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据覃海墨回忆,当时总是有那种落手处软绵绵的感觉,原来是不小心碰到了尹颖的33C。尹颖当时头脑一片空白,完全忘了保护女性的敏感地位,殊不知覃海墨那时已对她垂涎三尺。
覃海墨没有追到尹颖的时候是这样跟我们说的,“小时候,爸爸教育我说,中国的男女比例是107:104,如果不好好读书,我就是那个‘3’,现在我上了大学,发现我们学校的男女比例是4:1,可怜的我还是那个‘3’。”后来覃海墨追上尹颖的时候是这样跟我们说的“我人生上半场21年,被人拒绝3次,被人接受1次,目前3:1落后。” 后来这句话不知怎么传到了尹颖的耳里,尹颖就生气的跑过来问他,覃海墨,你打算什么时候把人生上半场的比赛扳平?覃海墨愣了一下,哈哈,不扳了不扳了,我现在是输得心悦诚服了。
据说尹颖人生上半场的恋爱史比覃海墨还惨,是4:1来着。她的初恋在初三。那时她的情人是巴乔。她喜欢巴乔迷人的微笑,陶醉于巴乔笑着面对沧桑的伟大气质里。她曾经写过无数篇关于巴乔是怎样一个忧郁王子的文章,她的文学基础也在那个时候开始培养起来。当她发现巴乔和她实在有太大的年龄差距时就火速地爱上了英俊而潇洒的贝克汉姆。每一次看曼联队踢球就像和贝克汉姆亲密接触一样激动。搞得她身边的女生频频朝她翻起愤怒的白眼。后来她发现有太多的女孩子喜欢她的贝克汉姆时,就毫不犹豫地把他给甩了。同时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她的有着孩子般灿烂笑容的第三任男友欧文。这时她高三了,写作水平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境界,写好多关于欧文的文章发表在各种报纸和足球杂志。尹颖上大学以后就渐渐现实起来,欧文实在遥不可及啊。所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疯狂地迷恋起了杨晨,说杨晨是一个真正的剑客,当伤心的结局早已落幕,而犀利的剑锋却不曾冷却,那沧桑的脸庞,在茫茫的尘世间化作夕阳的感伤……她的人生上半场的恋爱就被这样无情地拒绝了4次,直到大三那年,她的4:1中的那个1终于出现了,他就是我们伟大的舍友(色友)覃海墨同学。
第二部分勉强学会了1234567
至于我和黄小磊的情形则是她主动找我的时间比较多。整天发那种汉语拼音的短信给我,害我半天读不出个所以然来。黄小磊带着那种第二代国产波导手机,就是砖头那么大的下一代,那手机足足有她的手掌那么大,黑不溜秋的一大块,反正目前的市场上已经绝种了,也不知道她是哪弄来的,还全新的,并且用一个透明的薄膜袋包着,像小孩子得到新书要包起来一样,怕弄旧了。更绝的是,那手机还是打不出汉字的,她给人发短信的时候只能用英语,可是她的英语水平又太菜,很多意思都表达不出来,要不就是人家的英文水平太菜,她发过去的那些不知道是对是错的英文人家也看不懂,所以她发的短信大多是汉语拼音来着。超绝的是她那汉语拼音还都是大写来着,小写的字母也打不出来,比如说,“你能陪我吃饭吗”她是这样发过来的“NI NENG PEI WO CHI FAN MA”我就非常郁闷,每次她发了短信过来我都头痛,要用笔在纸上写出小写字母翻译一遍,万一小写也看不懂了就只好打电话回去问她是什么意思。估计我这一辈子对大写的字母特反感就是她那短信闹出来的,好险在认识她之前过了四级,要不肯定是个麻烦。
黄小磊吃饭的时候也特搞笑,她说,这米那么香,不用菜都可以快活地吃下饭,如果在配上点榨菜,胡萝卜或者小白菜的话,够好吃的啦。后来我才知道,黄小磊是来自贵州高山的,那边都没有水田,山也是石头的居多,他们那的主食就是玉米和红薯,整天吃着玉米粥或红薯糊糊的孩子现在每餐能坐在大学宽敞的食堂里吃上白米饭自然就很知足了。还有,黄小磊有低血糖,身子很虚弱,打篮球的时候经常她呼吸不上来,把我们吓个半死。
大三那段时间在覃海墨不断问自己“几个星期之后我可不可以和尹颖相互拥抱,而不只仅仅是说说话打打篮球”的时候我却还一直为黄小磊那超级短信而烦恼。后来随着覃海墨和尹颖的约会,我和黄小磊作为电灯泡的身份也经常混到了一起。有一阵子我们特喜欢去郊区的铁路边上漫无目的的瞎逛,晃晃悠悠,走到夕阳西下繁星满天。我和黄小磊走在后面,看着覃海墨和尹颖嬉笑着沿着铁轨一步一步的挪动小脚,仿佛我们面前的这条铁轨会永无尽头般的延伸到天涯海角,于是心里有时也会扬起一些和黄小磊拍拖之类的感觉来。总体来说黄小磊是一个挺安静的女生。她的安静像水上的浮萍,她有着清寡的眉毛和眼睛,清晰的额头和短发。属于那种很乖巧的类型。对我来说,她是一个农家的小妹妹。据尹颖说,黄小磊对我是蛮有好感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她那月牙般的笑容对我却从不吝惜。说实话,对于黄小磊,她却没有那种让我怦然心动的感觉,也许是她的光彩被尹颖湮灭了我不能看出。所以直到秀秀姐的出现我和黄小磊也还是保持着那种不冷不淡的关系,加之她是那种头脑简单,过分诚恳,容易调教,普普通通的人,所以对我来说没什么致命的吸引力。并且她不怎么喜欢谈感情,而我却急切地想表达我的感情,喜欢把感情从我自己身上转而集中到我敬慕或愤恨的事情上去。为此我们的共同话题也为数不多。
黄小磊的卡通画画得跟她的人一样可爱,眼睛是眼睛嘴巴是嘴巴的。她进学生会以后就如鱼得水,一段时日以来就同时担负起宣传部和外联部这两个部门的责任。可在其他方面就不行了,是一个没有耐心的孩子。曾经想学打鼓,还没敲两下就不玩啦。吉他呢,勉强学会了1234567,现在也忘得差不多了。不过她和大家在一起疯闹倒是挺开心的。有时也会有些演出,黄小磊就跟着骗吃骗喝,搬搬东西啦画画海报啦。搞得那些新来的会员还以为黄小磊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
但是,她一旦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对我的话却是惟命是听的。在我生气时她不敢跟我顶嘴,总是躲在别人的身后微微地探出头,调皮的笑着,而覃海墨和尹颖在一起则刚好反过来,他在尹颖面前对尹颖不敢说半个不字。
想到这里,我对覃海墨说,覃海墨,我跟你说件事,有种叫“狍子”的动物,猎人扛着枪越是追它便跑得越远。相反,猎人放慢脚步不再追了,好奇的狍子却跑了回来,一步一步地趋近,最后死在自己的好奇下。
你什么意思你?
没什么,其实女人就相当于“狍子”,你越迁就她她就越了不得,以为没有了她地球就不会转了似的。你试着对尹颖冷淡一点她保证会对你热情有加。不信你试试。
得得,覃海墨煞有介事地说,我可不想让我的生还率比印度洋海啸受灾地区的灾民还低。你有本事你不迁就你的秀秀姐试试。
我……我嘴巴一抿,忘了自己还会说话一样。是啊,我敢不迁就我的秀秀姐吗?
第三部分穷鬼才故作富有的样子
有时侯秀秀姐来上课就经常发信息叫我陪她一起去学校的饭堂吃饭或者一起去教室上晚自习。秀秀姐在学校并不是个个性鲜明的人,和我们一样连打饭都是看什么离自己近就吃什么的,从来不选择什么菜谱,也没有特别喜欢吃的东西。我只听她说过最喜欢喝避风塘的奶茶,对其他的食品好像都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大堂师傅到现在对她都还像陌生人一样。她吃得很慢。一边吃饭一边看着来来往往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聊着。但每次吃饭她都会吃得很干净,一粒米都不剩。后来为了陪秀秀姐吃饭,我都习惯用左手了。因为我用右手吃饭的速度较之秀秀姐来说实在太悬殊,每次我吃完了都还要等上十几二十分钟她才能吃完。我为了跟上秀秀姐吃饭的节奏只得改用左手。现在用左手吃饭已成习惯。
有时候我的朋友或者舍友有什么活动我们一般是去新莘坊吃饭。新莘坊是我们学校最高档的饮食场所,各种摆设和服务相当于三星级的酒店。是近年来高校后勤改革的产物。不像普通的学生饭堂里用一些披头散发老态龙钟的服务员发放饭菜,并且你永远不要指望她们的小学数学学得有多好,她们通过两位数加法的正确率不会高于50%。新莘坊则大相庭径,服务生着装统一,年轻秀气(大部分是在读的女生出来勤工俭学)。室内的桌椅、餐具都比较上档次,灯光一到晚上特别豪华,琳琅满目。墙壁是玻璃的,配上富有浪漫色彩的窗帘。装了很多空调机,用上非常好听而不着边际菜名,有情调的音乐,就打出了校园美食文化的招牌。消费不能用现金,只能刷卡。整体来说比校外同等服务的费用要便宜一点。但比学校里普通的饭堂贵得多。所以新莘坊一般是留学生和比较富有的学生经常光顾的地方。当然也不乏我们这些普通的学生有值得庆祝的事请几个好友小酌两杯。
这时候我会叫上我的秀秀姐一起参加。每次我们一起吃麻辣烫,秀秀姐都在场。秀秀姐吃麻辣烫的时候很搞笑,她总是说喜欢喝白锅里的汤,每次吃的时候都要向我推荐,弟弟,你多喝点哦。但哪次也没见她喝几口。其实她喜欢吃超辣的东西,并且不用油碗。直接喝红锅里的汤。喝得第二天发短信告诉我“弟弟啊,昨晚那餐饭搞得我身体但凡有孔的地方都火辣火辣。”她还喜欢拿一个小碗放在自己面前猛装菜,呀嚯呀嚯地往碗里夹,夹得多多的,但是不怎么吃。她说,看着那么多东西,都已经饱了。然后再不断地夹给我吃,说,弟弟,帮我吃一点嘛。
我说,哎,秀秀姐,你就不能安静地吃点东西吗,那么吵。
秀秀姐皱了皱鼻子,喂,马小军,你想尝尝我拳头的滋味吗?不想的话就快点帮我吃。
哎,你看我这身材,再吃的话……
这样我才放心,免得你上超市都会有女孩子跟你搭讪,动不动花花草草的事找上门来。
我那个时候并不明白这是一种巧妙的安慰,总是反过来嘲笑秀秀姐的小心眼,于是气氛就很愉悦。万一东西吃不完了,秀秀姐就旁若无人地拿起打包袋来打包。所以我说,生活中那些最简朴的人往往是那些最富有的人。他们不管旁人怎么认为都无所谓。只有那些穷鬼才故作富有的样子,因为他们害怕别人笑他们穷。记得谁说过人总是喜欢把自己伪装成自己的反面。
但是秀秀姐打包的东西一走出餐厅就递给了我。
我说,自己打包的东西自己吃嘛。我不要。
我不想吃了嘛。秀秀姐嘴一嘟。
喂,我说秀秀姐,圣人有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
秀秀姐就开始撒娇了,脆生生地叫我弟弟弟弟,说什么她喜欢吃得多多的男人啦,说什么自己要保持苗条的身材不能再吃啦,说什么我不吃就不理我啦。总之要说得我心服口服或者心不服口不服都得服下那些东西。
结果我一边捂住耳朵一边猛往嘴里塞着那些东西。秀秀姐就狂笑起来,吼吼,我知道了,弟弟啊,你每次说不吃了不吃了的时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