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苦涩的说:“你醉了,德松,我保证不会破坏你们。”
“你保证?”他摇撼着我,“你保证?”
我惨白的说:“我保证。”
“你保证也没有用,”德松颓然,“她越来越看不起我,怪我什么都靠家里,事事要侍候父亲的面色,她常常叫我学你,称赞你如荒野里的狼,一切自力更生,有声有色。”
德松伏在我床上痛哭失声。
我拿一块冷毛巾替他敷脸,过不久他沉沉睡去。
我叹口气,搬到沙发上去渡过一宵。
第二天早上,母亲板着面孔教训我:“朋友妻,不可戏。”由此可知,昨天晚上的有关对白,她都听了去。
她照顾德松起身,煎了醒酒的浓茶给他,我很惭愧,坐在一边不出声。
妈妈不表示什么,她借故出去探访亲戚,我们家的地方小,若要让我与德松好好说话,她就得避开。
德松像是忘记昨夜做过什么。他也有点讪讪的,我们俩相对无言,尽吸烟。
终于我说:“记得吗?十五岁那年,游泳比赛,你得了第三名,我什么也没有,咱们在这间客厅中,也是相对无言。”
他说:“十多年了。”
“嗯,”我点点头,“母亲做了酸辣面给我们吃,我们才和好如初。”
他用手抹了抹面孔,“咸丰年的事,还提来作什么?”
我笑,“咱们不但已经长大,而且已经老大。”
他说:“谢谢一切,我有点事,要先走。”
我很惆怅,只有在醉酒的时候,成年人才会露出真性情。
我站起来送客。
他忽然转身说:“志强,你昨晚说的话,算不算数?”
我没说什么,紧紧的握住他的手。他走了。
天芝爽朗活泼,样子标青,无异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对象,但我相信像她那样的女孩子还是可以找得到的,德松,德松永远是我的朋友。
隔很久,我都没有再听到天芝与德松的消息,他们两人像是一齐失了踪。
我升职那天,觉得世界太美丽,活着真是好,轻轻松松回到家中,把好消息告诉母亲,举家欢喜欲狂,我们美美的吃了一顿庆祝。
临睡的时候,母亲说:“嗳,我差点儿忘了,德松终于结婚了。”
我好不怅惘,一颗快乐的心又沉下来。
“——但是新娘子不是那个古怪的女孩子。”妈妈取出大红喜帖,“你看。”
我一看,咦,奇怪,新娘的名字叫梁凤儿。
我连忙拨个电话给德松。
。他的声音喜气洋洋!活脱脱像个新郎伯,“恭喜我,我娶得个好太太,她是个挺可爱的女孩子,虽然没有太多的生活经验,但爹妈都喜欢她,志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要为我做伴郎——”他终于找到那个小家子气的女人了。
我打断他,“天芝呢?”
“谁?”他愕然。
“天芝。”
他的声音有点不自然,“啊,她。”
“她在香港吗?”
“大概是,我不知道。喂,志强,我爹替我们置了新房子在天后庙道,一切都布置好了,有空来坐,志强,我太太会做潮州菜,你——”
我啪一声挂断电话。我发觉我根本从来没有认识过德松,从来没有!
我打烂电话,才找到天芝,我约她出来,她不肯,我说:“我这就找上门来。”
不管三七廿一,就上门去。
她不得不开门,招呼我进她的小公寓,她瘦了一些,精神很好,并不见憔悴,只是有点无奈,她穿一条呢长裤!一双男装平跟鞋,配件薄毛衣,潇洒动人,我吁出一口气,我爱她,我知道,第一眼看见她就爱上她,但当其时,她是我老友的女友,现在她已卸下那个名份,一切不同了。
“找我什么事?”她低声问。
“当然有事,许久不见,约你出来聚聚也是很应该的。”
“何必偏偏是我?”她很有深意的问。
“我不知道,也许是缘份吧,”我说,“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你放心。”
她仍然低着头,黑发如瀑布般洒下,在灯下闪闪生光。
“我与德松说过话,”我说:“他好像很快乐。”
“当然,那位小姐比较适合他。”天芝爽快的说:“我一直引起他与家争执,到后来,他受到经济封锁,他很自动的放弃了我。”
我补上一句,“你并没有再争取他。”
她仰起头,“没有,我猜我没有。”笑。
我说:“我知道有个吃意大利菜的好地方,要是你不怕胖的话,那里的芝士菠菜面一流。”
“谁怕胖?我怕的是生老病死。”她大笑。
“来,我们走吧。”
“好。”她抓过手袋,取过银匙,“走。”
一二三我们就重头开始。
注定的,我这次回来,不过是为了要认识她。
妈妈亦不太喜欢她,不过不要紧,正如她告诉德松,我是一个有主见的人,我懂得克服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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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都市
莫乃光对余健文说:“我是真厌倦了这种生活。”
可是下了班,仍然泡在酒吧间里一直喝到八点多才去找人吃晚饭,一肚子水,胃口差,人又累,回到家,洗一把脸,只想倒在床上,做梦全是日间办公室里的荆棘,清晨只余丝丝悲哀。
健文劝他:“那么,成家立室吧。”
莫乃光捧着头,“我没有时间去寻找理想得伴侣。”
健文笑笑,“如果她是你伴侣,不必去找。”
“是是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信不信由你,一杯已尽,我要归家去了。”
“莫扫兴,再喝一杯。”
“不,”健文温言说:“小女儿每到六点便端一张小凳子坐在门口等我回家,我不能叫三岁的她失望。”
健文披上外套离开酒吧。
乃光的心神牵动。
男女之爱倒也罢了,体验过数回,只觉稀疏平常,可是幼儿对父母那无休止无条件的爱,真令莫乃光向往。
他添了一杯酒。
这时,有一只手轻轻搭在他肩膀上。
莫乃光知道这是伴酒小姐。
转头一看,是一头卷发的苏茜。
“莫先生,朋友先走?我来陪你。”
“请坐。”莫乃光一向慷慨。
“要不要陪你吃顿饭。”
“我请你。”他吃不下。
苏茜看着他,“像你这样的人才,怎么没有固定女友?”
莫乃光摊摊手。
“莫拒人千里之外啊。”
“我怎么敢。”莫乃光苦笑。
苏茜温言劝道:“回去吧,这里空气不好,多坐无益,一杯起三杯止刚刚好,莫把酒吧当起居室。”
赶起客人来了。
莫乃光取过外套,付帐离去。
独自踱步,走到码头旁边,看着霓虹光管,车水马龙,莫乃光喃喃说:“又是一天。”
他终于回头,在停车场取了车子,寂寥地驶回家去。
好出身的他受的是优等教育,过的是优质生活,之后又找到优差。
一连串优优优却带来一片苍白空虚,毋须为任何事挣扎的他无法证明他的能力,只要按部就班就已可坐享其成,莫乃光反而羡慕他人有机会挥出血汗。
对他有兴趣的异性,出身通常与他相仿,他却嫌他们浅薄。
象张嘉宜,小巧秀丽的瓜子脸,五官精致,可是拼在一起看,说不出的单纯,那过分的天真使她处处透着小家子器,约会过三两次,莫乃光自动失踪。
但是公司里的通史如廖少影,他又觉得她太精刮伶俐,读了那么多书,吃了那么多苦,还不肯放过人放过自己,生活对她来说,是无休止的斗争,莫乃光才不愿与任何人并肩作战,他不爱打仗。
回到家,他打一个呵欠。
淋了浴,倒床上。
什么都不缺的他心灵竟如此空虚,不可思议。
他做梦了。
身在湖边,蓝天白云,背后是一大片青草地,有园丁在远处轧轧声剪草,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有人递一杯冷饮给他。
那只手洁白如雪,无名指上戴着枚结婚指环。
莫乃光直觉知道那是个熟人,可是,她是谁呢?
她的目光深邃,神情充满了解,一脸祥和,是个成熟的年轻女子。
莫乃光想与她倾诉他的前半生。
可是他的过去乏善足陈,三言两语便可以打发掉,人家会不会感到兴趣?
他只得淡淡地说:“今天真美丽。”
那女子笑了。
该刹那他自梦中惊醒。
闹钟响了,奇怪,一夜竟那么远,刚合上眼睛就转瞬过去,莫乃光怀疑有人在偷他的时间,而且偷了不止一两年光景了。
他梳洗后换过衣服上班去。
不止一个人说过他是风度翩翩的美青年,又懂得打扮,衣着考究而低调,看上去舒服,不耀眼,只觉他气质好,可是,找不到女朋友,就是找不到女朋友。
工作能力也算中上,上司同事都知道莫乃光不是拼命三郎,皆因咬牙切齿没风度,倒不是留力惜身,他们都欣赏他的原则。
怎么会找不到伴侣呢?
整件事不通。
越急越是寂寞,他想到欧洲去找他那永远留学未返的妹妹,与她讨论不遇的问题,可是又不舍得离开父母。
莫太太召他:“乃光,星期六你回来吃饭,见见徐伯伯的女儿。”
徐家大约是自温哥华回流了。
“去了整整四年,生意上是损失不少,幸亏香港的房子统统没有卖掉,眼光准确。”
嗯嗯嗯。
“你记得徐影懿吧。”
当然记得,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便想,幼时不知她有否使过罚抄名字五百次,笔划那么多,累坏人。
“影懿出落得一朵芙蓉花似。”
茶花,莫乃光想,我比较喜欢凯咪莉亚。
“星期六是后天,记住了。”
记得记得。
去看看也好。
徐家大小姐不怕被看,他又怕什么落足眼力。
星期六上午,母亲又拨电话来提醒他。
他回家去。
见到了徐小姐。
那是一个粉红色的女孩子。
无甚性格,脸容皎洁,笑起来左边脸颊上有一个小酒涡,穿戴考究,四年外国生活并没有带给她坏习气,一口流利的英语与法语。
莫太太是满意得不能再满意,时常无故握住徐小姐的手,整晚莫名其妙那样眉开眼笑。
莫乃光表现得很好。
给他一个大红的女子,他也吃不消,他那样想。
饭后,长辈们留下来详谈,莫乃光陪徐影懿出去逛逛。
回到同一个海旁,莫乃光发觉身边有个人到底两样。
他忽然说:“我有一个同事姓余,他有一个小女儿才三岁,我见过那个幼儿,真可爱,会握住父亲的手亲吻,会大声呼喊爸爸,会在电话里同父亲聊天,她是全世界最爱他的人。”
徐小姐好象很讶异他对这样平常的事表示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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