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凡途 作者: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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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凡途 作者:咫尺天涯- 第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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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眼中的赞赏之色更加的浓重,这样光明磊落的汉子,才是他想要结交的,如果面前的真是那种阿谀奉承之人,因为自己的修为或是背景,来讨好自己的话,他绝对不会和他们深交的。要知道刚才听到姜雨辰的一些话时,就算是凌风,也有些振聋发聩的感觉,眼中的亮色频繁的闪过。
“那如果我说出个道道来,那咱们以后就以兄弟论交吧。”凌风霸道的说道,看到两个人一脸苦涩的样子,不禁觉得有些好玩,将自己坚持平辈论交的原因说了出来:“初见简道友是在不久前,但是看到简道友谦逊的样子,就觉得道友是一个可交之人。”
看到简邢月想要摆手否认的样子,凌风赶紧打断:“听我说,当时相必简道友未必知晓我是修真人士,却能以礼待之,这份知遇之情,我怎么能不记在心上?等到我尾随简道友来到这里的时候,才发现,简道友不仅是文质彬彬,一身铮铮傲骨更是让我佩服万分。”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出手,只是观看简道友的表现,如果简道友的表现有什么不符合我的观念的话,说句比较现实和残酷的话,我可能会出手救下简道友,但是却不会像现在这样推心置腹的说出我的心里话。”
“不过令我高兴的是,简道友的表现差点被我评了满分,最后有一点扣分的原因是,简道友太过于刚烈,竟然做出了同归于尽、玉石俱焚的动作,这样莽撞的事情,可不是我凌风的兄弟应该做的。”
“等到姜道友出现,毫不迟疑的雷霆一击,只为雪耻报仇,大丈夫冲冠一怒,当血溅五尺,更何况这次是为了兄弟两肋插刀,这也是我欣赏姜道友的一方面,不过让我最为触动的是,刚才姜道友的一番话,所谓威武不能屈,姜道友却是当之无愧。”
“更让我触动的是,姜道友的直言不讳,直接询问我的动机,从这点上来讲,我是万分佩服的。如果换成别的修真者,或许会巴不得和我交上关系,但是姜道友的表现,却让我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我凌风不否认,今日和两位道友相交,是看上了两位的脾气,我可以放出一句大话,如果不对我凌风的脾气,即便他是天王老子,小爷也不鸟他,但是两位的兄弟之谊,却是如今修真界少有的,也是我想要的,从这点来看,你们是真汉子!所以,我想和两位平辈论交,不论修为,不论门派,仅仅是我们三个人的事,就算是在蜀山,有谁敢过问?”
姜雨辰和简邢月听得热血沸腾,他们没有想到凌风和他们相交的原因这么简单,就是简单的对脾气,相视一眼,随即哈哈一笑,身上一股豪迈之气破体而出。
姜雨辰对着凌风拱了拱手,施了一礼:“没想到凌道友,不,是凌兄弟竟然会是因为这个原因,修真之人当快意恩仇,这个兄弟,我交了。更不必说邢月了,兄弟对他有救命之恩,就算是再大的事情,只要兄弟吱声,邢月那小子是不会拒绝的。”
凌风眼中闪过一丝喜色:“那咱们今后就算是兄弟了?”
“是的!”
几个男人相互看了一眼,都觉得这件事发生的有些诡异,本来是素不相识,没想到一番谈话后,竟然决定做兄弟,就算是三个当事人,现在一想,也觉得有些可笑。当然,能够让他们做出这个决定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直觉里觉得对方是一个可交之人,不要怀疑一个人的直觉,尤其是修真者,有时候他们会更加相信自己的直觉。
“我们这算不算是臭味相投?”凌风眨巴着眼问道。
姜雨辰和简邢月面面相觑,随即就是一阵哄然大笑,三人中间淡淡的隔阂,也在这一瞬间消失了,默契的同时开口介绍自己。
“我,姜雨辰,今年一百二十五岁。”
“我,简邢月,今年八十九岁。”
“我,凌风,今年四十一岁。”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猴儿酒'

  男子汉大丈夫,行于世,当快意恩仇,虽然不至于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也未必能够做到顶天立地,创出不世之伟业,亦或是名传千古,威震四海,但是堂堂七尺男儿,总有一腔热血,豪情天纵,遇到志同道合之士后,也会推心置腹、肝胆相照。
虽然姜雨辰和简邢月和凌风相识时间不长,但是对凌风的感观还是非常好的,尤其是刚才凌风的一番话,更是让他在两人的心中成为一个可交之人,虽然现在还不至于抛头颅洒热血,但是也绝非泛泛之交,更何况,凌风对简邢月还有救命之恩呢。
修真人士最讲究因果,当然,一些良心败坏的人不算在其内,所以一般讲究因果不沾身,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然后潇潇洒洒的行走于修真途中,这救命之恩就算是泼天大恩了,即便是凌风说出什么要求,简邢月估计也会努力去做的。
在这个前提下,又有了凌风一番说辞,再加上两人本身就是豪爽之人,自然不会再扭扭捏捏了,就这么戏剧性地相交了。
一番琐事处理完,眼看着东方天明欲曙,已经有些鱼白了,周围也已经不时地出现了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天目山离此不远,不如现在到我那里,以咱们几个的脚力来看,估计一会儿就到了,也正好好好聊聊天。”姜雨辰刚刚把两个尸体处理好,转头对着凌风和简邢月提议道。
“切,我的道院离这里更近。”一切悲剧都没有发生,简邢月语气里面也有了几丝轻松的意味,一听到姜雨辰的提议,眼睛一亮,就立马反驳道,要知道凌风可是超级超级高高手,最好能请到自己的地盘上好好请教一番,说不定凌风一番指点,自己的收获就海了去了。
“我的洞天可没你那里那么喧闹,人迹罕至,最重要的是,我那里的天材地宝可是比你的多不少,就像是白云果、猴儿酒,你那里有吗?”姜雨辰白眼一翻,和我比这些,你行吗你?
一提到这些,简邢月整个人就萎了,要知道抱朴道院本身就不富裕,再加上他的师父走的比较早,留给简邢月的除了道院的传承以外,基本上啥也没有的,如果不是姜雨辰一路上帮衬着,说不定简邢月早就嗝屁了。
“猴儿酒?”一听到姜雨辰提到猴儿酒,凌风喉头忍不住的动了一下,咽下了一大口口水,咕隆的声音虽然微弱,但是在场的两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咳咳,刚才想起了我师傅说的一句话,大丈夫行于世,当做英雄,不拘泥于小节。”凌风看着两个人诡异的打量,讪讪的摆了摆手,开始解释道。
姜雨辰戏谑的一笑:“是不是你师傅还说过,越是喜欢喝酒,流的口水越多,能做的英雄就越大?”
凌风愕然,没想到看起来端庄稳重的姜雨辰竟然还会开这种玩笑,一下子愣了下来,简邢月也是呆住了,随即,三个人会意相互看了一眼,同时的哈哈大笑起来。
凌风神识铺天盖地的扫过杭城,发现萧敏已经起来做饭了,心里不禁有些心疼萧敏的勤劳,给她发了个信息,告诉萧敏自己白天有事,可能回不去,就跟随着姜雨辰前往天目洞天。
天目山洞周回一百里,名曰天盖涤玄天,在杭州余杭县,距离凌风居住的地方也就几十公里,以三人的功力,这点路程自然算不得什么,不过一路上谈天说地,并没有急着赶路,到了天目洞天后,天空正好放明,姜雨辰就出去取了一点奇花异果,最重要的是,取出了不少的猴儿酒。
猴儿酒,是猴子采集山中果实,堆积,位于底层的果实,经过上层果物挤压,破裂,产生果浆,同时,由于上层果物阻隔了空气(主要是阻隔了空气中的氧气)导致果浆与附着在一般果物表皮的野生酵母菌产生反应,酿造成酒。
猿猴好酒,也早载诸史籍。东汉学者高诱在《淮南子》的《氾论篇》“猩猩知往而不知来”句下注释道:“猩猩……嗜酒,人以酒搏之,饮而不耐息,不知当醉,以禽其身”。
当姜雨辰将猴儿酒拿了出来时,凌风就忍不住先倒了一杯在自己面前,本来在凌风想法中,面前这杂以百花、奇果的酒本应该是那种比较浑浊的,毕竟这是猴子酿的,但是当猴儿酒倒了出来时,凌风才发现自己深深的错了。
但见面前酒杯里的酒澄碧而香,就像是透明的琥珀一般,散发着诱人的光泽,从酒壶里倒出来的酒竟然连绵成丝状,与酒杯里的酒连在了一起,可见这酒粘稠浓醇的程度。
不过,更为让凌风欢喜的是,酒杯上空,竟然缓缓地呈现出雾状,作为半个爱酒的资深人士,凌风自然知道,这就是难得一见的酒雾,如果是修真人士酿的灵酒玉液之类的,散发出酒雾倒也不稀奇,毕竟那原材料大部分是天材地宝。但是如果是普通的东西酿出来的酒,有了酒雾,那就不是一般的珍贵了,只能说明一点,就是这酒,已经好到了极点。
细细嗅了一下这浓郁的酒香,凌风再也忍不住了,不等姜雨辰谦让,也不管自己这算不算是牛嚼牡丹,直接拿起杯子倒进了嘴里,然后闭上了双眼,开始细细品味起来,一副享受的模样。
姜雨辰看到凌风的表情,哑然失笑,本来还以为凌风也是一个儒雅之人,却没想到,见到好酒就直接扑了上去,让他本来准备好介绍的说辞一下子没有了用场。
不过姜雨辰倒也是那种洒脱之人,一看凌风已经动手了,不,是动口了,就给自己和简邢月也分别倒上了一杯,在氤氲的酒雾之中,缓缓地开口品尝。
古诗有云,葡萄美酒夜光杯,良马配好鞍,好酒自然需要用上好的杯子陪衬,这次姜雨辰拿出来请客的可是用上好羊脂玉精雕细琢的杯子,黄金有价玉无价,一种历史的悠久气息一下子就体现出来了,就连这个小小的私人品酒会,也仿佛是一下子提高了不少的档次。
朝阳之下,雾气还没有完全散去,天目山的一处小山头上,风景秀丽依旧,似乎秋天的到来没有影响到这里。一张小桌子,横放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上面摆放了不少的奇异珍果,周围是几壶小酒,还不时有氤氲的气雾从壶鼻处飘出,旁边坐着的三个人,则是眼睛微眯,似是在沉浸在一种享受之中,好一派仙家出尘的画面!
“好酒!”凌风缓慢地睁开眼,一丝精光一闪而逝,击掌叫好:“这猴儿酒果然是名不虚传啊,色如琥珀,晶莹剔透,醇香优雅,绵柔干洌,低而不淡,回味怡畅,果真是不可多得的好酒啊。”
凌风说完,再次为自己斟了一小杯酒,放在自己唇边,轻轻用舌头一勾,晶莹剔透的猴儿酒就全部进入了凌风的口中,等到将这杯酒饮入腹中后,凌风继续赞赏道:“这猴儿酒,果真是神奇啊,初尝之下,醇香浓郁,等到细细品尝之后,却隐隐约约能够从里面品出百花的味道,蜜香清柔,入口软绵而又不失其本色。”
不等姜雨辰与简邢月开口说话,凌风再度为自己斟了一杯酒,这次倒是认真的把酒放在鼻翼之下,仔细品味了好长一阵子酒香,才小口小口的喝了下去,笑道:“今日得尝猴儿酒,倒是一大美事,余味不绝啊,一酒多香,落口舒适甜爽,清、爽、醇、净四字无一不中,色香味无一不全,姜老哥,你这可是把我害苦了,这让我以后怎么面对那些所谓的名酒?到时候估计是真的食之无味了。”
在中国,酒场文化是一个很神奇的文化,很值得人们去仔细的研究品味,往往人们为了增进彼此的关系,除了一起去扛枪,一起去嫖娼外,就是在一块儿喝酒了。等到酒场一散,不必多说,自己自然就会感到彼此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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