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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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14李敖快意恩仇录- 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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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我…我志不移,
  明知他…灰飞烟灭,
  也要下这盘残棋。
  如今,残棋已毕,我这“国手”也虽胜犹辱,势将以垂老之年,做台风转向。我决定把我自己期中结账,写回忆录和炔意恩仇录,双双以告苍生。当年司马光曾自豪:“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我写回忆录和快意恩仇录,也庶几近之。有些看似私事细事,且事涉他人或第三者,但我以“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的坦白,都给写出来了。此司马“光”之心,路人皆知也,甚至我觉得,我比司马光还司马光。
  因为司马光还恤人言,为了有人说他迟迟不把《资治通鉴》完稿是为了图利,他乃匆匆写完,以致五代部分写得草率;我呢,绝不怕人说话,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才真正是“君子坦荡荡,,的作风。正因为我相信司马光的自豪标准,因此我写出了任何中国人都不敢坦荡为之的一面,若有人大惊小怪,我倒建议不妨看看英国文学家哈里斯(Frank Harris)的自传-《我的生活与爱情》(My Life and Loves)。比起他那“西洋金瓶梅”式的记录,我写出的,不但只是大巫面前的小巫,并且简直不够看了。
  我从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二日登陆台湾,一天也没离开,转眼已满五十年。一个外省人,五十年在孤岛上,一夭也没离开过,还不算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外省人,“残山剩水我独行”,在国民党一党独大的统治下,挺身与国民党当权派斗争,一往直前、二入牢狱、三头六臂、四面树敌;又挺身与台湾人当权派斗争,五花八门、六亲不认、七步成章、八面威风。
  在所有斗争中,总是以人不可及的大人格、大节操、大头胁、大才华、大手笔、大刀斧、大有为和大不敬,去斩将搴旗,外加踹走狗、小卒一脚。——李敖的敌人是不分大小的,从外省人民族救星到台湾人民间乩童,只要看不惯,都可成为我嫉恶如仇的敌人,然后动用大量的资料与黑资料,笔力万钧,把死人鞭尸、把活人打倒。在这种得理不饶人的作业中,我是独行侠,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外,又“时髦不能动”。画饼楼主在《台北日记》中说:“对整个知识界、思想界来讲,李敖才当得起真正的孤星,因为他耐得住寂寥,忍得住高处不胜寒。”正因为有这种气魄,所以我不为“时髦”所动,“虽千万人,吾往矣”,在往矣以后,口头以先知姿态,作弄别人。别人永远跟不上我。别人是羊的时候,我是老虎;别人变成了老虎,我又是武松。这样的外省人,在这样的孤岛上,岂不是怪事么?
  亚历山大大帝见到思想家狄阿杰尼斯,自负他说:“如果我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我是狄阿杰尼斯。”而我的自负是:
  “如果我不是李敖,我愿我是李敖第二。”五十年在台湾,我自负得不做第二人想,虽然如此,作为一个来自白山黑水的人、作为一个午夜神驰于人类忧患的人、作为一个思想才情独迈千古的人,我实在生不逢时,又生不逢地。严格他说,我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这个地方,就好像耶稣不属于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一样。我本该是五十年后才降世于大陆的人,因为我的境界,在这个岛上,至少超出五十年。我同许多敌友,不是“相见恨晚”,而是“相见恨早”。今天的窘局,只是他们妈妈小产和我妈妈早生的误差。这一误差,凑合了许多根本不该碰面的人碰在一起。也许,只有从这个谑画的角度来看我难以见容于这个岛,大家才舒服一点、开展一点,才少一点怒容、多一点苦笑。
  耶稣说没有先知在自己乡土上被接受,大陆是李敖的乡土,但我不在其内;台湾是李敖的乡土,但我被见于外,不过,对我说来,在内与见外,皆属过眼烟云,总归中国是我的乡土,在这乡土上,大陆也好,台湾也罢,对我都是一样,我的终极是在无何有之乡、在广漠之野、在中国与人类的历史上定位。在那定位深处,我英灵不泯,也会蓦然回首、回首“向来萧瑟处”的台湾、回首“也无风雨也无晴、的台湾,而有以浑然一笑。——我会自语:“那个孤岛吗?我曾经住过五十年,从青春到老去,我都在那儿.那是一个奇怪的岛,不论我住多久、不论我多少快意恩仇,总觉得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虽然如此枯寂,我还是忘不了它!”
  一九九八年八月七日清早,在中回台湾写(最后附告:我已跟台大医学院骨科主任韩毅雄医师、法医学科主任陈耀昌医师初步谈好,我死以后,将捐出遗体,做“大体解剖”,然后做成完整骨骼标本,永远悬挂子台大骨科,除嘉惠医学教学及研究外,恨我入骨者亦可髑髅相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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