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起来,死了八百到一千人的本省同胞,外省同胞死了八百人。
不提本省人杀外省人
大家想想看,炒作二二八时,李登辉说行政院出钱来做一个二二八报告,就是赖泽涵教授他们做的,这报告非常主观;举例来说,有位外省人叫刘青山,逃到医院去,本省人去把他鼻子、耳朵割下来,这纪录在二二八报告正本没有,二二八报告正本就说外省人割本省人鼻子、耳朵。而这刘青山有记录在文件上的,你却看不到,正式报告看到的是外省人割本省人鼻子和耳朵,对方是谁不知道,但那个案子的刘青山,籍贯明明是安徽人,这什么意思啊!
好比说,外省人杀本省人,报告里说有多少人被杀,可是本省人杀外省人的话,这报告里讲了一次,外省人被打杀,然后就说是传说、据传说;传说是不算的,他们立刻在消音。为什么本省人杀外省人不提,而外省人杀本省人就提,这不是历史事实。因为根据报告文件所叙述的,有中学的外省女教师被轮奸、外省小孩走在马路上被残杀,都写在唐贤龙的二二八书里,他们在整理时,凡是本省人被杀的放在正本,外省人被杀害的放在附录里,使你看不到、不注意。请问这是走出悲情吗?这是追求历史真象吗?都不是。
为什么我骂阿扁?走进二二八纪念馆,一进门就听到陈仪的声音,这是找一个老的浙江人冒充陈仪讲的话,这是捏造证据。里面看到的都是本省人被外省人杀害,外省人看过后就觉得对不起本省人。我敢说今天外省人没有几个跟二二八有关的,二二八发生在一九四七年,我是一九四九年才来的,事件那时我才十二岁在北京,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承担这原罪?可是今天还炒作二二八,就是在制造族群的冲突。
二二八应分四个阶段
我讲二二八的情况给大家听,二月二十七日那天,一个外省的警察抓私烟,不幸打死一个本省人,这是第一阶段;然后就是本省人杀外省人(除高雄地区的彭孟缉以外),连杀十天杀到三月十日,再来是外省军队跑到台湾杀本省人。还有第四阶段大家忽略了,是本省人叫外省人杀本省人;很多本省人公报私仇,鼓动外省人去杀本省人,其中有一个名字叫连震东,就是连战的爸爸,当初这些跟外省集团有关系的人,趁机利用外省人的枪、刀和军人,干掉很多本省人。外省人分不清那个本省人是好人、坏人,可是本省人分的清,所以二二八共分这四个阶段。
根据李登辉主持的这个报告,蒋介石的档案就藏在后面,你们不太会去看,我仔细翻过,里面秘密报告说,当时外省人被杀了八百。有人问那资料呢?外省人被杀了当然找不到,台湾变成杀人岛,他们的亲戚朋友也都跑掉,台湾都查不到他们的纪录。
那怎么证明本省人被杀多少?我有一个方法:台湾户口,日本统治台湾户口严密,国民党衔接后户口也很严密。我们去查从三月一日后、国民党军队到台湾杀本省人开始,连查半年,从户口上查死掉的人,病死的也算被杀,公布说查到家有死者的就赔偿八百万;登记到现在、查了这么久,就是八百人,证明没有死那么多人。没死那么多人却说死了五万、十万人,就为了表达悲情,说外省人可恶。苏联斯大林说,死几个人是悲剧,死一千、二千人就是数字统计,因此说二二八死了十万人,这是没意义的。
当时有一批本省人到南京,他们因为恨陈仪就写了报告给监察院,说台湾发生二二八的不幸、动乱,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台湾流氓事件,很多台湾流氓杀人,写这报告的是养乐多已故老板陈重光。后来过了四十年,陈重光负责组织二二八报告,所有流氓事件不见了。到底是四十年前的他说谎,还是四十年后的他说了谎?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二二八,都是外省人杀本省人、说死了五万十万人、许多台湾菁英被杀,今天二二八的历史变成一面倒。
代表新党发出异议之声
新党立场就是反黑金、反台独、为小市民代言、谋求两岸和平,我和新党在这几个大前提是一致的;一些小的不同现在不要谈,我们认同存异。当然过程里面会有痛苦,那就是宋楚瑜问题,在李庆华请我出来时,我评估新党党员有百分之八十会投票给宋楚瑜,我们怎样面对这问题?方法就是我们不干涉任何人做他的选择。那新党要争什么?今天我和冯沪祥代表新党参选的意义,就是要表达异议的声音,有人在台湾就可以讲出真话,就不需要讨人家好,这种很重要的异议声音要出来。
日本首相吉田茂临死前说,他替日本培养四十到五十个首相人选;美国总统杜鲁门下台时说,美国至少有两百个人做总统跟他做的一样好,原因就是人才济济。看我们的政治人物怎样搞政治,他活的时候叱咤风云,死后接班人留下来一个;蒋介石留下一个蒋经国,蒋经国留给我们李登辉、林洋港、谢东闵、郝柏村这么少人。今天演变下来,李登辉又是留下这四个人:连战、宋楚瑜、许信良、陈水扁,你们知道吗?我在和四个国民党员竞选!要选就这么多,所以我们很痛苦。只剩十九天,所以你们叫我总统要快叫,还有十九天。谢谢各位!(新党新月刊编辑部整理)
·三重悲喜剧
三重、芦洲的朋友们,今天我讲演的题目是「三重悲喜剧」,用了「悲」字是因为曾与芦洲李宅发生的故事有一点边缘关系,故事发生在当时李友邦将军的故宅(现已由其夫人捐出)。当年在党外活动时候,我办了一本「千秋评论」杂志,它名为杂志却是一本书,还像月刊一样每个月出一期,用这种方式来处理是因为当时办杂志要在新闻局申请登记,登记后若新闻局认为内容违反国策,影响民心士气时就会被查禁,并且还处罚停刊一年,所以那时我们就同时申请十几种杂志,每当有一种杂志停刊,马上就会出现另一种杂志,可是如此做太麻烦了,所以就用每月准时出书的方式(用同种书名,但每本加上期数区别),使读者在习惯上觉得与看杂志相同,新闻局那时没想到一个作者可以每月出书,且连续写了十年,而在我写了一百多本书中,有九十六本被查禁,可说是古往今来人类写禁书最多的一位,甚至后来到所有书摊和书店都不敢卖我的书的境界,我就只好把书混到夜市的黄色书刊中一起卖(将书的封面改成裸体照),使许多原不是我的读者都变成了我的读者。
一桩冤狱
在办「千秋评论」时,有一次注销三重、芦洲地方李友邦将军的悲惨故事,当时因为资料的来源很少,所以注销来的过程相当艰苦。李友邦是一位相当爱国的台湾人,在抗战时跑回中国,和国民党合作,并组织团体来反抗日本,由于太太是共产党,所以最后他被枪毙了。因为当时有个很奇怪的逻辑,就是丈夫是共产党,太太可能不知道,可是太太是共产党,丈夫一定知道,所以李友邦被枪毙,真正是共产党的太太反而没事,这是一桩冤狱。而当时我和曾心仪女士一起研究此事件时,所幸得助于李友邦儿子提供的相片,让我们公布出此案,公布后李友邦夫人严秀峰还对我们很感冒,说我们会害了她们,可是最后我们将此事流传出去了,国民党也躺在地下了,整个冰河时期的白色恐怖时代也过去了,甚至去年三重、芦洲也在公然纪念起李友邦了。
当我看到外界纪念李友邦的事件时,我立刻向严秀峰女士抱怨在白色恐怖时期没人敢帮你丈夫讲话,只有李敖敢帮你丈夫讲话,今天你们办纪念会竟把我忘记了,没有请我去,于是严女士还很紧张的寄了二大包相关资料给我,表示对我的感谢,也补偿当年我对这桩冤案所作的努力,我之所以向严秀峰抱怨是因为我李敖常使别人不舒服,所以老是会被别人忘了存在。
不是名人的名人
过去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出了一本「中华民国作家作品目录」的书,其中七百零三位作家中没有李敖,虽然我已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可是之前在台湾我连七百零三名都排不进去,现在文建会又出了此书的新版本,中间作家的名字有李敖了,可是我今天又看到中央社八十八年十二月出版的「中华民国名人录」书中,搜录了二千零三位中华民国的名人,其中有李庆华、李炳南的名字,可是又没我的名字,他们又把我当女生的卫生棉来处理(几乎忘了它的存在),名人录中竟然没有中华民国总统候选人李敖的名字,大家不会觉得很荒谬吗?
李远哲公然犯法
最近我和老同学李远哲起了冲突,其实这些资料过去我就讲过,昨天我在政见会上中重提到「中央研究院把李敖当卫生棉来处理:没有你,我们理都不理你」的说法后,李远哲就吃不消了,大家看到当媒体事后问李远哲和李敖的事情时,李远哲立即转身背对着大家不愿谈,他是谈不下去了,因为他过去可以否认我,不承认我的存在,如今在全台湾媒体传播的好机会下,他感受到无法躲避的压力,因为事实本身出现了。
在政见会隔天,我们看到中央研究院的答复是完全不能成立的,如同昨日我所讲到中央研究院有个自己公布的延长服务案处理办法,在第五条中指出「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就是到了退休年限后,若自愿还想做点事时,只能做研究工作,不可做行政工作。我有一位老同学杨国枢已过了六十五岁,还被李远哲请来做中研院副院长,做的还是行政业务,所以他们就把原延长服务办法中附加了内容,即「研究员延长服务期间,不得兼任行政职务,但因学术行政特殊需要经院长核定者得兼任之」。请问这种后面条文可以否定前项条文,是个什么样的法律?此条文送到总统府后,秘书长黄昆辉回公文给李远哲表示,此条文二者相互冲突不可行,但在昨天我公布李远哲回给黄昆辉的信,信中提到「以后会严格来审查、把关」,意思是这次先不要严格,让他过关,等下次再生效,请问法律条文可以因人而异吗?隔天我在新闻中看见李远哲的亲信表示,「我们正在找新的副院长」,证明出他们已知道旧的副院长有问题,就好象小偷将东西归还后,并不能证明他没偷过,在偷的过程中已是犯法了,李远哲在此事件中是好人做坏事,所以大家会忽略、忘记,甚至原谅他或觉得不可能。
李远哲连化学系主任都没做过
我在台湾五十一年,昨天是我一生中下的最大赌注,有人会觉得我怎么敢攻击李远哲?他是台湾得到诺贝尔化学奖的人,怎么可以骂呢?我告诉各位,我骂的不是诺贝尔化学奖的李远哲,我骂的是得诺贝尔化学奖的美国人李远哲,因为他在得奖时的身份是美国人,今天认同他是台湾人是不对的。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田长霖校长讲过一句话,他说「李远哲连化学系主任都没做过,到台湾后忽然做了中研院院长,我们承认他是位好的化学家,可是未必是好的行政人员」。果然在台湾,李远哲找了一批化学教授无所不为,例如化学教授曾宪政被他找来做高雄市教育局长,他向人民拿了几千万组织「教育审议委员会」要来改革教育,结果报告写了一大堆,到了教育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