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会是我。”等我终于平静下来,他离开了一下,然后拿了一杯饮料回来,那饮料微温、几乎无味,但不是水。他把杯子凑在我嘴边,我什么也没问就喝了下去。然后我躺回床上,突然变得好睏,马上就睡着了,完全不记得切德什么时候离开我房间。
快天亮的时候我醒来,胃口大开地吃了一顿早餐,然后去向博瑞屈报到。我做起事动作俐落、全神贯注,完全不明白他今天为什么一副头痛又坏脾气的样子。他一度嘀咕了一句“像他父亲一样能喝酒”,然后让我提早离开,叫我要吹口哨到别的地方吹去。
三天后的黎明,黠谋国王召唤我去。他已经着装完毕,房里有一个托盘,盘里放着超过一人份的食物。我一到,他就叫贴身侍从退下,要我坐下。我在他房里那张小桌旁拉了张椅子坐下,他没问我饿不饿,就亲自动手端食物给我,然后坐在我对面开始吃起来。我明白他这番表示的特殊意义,但还是吃不下太多东西。他谈的都是食物,完全没提约定或者忠诚或者信守承诺之类的事。他看我吃完了东西,就把自己的盘子也推开,身体不自在地动了动。
“是我出的主意。”他突然说,声调几乎是严厉的。“不是他。他从头到尾都不赞成,是我坚持要这么做。等你长大就明白了。我不能冒险,不能在任何人身上冒险。但是我答应他会亲自告诉你这一点:这完全是我自己出的主意,不是他。我再也不会要求他这样考验你够不够坚韧了,这是国王对你的保证。”
他做个手势,表示我可以走了。我站起身来,但同时从他的托盘上拿起一把雕花小银刀,是他先前用来切水果的。我拿刀的时候直视他的双眼,公然把刀收进袖口,黠谋国王睁大了眼睛,但是一个字也没说。
两天之后的夜里切德把我找去,我们继续上课,仿佛从来不曾有过中断。他说话,我听,我跟他玩那个彩色石头的游戏,没有错过一次。他派了项任务给我做,然后我们说说笑笑,他让我看只要拿一根香肠就可以逗得黄鼠狼偷溜跳起舞来。我们又相处得好融洽了。但是,那天晚上要离开他房间之际,我走到他的壁炉前,一言不发把那把刀放在他的壁炉架中央;说得更确切一点,我是一把将它戳进了木质的壁炉架。然后我就走了,没提这件事,也没迎视他的眼神。事实上,我们从不曾提起这件事。
我相信那把刀现在还在那里。
第六卷
关于给王室子女取指涉各项美德或才能的名字,此事有两种传统看法。其中一种是最普遍为人相信的,认为这些名字有种莫名的约束力,若一个将来会接受精技训练的孩子被取了这类型的名字,精技便会发挥某种力量将名字与孩子的性格融合,他或她长大之后必定要发挥自己名字所代表的美德。坚信这第一种传统看法的人,非常倾向于一见到小贵族就会脱帽致敬。
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看法认为这类名字完全是意外巧合,至少一开始是这样。据说征取者国王和统御者国王……他们是统治这片将来会变成六大公国土地的第一及第二个外岛人……的名字根本不是这样取的,只是因为他们在自己异邦母语里的原名跟六大公国语言的“征取者”和“统御者”发音很类似,所以后人就用这两个同音异义的词来称呼他们,而不是称呼他们的原名。但就王室的考量而言,最好还是让平民百姓相信,如果一个男孩被取了高贵的名字,他长大就一定会具备高贵的本性。
“小子!”
我抬起头来。闲靠在炉火旁的另外六七个男孩连动都没动一下,女孩们当然更不予理会,只有我走上前,在跪着的费德伦师傅面前的矮桌对面就位。他控制了某种音调变化,让大家一听就知道小子指的是“男生”还是“那个私生子”。
我跪坐下来,膝盖伸进矮桌下,然后把我的那张木髓纸呈给费德伦。他逐行审视我仔细写好的字母,我则神游太虚起来。
冬天到来,让我们像收成的谷子一样被存放进这大厅里。屋外,一场海上风暴正狠狠地吹袭着城堡的墙,巨浪一阵阵扑打崖壁,力量之大,有时连我们脚下的岩石地板都为之震动。厚重的乌云把冬季每天仅剩的几小时稀薄阳光也偷走了,我感觉屋外和屋内都有一层黑暗像雾气般笼罩着我们,那黯淡穿透了我的眼睛,让我明明不累却觉得睏。有短暂的片刻我让自己的感官伸展出去,感觉到睡在大厅角落、不时微微抽动身体的那些猎犬的冬季倦怠,就连在它们的脑海里我也找不到任何使我感兴趣的思绪或影像。
三座大壁炉里都生了火,炉前各聚着一群人。在其中一座壁炉前,制箭工正忙着干活,这样如果明天天气够好、可以打猎的话才有箭可用。我渴望跟他们在一起,因为薛芙那柔和的声音正高低起伏地说着某个故事,不时被听众会心的笑声打断。在最远的那座壁炉前,孩童尖细的声音合唱着一首歌,我听出那是“牧羊人之歌”,是教人数数儿的歌。几个母亲在旁边守着他们,一面织蕾丝一面用脚打拍子,老哲登枯瘦的手指弹着竖琴,让那些小孩几乎算是没有唱走调。
我们这座壁炉前,则是年纪够大、可以坐得住的孩子在学写字。负责监督我们的是费德伦,什么都逃不过他那双锐利的蓝眼。“这里,”他指着纸上的字对我说。“你忘记把这些字加上一横了。还记得我先前是怎么教你的吗?正义,把眼睛张开,继续写你的字,要是你再打瞌睡,我就派你去搬柴火来。善慈,如果你再偷笑,你就帮他一起去搬。除了这里没写好之外”……他的注意力突然又回到我的作业上……“你的字迹进步很多,不只是大公国的字体,外岛的符文字母也写得不错。不过符文在这种质料差的纸张上没办法真的写好,这种纸太松散、太容易吸墨了,写符文字母最适合的是用树皮捣碎做的结实纸张。”他一根手指抚过他正在写的那张纸,欣赏它的质地。“如果你继续好好努力,在这个冬天结束之前我就让你抄一份《安居王后的药方》,你说怎么样?”
我试着微笑,试着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样子。抄书的工作并不常交给学生去做,因为上好的纸张太稀有,只要一笔不小心就会毁了一张纸。我知道《安居王后的药方》内容相当简单,只是叙述种种芳香药草的特性和预言,但任何抄书工作都是一项荣誉。费德伦又给了我一张空白的木髓纸,我准备起身归位,他举起一只手阻止我。“小子?”
我停顿。
费德伦表情有点不自在。“这件事我不知道要问谁,只能问你。按照正常做法,我应该要问你父母的,但是……”谢天谢地,他没把这句话讲完。他用沾染了墨渍的手指搔搔胡子,若有所思。“冬天就快结束,我也要继续上路了。你知道我夏天做什么吗,小子?我在六大公国到处漫游,采集制作墨水用的药草、浆果和植物的根,准备我需要的各种纸张的原料。这种生活满好的,夏天自由自在四处走,整个冬天就待在城堡里作客。文书这一行挺不错的。”他若有所思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不知他到底要讲什么。
“每隔几年我会收一个学徒。有些学徒成功出师,到其他比较小的城堡去当文书;有些学徒没耐心、不够仔细,或者记不清楚各种墨水。我认为你很适合。你想不想当文书?”
这问题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哑口无言盯着他看。重点不只是在于当文书这件事而已,而是在于费德伦居然愿意让我当他的学徒、跟着他到处走、学习他那一行的诀窍。自从我跟老国王立下约定,已经过了好几年,我除了有些晚上跟切德见面,或有些下午可以偷空溜去找莫莉和凯瑞之外,从来没想过有谁会想跟我作伴,更不用说有谁会认为我是当学徒的好材料了。费德伦的提议让我说不出话来。他一定是感觉到我的困惑,于是露出他那既年轻又年老的和善微笑。
“嗯,考虑一下吧,小子。文书是个好职业,而且你还有什么其他的前途?咱们私下说,我认为到公鹿堡外面去一阵子或许会对你有好处。”
“到公鹿堡外面去?”我惊异地覆述。仿佛有人拉开了一层帘幕,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一点。突然间,从公鹿堡通向远方的一条条道路在我脑海中闪闪发亮,我曾经被迫研读的那些无聊地图变成了我可以前往的地方。这念头让我呆住了。
“是的,”费德伦轻声说。“离开公鹿堡。随着你一天天长大,骏骑的影子会变得愈来愈淡,没有办法永远遮蔽你、庇荫你。在他的保护力完全消失之前,你最好能找到自己,拥有你自己的人生和志趣。但你不用马上答覆我。考虑一下,或许可以跟博瑞屈商量商量。”
然后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让我回座位去。我想着他说的话,但我商量的对象不是博瑞屈。在另一天刚开始的凌晨时分,切德和我凑着头蹲在地上,我把偷溜打翻的一只红瓦罐的碎片捡起来,切德则忙着抢救散落四处的黑色细小种子。偷溜攀在一幅被坠得下垂的织锦挂毯上,吱吱叫着表示歉意,但我可以感觉到它觉得这情景很是有趣。
“这些种子是远从卡利巴来的耶,你这瘦不拉叽的小毛怪!”切德责骂它。
“卡利巴,”我说,然后又挤出一句:“穿过我们跟沙缘的边界,再走一天就到了。”
“没错,孩子。”切德咕哝着表示称赞。
“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我?哦,没有。我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些种子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我得派人到冷杉梢去买。那里有一座大市场,吸引了六大公国和许多邻国的商人去做生意。”
“哦,冷杉梢。你有没有去过那里?”
切德想了想。“年轻的时候去过一两次吧!我现在最记得的是那里很吵又很热,内陆地方都是那样……太干太热了,我巴不得赶快回公鹿堡。”
“你去过的地方有没有哪里是你喜欢的,比公鹿堡更喜欢?”
切德慢慢直起身子,苍白的双手满满捧着细小的黑色种子。“你何必东拉西扯的,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吧!”
于是我把费德伦的提议告诉他,也告诉他我突然醒悟到地图不只是线条和色彩而已,更是不同的地方以及各种可能性,我可以离开这里成为另一个人,当文书,或者……
“不。”切德轻声但突兀地说。“不管你去到哪里,你依然是骏骑的私生子。费德伦比我原先以为的要聪明,但他还是不明白,不明白整体的情况。他看得出来,你在这宫廷里必定永远都是个私生子,永远都像是个贱民,但他不了解的是,在这里你受黠谋国王的赏赐、上课学东西,就近在国王的眼前,对他不会造成威胁。你在这里当然是处在骏骑的影子底下,这点当然能保护你,但如果你离开这里,你不但不会因此变得不需要这种保护,而且会成为一个危险人物,对黠谋国王造成威胁,对他继承人的威胁更大。你不会享有四处游历、单纯自由的文书生活,某一天早上人们可能会发现你喉咙被割断死在客栈的床上,或者身上中了箭死在路上。”
我浑身一阵冷颤。“可是为什么?”我轻声问。
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