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儿想要提醒他别踩坏楼梯。
“忘魂花。又是忘魂花。真让人头疼。”酒馆的主人愣了一会儿,忽然忍不住笑出声来。但他立即收住笑容,望着窗外的点点灯火。
“那就让神来决定吧。我只管预备一间屋子,还有蜡烛,晚餐。”菲尼斯喃喃自语。“当然,还得有忘魂花。”
第二天下午,黛丽又来找菲尼斯。她神情紧张,嘴唇紧闭,手里提着一个小包裹。直到进了房间,她才放松地呼出一口气。
“他找到我了。昨天他在我宅子外边呆了一天,我从楼上看见的。他留了胡子,比十年前更壮实了,可是那双眼睛一点儿都没变,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哦?后来怎么样?”
“我没跟他见面。看样子他想一直守在那儿,等我出去。后来我没办法,就写了张字条,让玛吉交给他,告诉他别再来找我。”
“恐怕他不会听你的。”
“我真是受够了他!今天他又去等我,还穿上了盔甲。幸好白天没什么客人,不然他一定会跟那些贵族决斗的。看他那个样子,以为自己是守护神?”黛丽愤怒地说道,“我才不需要他保护!”
“那你是怎么出来的?”
“我让玛吉坐在马车里,把他引到街上去了。”她歪过头,用手支住脸颊。“菲尼,在忘魂花送来之前,我能不能先住在你这儿?”
“这没问题,我这儿空房间有的是。”
菲尼斯把黛丽安排在环形回廊的东面。房间很宽敞却并不奢华,附带有小巧而洁净的客厅。傍晚,菲尼斯亲自把晚餐送上去。
“这儿真好,”黛丽说道,“跟贵族的房间完全不一样。”
“我又不是贵族。而且,三楼这些房间是专为我的朋友们预备的。他们大多是周游世界的冒险者,所以,我尽量让屋子象个家,而不是驿馆。”
“象个家……”黛丽出神地坐了一会儿。“自从母亲死后,我就再也没尝过家的滋味啦。”
“等你存够了钱,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呢?”
“我现在手里的钱也足够花了。说到男人,我一个也看不上。贵族和商人全都虚情假意,贪财好色,平民也会看不起我。谁愿意娶一个妓女?”她疲惫地摇摇头。“也许,我将来会去做一名白冠使女。”(注:白冠使女,即“奉侍会”成员。信奉光明之神卡兰的教派被称为“白袍教会”,崇尚光明、正义,不遗余力地讨伐邪恶,其属下有许多组织,奉侍会即是其中之一,专门收留教外的信徒。许多人献出钱财,投入奉侍会,过着简单而清苦的生活,并获得“白冠使者”的称号。这些人多数是无依无靠的贫民,也有少数曾经是盗贼、罪犯、妓女等。)
“要是他不在乎你的经历呢?”
“他会吗?”黛丽反问。“他心里装的是十年前的我。最后还得回到现实中来。有哪个男人能容忍妻子做过妓女?”
“我就能,”菲尼斯说道。
“别安慰我,”她痛苦地说道,“你这么说是因为你不爱我。爱人的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他会一辈子看不起我。”
“你会这么想,那就表示你心里还爱他。”
“我也不知道,”她站起来,推开朝东的窗子。映霞港的夜晚比白天安静一些,但仍然很热闹,无愧于“索文尼明珠”的称号。人们三三两两在街上行走,酒馆里不时传出醉汉的喊声。一辆装饰华丽的马车驶过街道,多半是哪位贵族要去剧场观看演出,或是到别的贵族家里赴宴。
“晚上景色很美,不是吗?”菲尼斯走到黛丽身边。
“是很美,”她答道,“可在我眼里全是假的。这儿的城市和这儿的人一样,外表华丽,里面全是垃圾。那些爵爷佩着国王授的宝剑,喝着民众的血汗,成天挥霍享乐,就象又肥又大的臭虫。”
“这个比喻我还是头一回听说,”菲尼斯微笑道,“不过他们的爵位也不是白来的。许多人出身贫苦,靠着在战场上浴血拼杀,才获得贵族封号。”
“那又怎么样?等他们一进到这个圈子里,就全变了,只知道寻欢作乐。”她叹息着。“有时我真怀念家乡。”
菲尼斯迅速瞟了她一眼。“你和他是一起在普里泽沃长大的吗?”
“我对你说过我生在普里泽沃吗?”黛丽有些讶异。“或许是说过吧,我想不起来了。是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要是有可能,我倒很想听听你们以前的事。”
“有什么好讲的。他叫格雷,”黛丽让这名字停在嘴边,沉默了一会儿。“我们两家是邻居,所以我和他小时候就一起玩。后来就相爱了。十七岁那年,家里给我们订了婚。本来打算来年就结婚的,可是我们那儿有个地主强占了他家的田地,还把他父亲打死了,他的母亲一时想不开就投了河。他发誓要报仇,就去投奔军队,指望能得到骑士封号,再回来找那个地主算帐。”
“普里泽沃那时还没遭灾?”
“是在他走了以后。战争一直蔓延过来,整个地区都烧光了。四年以后他才回来,那地主已经死啦,家乡也变成焦土了。他没当上骑士,反倒落了一身伤疤。我本想,这回能跟他好好过日子了。可是打了几年仗,他的想法变了。他说,为国效力是男人的本份,而且他必须当上骑士,领了封地,才能让我过得好。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他有没有封地……只要他对我好,比什么都强……”
黛丽闭上眼睛,两大颗泪珠顺着她的脸庞滑下来。“那时他二十五岁,年轻气盛,我劝不住他。呆了一个月他就又走啦。后来,国王征兵,我父亲也上了战场,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真令人遗憾,”菲尼斯说道,“夏隆王国这场内战可害了不少人。”
“所以我最讨厌打仗。一看见盔甲我就心烦。”
“如果他能放弃骑士封号,交回土地……”
“我才不信。他是那种很固执的人,认定的事不会轻易改变的。以前他总对我讲什么荣誉啦,男人的原则啦,听得我头都大了。就算他升到铁狮骑士,又怎么样?还不是国王手里的刀。安安稳稳地生活,比什么不强?”
“也许,过了这十年,他的想法会不太一样呢。”
黛丽摇摇头,正要反驳,突然身子一僵。从窗外传来一声嘶哑的吼叫,象是受了伤的狼。菲尼斯朝街上看去,只见一个骑马的身影从远处街角缓缓行近。他穿着闪亮的甲胄,没有戴头盔,腰挂佩剑;灯光映着他脸上又黑又密的胡须,还有泛红的面孔。看来他是喝了酒,身躯在马上左右摇晃,一个身穿皮质短上衣、头发棕黄的侍从跟在旁边,随时准备扶住主人。
“黛拉尔娜!黛拉尔娜!”他忽然再次高喊,“别抛弃我!黛拉尔娜……”
骑士昂着头走过长街,完全不顾行人指指点点的嘲笑。直到他的身影在街道尽头消失,黛丽才从窗帘后面钻出来。
“我想,你还是应该给他一个机会。”菲尼斯说道。
黛丽转身回到桌边。“菜都凉了。来,菲尼,咱们来喝点酒。”
“连见面都不肯,这对他是不公平的。”
“他丢下我去打仗,让我等了那么多年,这对我就公平了吗?”她愤然说道,然后盯着酒杯不发一言。渐渐地,她的目光中浮起一丝朦胧的忧伤。
“好吧,菲尼。要是三天后忘魂花还没送到,我就跟他见一面。这件事就麻烦你安排了。”
“乐意从命。”
菲尼斯吩咐侍者把菜肴重新加热,又送了些红樽来。他陪黛丽吃过晚餐,再下楼清点帐目,回到自己的卧室时已是深夜。疲劳使他很快就睡熟了,然而他并没有睡多久,就突然惊醒。一片软绵绵的东西掉在他头上,还带着股难闻的腥臭气。
“怎么回事!”菲尼斯猛地把那东西扯下来,吃惊地发现那是一件内衣,旁边还有个小包裹。一道闪烁的绿光在空中盘旋,迅即飞向窗外,转眼间就消失了。他随即明白过来,下床点起蜡烛,仔细检视包里的物品:那是一张羊皮纸,一个卷轴,一条破布,还有一个黑色的小袋子,袋口用某种粉末画了个标记,闪闪发光。
“用此布条蒙住口鼻……这不会是裹尸布吧?”菲尼斯恶心地看看那肮脏的布片,继续念着羊皮纸的内容。“配药时需先加黑蛇血……蝙蝠粪用火烧成灰……撕碎花瓣扔进罐子,浸泡一夜。混入酒中,掩盖其味道。待受术者服下后,展开法术卷轴……这很容易嘛。”
他小心地把这些东西收进壁橱,然后伸伸腰。“看来用不着三天了,”他自语道,“不过,让那个格雷等等也好。这点儿小苦头是他该受的。”
这三天对于格雷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他收到菲尼斯的消息,说已经安排好跟黛丽相会,因此不再去妓馆等候,而是整天呆在屋里,闲得无聊便擦拭盔甲。那个棕黄色头发的侍从以为他打消了寻人的念头,准备到石门城去了,因此怯怯地问他,什么时候启程。
“谁说我要走!”格雷喝斥道,“我现在不去石门城!没准以后也不去了!”
他很惊讶自己竟会冒出这种想法。在内心深处,他实在不愿回到战场上拼杀,只想在家乡盖几间屋子,置些田地,去过平静的生活。十年征战,他也积攒了些财产,回乡时都托付给普里泽沃的白袍教会,让神官代为保管。就算放弃骑士封地,这些财产也足够生活了。然而,身为皇冠骑士,他并不能完全自主。
“骑士审判团会给我定罪,”他暗想,“只要他们饶我性命,那就一切好说。可国王正要出征,最忌讳临战退缩。没准他们会判我玷污骑士荣誉,砍了我的脑袋。”
他眼前又浮现出恋人的形象。十年来,他经常思念她,每当空虚无助的时候,只有她能填补他内心的空白。没想到,她现在居然成了妓女。知道这个事实之后,他时刻都处在矛盾之中。有时候,他会大声对自己说:“管他的!只要黛拉尔娜自己不在乎,我也就不在乎。”可是更多的时候,他的心就象被毒虫咬啮,痛苦万分。每当想起自己的恋人和别人在床上缠绵,他就会使劲揪住头发,几乎要把头皮扯裂。然而,他又十分渴望见到她,就象沙漠中的旅人渴望水源。
格雷就这样受着煎熬。他整夜不能入眠,辗转反侧,白天又不想吃饭,只是烦闷地走来走去。直到第三天傍晚,菲尼斯派人来通知他到“火沙酒馆”,他才勉强吃了片面包。
“好吧,就象战场上常说的那句话:该来的就让它来吧!”格雷换好衣服,吩咐侍从等他回来,便大步出门去了。
“忘魂花呢?”黛丽问道。
“这个你不用管。我都安排好了。”菲尼斯答道。他已经准备了一桌丰盛的菜肴,此时正陪着黛丽坐在桌边。摇曳的烛光在房间里旋转,象许多不安分的飞鸟,从一个角落窜到另一个角落。黛丽的脸庞映在烛影之中,忽明忽暗,没有一丝表情。
侍者进来通报,说格雷骑士求见。菲尼斯转向黛丽问道:“你准备好了吗?”见她点点头,菲尼斯便向侍者示意,让格雷进来。黛丽屏住呼吸,面色苍白,简直象是要上刑场。隔了一会儿,格雷高大的身躯出现在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