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到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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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到哈佛-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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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里,哈佛大学校长尼尔·卢登斯汀曾经给所有的新生寄过一份必读书书目,包括他关于多元化的演讲。他提到了种族、民族、政治和性取向以及身体的残疾——它们对学生身体结构的影响。他没有写到像我这样对中产阶级文化很陌生的人在大学环境里会感到多么孤立。    
    第一周里,我们去听了很多有关多元化的新生入学介绍课。在一次这样的课上,讲课人要听众中来自工人阶层背景的学生举手。我从学生们头上看过去,看见有七个人举手,其中一只手还是我的。两百名哈佛学生中只有七个来自工人阶层家庭。妈妈和我甚至还不是工人阶层:我们是属于救济阶层的。在新生入学周里,我认识了许多学生,他们的家长或者拥有很多公司,或者是百万富翁,或者是其他优秀大学的教授。了解到在我自己的世界竟然存在这样的人,这对我是个巨大冲击。    
    有些学生的母亲、父亲和兄长曾经都毕业于哈佛。对他们而言,大学不过意味着在哈佛和耶鲁之间作个选择而已。一名同班同学的父母给哈佛大学捐款一百万元,那差不多是三十名学生的学费。另一名同学房间里满是名牌服装和贵重的进口电子用品,像一只日本产的价值三百美元的折叠式手机等。这还是在任何人都拥有手机之前,那是我有生以来看到的第一只手机。    
    在新生入学周,我们还和自己所在的学监小组开了一个有关多元化的会议。所有韦尔德楼我们一层的学生都去了。我们到一个小会议室开会。一名受人尊敬的非洲裔美国牧师身穿西装打着领带,他是神学院的教授,主持讨论。所有的学生坐成一个很大的圆圈。牧师让我们介绍自己,并说说在我们以前的生活里怎样经历多元化的情况。    
    听着每一个学生的发言,我变得很惊讶。有个叫锡达的学生来自华盛顿特区。他是在一个全部是黑人居民的社区长大的惟一一个白人男孩。曾经跟全是黑人的队员在街头打篮球。他说尽管他是白人,但被这么多白人的脸围着,他感觉很奇怪。一名长着白化头发来自加利福尼亚的男生是犹太人。他是名冲浪运动员,他的发言里充满了像粗糙地、完全地、花花公子这样的用词。阿本娜的母亲来自瑞典,父亲是加纳人。一名小巧玲珑、长着金发的墨西哥裔美国人来自得克萨斯州。我曾经以为所有的墨西哥人都长着黑头发黑皮肤。很多学生都是犹太人。有些学生来自怀俄明州、佐治亚州、英格兰和法国。桑德丽娜的家人是法国裔美国人,但她小时候就一直住在危地马拉,因此她能讲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和法语。学生们跟我根据他们的外貌作出的判断和期望完全不同。我知道我将会从这些独一无二而又思想活跃的人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不过随着学生们一个接一个地发言,我也注意到别的东西。许多学生是从优秀的私立学校毕业的。他们说的话听起来很年轻很天真。它变成了一个自我祝贺的会议——学生们自豪地描述他们是如何改进了他们学校的种族关系,他们加入了什么样的群体。随着介绍的进行,“多元化”似乎变成了一个大一统结构,在这些学生的脑海里,多元化只有一个外表,就是种族的或是民族的。我感到害怕,肾上腺素跟我一起升起来。他们看上去没有意识到他们有关多元化的体验是十分有限的。他们所认识的所有的人,不论是什么种族的,都是“上流”阶级。没人提到那些身体上或者心智上经受磨难的人们。两个在我们这组的女生有同性恋姐姐,但她们没有提出来讨论,在我们这群人中好像没有任何同性恋者。    
    一圈下来,我是最后一名发言的学生。我的声音有些发颤。我跟大家谈了我妈妈和我的成长经历,讲到尼尔·卢登斯汀没有写到阶层的多元化。我对大家说我感到迷茫。跟民族群体不同,无家可归和贫穷似乎不像一个我可以为之骄傲的身份(在那一刻)。我哭泣起来。我感到孤独,肮脏和羞耻,疲劳,无形。我很愤怒。即使在这样一个多样化的人群里,人们也无法像我在昆西的工人阶层朋友那样认同我。会后,有几名学生,包括新奥尔良来的尼尔,给了我紧紧的拥抱。他们为我说了我所做的而感到高兴。我感到自己已经四分五裂了。为什么我应该是最与众不同、最站在其他每个人之外的那个人呢?    
    我的五个室友和我试图搞清楚为何新生主任办公室把我们分在一起。我们有种族和地域上的不同,但也有一些相似之处。其中四名室友是基督教徒,我们中三个拉小提琴——蒂娜是最有才华的一个。    
    “那是在放CD吗?”玛吉和我问道。我们听见从蒂娜关着的门背后传来小提琴音乐。那听起来是莫扎特一首很难的协奏曲完美无瑕的录音,完美的音调跟着曲谱起伏回响着,一会儿高亢一会儿又柔和下去。    
    “不,是蒂娜在拉琴。她是不是很棒?”桑德丽娜说道。她和我也拉小提琴,但没有蒂娜那样的水准。蒂娜在哈佛—拉德克里夫交响乐团拉琴。这是所有大学里声望最高的交响乐团。    
    我们其中大多数都很喜欢体育运动,但只有玛吉参加哈佛大学的运动——拉德克里夫橄榄球。詹妮每天沿查尔斯河跑八英里,这着实让我们大吃一惊。她很谦虚,耸耸肩打发了我们的惊奇,说她跑得很慢。每天回来时,她总是带着喜悦的笑容,从那小巧的身体里散发着能量。    
    玛吉和我认为我们被分到一起是由于我们在宿舍申请表上贴的傻傻的照片的缘故。我的照片上,荧光橙色的头发散罩在我脸上,我穿着一件条纹的有几种颜色的真丝衬衫,戴着领带。玛吉寄去的是她在拍照亭拍的黑白照。照片上,她的眼睛是斜的,脸被她嘴里的东西拉长得变了形。这些照片也出现在皮面的新生面容册上。这是本所有的新生用来认出并猜想他们同学的照片集。我碰到其他新生,告诉他们我跟玛吉住一个宿舍时,他们会说:“噢,天哪,你认识她?她的照片可真酷。我们可以认识认识她吗?”在我们班里,她有一群追随者。    
    我马上就喜欢上了玛吉,因为她的活力充满了整个房间。她身高五英尺十英寸,体重一百六十五磅,全身肌肉结实。我们认识的男生都羡慕玛吉的大腿肌肉,希望他们自己的大腿也有那么大。玛吉不刮腿毛,她的腿上长着一层漂亮而柔软的绒毛。我想过留腿毛,但知道要是真留的话,我的腿毛会稀稀拉拉,非常凌乱,深色的毛发一簇簇地突出来。玛吉的手臂也肌肉发达。她对其他室友和我说,她一直希望自己变小一点,可爱一点,能够在某个地方蜷缩起来,不引人注意。可她人不小,体格很大,有模有样,她毫无办法。我们的房间非常小,因而似乎每次玛吉动一下——比如把椅子往后推一下,站起身,手臂在头后伸一伸,或者从床沿探身下来跟我说话等——房间里的每样东西都会令人难以察觉地换一下空间以便容得下她。每次她在房里某处动一下,房间看起来便会完全不同。我觉得有这样的存在很棒——每一个动作都会产生一种影响力。    
    上大学第一周的一天,我从家里回到宿舍里,抬头看了看。因为我听见从上面传来闷住的抽泣声。玛吉在那里,正哭着。我问她出了什么事,而她真的开始号啕大哭起来。于是,我从床边上爬上去,坐在她身旁。我不知道像她这样大这样强壮的人也会如此伤心。她哭是因为她被分到了议论文写作课10。那是个哈佛一年级学生补习写作的班。所有的学生都必须上一学期的议论文写作课,但那些在议论文写作课10的学生则要上满满两节课。我们所有的一年级学生都得参加摸底考试,看看我们是否懂得如何写文章。我觉得这很奇怪,因为我们都已经被哈佛录取了——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如何写文章呢?    
    玛吉是个有创造性、意象主义的写作者,她认为写作是她的一个强项。因而她获悉需要额外帮助时很伤心。作文题目是“创造性”,真是很奇怪。玛吉用了一个调酒师作为创造性的比喻,写了“创造”不同品种的饮料和酒。她试着要“有创造性”,因此没有按照传统的写作格式写。相反,她围绕话题,写了一篇“混合式”作文,形式与内容相呼应。我曾读过玛吉写的作品,很不错。这次写作摸底测验以及把学生分成“好”和“不够好”的写作者的做法看起来仅仅是另外一个例子,一个说明哈佛如何看起来对每件事都用优秀人才看待的倾向的例子。    
    哈佛感觉上非常非个人化,但它在学生中间有明确的存在。学生们谈论起哈佛,仿佛它是个有思想有性格的人,比实际的人更大,是个受传统塑造的人物。


第二部分 从流浪儿到哈佛学子第14节 搬入哈佛(3)

    我记得一个晚上在上完延伸课程后,我和麦克先生一起走过哈佛园。在那之后的秋季我要开始成为这里的本科生。那是在我的生活中一切都围着哈佛大学转,哈佛园成为一个“园”、我居住和睡觉的地方、每天我要穿行去上课的一个庄严的水泡之前。我记得那天夜晚跟麦克先生一起看着昏黑的砖头楼房,感到害怕和敬畏。害怕的是我不久就要正式地跟它们合为一体,我将变成这些建筑的一部分,它们的可怕和神秘的一部分。    
    哈佛这个名字本身带有无数个形象和推测。比如,我没有决定去上耶鲁是件好事,或是普林斯顿大学,或是达特茅斯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或范德比尔特大学。因为,如果不能采用像“流浪到哈佛”这样响亮的新闻标题的话,他们会怎么做呢?用“漂泊到范德比尔特”或许可行。“贫穷到普林斯顿”?“困穷到达特茅斯”?这些名称对它们达不到同样的效果。我上哈佛大学的重要性的部分理由不仅仅是名称是否响亮。哈佛这个名字,哈佛的思想代表着特权、知识、权力、财富、传统、优秀、可靠。当你说你上哈佛大学,人们会因敬畏而退缩。他们眼中的某样东西突然会变化,他们再不用以前看你的样子来看待你。他们把那个名字重复给你听(用一种拖长的腔调),好像那是个有魔力的词,可以激发出所有的威力:哈——佛——大——学,呃?哈——佛?你从他们那里赢得了混杂在一起的尊敬、畏惧、距离甚至可能是蔑视。    
    要是你处于这样一个位置,就像我经常身处的那样,你是个渺小的人,坐在飞机或公共汽车靠窗的座位,一声不吭,头发染成紫色的,穿着鼻环,也许带着一块滑板。坐在你旁边的那个对你一无所知的人在愉快地谈论天气、航班以及现在来些花生会有多好因为他正觉得有点饿了,在交谈到一半时他问:“你是学生吗?”此刻你知道你有麻烦了。    
    “是的……”    
    “你在哪里上大学?”    
    “波士顿,呃,实际上在剑桥。”    
    “噢,真的吗?”他也许转移话题,谈论起他的侄女在波士顿大学读书,波士顿是个多么好的上大学的地方,她在那儿很开心等等。然后他会想起你仍然没有告诉他你在哪所大学读书,他会再问,你只好说出来。    
    “哈佛。”炸弹投下了。当心平民、看热闹的人、农场动物,还有一起的飞机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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