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养成雅好读书的良好习惯。孝文帝“文明摄事,优游恭己,玄览独得,著不自言”。他学习进步很快,《五经》之义,读后便讲。史家传记,诸子各家,无不涉猎。冯太后作《劝戒歌》三百余章,教育孝文。在冯太后引导下,孝文逐渐参政听政。他参与执政,实际上应从太和五年(481年)开始,时年15岁。
冯太后的文化教育对于孝文帝毕生的事业影响很大。冯太后是受过汉文化教育的人。临朝听政以后,在她周围又聚集了如李冲、游明根、高闾等一批有很高文化素养的汉族文人。由于冯太后和汉族士人的教育和影响,孝文帝也热衷于学习汉族传统文化。
第八部分冯氏的政治行为(1)
冯太后临朝听政时,孝文帝表现得非常谨慎恭顺,事无巨细,一一禀与太后。冯太后的特征是多智略、性聪达,自入宫掖,粗学书计;及登尊位,省决万机;而且多猜忍,能行大事,生杀赏罚,决之俄顷,所以威福兼作,震动朝廷内外。
为了稳固临朝称制的地位和权力,冯太后制定和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与策略。
其一,开始果断地实行宽宥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一面宣布大赦,一面剪除异己,把宽赦与诛杀相结合,宽宥为主,诛杀为辅。对一些怀念献文帝的节义之士,予以“表异”。将献文心腹大将、大司马万安国赐死。随后论功行赏,以征西大将军、安乐五长乐为太尉,尚书左仆射、宜都王目辰为司徒。这些人尊她为太皇太后,复临朝称制。经过一番紧张而激烈的斗争以后,冯太后又控制了北魏的最高统治权。其二,组成临朝称制可利用和依靠的骨干势力——宦官集团。这一层人,虽然地位低微,但能量很大,整天围着皇帝、后妃团团转。为求得帝后欢心,极善察颜观色,小心服侍,而且逐渐懂得许多军国大事内情,上传下达,作用日趋重要,猎得帝后们的信任与青睐,于是形成“中官用事”的格局。冯太后从中选拔了一批能干的“微阉”,作为心腹,控制朝政。杞道德、王遇、张祐、苻承祖等人原都是出身微贱的阉宦,不到一年,都被冯氏提拔到了王公的官位上。另外,王睿经常出入太后卧内,几年的工夫,官至宰辅,还得到数以亿万计的财帛赏赐及金书铁券,许以不死之诏。李冲虽以器能受任,亦由见宠于帷幄,密加赏赐,不可胜数。
这些举措,有力地保证了在其执政期间几次重大改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颁布均田制和三长制。李安世于太和元年(477年)提出均田之议,建议根据政府掌握的土地数量,按劳动力实行均田。他的建议切中时弊,得到了冯太后的赞赏。冯太后毅然接受李安世的建议,下诏实行。诏书虽然是以孝文帝的名义发布的,但其时孝文帝只有10岁,实际上是临朝秉政的冯太后的杰作。太和九年,北魏正式实行了均田制。此时孝文帝虽然已经到了19岁,但对政事并不参决。因此,冯太后是推行均田制的真正决策者。到了孝文帝执政时,严格执行了冯太后的既定方针,进一步推广这一土地制度。
均田制的实行,使更多的劳动人手被束缚在官田荒地上,农业得到开发,政府的赋税增加。冀州刺史元晕在州检括丁户,让民户自报丁口,不得隐瞒。以前曾隐瞒丁口不向官府缴纳捐税者,必须补缴,一次就得到五万匹绢。仅冀州一州就如此,至于全国,为数就更多了。租调增多,官府库藏暴满。据《洛阳伽蓝记》中记载,到了肃宗、灵太后胡氏执政时,“国家殷富,库藏盈溢,钱绢露积于廊者,不可较数”。灵太后胡氏让百官在库藏背绢,根据体力,任意自取,所背绢全归自己。于是百官一个个使出浑身的力气背,章武王元融与陈留侯李崇因背得太多,摔倒在地,把脚崴了。太后见他二人太贪婪,于是没收了他们的绢,让他们空手而回。元融、李崇因此受到众人的耻笑。库藏是这般富足,这当然和均田制的实施、农业生产发展有关。
第二,班俸禄,惩贪污。过去实行的断禄之制,没有常俸,全靠皇帝赏赐和贪污受贿生活,各级官吏任意搜刮百姓以饱私囊,成为普遍现象。有的地方守宰上任时,只是“单马执鞭”,到了任满离职的时候却是“从车百辆”,贪污是很惊人的。冯太后诏令群臣商议,并听从了高闾的主张,于太和八年(489年)开始实行班俸禄,实行百官俸给制,并规定颁行俸禄之后,赃满一匹皆死。这对于澄清吏治,制止官吏的贪污和敲诈勒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时,外戚出身的秦益二州刺史李洪之,地位显赫,但他为官贪暴,班禄施行后,因为贪赃而被枷往平城。冯太后召集文武百官,当面追赃定罪,因为其为皇帝亲戚,恩准其在家中自裁。此后,郡守县令,因贪赃枉法而被处死的达四十多人。从此,官吏更加小心谨慎,不敢不廉洁奉公。
班俸制、整顿吏治、均田制及三长制等改革措施的推行,对于抑制豪强的土地兼并,减轻民众的租调负担,恢复因长期战乱而遭受破坏的农业生产,都是有利的。但是,出于不同的利害关系,对于新法必然会有不同的观点,在其实施过程中也一定会遇到阻力。面对乖戾的议论和未卜的前景,冯太后却十分沉着、果断,她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用无庸置疑的反诘语气,将反面意见驳回,表现出不让须眉的气势。
第三,推行汉化政策。冯太后是汉人,她的祖父冯弘和伯父冯跋都是北燕的国王。冯太后生长在长安,从小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父亲被诛后,她入宫受到姑母的教育,继续接受汉族传统文化的教育,汉族文化在她的头脑中有很深的烙印。因此,在她临朝期间,积极倡导汉化,推行民族改革。太和七年(483年),在她的主持下,下诏禁止拓跋氏同姓为婚。
第八部分冯氏的政治行为(2)
拓跋氏入主中原以前,男女婚姻关系比较紊乱。父子、兄弟共妻,兄弟姐妹为婚,婚姻关系比较开放、自由,没有封建礼教的束缚,因此,王室宗亲多有荒唐事。入主中原以后,鲜卑遗风也没有多大改观。为了改造拓跋氏鲜卑旧习,移风易俗,冯太后首先从禁止同姓婚姻着手,推行汉化政策。当然,同姓为婚在鲜卑拓跋部族中已根深蒂固,冯太后虽有一纸诏书,但效果并不明显。后来,孝文帝执政后,实行较为彻底的民族改革,禁同姓婚事兴办,禁止使用鲜卑语言、服装等,提倡与汉族大姓联姻,讲汉语,着汉服等,汉化改革成效卓著。
第四,兴学校,复礼乐。西晋末年以后,政局混乱,战火迭起,北方学校教育受到严重破坏。冯太后执政后,认识到教育能起到“里人父慈子孝,兄友弟顺,夫和妻柔”的重大作用,就在天安元年(466年),诏令全国各地设立乡学。在北魏历史上,这是最早在地方上设立乡学的。其后又于太和十年(486年)改中书学为国子学。488年又采纳李彪建议,尊汉制,设立太子太傅,以教育太子。这些诏令颁布后,促进了中原传统文化教育的恢复,大大加快了鲜卑拓跋部汉化的过程。
第五,对北魏初年的刑律,进行了较大的改动,清除了部分极其野蛮残酷的条文。在死刑方面,北魏初,死刑分(车裂)、腰斩、斩首、绞四种。冯太后制定新刑律时,除去车裂和腰斩,改为枭首、斩首、绞三种。北魏初年还有门诛、三族、五族的酷刑。门诛要将犯罪者本人和他的妻儿子女都杀掉;三族杀犯罪者本人和他的妻子儿女,另外还加上父母兄弟;五族所杀的范围更广。冯太后时所改革的律令,把中国已经废除、到五代十国时代又重新应用的车裂、腰斩、夷五族等落后残酷的刑律,有的废除,有的降等,使北魏法律在客观上更能适应中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
第六,宽待工商,释工奴。中国自秦汉开始,历朝官府都对手工业者严加控制,将他们规定于类似奴隶的卑贱身份,手工业者一般要世代承袭,不得迁徙或脱籍。将掳获的手工业者,分配居住在固定的地区,在政府严密管制下,还严禁其子弟读书受业,并对庶民和工匠之间的通婚也予以严禁。冯太后执政后,出于加强农业的需要,就一反传统做法,对手工业者再三采取宽松措施。先是在延兴二年(472年)允许工商杂伎兼营农业,后又于太和六年(477年)下诏,允许工匠在服役机构内升任官职,还准许其中立战功的人,或者因技艺高超而被宫廷宠幸的人升任清官高流,这就打破了北魏建国以来的禁令。工匠的地位有了显著改善,逐渐与编户齐民同列。冯太后的这些措施,进一步铲除了北魏社会所残存的奴隶制因素,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冯太后执政时的改革有三个特点:
一是改革范围广,包括了思想文化、经济、政治、习俗等各个方面,其汉化改革的程度远胜于北魏以来各朝所为。
二是许多政策和措施制度化,有些甚至比中原旧制还完备,如三长制。
三是对中国历史上早已形成的某些政治、经济制度进行了果断的大变革,尤其是宽工商,释工奴,制定太和新律,实行均田制。这些大刀阔斧的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第八部分冯氏风格
冯太后虽为妇人,但天性聪颖,刚入宫时就粗学书计,临朝时英明立断,省决万机,国家大事全部她一个人说了算。而且由于有了第一次临朝称制的经验,她显得更成熟、更老练。天性孝谨的孝文帝什么事都不敢违背祖母意愿,事无巨细都一一禀告祖母。
因为孝文帝年轻,冯太后自己作《劝戒歌》三百多篇。《劝戒歌》是一种告诫性的诗歌,内容是规范封建君臣关系的说教,这对于将要接替冯太后统治天下的孝文帝当然至关重要。她又作《皇诰》十八篇,以教授孝文帝如何修养德操,还要孝文帝身边的内侍十天向她汇报一次孝文帝的表现,否则就要受到责罚。她不但注意培养孝文帝汉化改革思想,而且重视锻炼他的治国才能和胆识。孝文帝进入少年之后,冯太后便把他带在身边,直接参与汉化改革的廷议和决策,言传身教,让他领悟其中的方略。在生活作风上,也以身作则,对他施加影响。有一次,宰人进粥,粥中有虫。孝文帝见了大怒,要严惩宰人,太后却“笑而释之”,这对孝文帝宽容、简朴作风的形成是起了作用的。太和十年以后,冯太后让孝文帝直接处理国家大事。孝文帝向臣下问止灾、止盗之方,访安民之士,仿汉朝礼仪,修明堂、建太庙、正祀典,亲耕藉田,祭祀舜、禹、周公、孔子。不过,孝文帝遇到难决的事,冯太后仍不失时机地给以启导。冯太后对孝文帝的这种培养,人们很不理解。著名史学家吕思勉先生甚至怀疑孝文帝是冯太后的私生之子。其实非也。冯太后高瞻远瞩,从培养汉化改革接班人着想,这正是她超凡脱俗的地方。
她善于选拔和使用人才,尤其是重用汉族地主知识分子。他们中间,有从宦官中提拔上来的杞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