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尸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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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尸之死-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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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它才不是退化的器官。早在很久以前,就发现松果体是一种会分泌褪黑激素的腺体,由于大脑的发达,现在它半隐藏在前脑的中心深处,如果皮肤是透明的话,你就会在这里看到它。”
  哈斯博士指着自己的额头说道。
  “换句话说,就是所谓的第三只眼。”
  “第三只眼……”
  “嗯。在印度教的世界里,又叫做‘智慧之眼’。你有一半东方人的血统,应该听得懂吧?自古以来,要开智慧得先有感应光的眼睛。瑜伽行者的冥想,就是去感受很强的光,而顽固的形式主义者保罗之所以皈依基督教,也是因为在前往大马士革的途中被光打到。所以啰,有人主张,以进化的角度来看,由眼睛演变而来的松果体可以感应到肉眼看不到的神秘之光,是掌管智慧的部位。再者,从精神可以超越肉体的事实来看,超能力可能就是源自于此。”
  葛林没料到会讲到这个,整个人都呆住了。
  “……不好意思,容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在伦敦应该有染上毒瘾吧?比方说曾经嗑药什么的?”
  葛林勉强点了点头。一想到死后还得管这些狗皮倒灶的事就觉得自己很可悲。
  “哦,果然如我所料。刚才说的松果体所分泌的褪黑激素,后来已经证实是由一种叫做血清素的物质制造出来的。这个名为血清素的东西被发现的地方也非常有趣,比方说野生的无花果树,在非洲,那就是被许多种族视为圣物的猴面包树;在印度,则是佛陀坐在底下悟道的菩提树了。还有一个地方,在某种由人类合成的恐怖物质里,也可以找到类似的血清素分子……”
  “你是说迷幻药……”
  “没错。在强力药效的作用下,身处幻觉中的人,即使感官没有受到任何刺激,还是可以看到、感觉到强烈的光火各种东西。我在想,这应该是迷幻药改变血清素的浓度所引发的现象——”
  葛林再也受不了了,出声抗议。
  “等一下。你从刚才就松果体、超能力的,净说些莫名其妙的话,难道我是拜迷幻药之赐才有了超能力的吗?不管怎么说,我的脑髓已经死掉了,那个叫松果体的也已经死掉了,你所说的那种能力,它根本就发挥不了好不好?”
  然而,哈斯博士依旧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我说你啊!都已经死了,没必要这么性急吧?”
  “请你有话快说。”葛林发火了。
  “……总而言之,根据我的假设——”
  “你可不可以直接讲你的假设?”    棒槌学堂·出品
  “哦。我想说的是,总而言之,除了肉体以外,还有第二个系统存在。刚才提到的人格、超能力或是所谓的智慧,都隶属于这抽象的第二系统。松果体只不过是这第二系统暂时的居所。也有可能松果体是一个分界点,主要在区别存在于不同次元的肉体和第二系统。如此一来,松果体就和死亡没有关联了。只要第二系统还存在的一天,临床已经死亡的人依旧可以爬起来、思考,行动。”
  葛林盯着哈斯博士的脸看,一瞬间他以为这个老学者是不是疯了。可是,如果他说的话不可信的话,那已经死掉的自己可以这样思考、行动的现象不是更不可思议吗?葛林抱着头。
  哈斯博士完全不管葛林的反应,继续口沫横飞地说下去。
  “你所叙述的濒死经验,听起来跟诞生的过程非常相似。在死亡的世界打盹,就像是胎儿在母亲的子宫里睡觉,而通往那个世界的狭窄、幽暗的隧道就等同于产道。”
  “……没错,然后再度醒来的瞬间,也像是通过你所说的产道,诞生到这个世界的感觉……那个时候,来自于外界的强烈光线,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对,光线!”老博士的眼睛闪闪发光。“没错,智慧的光、皈依的光,松果体——第三之眼感觉到的特别之光……这不是很有趣吗?濒死和诞生两个过程都充满了光!”说到这里,他像偏执狂似的频频点头。“——然后,变成活死人的你,有种好像在做梦的隔阂感,而在平常的梦境里,性格可以脱离肉体而独自存在……把这些事情全部联想在一起,你有没有得到什么启示?”
  葛林的脑袋一片混乱,根本回答不出来。
  “我认为,诞生和濒死时都会看到充满光、宛如梦境的风景,是因为这两者其实都是让某件事情发生的契机。”
  “契机?什么契机?”
  “就是让第一系统——所谓的肉体——与第二系统融合和分离的契机啊!诞生是让第一系统和第二系统融合的契机,濒死时让第一系统和第二系统分离的契机。如此一来,人类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在梦中体验到的人格独立于肉体之外的奇妙经历,就可以把它解释为是小规模的第一系统和第二系统的分离。”
  “不会吧……”葛林一时语塞。“照你这么说,那人类在睡眠中做梦的时候,不就是在练习‘小小的死亡’吗?”
  “很有可能。就像希腊人所说的,‘睡眠和死亡是亲兄弟’,不是吗?”
  “那称为活死人的我现在所面临的状况,像在做梦般地隔阂感,全都是因为你所说的第二系统脱离死掉的肉体后,依旧存在并发挥功能所造成的吗?”
  “你大可这样想。再进一步讲,一般人做梦的时候,第二系统通常被所在肉体里面,可是活死人的情况却恰好相反——也就是说,活死人的第二系统不但跑到死掉的肉体外面,还把它整个包覆起来……唉,这种事用物理的概念加以说明是否适当还有待商榷,可是——”
  这时,博士头一次皱起了眉头。
  “你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在想,肯定跟光有关系。因为诞生和濒死的过程中,神秘的光一直都存在着。你有可能是天赋异禀,也有可能是拜迷幻药所赐,反正,你就是拥有可以感应这种光的能力,所以你才可以清楚看到死亡的景象,现在才可以变成像这样的活死人,诉说你的体验……”
  葛林一边听着哈斯博士的解释,一边想该是直探问题核心的时候了。
  “那个,你所说的‘第二系统’到底是什么?”
  “嗯。自古以来,许多伟人用了各种不同的方式来称呼它。当然,有些也不太精准,不过呢……我想姑且可以用 ‘灵魂’这个词来替换它。”
  “灵魂……”    棒槌学堂·出品
  “没错。就是苏格拉底说的Psyche(德语,魂魄),《新约圣经》的‘圣灵’,而没有自信的科学家保守称之为‘生命原理’的东西。还有、还有,笛卡尔认为松果体是灵魂的居所……哎呀,它的名称可多了,如果你希望的话……”
  “如果我希望的话?”
  “也可称之为——神。”

  那天晚上,葛林发现就算用手指去压腿上的尸斑,颜色也不会褪掉了。血液开始腐败了。尸体僵硬的现象开始解除,冬天的话,大概到了第三天,深色的腐败血液就会充满血管,呈树枝状喷张的腐败网将会布满全身。
  在葬礼社打工的葛林非常清楚这一点。虽然灵魂还活着,虽然好比神的东西操纵着自己,然而亲眼见到自己的肉体的腐坏还是很难过。不,在查明自己死亡的真相之前,他决不能就这么轻易烂掉。
  当机立断,葛林马上跑去找哈斯博士。
  他请博士把自己体内的血全抽出来,注入防腐剂。 




   

第十三章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英国传统民谣






  ? 1 ?


  右手的食指在键盘上缓缓地摸索着,按下J键。接着,左手的食指找到第三排的O键,然后是H键、N键……打字纸上出现:
  ……JOHN……
  现在打的可是非常重要的讯息。希望他能牢牢记住,这样,才不枉我大费周章地把它打出来。
  一边手忙脚乱地敲着键盘,一边怀疑地想着:有必要做到这样吗?可是,还是谨慎一点为妙。因为我希望他能彻底理解我说的话。
  对了,顺便把数字打上去。
  ……11:24,2:11……

  ——这些数字也非常重要。必须让他确切了解这件事,所以得秀出数字,清楚告知那个时候的到来。

  接下来,还是文字。
  ……SECOND DEATH……

  ——“第二个死”。是的,看到这些字,他肯定会觉得害怕,说不定还以为有人想恐吓他。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逃的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所以,希望他能毫不闪躲地接受这个事实——不,应该说命中注定的结果。

  想到这里,凶手开心地笑了,把纸张从打字机上抽了出来。


  ? 2 ?


  当巴利科恩家为了临终宣言的事乱成一团的时候,李察·崔西警官正犹豫着要不要把最后一根香烟抽掉。管他的,还是抽吧!他把空的香烟盒揉成一团,顺手扔到桌上。一名女警立即皱起眉头,站起身来,走去把抽风机打开。
  崔西当做没看到,照样点他的烟。拒烟派在大理石镇警署大获全胜,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崔西所属的部门里,至今仍顽强抵抗的就只剩下他自己和一名预定在下个月退休的老警官。
  崔西超级不爽的。对他而言,没有烟味弥漫、没有咖啡烧焦香味的警署根本就无法想像。

  ——所谓的警署,本来就是世间压力和病毒囤积、聚集的地方。警察要是跟那些雅痞证券分析师一样,又是戒烟、又是上健身房的,那还有什么搞头?

  一边在心里这样咒骂的同时,崔西却也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心虚。也不过才一个小时,眼前的烟灰缸就已经满了出来,再也摆不进任何烟蒂。或许他真的抽得太凶了。崔西从抽屉里拿出随身的小镜子,偷偷地照了起来。
  镜中,疲倦的中年男子正用一双充血的眼睛不安地望着自己。这一个月以来,他几乎都没有睡觉,每天晚上要是没有巴比妥、溴戊酮尿素这些安眠药,和老祖父威士忌(幸好这东西的用量比前两者少)的帮忙,他就睡不着。更惨的是,原本就稀疏的头发,现在每天早上都要掉一大把,牙龈的出血也从来没停过。不管晴天还是雨天,他的心情永远都是阴天。
  最近,崔西总在十分短暂的浅眠时间里梦到乱七八糟的新闻标题:“能干的崔西警官死于杀人魔手下”。虽然他对这几年兴起的健康热潮采取抗拒的姿态,可是私底下却也知道自己的神经就要负荷不了,说不担心是骗人的。
  崔西叹了口气,收起镜子,把视线转向对面桌子的主人。对面那位仁兄也在照镜子,不过,人家使用镜子的目的跟崔西不一样,他可正向、乐观多了。男子手里拿着牙线,从刚才就一直在剔牙。偶尔,他也会整理发型或是涂护唇膏什么的。崔西对这个男的——他的部下查理·福克斯刑警极不欣赏。说到这小子,脑袋里成天想的就只有打扮和怎么钓马子。再加上他之前曾经讲过之所以想当警察是因为他“觉得警察很酷”,光是这轻佻的言论就让饱经风霜的警官没法容忍他。
  就在崔西正打算开口念福克斯几句的时候,同事威尔逊警官从审讯室里走了出来。威尔逊用力扯开脖子上的领带,眉头深锁。崔西很喜欢威尔逊,这家伙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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