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识是和社会存在相对应的哲学范畴。社会意识是人们的社会精神生活过程,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它包括了人的一切意识要素、观念形态以及人类社会的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
社会意识是一个有机的系统,有其复杂的结构。社会意识的构成,可以从多方面进行不同的划分。
1。从社会意识的主体构成划分。
从意识主体的角度看,社会意识可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
(1)个人意识是个人独特的社会经历与社会地位的反映,是个人实践的产物,对个人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有直接影响。
(2)群体意识是一定的人群结成的社会共同体,如社团、政党、阶级、民族以至整个社会的共同意识。各种不同群体的意识是各个群体共同的社会经历和社会地位的反映,是群体实践的产物,对群体的生活态度和行为产生直接影响。
2。从社会意识的层次划分。
从社会意识层次的角度看,社会意识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1)社会心理。低层次的社会心理通过直接与日常社会生活相联系的感情、情绪、风俗、习惯、成见和各种自发的倾向、意识、信仰等表现出来,是一种不系统、不定型的处于自发状态的社会意识。社会心理还可分为个人心理和群体心理。阶级心理是阶级社会中一种主要的群体心理,民族心理也是人类社会十分重要的群体心理。
(2)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系统化的、抽象化的,具有相对稳定形式的、自觉的社会意识,包括政治和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科学等不同形式。社会意识形式与社会心理之间具有密切联系,社会心理是社会意识形式的基础,社会意识形式是社会心理的集中和概括,对社会心理起着指导和影响的作用。社会意识形式又可分为两类,一类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以及绝大部分社会科学,统称为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它们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类主要是各种自然科学以及一部分社会科学,如语言学、逻辑学等,它们本身没有阶级性,可以为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的阶级服务。
(二)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1。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基础和根源,社会意识的全部内容,都是社会存在决定的。正确的理论、观点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错误的观点是对客观存在的歪曲反映。
第二,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归根到底是由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决定的。一般地说,随着生产关系、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人们的社会意识也会或快或慢地发生变化,改变自己的内容。在同一的社会形态发展的不同阶段上,社会意识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2。在阶级社会里,同经济基础有联系的那部分社会意识形式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它并不是简单地消极地反映社会存在,而是一个曲折复杂的相互作用的辩证过程。社会意识一经产生,就具有自己特殊的发展形式和发展规律,并对社会存在发生反作用,这就是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不完全同步性。这表现在如下两种情况:一是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当新的社会经济形态已经取代旧的经济形态时,与旧的经济形态相适应的旧的社会意识并不马上消失,而会残留一段时间。如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今天依然存在。二是社会意识超前于社会存在。这是因为,一些先进的社会意识,根据对社会存在的正确把握,能够预见事物发展的进程,从而超前于社会存在。注意:先进的社会意识虽然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存在,具有预见性。但是它只能根据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预见事物未来发展的大体轮廓,而不能预见其发展的具体细节和具体道路。
第二,社会意识的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一般说来,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是一致的,但有时又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在历史上常有这样的事实: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意识水平不一定是高的;而经济发展程度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其社会意识发展水平不一定是落后的。这是因为,意识的发展除了受到经济的制约以外,还要受民族传统、国际文化交流等等方面的因素影响。但是这种不一致是相对的,社会意识的发展归根到底还是以经济发展为前提的。
第三,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每一社会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都同它以前的历史时期的思想成果有具体的继承关系。任何后来的社会意识都包含了对以往社会意识成果的继承。但是这种继承是批判地、有选择的继承。归根到底,继承什么,怎样继承是由社会存在的发展状况决定的。
第四,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从不同的侧面、以不同的方式反映社会存在时,相互必然要发生密切的联系,从而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第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最重要、最突出的表现。它的实质是人们的精神生活所具有的特殊能动性。先进的社会意识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落后的社会意识阻碍社会的发展。当然,社会意识的反作用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前提下的反作用,是第二位的。
二、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
由于不同的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的侧面、程度以及方式不同,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具有不同的社会作用。
1。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
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不是有史以来就有的,它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所谓政治思想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阶级或社会集团及其相互关系问题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所谓法律思想是关于法的关系、规范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
政治和法律是社会经济基础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因此,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也是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式,处于社会意识形式的核心地位。
政治和法律思想直接为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服务,它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阶级社会里,占支配地位的政治和法律思想,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政治思想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法律思想为统治阶级提供法律学说上的根据。
2。道德。
所谓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包括伦理思想和在伦理思想指导下人的行为所体现的情感、风格、情操等等。道德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
道德与法律一样都是对人的行为起规范作用的社会意识。但是,道德又不同于法律。道德的执行依赖的是一种社会舆论、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起作用的精神力量。而法律的执行依靠的是国家这个暴力机器的强制执行。在一个社会中,道德和法律相互补充,共同规范人们的行为。
3。艺术。
所谓艺术,是指通过塑造具体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主要包括语言艺术、造型艺术(绘画、建筑等),表演艺术(音乐、舞蹈等)、综合艺术(戏剧、电影等)。
艺术是最早出现的社会意识形式之一。其产生和社会生产的发展分不开。艺术也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中,艺术是一定阶级和一定社会势力思想、意愿和情感的反映。
4。宗教。
宗教是支配人们的那些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虚幻的、颠倒的反映,是由对超自然实体即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命运的一种意识形式。承认超自然力量的存在,信仰和崇拜神灵,是一切宗教的基本特征。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历史现象,就其精神实质来说,是一种颠倒和歪曲的世界观。在阶级社会中,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一种精神毒药。
5。科学。
科学是人们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它以概念、公式、定义、定律等形式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人们据此指导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对科学可进行各种分类,但归纳起来可以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自然科学是研究关于自然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在阶级社会里,自然科学不具有阶级性。社会科学是人们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在阶级社会,社会科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这是因为,社会规律是通过人们的自觉活动表现出来的,它所发生的作用与阶级利益有着直接的联系。
6。哲学。
哲学是最抽象、最理论化的社会意识形式。其他社会意识形式为哲学提供素材,哲学随着这些意识形式的发展而发展,反过来,它又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给其他社会意识形式以指导。
在阶级社会里,无论哲学家是否承认,哲学都具有阶级性。
第四节人存在的社会形式
人通过生产实践和交往活动构成了社会,社会是人的存在形式。社会作为由无数个人组成的系统,包含着若干相对独立的组织或团体。如国家、民族、家庭等等。其中国家、阶级是极为重要的人存在的社会形式。
一、阶级和阶级斗争
阶级是目前人类社会历史上最重要的人存在的社会形式。可以说,人类走出原始社会以来的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社会虽然只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很短暂的阶段,却是一个很重要的阶段,而且人类历史目前仍然处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上。因此,揭示阶级和阶级斗争这种历史现象的本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在这个阶段上的规律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内容。
1。阶级的起源和社会阶级结构的演变。
阶级是一种历史的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是永远存在的,只是在社会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而又生产不足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上存在的现象。在漫长的人类社会原始阶段并不存在阶级。那时人类刚刚脱离动物界,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只能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任何剩余产品可供私人占有,因此不可能发生阶级的分化。只是到了原始社会的后期,由于金属工具的出现使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有了较大的提高,才为阶级的产生准备了必要的条件。首先,这时开始有了剩余产品,使一部分人占有他人和集体的劳动成为可能。其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和产品交换。有了分工和交换,就使财富的积累和大量占有他人劳动具备了现实的途径。在这种情况下,对劳动工具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