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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辅可算是“事君以道”,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以道抗权”、“从道不从君”,这一点比汤斌做得都好。汤斌甚至在领会了皇帝意图之后逢迎皇帝,康熙帝一向认为汤斌是正直而“和平谨恪之臣”,说话有分量,既然他与自己的意见一致,就更固执己见了。靳辅只有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才放弃了“以道抗权”的原则。就此而言,靳辅做得最好,汤斌次之,于成龙又次之。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康熙帝任命于成龙为河道总督,又严厉斥责于成龙对靳辅的攻击是妄言,告诫他,排谄他人则易,身任总河则难。康熙帝亲自布置治河规则,详细具体,又命于成龙及直隶巡抚李光地,在直隶治理浑河,排浚河道,加固堤防工程,并将浑河改名为“永定河”。从此,永定河下游的泥村水乡,捕鱼虾而度生者,皆筑高屋新宇而居,“种谷黍而有食矣”。康熙帝高兴地说: “朕观永定河修筑之法甚善,河身直,河底深,所以淤沙尽皆冲刷。今治黄亦用此法,方为有益。”
康熙帝谕令于成龙,将黄河道曲处,也挑挖使直,以利束水冲沙。于成龙却没有认真执行,康熙帝也没有责怪他。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于成龙又病死了,由谁来任河道总督呢?这时候,康熙帝更加怀念靳辅,叹息道: “惜哉靳辅!”康熙帝经过反复权衡,终于选中了著名清官两江总督张鹏翮。
《君臣道》第一卷君臣治河与朋党之争(四)
张鹏翮(1649~1725),字运青,四川遂宁人。康熙八年(1669年)中进士,选为庶吉士,当时张鹏翮年仅21岁,在翰林院中年纪最小,但读书最勤。他既不奔走权门,也不追逐浮华,终日与人讲学不倦。他是康熙帝亲自发现和提拔上来的才学之士、著名清官,做过刑部主事、礼部郎中、苏州知府、兖州知府,因举“卓异”,擢河东盐运使,再至浙江巡抚,兵部侍郎,左都御史,迁刑部尚书,授两江总督。康熙帝曾盛赞他的清操说: “从前清官惟宋文清一人,近日张鹏翮堪与匹。”又说: “朕留心察访,张鹏翮果一介不取,天下廉吏无出其右矣。”命他扈从进京,赐朝服、鞍马、弓矢等。
张鹏翮授任河道总督,鉴于以往之经验,陛辞时就提出三项要求:
第一,撤销协理河务徐廷玺,以专总河之任。
第二,撤销河工随带人员,以节省开支。
第三,工部与河臣事关一体,请敕部臣,不要以不应查驳之事从中阻挠。
这在以前,任何一任总督也不敢提这种要求。现在康熙帝简直把他当做靳辅第二,痛快地表示同意,说: “过去河工之无成者,一应弊端起于工部,该部掌管河工钱粮,每借机勒索贿赂,贪图肥己,以致河工总无成效。自后河工经费直拨总河,无须经过工部,使其不能掣肘。”手续多一道,就扒一层皮。人多不干正事,不如减员以省开支。张鹏翮固然不能根除河工腐败,但是这三条改革措施,也使他自在了许多。
张鹏翮视察河口后说,治河须明了水性,河之形态虽有古今之异,然水性则古今无别。明了河水就下之性,而利导之,即能除去水害。若董安国等人所为,违背了水性,必深受其害。筑坝违背水性,致使黄水倒灌,清口(即黄河、淮河与大运河的交汇口)淤塞,下流不通,上流溃决。他奏请将云梯关外前任河总董安国所建拦黄大坝尽行拆去。堵住引河,挑挖正河,使黄河之水滔滔而入大海。张鹏翮又奏报皇上,请将“拦黄坝”之名, 改称“大通口”。康熙帝十分高兴,赐名“大通口”。连他写的奏章也加以赞赏,说“此则河工大有望也。观张鹏翮奏章,辞简而意明,其办事精详可知矣。”(《清代七百名人传》水利第1441页)在评价某位理学家时,康熙帝认为,他的文章写得不好,必然没有学问,进而认为他没有道德。此处则认为,张鹏翮奏章简明,办事也必然精详。古人把“道德文章”视为一事,基本上是对的,但也不尽然。尤其是奏章,许多大吏的奏章是由师爷代笔,如雍正朝的田文镜、李卫也是办事精详,奏章却不是他们写的。不过,最后定稿者毕竟是职官本人,所以基本上康熙帝的观点也对。
张鹏翮又上疏十九款,详论治河之法,“极其周备”。朝议都如所请。九卿见皇帝甚器重张鹏翮,暂时没有人敢于捣乱了。康熙帝显然是吸取了整治靳辅反倒败坏治河工程的教训,此番张鹏翮治河,给予大力支持。他说: “张鹏翮遇事精勤,从此久任河务,必能有益。”谕令工部、户部、内阁等,对治河所需物资、人力、银两,满足所请,及时拨给,不得有误。他说: “张鹏翮遇事实能宣力,朕不之信,将谁信耶?”在潜意识中这都是在忏悔对靳辅的不公,以此弥补过失。由于有皇帝亲自监督河工,各部门都不敢怠慢和作弊。张鹏翮不断地上疏汇报,康熙帝一再予以鼓励,“张鹏翮自到河工,在署之日甚少,每日乘马巡视堤岸,不惮劳苦,居官如张鹏翮,更有何议”?
可是,治河并不是只要能干就行,人总有无能为力之事。康熙四十一年春,天公不作美,洪泽湖春水猛涨,将泗州、盱眙一带淹成汪洋。康熙帝向张鹏翮垂询修治善策。张鹏翮说: “泗州、盱眙屡被灾,应开六坝。”康熙帝大不以为然,说: “塞六坝乃于成龙题请,不自张鹏翮始。今泗州、盱眙被灾,朕今与议修治,非欲开六坝救盱眙,而令淮、扬罹患。张鹏翮奏章,昏愦已甚!”此时张鹏翮就不是“辞简意明,办事精详”了。又有人弹劾张鹏翮贪污十三万两,应交刑部治罪。康熙帝不相信有这等事,说“张鹏翮小有所取,亦未可知,谓以十三万两入己,必无之事也”。康熙帝说这话有什么根据?因为官员的俸禄甚低,即使是清官大老爷,也非“小有所取”不能维持生计。所以无论清官或贪官都“有所取”,清官“小有所取”,贪官大有所取,有些区别。
张鹏翮又上一疏: “请以治河方略纂集成书。”他要将十数年治河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最近康熙帝对张鹏翮颇为恼火,便对这一提议异常反感,说: “朕于河务之书,无不披阅。大约坐言则易,实行则难。河性无定,岂可执一法以绳之?编辑成书,非但后人难以仿行,即撰之己心,亦难自信。张鹏翮试编辑之!”康熙帝这话颇不近情理。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正月,康熙帝第四次南巡,视察河工,由于张鹏翮治河颇有成效,康熙帝很是满意。他见到洪湖水势,畅出清口,高兴地对随行大臣说: “向来黄水高于淮水数尺,淮不能敌黄,常患淤垫,今将六坝堵闭,洪泽湖水升高,力能敌黄,运河不致有倒灌之患,此河工之所以能告成也。”他见到张鹏翮将河道裁弯取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比于成龙更有见识,极口赞扬张鹏翮实心办事。
康熙帝回銮之日,又赐张鹏翮御制诗扇。他又对张鹏翮说: “朕三十年前泊舟于此,水不能覆堤者数寸,今安澜若此,卿之功也。”对他大大鼓励了一番。因张鹏翮治河殚心竭力,不辞艰瘁,又清洁自持,由吏、工二部议叙奖励,加太子太保衔。康熙帝书榜赍张鹏翮之父张琅,并赐他御制《河臣箴》和《览淮黄成》诗,恩宠有加。
以后,康熙帝每隔两年南巡一次,视察河工,对治河提出具体指导,康熙帝见河水清畅,高兴地说: “异哉!此二十年所仅见也。”他又不断督促张鹏翮,及时纠正他的错误,有时张鹏翮表现得十分懒散,安居署中,数月不出,凡事委派下人,康熙帝告诫他要时时巡视河堤,不避风雨,以勉尽职守。
张鹏翮及其以后数任河道总督治河依照靳辅成法,使黄河大堤得到进一步治理。从靳辅治河遗规,中经雍正到乾隆,直到1855年黄河改道北上入渤海,这一百多年间黄河从未出现过大患,黄河下游,农业连年丰收,治效之好是历史上所仅见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清朝前期的皇帝多是英主,却又很专断,不容臣下有表现才能的机会,所以官僚多无建树,这一点在靳辅等人治河的事情上表现得最明显。如果自始至终都信任靳辅,治河工程将会更好。
靳辅的冤情有目共睹,于成龙之冤,却冤沉海底,无人谅解。挑浚海口明明是康熙帝的意思,他不过是附和而已。反对靳辅的逆流,如果没有康熙帝推波助澜,本来是不会泛滥成灾的。康熙帝以万事通自居,为了逞一己之能,把好事办成了坏事。但康熙帝毕竟是英主,没有像某些昏君那样办了一件坏事就再办一百件坏事来掩盖,而是把坏事改正,办成好事。只是劳民伤财稍多。
靳辅治河十年,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和精力(包括国家的人力财力)都在内耗中荒废了。于成龙毕竟是清官,他初期反对靳辅,后来在河工中却尊重事实,故多照靳辅旧制,没有大坏河工,王新命、董安国几乎把靳辅所建工程损毁殆尽,亏得以后又有清官张鹏翮治河,他依然仿照靳辅旧制,才得以保障黄河治理工程的最后完成。
《君臣道》第一卷康熙帝的法家治术(一)
康熙帝的法家治术
虽然康熙帝的君臣观念主体上是儒家的,但是法家观念也是不可或缺的,儒法交互为用,否则就会像梁武帝那样亡国。熊赐履曾经从宗教的角度告诫康熙帝要以梁武帝为诫,不可佞佛。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此。雍正帝、乾隆帝都笃信佛教,却并没有被大臣篡权。现在,需要从法家的君势、法术的角度谈一谈康熙帝是如何加强皇权的。
自从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利用胡惟庸案件废除宰相后,就增设殿阁大学士作为秘书顾问,到明成祖时称之为内阁。至明中叶后,内阁首辅大学士实际上已经形同宰相,朝中官员也尊称内阁首辅为宰相。虽然清初沿用明代内阁体制、设置内阁大学士,但这只是一种荣誉头衔,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笼络汉族官员。康熙初年把南书房改造成草拟诏谕的中枢机构,吸取了议政王大臣兼职的特点,“南书房行走”都出自翰林院。
为了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清初,统治者对中枢机构的权限以及人员构成屡屡予以变更。清入关前,受军事民主制的影响,创建议政王大臣会议,入关后又在关外旧制内三院(内弘文院、内秘书院、内国史院,1636年建立)的基础上组建内阁。但清代的内阁与明朝内阁不同,实际上只是一个传达谕旨、发布文告的衙门,凡军国重务不由阁臣票发,而交议政王大臣会议。
清廷南迁北京,顺治小皇帝没有实权,议政王大臣的权力也受到摄政王的压抑。康熙初年也是如此,皇权受到严重侵犯。康熙帝逮治鳌拜以后,议政王大臣们的势力又有所抬头。康熙帝乃借助于汉臣的力量和儒法两家的君臣观念,极力加强皇权,逐渐把议政王大臣们的权力夺归皇帝。满洲贵族们在清朝政治生活中不能再发挥任何制衡作用了。
清朝完成君权一揽形式的专制政体是从康熙朝开始的。
康熙帝剪除鳌拜集团,使国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