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他们在车上说了些什么?他们决定了目的地吗?然后车子直接驶往城西?
狄拉第二处被目击的地点,是位于城西的一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店员记得她独自一人进来,点了两份牛柳汉堡餐外带,另加两份炸鱼条和一份苹果派,其中一名顾客隐约记得有名男子在门外的车子上等她,可是同样没留意车型和车牌。
可恶!
银凌海一踏油门,车子倏地加速,两旁的建筑物和车群纷纷畏惧地往后急退。
其它同伴都对“愚者”有某种程度上的尊重,故都愿意等他正式吩咐后,才开始行动,但这可不是他那一杯茶。
他可忍得够久了,之前的就当成是练习,熟能生巧,下一次他一定做得更完美。
他有想过,或许自己最喜欢的,是那种在平凡的日常工作后,“狩猎”的巨大反差感,就如一个百万富翁乔装,体验贫民生活一样,确定自己的优越感。
第一次狩猎后,因为那种饥饿感,着实令他烦恼了好一阵子。他又不愿像那两个小鬼般,用那种野蛮的方法,不,他是人,不是禽兽。
禽兽?可恶……
“一份牛柳汉堡餐外带,另加一份炸鱼条和苹果派,麻烦你。”银凌海站在柜台前,向快餐店的店员道。
“要加五块钱换成特大杯可乐吗?”
“不用了,谢谢。”
探员拿着食物回到车子上,打开纸袋,牛肉及炸鱼的香味立时充斥整个车厢。
他知道很多老一辈的警察,每当案子陷于胶着状态时,喜欢到案发现场走走,又或是在那一带驾车绕来绕去,用他们的说法,是增加对案子的“感觉”,有时破案线索会蹦的一声跳出来。
那么这方法的成功率呢?
一半一半吧,他们说。
不过银凌海心中认为,他们只不过是强找些事情做做,冲淡那种面对悲剧时的无能为力感,令自己感觉没那么糟。
就像自己现在所做的一般。
他们当时也在车上吃这些东西?或是到目的地再吃?为什么不在店内吃?那男的怕店员和顾客看到他的样子?怕店内的防盗摄录机拍下他的模样?所以只叫狄拉一个人进店内?她不会觉得奇怪吗?那男的说了些什么?
禽兽,像他叔叔那样的才是真正的禽兽。
照顾他长大,后来病死的叔叔曾吃了五年牢饭,罪名就是非礼未成年幼童。能假释出狱,因为心理医生说他不会再犯。
是的,叔叔不会再向其它小孩下手,改为向他下手,叔叔还喜欢一边干一边逼他听在牢中的“见闻”。
“小子,他们爱死了你这种型的,如果你到了那儿,你会很享受的,嘿嘿……”
淫笑声和监狱的可怕印象陪伴着他整个童年。
从此他不会再真心信任任何人,七名同伴中也只见过其中几个。如果他肯问那女的或是那巨汉,或许可以轻易解决这问题,可是自尊心又不容许他这样做,而在拚命思考下,他终于想到了办法,虽然有点麻烦,但重要的是暂时解决了问题。
暂时。
靠!假如帕克肯教他“荧惑”……那个催眠人类,让其不知不觉被吸血的技巧,这个问题根本不会是问题,X的!他一定是故意的!
第一名死者是妓女,案件则发生在两天前。
死者最后被目击和某名男子到某条巷子内交易,那家伙勒死她,再伸出尖牙,咬着死者脖子,吮吸着血液的时候,恰巧有名目击者路过,把那男人吓走。
不,用证人的说法是:凶手用血红的双目瞪着他,有着外冒犬齿而且沾上血迹的嘴唇发出咆哮,然后急促攀越垂直的墙壁逃去。
虽然自己的养母法医康薇尔验尸后,表示死者脖子上有两个平行,距离一如人类犬齿长短的咬痕伤口,现场血迹也和死者体内残留血液总量不符。
但问题是,那名目击者是个酒鬼兼毒虫,体内血液的酒精浓度高到……不,是酒精内只有几滴血,所以没有人认真看待他的证词,尤其是后半段。
除了身为吸血鬼的银凌海。
自己的“上辈”,要探员尊称她作“师父”的雯妮莎说过,吸血鬼有三种摄食方法,第一种是把人类变成自己的“血仆”提供血液,但只有少部分吸血鬼做得到。
第二种是“荧惑”,即暂时催眠目标人类,待吸取某个分量的血液后才放走对方,事后那人不会留下伤口及记忆。第三种则很简单,袭击人类,直接杀人取血。
而这次又和之前的案件相似,都是自己的那种怪物……不,“黑暗生物”所造的吗?
他想请雯妮莎帮忙,对方却摆出一贯爱理不理的样子。
车厢内忽然响起蓝色多瑙河的电子音乐。
沉思中的探员忙掏出行动电话。
“喂,我是银凌海。”
“阿海吗?是我力高大爷啦,实在太过分啦!”电话另一头传来好友兼警队的拍挡:黑人青年力高·阿柏奇开朗的声音。
“有案件吗,阿高?”
“不,但是情况超级糟糕,实在太过分啦!”力高说着一贯没有意义的口头禅,“就像你和一夜情的对象嘿咻后,她告诉你她的确只有二十五岁,不过是三十年前的事,是第二糟的。”
“呃,那第一糟呢?”虽然明知是插科打诨,但总让人还是忍不住想追问,力高在脱口秀方面甚有天分。
“第一糟?那就是,她的确只有二十五岁,不过是十年后的事啊。”
“……”
“别太悲伤,我的朋友,幽默感这回事是要讲天分的。”力高又兴奋道:“对了对了,我昨天送爱莉回家,就是那个在内部调查科工作的那个,我们之后还一起……”
“阿高,这方面的详情我不想知道。”
“噢,兄弟,你在害羞吗?”
“不,我怕听了后会流鼻血。”
“别说傻话了,搞不好知道某些好玩事情后,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喔。”
“老实说,我已经踏进了一个很古怪的世界,不可思议得让人想跳湖。”吸血鬼侦探叹了口气,道。
“别装了,你这乖宝宝会干出什么坏事来?顶多是停车等候时没关引擎那种级数吧。啊!险些被你岔开话题了,你道爱莉她告诉了我什么来着?实在太过分啦!是超级震撼大消息啊!我们的新队长原来已经来了哥特市!”
“是是,所以?”银凌海没好气的道。
“老天,你没有好奇心的吗?根据我力高大爷搜集回来的情报,那人可传奇得很,在大学时代已经锋芒毕露,先后待过烟酒枪械管理局、扫毒署,又是前联邦调查局的行为科学小组的成员,这么厉害的人为什么会屈就到这儿当一名小小的凶杀组队长?”
“小小的凶杀组?你会被围殴的,阿高。”
“放心吧,没有人敢动我的,我可是个掌握警队内九成美女电话号码、三围及内衣颜色花样的……咳咳咳,总之这个不是重点。
“根据爱莉告诉我的机密情报,原来那人在调查局时,主导某宗案件的调查时,盯上了某个位高权重的参议员,结果最后却发现冤枉好人,所以被贬至这儿。”
“你应该转职到中情局去的,阿高,他们需要你。”
“怎可以?我可是警队内风靡万千女性、改进社会风气、刺激警队士气,提高青少年内涵,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啊,总之要是没有我,警队就不是警队啦,哇哈哈。说真的,我急不及待看到“毒蛇”面对那名空降部队时的委屈表情。”
“嗯,大概吧。”
自从银凌海的养父,哥特市凶杀组组长,莫凡死后,“毒蛇”尼考尔一直担任代理队长一职,最近高层终于决定正式的人事任命,但却并非把他正式调升作队长,而是从别处调配,故力高才有此语。
虽说银凌海相信毒蛇是那种安于当副手,而且作Number 2比作领袖更出色的人,不过他不想扫了好友的兴头。
“对了,言归正传,卡查刚搬新家,大伙儿今天晚上到他那儿狂欢一晚,你要来吗?”
“谢了,阿高,不过我有事……”
“老天,又是这个答案!你最近怎么啦,自从狼人一案后,就老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兄弟,我知道原因,不过你别太过分啦!”
“阿高,你知道……”
“当然了!”话筒传来对方神气的哼的一声,他再道:“你以为装忧郁,就可以在警队最受欢迎男子排行榜超越我了吗?你太天真啦!我告诉你,男人的帅气是由内涵决定的啊!”
“……”
“好吧,兄弟,你到底怕什么?不过是好酒、美食以及人群而已。”
是的,我很怕,因为我是头怪物,我是个连一个爱上自己的女孩,也可以毫不犹豫地吮吸血液的怪物,所以我很怕。
“不,阿高,我真的有事。”
“好吧好吧,卡查的新居地址我用简讯传给你,你改变主意的话就来吧。”
“谢了,阿高,玩得开心点。”
“你认为我不会……噢,那边的那个小姐……实在太过分啦,现在女性的衣服胸线愈来低啦!实在太过分啦!作为一个有为的青年,我一定要好好上前鼓励……不,纠正这种风气……”
车子沿公路高速飞奔,窗外的景色也逐渐改变,霓虹灯及建筑物由树木及林地取代。
汽车在一道铁栅栏的铁闸门处停下。
闸门及雕有螺旋花纹的铁枝上布满铁锈,门旁的青铜牌子上隐约看到几行字体:“哥特市圣尼尔公立墓园,南门。”
墓园有近百年历史,是哥特市最古老的墓地,不少参与二次大战及越战的将士都埋葬在此处,这儿也是狄拉死亡之旅的终点。
银凌海轻轻一跃,轻巧越过近三米高的铁栅栏,落到园中铺满小碎石的小径处。
入夜后的墓园静如鬼域,虽然市政府的管理部门宣称夜间会有人定时巡逻,不过自发现尸体,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些措施只在文件上出现过。
银白的月芒和星光是此地唯一的光源。天使、十字架等墓碑上的雕刻在微光下变成只剩下模糊轮廓,毫无立体感的剪影,吹来的风带着十二月才有的寒意,树木彷佛提早宣告冬天的早临而尽脱叶子,剩下光秃秃的枝桠,一如洗过的死人手指。
为什么?为什么凶手要跑来这儿弃尸?为什么在尸体上绑上蝴蝶结?为什么只在第一次做案时吸血?
还有,为什么要杀人?
唯一的活物在这个死荫之地沿着小路蹒跚独行,狄拉的尸体就躺在前方的小丘处,脖子上的蝴蝶结是用她内衣绑成的,银凌海记得自己和力高到达现场时,刚好看到女孩那伤心得昏倒了的母亲被抬上救护车。
你真的是我的“同类”吗?该死,你已经杀了两个人了,你到底在想什么?你下一步要干啥?
倏地如回答探员的疑问般,一具倒在地上的人体赫然映照在探员的视网膜上。
一具女性尸体就躺着狄拉伏尸的同一地点处。
银凌海慌忙趋前察看,愤怒和惊讶都写在他俊朗的脸上。
女性大约二十至三十许间,从蜜色的肤色判断应该是拉丁美州血统,一头如波浪般鬈曲长发。
而在精致的五官上,最叫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双有如刺剑(estoc)般的眉毛,以及坚挺,彷佛带着强大意志力的下颔,比起什么可怜的被害者,假寐中的战争女神会是更贴切的比喻。
然后,女子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