什么呢?就一般人而言,或许会将课本叠得很高,然后躲在后面瞒着老师看漫画和小说。而有的人会呆呆的发神,有的人流着口水梦周公,诸如此类很俗气的行为。 


        但是可惜,我不凑巧的不算一般人,而我身后的那个女孩更不算!所以她先选择了比较与众不同的方式消遣无聊,例如用铅笔戳我的背,等我转过头去的时候,立刻装白痴,摊开嘴巴,将非常有韧性的口水从嘴里吊出来,一直吊到三十多厘米居然都还能保持不断。 


        然后她保持这样的姿势,说出了以上那三段我至今都认为堪称经典的话。 

        当时的我顿时看傻了,不由自主为这一奇景拍手。 

        然后我被那秃顶小老头赶出了教室,双手提着水桶站在门边郁闷。 

        我气恼的往窗内望,那女孩甜甜的冲我笑起来,吐着小巧的粉红舌头。我顿时更为恼怒了,恨不得冲进去,拉住那家伙的舌头狠狠往外扯。 

        照例做个自我介绍。本人是夜不语,一个好奇心旺盛的男孩,十八岁,未婚,今年刚好高三。而那个好死不死,又开始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向我表演吐面条口水的女孩,叫做曾雅茹,高二分班后就一直霸占班花位置的十八岁少女,同样未婚。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怪怪美少女似乎有一些不为别人所知的嗜好,就是喜欢用她可以离开口腔,吊到足足长达三十厘米的面条唾液吓我。 

        如果这个嗜好保有男女平等、老少皆宜、童叟无欺的公平态度的话,我也就认了,可惜事实并不如人意,似乎,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吓我,以此作为打发无聊的游戏。 


        至少她这一绝技根本就只有本人一个人看到过。在其他人面前,这古怪的美少女永远都是一副大小姐的高贵样子,美丽,有气质,成绩好,又会钢琴、长笛等等数种乐器,好像所有的优点都完美无缺的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所有人都被她漂亮的臭皮囊给迷惑、欺骗了,甚至学校里还有一群为数不少的臭雄性生物,自发的组建了她的数个私人亲卫队和后援会。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邪恶的本质,这个可恶的口水妖! 


        虽然说老实话,那种别人做起来会令人觉得恶心的古怪搞笑动作,在她身上虽然也不优雅,但是至少也是一道少有的风景线,不过,我还是有点看不过去。 

        仔细想想,她对我的这种消遣行为,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高二时候大家都并不熟悉。虽然同在一个班,而位置也没有离多远,但不管她有多灿烂耀眼,自己对她的印象,都仅仅只停留在记得名字的危险遗忘边缘。 

        高三的时候,直到两个礼拜前,偶然看到她无聊的在课堂上吐口水玩耍,被她发觉后,她就时断时续的在我的视线飘到她的位置时,用口水吹泡泡给我看。 

        然后到了这个礼拜,这古怪的班花意犹未尽,干脆将位置换到我身后,只要一无聊,就用铅笔戳我的背部。 

        如果我不回头,她就一直戳,还用手在我的背上到处按,就像在菜市场选猪肉一般。最近,她更发展出了吊口水的绝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想通,她的口水究竟含有哪些与众不同的成分,居然能吊到三十多厘米长,都可以拿去申报金氏世界纪录了! 


        唉,头痛。 

        强悍的我好不容易忍耐到下课,那秃顶小老头走了出来,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