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骗术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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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最新骗术大全- 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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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免费美容实为推销  
  伎俩:一些美容美发企业以免费的方式招徕顾客,在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推销其劣质产品。  
  案例:孙小姐逛街时被美容店游说做免费面部护理,店员以孙小姐面部有皱纹为由,诱导她购买了一套价值500元的护肤品。孙小姐买回去使用后发现不但没有除去皱纹,还导致她皮肤过敏。  
  提醒:此类免费陷阱主要是商家利用一些消费者爱占小便宜又爱美的心里特点。提请消费者注意,不要轻信商家所谓的免费承诺,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的馅饼后面往往是很深的陷阱。  
  7、每月分红高回报诱老人  
  伎俩:一些皮包公司针对有一定收入的中老年人,以购买其保健产品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钱财,少则几千块,多则几十万。  
  案例:某公司自称是美国某品牌保健品在中国的代理商,向肖老伯游说投资3万块购买其产品,可以获得每个月500元的公司分红。但肖老伯交钱后不到一个月,再与这家公司联系时,公司已经人间蒸发了。  
  提醒:此类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其行为已经涉及到非法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领域。提请消费者要经得起“高回报”的诱惑,遇到这种情况,无论自己有没有上当,都要报警。  
  8、骗到定金后“概不退还”  
  伎俩: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公司以虚假广告骗得消费者预先缴纳一定数量的“诚意金”,等消费者发现实际的房屋与广告中宣传的大相径庭,并对自己不利,而要求中介公司或房地产开发商退回“诚意金”时,后者往往以认购书中写明的“定金概不退还”为由拒不退还。  
  提醒:目前房地产市场还不是很规范,提请消费者不要轻信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和宣传广告,什么事都要以白纸黑字为准。不要随意交纳定金等款项,购房前最好先向房管部门咨询清楚。  
  9、低价诱你到高价卖旧款  
  伎俩:商家打出低价促销的广告吸引众多消费者蜂拥抢购,但实际上那些低价广告仅仅只是针对极少的一部分商品,而在广告中往往故意不注明,从而给消费者造成错觉。  
  案例:池先生看到某商场“500元购买新款手机”的广告后,一大早就去该商场排队购买,却被告知该款手机已经售空。在促销员的大力推荐下,他在该商场购买了一款2000元新款手机,事后池先生发现他所购买的那款手机根本不是新款式,而且在其他商场仅仅卖1800元。  
  提醒:此类促销主要是商家以低价为诱饵达到吸引人气推销商品的目的。提请消费者注意,对一些措辞模糊的促销广告,一定要先弄清楚再做打算,对于促销员的热情一定要冷静,要货比三家后才决定购买与否。  
  10、售前话“三包”售后不认账  
  伎俩:在购买前承诺售后提供三包服务,出售后出现质量问题再找商家时,商家并不兑现先前的承诺。  
  案例:王先生在某电脑城买了一部组装电脑,商家口头承诺“保修一年”。一个月之后电脑出现问题,找商家维修时却遭到了拒绝。  
  提醒:国家“三包”明确规定了“谁销售谁负责”,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应索取购物发票和保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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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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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中奖短信 银行汇款领大奖 
  【案例导读】  
  收到中奖11万元的信息,海口某高校一名女学生被骗汇款途中被银行保安制止……  
  【案例正文】  
  本网讯 今天(26日)上午10点多钟,海口某高校一名女学生轻信自己中11万元大奖的短信消息,准备从海口金盘工行再次向骗子汇款2200元时,被该银行的保安吴育军及时制止。  
  记者今天上午赶到金盘工商银行看到,受骗的女学生对该银行保安的提醒还半信半疑,她对记者说:“对方已向我说清楚了公司地址,连对方银行行长的名字都告诉我了,难道这11万元中大奖的信息是假的?”  
  据这名学生介绍,今天上午9点多钟,她的手机来了一则短信,称这名女大学生的手机号码被抽中二等奖,奖金为11万元,要领奖金,得先汇800元的公证费到该公司的银行帐户上。这名大学生己独自到海口金盘工行汇了这笔款。  
  汇款后,对方再次打电话给她称:公证费已收到,你现在再付2200元的税费即可得到这笔巨奖。这名女大学生马上跑到这家银行,取出了2200元钱准备汇给对方。  
  此时,金盘工行保安吴育军看到这名女学生在银行里走来走去,似乎有什么心思,当即上前问道:“你有什么事吗?”这名女大学生回答:“家里急需钱,我准备汇一笔款回去。”  
  吴育军发现这名女大学生讲话可疑,当即继续追问,这名女大学生才把实情告诉吴育军。吴育军听后大吃一惊,他马上告诉这名大学生,千万不要再汇钱了,这是骗局,报纸上已多次报道了。见这名大学生半信半疑状态,吴育军当即叫来本报记者向她解释。 
  据这名女大学生介绍,她是河北省来此地读书的,平时很少看报,也从来没有单独外出过,社会经历很少,不知道有这样的骗局。记者随后把她带到金盘派出所报案。经民警一番解说,她才完全相信自己受骗了。(编辑: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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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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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劳务中介诈骗典型案例 
  【案例导读】  
  非法中介利用人们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了解,欲到国外打洋工、挣大钱的心理,施展各种并不高明的骗术,导致大量淘金者上当受骗,梦断他乡……  
  【案例正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国内外的一些非法中介打着向国外输出劳务的旗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也日渐突出。非法中介利用人们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了解,欲到国外打洋工、挣大钱的心理,施展各种并不高明的骗术,导致大量淘金者上当受骗,梦断他乡,不仅使他们及其家人在精神和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恶劣的国际影响。为了维护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领域的经营秩序,维护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公司和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商务部加大了对外派劳务合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公安、工商管理部门加强了对非法中介的查处和打击,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专门设置了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  
  为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近期开展的联合打击非法中介的专项行动,我中心将从近一年来收到的对非法中介的投诉举报信中,筛选整理出部分具有代表性和警示作用的案例,陆续刊登在商会会刊和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网站上,以期通过这些案例宣传,提高劳务人员对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的辨别能力,提供了解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途径,增强劳务人员的自我(骗术研究网 163164 )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引导他们向合法经营企业寻求服务。  
  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案例的讨论,并提出有关根除非法中介生存、繁衍条件,建立和完善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法律保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案例一  
  江苏省姜堰市农民韩某人从小报的广告中看到一则信息:南通市A公司正在招募赴以色列的建筑工,月薪500…600美元。根据这则小广告,韩某等38人找到A公司报了名。在后来的半年多时间,韩某等人为到A公司办理种种手续和交纳种种费用,先后在姜堰市和南通市之间来回往返多达20余次,但是为了实现出国梦,他们也顾不上计较了。当韩某等人在A公司办理了各种手续,并每人向A公司交齐了5万8千元的费用后,A公司终于把韩某等人的出国手续办好,几天后,韩某等人在A公司领队的带领下从广州出发,坐上了出国打工的航班。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这群朴实的农民不可思议。  
  当飞机落地后,韩某等人诧异地发现,他们的落脚点不是以色列而是印度尼西亚。面对质询,领队欺骗说,在到达目的地前,先让大家游玩一下,开开眼界。此后,他们又飞到了泰国和香港,领队又采取同样的欺骗手段,带领这些打工者在那里又游玩了一番。但让韩某等人所料不及的是,飞机最终竟从香港又回到了始发地广州!韩某等人的出国梦破灭了,更为不幸的是,回国后,A公司采取拖延手段,拒不退还韩某等人所交的费用,韩某等人在经过一年多的交涉无果后,最终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此案后经公安机关侦破真相大白,A公司原来是一伙内外勾结,专门以各种手段为掩护搞偷渡的非法中介团伙。他们本打算暗地通过办理旅游签证,把韩某等人骗到国外,然后再由国外的同伙将韩某等人骗到当地老板那里去打黑工,只是由于国外同伙迟迟没有与当地雇主谈妥,才导致出现了韩某等人莫名其妙出国旅游的怪事。  
  案例点评  
  对我国外派劳务领域的有关政策缺乏了解,因而对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缺乏辨别能力,这是近年来一些欲出国劳务人员屡屡上当受骗的重要(骗术研究网 163164 )原因。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企业必须具有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如是受经营公司委托招募出国务劳人员的单位,应向被招募人员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因此,鉴别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看一个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韩某等人如果了解上述政策,在签定合同前先在这一环节上对A公司进行鉴别,就不难看穿A公司非法中介的面目,后面发生的不幸就完全可以避免。  
  欲出国务劳人员可以按照下述方法去鉴别一家经营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一是可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也可从有关部门直接了解经营公司的经营资格情况。  
  二是如是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招人,可要求其出示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商务部(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如经了解,经营公司具有外派劳务业务经营资格,最好再从经营公司处了解代理公司的情况。  
  三是可通过商务部网站、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网站、或当地政府商务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厅、局)的外经处进行相关咨询。  
  案例二  
  鞍山周某一提起出国打工的那段经历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一年前,按摩小姐周某想到国外发展,由于到国外搞按摩是国家禁止的,因此,当她得知不太正规的B公司可以做这项业务时便悄悄赶去洽谈。 B公司在收取了周小姐3万元人民币后,很快便与她签署了赴马来西亚的一家美容院做两年按摩工的合同,并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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