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2-政治理论基本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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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2-政治理论基本教程-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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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    
    【领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真理标准问题指检验人的认识是否正确的根本途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特点决定的。第一,真理的本性是主观认识同认识对象相符合。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把认识同认识对象相对照,检验两者是否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这在主观意识范围内是无法解决的,客观对象一般也不能回答这一问题;第二,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实践的客观结果才能把认识和客观对象加以对照。一般来说,达到了预想的目的,就证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正确的。实践的直接现实性特点决定了实践标准的惟一性。    
    【领会】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即绝对性是指:实践标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此外没有别的标准;一切认识都必然接受实践或最终接受实践检验,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即相对性是指:实践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对真理的检验是过程,有其历史局限性。每一特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往往不能充分证实或驳倒一切认识。在这一点上,它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运用】这一原理的意义    
    在理论上,要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辩证统一,这是反对唯心论、不可知论和形而上学的锐利武器。在实践上,实践标准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解放思想的锐利思想武器,要反对否认实践标准的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坚持实践标准就是要坚持生产力标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以是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判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判断我们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此知识点1999年理科论述题第33题,2001年文理科通用论述题第34题考查过)要在反复实践中检验真理。    
    5价值及其客观性和主体性    
    【识记】价值的含义: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指客体及其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效用或效益关系,简言之,即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    
    【领会】价值的客观性和主体性。价值的客观性表现为:价值以客体及其属性为现实基础;人的需要也是客观的,受客观物质条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价值的主体性是指:价值以主体的需要为基准;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具有不同的价值,此为主体的个性特征。    
    6。价值评价及其尺度。价值选择及其实现。    
    【领会】价值评价,亦称价值性认识,是主体对主客体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或估价。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价要符合两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对客体状况的正确认识,二是对主体需要的正确认识。只有既有利于社会进步、人类主体发展,又有利于个人的需要才是积极、合理的需要;人类主体的根本利益是确定主体需要的最高尺度,也是价值评价的最高尺度。    
    【领会】价值选择,即价值取向,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进行区分、辨别,从而采取相应的主观取舍态度和行动,它体现了客体的价值观差异。    
    客体属性和人的需要是复杂多样的,这就决定了价值选择的多样性。不同主体有不同的价值选择,这种选择受功利、情感、道德、审美等主观因素和社会历史条件、环境与客观因素的制约。但在一定社会中,往往在一种主流的价值导向,因此,价值选择是多样性和统一性的辩证统一。    
    价值选择的实现过程是使客体的潜在价值变为现实价值的过程。确定正确的价值观是顺利实现价值选择的前提;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并在此基础上坚持不懈的实践,是实现价值选择的正确途径;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价值目标,是实现价值选择的明智之举。    
    7真理和价值的关系    
    【识记】真理和价值的区别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具有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具有主体性、客观性和相对性(具体历史性)。它们反映了主客体间的两种关系。    
    真理原则指人类按世界本来面目从事实践活动,是客观性原则,体现的是外在尺度即物的尺度。价值原则指人类按自身需要、利益从事实践活动,是主体性原则,体现的是内在尺度即主体尺度。这是人类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    
    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的区别会引起两者之间的矛盾,为解决二者的矛盾,需要主体调节自身的实践活动。这种调节一般说来要以价值服从真理。    
    【领会】真理和价值的辩证关系    
    (1)真理和价值相互补充、相互渗透、相互引导    
    真理和价值都是人类活动追求的目标。探索真理包含着实现一定的价值目标,真理本身也具有价值;价值中包含真理,价值实现离不开真理的运用。发现、利用真理必然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目标推动人们去揭示真理,从价值走向真理。    
    (2)真理和价值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真理是实现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实现价值是认识真理的动力和归宿,两者相互促进。实践、真理、价值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具体的,人们不可能一次穷尽真理,也不能一次满足全部价值要求。真理和价值的统一又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实践中不断提出新的价值目标,不断推动人们探求新的真理。    
    【运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坚持真理和价值的统一,坚持尊重规律和实现人民利益的统一    
    8认识论与党的思想路线    
    【识记】认识论与党的思想路线的关系    
    认识论是关于人的认识的本质和产生、发展一般规律的学说。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以实践为基础,坚持唯物主义,运用辩证法,科学地阐明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所谓思想路线,是指某一阶级、社会集团或政党化为指导思想、用以处理主客观关系并支配行动的认识路线。认识论是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思想路线是认识论在实践活动中的运用。    
    【领会】党的思想路线及其意义    
    (1)党的思想路线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党的思想路线是个系统的整体,概括来说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其中实事求是是核心。    
    (2)党的思想路线的意义    
    其理论意义是:①它集中体现了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②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和灵魂。③它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想基础。    
    其实践意义是:①它是正确制订和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战略、策略的思想基础;离开了它,就会犯“左”或右、教条主义或经验主义的错误。②它是做好一切实际工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③它是我们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永葆蓬勃生机的法宝;背离了它,就会遭受挫折和失败。是否坚持这条思想路线,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四)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1思维方法的本质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    
    【领会】方法是指为解决特定任务所采用的一定途径、手段、办法。思维方法,即思维过程中形成和采取的思维规则、程序、工具和手段,其本质是主体化了的客观规律和关系。它对思维操作的进行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规范思维运行的方向和侧重点;具有对信息的选择、组织和解释功能;它直接影响认识和思维活动的结果和效率。辩证思维即主观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包括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是指外部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的认识和思维的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这两种辩证法本质上是同一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此知识点2000年理科单选题第3题考查过)主观辩证法对于揭示和把握客观辩证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运用和通过主观辩证法才能形成正确的理性认识和理论体系,才能全面、深刻揭示客观辩证法,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是理论思维的工具,可以增强主体的认识能力,它比特定的认识结论更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此知识点2003年分析题第34题考查过)    
    2辩证思维的主要方法    
    (1)归纳和演绎    
    【领会】归纳和演绎的含义及其关系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概念和结论的思维方法。演绎是从一般概念和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两者是主体把握对象的两种相反的思维运动,同时又互为前提,互相依赖,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它们统一的根据是个别和一般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归纳是演绎的基础和前提,是演绎的补充。归纳为演绎提供一般原则,归纳的终点构成演绎的起点,演绎的结论要再经过归纳来证实丰富。没有归纳就不可能有演绎,演绎离不开归纳;另一方面,演绎又是归纳的指导,是归纳的补充。演绎为归纳提供理论依据,规定着归纳的目的和方向,归纳得出的结论必须靠演绎来修正和补充。没有演绎就没有归纳,归纳离不开演绎。    
    归纳主义只承认归纳,否认演绎,会导致狭隘的经验论。演绎主义只承认演绎,否认归纳,会导致唯心主义。两者都割裂了归纳和演绎的辩证统一关系,都是形而上学思维方法。    
    (2)分析和综合    
    【领会】分析和综合的含义及其关系    
    分析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特性,逐个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综合是把分解开的各个部分、方面、特性联系起来,组合成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它们是两种相反的思维运动,同时又互相依赖、相互促进和互相转化。两者辩证统一的基础是整体和部分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分析是综合的基础。首先要分析,然后综合;综合离不开分析,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另一方面,分析又离不开综合。分析过程中必须有整体观念,否则不可能有正确的分析。    
    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分析到一定程度就转入综合,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综合到一定成果,又转入进一步深化分析。    
    片面夸大分析而否认综合,是只看部分不见整体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片面强调综合而否认分析,就会陷入唯心主义或主观主义。辩证思维坚持把两者统一起来。    
    (3)抽象和具体    
    【领会】抽象和具体的含义及其关系    
    分析和综合的过程同时也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并服务于这一过程。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是指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具体是指思维具体,“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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