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吧爱吧,别去想过去,也别去想将来。
我要杀人 正文 (五十八)
原来再帅再爱的人,他们的动作大同小异,开灯也好,关灯也好,喷出来的颜色和气味大同小异,味道也是一样的胶水味,李云儿疲惫的翻了个身,咂了咂嘴巴,抱着江希凡继续睡了,她其实不累,只是困,她只要收缩肌肉,又不用上下运动。
江希凡挺累,肚子也饿。
服务员接到电话送餐的时候忍不住向门缝后面裹着毛巾的江希凡一眼。吃中餐啦,江希凡关好门把三个盒子打开,一盒蔬菜沙拉,一盒PIZZA,一盒牛肉丸。
李云儿闻到香气,扑腾坐起来,看了看自己,又赶紧穿个小裤裤,裤子是肉色,镶嵌透明的花朵,夏天的水母,摇摆着将触须凑近。
江希凡无限温柔,夹了牛肉丸给她吃。一边吃一边对望,神仙也在天上羡慕着。
李云儿一边吃一边问,“老师,你爱我吗?”
江希凡看了看她,“应该是的。”
“你爱我什么?”李云儿的头发乱七八糟。
为了堵住她的嘴,江希凡又吻了,火花蔓延,从头吻到脚,总算轮到我了,江希凡愉快的想。
一而再,再而三,再第三的时候,李云儿的头发在江希文双腿之间磨来磨去,又很热,江希凡笑着问道,“你在看什么呢?”
“两颗牛肉丸。”李云儿抬头坏坏的笑。
于是两人笑成一团,做爱做到笑场是一种境界。
真好。
阿冬的日子过的也不错,他长的虽然没有哪吒快,但已经算很快,刘思远发现阿冬很听费青龙的话,很好。原先只是想养个小鬼娃娃玩,哪天要是不高兴,毁了就是,没想到阿冬长相很可爱,虽然凶残,但自从上次咬脚踝事件后,变得很乖,有东西吃就吃,没东西吃时就躺在桌子下睡觉,真象小狗。费青龙平时不出去,就在屋子里看电视,他专门有间屋子的,有时候睡着了会发现阿冬躺在自己胸口睡觉,寒意一阵一阵。
晚上,费青龙有时候背阿冬去散步,很象自己的小孩,阿冬的骨头很柔软。刘思远交给费青龙的事情越来越多,存款自然是越来越多,想起自己当年第一次杀人时心惊胆战的样子,觉得好笑了。人是善于嘲笑过去的自己的奇怪的动物。
费青龙是天生的杀手,为此,刘思远给他配了不错的行头,新的口罩,防滑的鞋子,一把勾肠子的刀有些买家恨事主,非得要求把肠子勾出来,仇恨这件事情挺可怕的,不过大部分都是之前关系很好,后来关系破裂的,朋友、伙伴、情侣、夫妻,只要有钱,管他三七二十一冬瓜白菜豆腐肯德基。
想着,电话又响,没有号码,难道是国外的?还好接电话不要钱,刘思远关小电视声音,环球小姐在选美,一个女的在镜头前展示比基尼,就是比基础的尼姑的意思。
“帮我杀个人。”电话里的声音沙哑,象人妖做完变态手术。
刘思远认识这个声音,他有天生的辨音能力。
“好。”刘思远拿笔记下地址和姓名。
费青龙逗着阿冬,让他咬一根铁做的骨头,上面布满牙印和血。
看见刘思远走出来,费青龙仰望着,他是邪恶的巫师,但他是救我命的上帝。我现在每活一天,都是赚的。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日记日记,天天要记,一天不记,就要忘记。这是方芬芬日记本开头的一句话。有了这个习惯,方芬芬觉得很开心,最近写的是结婚的细节,她还写了一篇纪念邓益明一家的日记,写着写着就哭起来了,为什么,我在幸福的时候,你们总是看不见,就离开了。
婚期将至,江希文对自己越发体贴温柔,方芬芬也接受了现实,家境厚实,老公英俊,公婆不反对还张罗这张罗那,一般的女人恐怕是做梦都想的。
江鼎盛最近很少见到江希凡,据说是和一个女学生在外面买了房子,两三天回来露面,也只是回来拿衣服。
白洁劝着,“他爱怎样,由他去。”
江希文也附和着,“是的,最好让李云儿和他结婚,管着他不那么花心。”
江鼎盛看了白洁一眼,意思是你觉得怎样?
说曹操,曹操到,江希凡风风火火的进来了,车钥匙往桌上一扔,“我的画板呢,我的涂料呢,都收到哪去了?”
“在储藏室里,以为你不画了。”江鼎盛有点不耐烦,“是女朋友就带回来让你妈好好和她谈谈,如果是随便玩玩的,就别害人家。”
方芬芬看了看江希凡,她平时和他说话很少,但觉得他很高傲的样子,只有李云儿在的时候才笑。
“是的,我打算和她结婚啊。最好是和哥哥同一天,妈你觉得怎么样?”江希凡看了看方芬芬。
白洁手里的咖啡洒在桌子上,咳嗽了一声,“很好啊。很好,你们自己决定好了。”
方芬芬做梦,梦见她得到了幸福。白色的婚纱,英俊的丈夫,亲友的祝福,可是,在祝福声里,分明有人在叹息。
我要杀人 正文 (五十九)
世界上的事情,有时很复杂,复杂的事情简单的想,就简单。有些简单的事,复杂的想,就很复杂。方芬芬不喜欢运动,觉得很复杂,也不懂打网球是什么意思,两个人站网的两边,你一拍子来,我一拍子去,跑得大汗淋漓。
方芬芬觉得跑动的白洁象个鬼影,江希文手里拿着的网球拍象变形了的苍蝇拍,坐在自己身边的江鼎盛象个干尸,而卫生棉上的血粘着大腿,不停的流,感觉很大一块废血块坠落下来,眼前迷糊。
江希文放下球拍,走到方芬芬面前,“肚子痛,回床上休息下。”
方芬芬舍不得三月的太阳,太阳里有蜂蜜的甜香。在这太阳下晒着,人不容易发霉。于是江希文在旁边陪,握着她的手,尸体一样的温度。
白洁支着球拍,一只脚腾空着,唤着江鼎盛,“老头子你来陪我打。好不容易休息一天不去公司。”
江鼎盛摇头无奈又内疚,“老了。”
高胖一直在旁边守着,插嘴道,“我可以陪您打一阵子。”
白洁看了看球场外面身体有点横向发展的男人,想起来了,救过江希文的保安高胖,现在升为保安队长了,还经常抓搞军训让江鼎盛和白洁“检阅”,有一天清晨白洁开车去公司时听见他在晨光中给十几个手下训话,“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要保证好江宅的安全,不要怕,不要自卑,振作振作!我们不就是比派出所的低了点学历嘛!有什么了不起!”然后其余的保安就认认真真的喊口号“振作,振作!警惕,警惕。”,白洁觉得这小伙子不错,还救过江希文一命,说话也挺逗乐的。可惜,那天刚好江希凡休息在家睡觉,外面震慑人心的吼叫声惊醒了美梦,推开窗户一声大喊,“才七点喊个屁啊喊”,从此以后高胖把训练时间改为上午十一点了。这不刚好结束训练在网球场巡查呢。
白洁打的很满意,高胖的网球技术不错,重要的是懂得怎样输球输的不露声色,输的漂亮,还会说话,每次故意漏接球就说“太太您的球打得那么好,姿势又标准,难怪身材那么好。”之类的恭维话。江希文和江鼎盛同时哼了一声,然后相视而笑,女人总是要听好话,说到点子上,甚至可以陪你上床然后被你一脚踢得老远都是无怨无悔还会痴呆的幻想啊他是爱我的啊至少我曾经爱过啊我拥有世界上最美好的回忆呢啊多好的人。
到中午吃饭的时间,白洁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拍了拍高胖的肩膀,“你这个队长网球打的不错。”
三个作陪的人见女王尽兴,也愉快的回到屋子,菜还在做,方芬芬独自回房躺着去,肚子里那个倒挂的血鸭梨,正在折磨她脆弱的神经。
“喝咖啡吧。”白洁递过去杯子给江希文,“看你无精打采的样子。”
江鼎盛不喜欢喝咖啡,但白洁喜欢,而且喜欢自己煮。
三月的太阳,照着有钱人,照着穷苦人,照着悲伤的活人,照着快乐的死人。阿冬在阳台上看外面的世界,他在帮费青龙嚼核桃壳,嘎崩一下碎了,然后用小手递过去,费青龙笑笑,核桃很香,禽兽之间相处久了也会有感情,而为什么有的男人女人曾经那么相爱,一转身就变得彼此陌生。
阿冬见刘思远走过来,也歪歪斜斜的挪动,张开牙齿咬碎核桃然后吐出来要他吃,嘴里咿咿呀呀含糊着叫着,有点类似母鸡的声音。
刘思远买了费青龙这具丧尸赚了个小鬼,喜出望外,昨天晚上费青龙去杀人的时候,阿冬那可怜的样子让人心软。于是也让他带了去,事情是由于一个有钱人的三岁小女孩被人贩子拐卖当残废乞丐,两条腿当时就被打断了,过了两年的乞讨生活,那家人的父母疯狂的到外地寻找,直到有一天,那女孩的母亲去超市买东西准备上车被一脏兮兮小乞丐抱住大腿准备拿高跟鞋踹的时候,那小乞丐喊了声妈妈,于是才破了那拐卖团伙,据说又没枪毙,那头又租了房准备招募人马。有钱就是好,那家人看着自己小孩一生被毁,气得要命,要仇人的命,贩卖小孩的人都该死,生个孩子容易吗,而法律不让他们轻易死。
费青龙进去的时候,那家伙正睡得猪样,打鼾的声音还挺有规律,高低错落有致。一刀子对着肚脐扎下去,肠子拖出来两米多,阿冬没等他咽气,高兴的扑上还在挣扎的身体,从头开始吃到脚,不到半个小时,血喝得差不多,身上也没有一块好肉,关节处的肌键被全部吃了,那是活动的地方,肉很鲜嫩,就如在火锅店吃羊肉,羊脖子那的肉要贵几块钱的道理一样。
阿冬吃完大腿上最后一块肉,满嘴血滴滴答答的从下巴流到胸口,他顺势爬到费青龙身上,打着饱嗝回头望。床上那具曾经强壮的身体不复存在,白骨上挂着几块零星的碎肉,内脏除了大肠都吃了。
床是盘子,尸体是准备进入焚烧炉的酱骨架。我是死囚,在漫长的深夜等待即将到来的判决,星星是月亮的,太阳是阴沟的,空空是如也的,锦瑟是合鸣的,糖果是融化的,我是孤独的,还好鲜血是甜美的,双手是灵活的,即使被杀,我甘愿堕落至十八层地狱,用不超生。
李云儿的三月,桃花开在心里。新房子漂亮,尤其是那张大沙发。
我要杀人 正文 (六十)
有一个房间,一个自己爱的人,米色墙纸,淡蓝色地板,果绿色的灯,阳台宽敞阳光充足,种满珍珠玫瑰的花槽被一阵清风迷惑了,那些昙花开的时候总是来不及欣赏,不知死了还是没死,也没有人管,薄荷草不把它蹂躏是发不出薄荷香气,因此那些小圆叶片看起来很乖。红发女人慵懒的躺在大沙发上,电视不知在演什么,你看我,我看你。饭是自己做,菜是你来做,无人打搅,只有你我。
李云儿喜欢这样的生活,这就是她期待已久的生活,没付出什么努力就轻易得到,愉快的象在做梦,而江希凡在厨房,用他天才的画画的手,洗着那些青菜,透明的水,从手背滑过,头发依旧垂下来,回头笑了,李云儿站在厨房门口念起了恐龙特急克塞号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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