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5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2007年第5期- 第2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人们思想带来的改变也是不同的),因为费先生研究的是古代中国的主流社会,这是在研究从主流社会流离出的游民时必须先搞清楚的。古代的主流社会从组织形式上是宗法的,从生产方式上说是自然的小农经济。从其稳固性上来说,费先生称之为“乡土社会”。费先生很重视这个“土”字。他说: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在我们这片远东大陆上,可能在很古的时候住过些还不知道种地的原始人,那些人的生活怎样,对于我们至多只有一些好奇的兴趣罢了。以现在的情形来说,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了。我们不妨缩小一些范围来看,三条大河的流域已经全是农业区。而且,据说凡是从这个农业老家里迁移到四围边地上去的子弟,也老是很忠实地守着这直接向土里去讨生活的传统。这表明我们传统上就是农业社会,从黄河、长江到珠江一带的人们都是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之中。从有文字记载以来,我们祖先就是主要依靠农业维持生存和发展,读周族的史诗如《生民》《皇矣》《笃公刘》《绵》等中所写的周族祖先如后稷、公刘、古公直父等都是精于耕作的农业专家、都是善于在“土里刨食”的行家里手。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 
  尽管后来我们有了城市,而且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但土地是命根,一切都仰仗于它,即使城里人也离不开它,因为土地——农业是人的基础。农业是人类第一产业,是最贴近生活和最富于人性的,特别是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业。这样连管理一方的“土地爷”也被人们塑造成最人性化,管理人们家长里短的小神。费先生强调“乡土社会”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不流动,安土重迁。对于乡土中人,固定不变是常态,迁移、流动是变态。 
  农业和游牧或工业不同,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而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大旱大水,连年兵乱,可以使一部分农民抛井离乡;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乎其微的。 
  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口在增加,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可是老根是不常动的。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运命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 了。我在广西靠近瑶山的区域里还看见过这类从老树上吹出来的种子,拼命在垦地。在云南,我看见过这类种子所长成的小村落,还不过是两三代的事;我在那里也看见过找不着地的那些“孤魂”,以及死了给狗吃的路毙尸体。 
  是什么引起的乡土社会的人们的迁移和流动?费孝通提出了人口的增长,土地不胜负担时,人口的流动发生了。因为即使无灾无害,每一块土地所能养育的人口都有一个饱和度,超过了这个“度”,“分群”迁徙就不可避免。然而,这有个度,即在他所能到达的范围内土地还有余裕。也就是说如果某宗族人口增长了,先是精耕细作,以提高单位面积农作物产量的办法以满足多余人口的需求,直到非得“宣泄”不可时,便产生了有目的和无目的的两种宣泄。由于历代统治者(在宋代以后特别明显)对民众流动的限制,也因为国人内陆居民的性格,这种“宣泄”很难流播到海外。这与欧洲人有很大区别。其实,更大量的是因为天灾人祸、被迫离开乡土社会的人们。另外,除了流播到其他土地上之外,还有大量的人们在城镇中以其他方式谋生。这些人大多是使本书研究的对象——游民。 
  因此,可以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研究的是古代的中国人在乡土社会中生活状况、思想状况;而本书研究的乃是脱离了乡土社会的人们生活、思想状况。因此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是本书研究的出发点。古代的中国农民当他们有田可种,能够维持半饥半饱生活的时候,他们生活在“乡土中国”中,他们的思想性格正像费先生描写的一样,当他们被乡土中国抛弃、成为游民、堕入江湖,其思想性格必然发生变化,逐渐远离乡土中国,变成像本书所描绘的那样。虽然原书也意识到“乡土中国”是自己思考的出发点,这次修订时这个意识更加自觉了。 
  这次增修主要针对原书的缺憾做了大量补充,其中有以下几点提醒读者们关注: 
  一,游民历代皆有,但形成群体是在宋代。宋代有许多与前代不同的社会特征,这些特点与游民大量产生及群体的形成有极大的关系。如宋代初年的“不立田制,不抑兼并”政策使得土地所有权变更速度加快,土地的所有权的流转过程中必然使许多人离开乡土社会,大量人口脱序,称为游民。另外,两宋大城市的繁荣、特别是北宋的汴京、南宋的临安的工商业、服务业发达给读史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发达的工商业、服务业为流入城市的游民提供了就业的机会,使得游民能在城市生存下来,如何看待这个社会现象,历史学界也是有争论的。我以为宋代大城市的繁荣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游民大量流入城市、劳动力廉价;二是宋代中叶以后对于官员、士大夫特别优待,俸禄之高,超出历代。这两个因素遇到一起,即可形成高消费的热潮。这个现象是史学界关注不够的。这次“增修本”中对于这个问题做了较为详尽的讨论。 
  二,宋代是游民多与游民活动特别有影响力的时期,游民的江湖也于此时出现,但游民是旋生旋灭的,北宋末、南宋末、元末乃至明末都有大量的游民死于战乱。特别是明初的重建宗法、重建小农,游民基本上消失。后来虽然人口膨胀、兼并剧烈,游民逐渐增长,明中叶以后直至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作为一个人数众多游民群体基本上没有消失过。宋代以后,游民增长与活动显示出阶段性,各个阶段的游民活动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些在原书中缺少论述,“增修本”在上述这些方面做了补充。 
  三,一些通俗文艺作品中的游民意识是如何影响广大民众、甚至成为民众、特别是底层社会的人们认识世界、认识历史、判断是非的主要依据,从而成为游民社会化与社会游民化主要桥梁的呢?这与通俗文艺作品的传播是分不开的。原书虽然探讨了通俗文艺在民间的影响,但对于通俗文艺作品中的话语在民众头脑中扎根现象关注不够,本书在这些方面做了补充。书中还提到齐如山先生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所写的《戏文警句》,那篇短文中罗列了一百多句当时流行于北平人口头的警句以为证据。 
  四,加强了对“三教之外,还有一教”即“小说教”的论述。本书的目的在于阐述游民问题不单纯是个社会问题,更是个文化问题。我们讲传统文化目光都集中在儒释道三家上,对于在民间有广泛影响,甚至这种影响也波及到其他阶层的“小说教”却忽略了。虽然原书也谈到这个问题,但没有列为专节。“增修本”把这个问题作为专节来论述,并征引了前人在这方面的探索。 
  五,从游民的社会化的角度探讨了江湖问题。原书只从游民奋斗的空间的角度分析了江湖的性质,其实江湖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它处于隐性状态,与主流社会相背离的。投入江湖的不仅仅是游民,也包括了许多其他阶层的边缘人物。这些边缘人物想在江湖中觅求他们在主流社会得不到的东西。上层社会的边缘人物投入江湖后,往往会成为江湖的中坚或领袖。这种反主流社会的江湖出现于宋代。宋代工商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城市中聚集了大量的游民,他们以出卖劳动力为生,但是城市又不能为他们提供任何保障,出卖劳动力的人们,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权利,城市之中形不成市民社会,无论是商人、手工场主,还是出卖劳动力的人们不能形成保卫自己的力量。因此,一旦有社会动乱,原有的工商业、服务业破产,这些人就容易流落江湖,成为反社会的力量。 
  上述诸要点是本次增修时特别关注的问题,自以为在这些方面有些心得,写入书中,为读者思考提供方便。 
  自从1991年我的以第一本论述游民文化的专著《中国流民》在香港中华书局出版至今已经超过十五年了。1999年出版了《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后来发表了多篇与游民文化有关的论文、随笔及其他文字,抛砖引玉,使这个沉寂多时的社会文化问题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慎之先生的名文——《发现另一个中国》1999年发表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后经多家报刊转载,海内外学界反响强烈。有些学者开始致力游民文化问题(有人概括为“流氓学”——我以为不甚准确)的研究,并有一些可观的成果出现,不论是在网上和平面媒体中都可以看到,而且还有一些专著问世。这是令人兴奋的。 
  当这个增修本问世的时候,可能正当慎之先生逝世四周年忌日,本书的修订中考虑到先生一些意见。最重要的是摒弃“封建社会”这个模糊的概念,试用“皇权专制社会”以替代。但仍嫌不够准确,因为这只注意到秦始皇以后社会的政治特征、不能概括这个社会的经济特征,还有待于历史界、理论界进一步探索。 
  本书最后所附杜亚泉、黄远生等先辈对于游民问题的论述,其实当时关心游民问题的远不止他们二位。梁启超认为当时社会问题中最重要的不是“有产”“无产”的问题,而是“有业”“无业”的问题。这样社会的穷苦人中分成为“劳动者”和“游民”,而且还是游民多而劳动者少。在社会发展中“劳动阶级之运动可以改造社会,游民阶级之运动只有毁灭社会”。他还说:“今之社会主义运动家,或以热心太盛之故,深嫉乎有产阶级智识阶级之腐败不足与语也,又见乎劳动阶级之人少而力微,且性质亦带保守,不易鼓动也,于是‘为目的不择手段,转而思利用游民。夫天下之最便于利用者,诚莫游民若也。而利用所生之结果,必至全反其所期。今试执共产主义以告任何阶级之人,未必能信受也,即信受未见能奉行也。试以语半兵半匪之军队,则彼可以‘闻斯行诸不俟终日’。数月以来,高阳兵变,宜昌兵变皆籍市民之产而朋分之。彼奚不可以曰:‘吾为实行共产主义来也。’试问社会主义之名义,若为彼辈所假借,则玷此名义为何如者,而国家元气之瘵丧又何如者。故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