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兄弟教父--陈果夫与陈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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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兄弟教父--陈果夫与陈立夫- 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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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售出的5000万美元债券全数由中央银行业务局购进,将799万债券以官价卖给所属职员,而孔祥熙一人就独吞350万元美金债券。而此时美元债券已涨至法币250~270元。    
    即使这样,孔祥熙等人还不满足,还企图将剩余部分再次私分。但没有不透风的墙,孔祥熙等人私分剩余美金公债的消息不胫而走,公众舆论大哗。    
    陈果夫见时机来到,即借此大加发挥,风助火势,大造舆论,欲将孔祥熙致于死地。但孔后面有蒋介石这棵大树,他是不会倒的,最后只以“分期吐出”所吞款项和辞职了事。陈果夫一看势头不对,再加后来看到政学系俞鸿钧在此案中获利最大,不仅作了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而且农民银行董事长也可能将由他来代理。于是,陈果夫见风使舵,由原来倒孔反转头来拉孔,到处为孔说好话,打圆场,孔祥熙不但不怨恨陈果夫,反倒感激涕零,决计将农民银行让与陈果夫。    
    1945年9月22日,陈果夫被任命为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0月,陈果夫被任命为中国农民银行常务董事兼董事长。11月1日,陈果夫宣布就职,在就职仪式上,农行总经理李叔明向大家宣布:“孔董事长因身体曾经割治,尚未复元,故辞去董事长职务,以便休养……现在本行董事长一职,由党国元老陈果夫先生继任。”这时的陈果夫好不得意,他梦寐以求的独掌中国农民银行的愿望终于达到了,回味着李叔明的“孔董事长因身体曾经割治,尚未复元”几句话,看着出席会议的保养得极好的孔祥熙,暗暗好笑,不禁想到了红楼梦中的词“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自己也会下台吗?不会的!他心中暗暗地说,不会的!自己一定不会下台,一定要牢牢坐稳董事长这把交椅。    
    


第六部分巧取豪夺(1)

    陈果夫主掌中国农民银行后,亲自为农行制定了“清慎勤敏”的行训,并解释说:“一个不取为之清,深筹远虑为之慎,刻苦耐劳谓之勤,注重时效谓之敏。”这四个字,陈果夫真的做到了吗?深筹远虑、刻苦耐劳、注重时效应该说还可以过得去,但真的是一个不取吗?那是自欺欺人的,一个不取,他的农民银行的财富能增长得如此快吗?尽管陈果夫上台后,主动将自己的薪水由每月1200元减至1000元,尽管他亲自制定了《中国农民银行经营方针》18条,强调为中国农民谋福利、为农民服务等,但这都不能说明问题,最重要的是看他在实际工作中对农民是助还是夺,是取还是与。    
    首先,陈果夫十分清楚,中国农民银行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组织,它当初成立,就是为了反共防共,陈果夫现在也不能违背这一初衷,他在农行股东大会上就强调:“本行在民国二十二年创立时,为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至二十四年才扩大改组为农民银行。当时的主要使命,为恢复共匪蹂躏区域的农村经济。其股份虽有官股、商股之别,实际上根本无纯粹的商股。其性质和发展过程与其他国家银行不同。”蒋介石也一直把农民银行作为反共的工具,他要求农行职员必须加入国民党、三青团,陈果夫担任董事后,蒋在给陈果夫的信中,仍然十分强调农行的政治作用,要求农民银行“以经济力量配合乡镇保甲制度组训农民之方法。”以更好地反对共产党。要反共,就必须在经济上支持地主、剥夺农民。    
    其次,陈果夫千方百计想赶走孔祥熙,主掌农民银行,为的就是发展官僚资本,既要发展官僚资本,怎能一个不取,为农民谋福利呢?1.发放“农业贷款”,支持地主盘剥农民。    
    农民银行作为专门的农业银行,中心任务应是农业贷款、土地金融及普通银行业务,其中农业贷款是农民银行一大特权,这是一笔巨额财政专项拨款,一般分为普通贷款和特别贷款,普通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加工、种子、运输、副业等;特别贷款用于茶叶、蚕丝等,一般春荒时贷出,秋收后收回。陈果夫为了牢牢掌握这笔拨款,亲自拟定了“放款政策”方案,提出优先贷款的原则,对农村的地主、富农、工商业者优先,对官僚资本企业优先,实际上大量资金均进入这些领域。对一般佃农,陈果夫也规定给以贷款,但“佃农自己备有资金1/3以上,欲为自耕农者,应由下级金融机关,依照上级专业金融机关之计划与指示、贷与款项、购买土地。”但当时农村的情况是:佃农生活极端贫困,一无土地、二无生产资料、三无资金,只靠出卖自己的劳力过活,哪有1/3以上的资金呢?农贷实际上是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另外,按《中国农民银行农贷办法》规定:发放农贷必须“邀请当地民意机关及有关团体与地方公正士绅、协同办理,以迅事切,并示公开。”这样,农贷发放实际上掌握在当地地主豪绅手中,他们怎会把这种好处让给农民呢?当然,有些地方更加巧妙,乡长、村长、地主豪绅在信用社向他们放款时,他们也填上农民的名字,而实际上他们自己将贷款扣押。到秋收后收款时,农民莫名其妙地要还款,“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既不愿偿还没有见过面的借款,扣掉的钱已经追不回来了,可是银行的钱仍必须还,最后晦气的当然还是农民”。所以,陈果夫所标榜的这种为农民谋福利的农贷业务,实际上是坑害农民,就连当年国民党金融管理局长李立侠也说,农民银行“所谓支援农业,实际上是支援了地主、豪绅、还乡团”。    
    陈果夫还以主持苏政时期的经验为由,将中国农民银行变成农产品的最大承包商,他以农行的经济优势,要各地分支机构大建粮食仓库,然后由农行出面收购粮食,他们并不是用现金,而是用所谓粮食库来收购,农民将粮食交给农行后,便得到一张粮食库券,然后凭粮食库券按市价去兑换粮食。这样,陈果夫仅一张废纸便囤积了大量粮食,仅以发放和兑换之间的差价,农行便大发其财了,更不用说粮食价格暴涨时,农行的收益更是难以估计。当然,更重要的是,陈果夫以此办法,将全国粮食掌握于自己手中。    
    当时,解放战争正激烈进行,为了应付战争,蒋介石需要大量军粮,原由国民党政府粮食部收购,但粮食部一是收不起来,二是大量贪污粮款,蒋介石便将收购军粮的任务也交给陈果夫,由农民银行独家办理。蒋介石将粮款交给农民银行,农行在收购中赚手续费,手续费为收购金额的3%。陈果夫从1946年开始一直办理此项业务,从中大获其利,并多次受到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的表扬。陈果夫更是卖力,他曾设想将收购粮食完全纳入农民银行的业务范围,使农民银行成为全国最大的粮食托拉斯,后因全国解放,这一设想成为泡影。    
    2.举办信托业务,从事商业投机。    
    对于农贷与粮食收购中的大量获利,陈果夫并不满足,他在主掌农民银行后,其业务活动的重点便转向信托活动。以前,农民银行靠滥发钞票大肆赚钱,1942年发行集中了,农民银行被取消了作为“法币”发行银行的资格,靠发行赚钱的这块肥肉被挖掉了,因此,便把重点转向倒卖物资,转向信托的商业投机。当时,因为通货膨胀的原因,使产业利润落后于银行利润,银行利润又落后于商业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农民银行把资金抛到商业投机的活动中可瞬息万利,陈果夫正是看准了这一发财的契机。    
    中国农民银行信托部总部设在上海,同时在南京、汉口、杭州、广州、福建、重庆、汕头、蚌埠、西安、南昌设有分部。中国农民银行的纯益大部分来自信托部,而农民银行信托部的纯益,主要来自中国农业供销公司。农业供销公司由农民银行直接投资建立,是农行投资的公司行号中投资最多的一个,公司高级职员均由农行派任,以100亿元作为本金,该公司主要收购农产品,然后从中渔利。


第六部分巧取豪夺(2)

        
    在农产品中,一是棉花。农行一方面以低价强迫向棉农收买,另一方面以高价卖给厂商,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而且收购的资金还不必由农行自己出,而是由政府拨给,即由中央银行这一“发钞供应所”无代价地供给,农民银行转手之间,便获得大量利润。由于政府的支持,陈果夫的投机生意做得又大,又无风险可担。1947年至1948年,农业供销公司经营的棉花因为陇海铁路不通,陕西的棉花运不出,他们就利用飞机运到上海,取得巨额利润。二是杂粮及其他经济作物,这些都是工业品原料。陈果夫对此也十分重视,大搞贱买贵卖的投机活动,如1947年,他们在万县、常德购进500吨桐油,周转期只三个月,按当时上海市价,除去缴损耗利息外,总共盈利25亿元。同年,农行在汉口、蚌埠两地收购蚕豆4000吨、大豆300吨,四个月周转期,盈利45亿多元。他们还在河南等地大量收购杉木、杉桐及木板等,运到南京、上海销售,本廉售昂,致获暴利。    
    除农业供销公司外,陈果夫还指示农行独资开设了中和盐业公司。中和盐业公司于1947年2月正式成立,其业务范围为购运海盐和精盐,行销湘、鄂、豫、桂、皖、赣及上海、北京、天津、徐州、蚌埠等地,并在上海、天津、汉口、长沙、衡阳等地设立门市部,其独占势力,遍及蒋管区各地大、中、小城镇。该公司资本额在登记时为法币2000万元。1947年增为1亿元,后又增至10亿元,“该公司1947年决算利润为33亿元、资本总额按年终账面数额10亿元,利润为资本总额的3倍多,其资本增殖率已属不低。但是账面上的数额还仅仅是它的巨额利润的一部分,因为他们还有许多‘副牌’。‘副牌’是利用同一资本,基本上又是利用原有的人马和设备来经营各种盐业投机买卖的”。陈果夫主持的农民银行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地进行投机活动,曾受到当时社会舆论的猛烈抨击。1945年,参政员黄宇等人便提出了“查中国农民银行运盐、售油、囤糖、违反法令,有营私舞弊嫌疑,拟请政府彻查案”。认为“已触犯刑章,应即移交法院办理”。    
    3.勾结地主豪绅开设典当,进行高利贷剥削。    
    陈果夫当上农民银行董事长后,在1946年11月的一次会议上说:“……合作事业交给合作金库后,农行对农民做什么工作呢?我想要做典当。”于是,陈果夫积极筹备开展典当业务,1947年3月14日,在他的主持下,召开了典当座谈会,陈果夫在会上大肆宣传典当的好处,说:“典当之设立,原为打击高利贷之猖獗。以前经营典当者,多为公正士绅,故经营典当,多认为正当事业。”当有人提出典当有高利剥削之嫌时,陈果夫为其辩解说:“目前典当发生剥削现象,因为其资金来源不济其营业。”参加会议的一些代表见陈果夫执意要搞典当,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便都附和他,大谈典当为民解难的作用,在陈果夫的控制下,这次典当座谈会最后作出决议:“农民银行自行选择示范典当,已设农仓或简易农仓之地,可由仓方兼办典当业务,各地典当可申请农行约为‘特约典当’,农行贷给款项,并派员督导。”“资金:公典基金应请地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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