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我与他“互证”记忆,方发现共同亲历的幼、少往事,大量细节是他记得极详细,我已茫然;反之,我能说得十分生动的往事,他却模糊得很了。
以此而推,记述“真本”者多为传闻入笔,并非个人亲见详读,其彼此记忆之出入又当如何?
最明显的,如陈其泰、姜亮夫二例可资“反思”:陈只能说出其祖父特赏宝湘除夕和诗……。难道这能说成是只有此事?同理,姜能回忆全部为16册之多,而他只能举出宝、湘相聚重逢一点点情节;如饥如渴的“红迷”再求问别的,他一字也答不上来——又难道这能证明他所见只此一节?
所以,焉知不同人所记“不同”本不同之事,不是出于上述一个道理?宝玉“击柝之流”,遇北静王,化缘巧遇袭人仆地(不一定就是“死亡”之义,是昏倒)……最后他又与湘云于千回百折后重会,重会后曾除夕联句,这,就如各记其最感兴趣的、印象最深者,并不可异,并以为这就等于他们这些人见的都不一样,各有一部“异本”。
我觉得张女士这种判定“大杂烩”,是太性急太“直线逻辑”思想,太鲁莽,轻于定案,于是又成为她自入“梦魇”的一例。
这样判案,有点儿危险,很容易将真断假,“失之交臂”。
——万幸,她已承认“早稿”曾有宝湘重会,非出胡编乱造。谢天谢地!
只要她承认了这一最要点,所余其它疑难课题,都不难逐步破解,需要时日,需要智力,需要灵慧,也需要续有发现(如资料之类)。再聪明,一个头脑也解决不了曹雪芹留下的全部奥秘。
最近,有一小友告知我,网络上忽见一则传闻,8年前白俄罗斯人于东北“捡”到一部《红楼》,与今不同,只见一页,写的是湘云批评宝玉:“怎么你越唱越唱得俗了!”好像是宝玉有贫后卖唱之事(?)
不拘可信与否(网上多伪造惑人),反正有一点:即使出于编造,焦点也聚在宝湘之间。也非“巧合”了吧?
诗曰:
关切为真抑可商?传闻词异亦寻常。
众家记忆非机器,电脑当时尚渺茫。
第四部分 崭新的创见第三十四篇 三个闺友(图)
贾芸
我对张爱玲的论红见解,最感兴趣的还是她论宝玉的三个感情最重的闺友:黛、湘、袭,而宝钗不在此列。
她对黛、湘的微妙关系做出了自己的解说,极富创见、独特价值。这大约与早有不少专家看到黛、湘有点儿娥皇、女英的味道,可以互参。
我的拙见以为:黛玉其人,生于花朝,作诗葬花,为群芳之代表,是娥(女儿)之皇也。而湘云的豪侠气度,岂不正是“女英”!“三女传”凸出了十二钗之最夺目处。所以,袭人这个主题,她也抓得对。而且却有相应的贡献。
张女士只依常谈,据花名签“桃红又是一年春”而知其琵琶别抱,嫁了琪官。但她看事失于简单化,不知那句诗的后二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是诗人谢枋得比喻怕元朝逼他出仕新朝,雪芹用此,明言袭人是受逼而别嫁,事关政治斗争株连贾府遭难的关目。她似乎只看到“不嫁二主”的“失节”一点——还是受了高鹗的大骗。
她据我引的一条资料内载“真本”袭人嫁后富足,而宝玉已为僧,雪中化缘(讨饭)至其门外。袭人出而施舍,二人一对面,认出了真相前情,感情上皆不能支持,一同晕倒在雪地上!
张爱玲却没有斥为“编造”,认为这是作者真的经历。可知宝玉出家不是“悟”了,看破红尘,也不是成仙作祖,而是生活贫困之一种变相。
总之,这个真本早稿没有什么“色空观念”之类的内核作怪。更要者,她于此节又不斥“自传”说了,反而承认是“亲历”了。
你看,研究《红楼》,多么不易,连她也一会儿钻入“魇”中,一会儿又自己像蚕蛾破茧,“自力更生”了!
诗曰:
大哉红楼梦,岂是梦之魇。
自入又自出,还惊张爱娥。
第四部分 崭新的创见第三十五篇 “畸笏叟”与“脂砚嫂”(图)
菊花诗
在张爱玲的“大拆迁”“大搬家”的理论中,脂批是她执以为论据的要端之一。因此,应略加检理,以窥她考证的功力与识力。
她对脂砚重评一事,也无正面研论,统观不过还是别人的陈言,不出几点:
一是脂砚不知何人——最后在“五详”中忽以一语承认是个女性,并与作者幼年相恋。
二是脂砚逝后“出来”一个“畸笏叟”接她的批书事业。
三是此“叟”并作书中《凡例》等改动。
四是她承认麝月实有其人,如书中所写及的,袭人去后依嘱独留,与雪芹在一起;而不提脂、麝二人相伴,麝在一旁“闲闲无一语”,使批书人至此“对景伤情”——张爱玲认定这是那“叟”这个老头子的事情,这个“长辈男子”和麝月对坐触“景”而伤怀了!
其实,她被“字眼”骗了,又上了她根本不明真相的所谓“靖批”的一条可疑之语的当,谓畸有悼脂之言,云云。所以畸笏是个“叟”。但此“叟”尽知雪芹(子侄辈份)的闺房隐私,并与脂砚同口同声地称“玉兄”“阿凤”“颦儿”等等亲昵口角——对此,她未表任何纳闷生疑。
她忘了,“叟”者,既是“烟幕”,又是戏言。女人也称“叟”,只不过其音微微一转,由SOU念成SAO而已——书写成字,方加“女”旁,即“嫂”是也。
所以,见年龄大些的女人并无亲属排行关系,通常称为“大嫂”,加姓即“张大嫂”“李大嫂”——其实皆“女性之叟”也。张爱玲似乎未念及此。
至于脂、畸,乃一音之转,小孩子咬字未清时就念“知”为“鸡”:“我不鸡道”,谓不晓也。故“咬舌”的湘云即如此读音,而将脂念畸(ji),恰证此女批者是个“大舌头”!与湘云正同。
笏,是砚的变称,如南宋名词人吴梦窗(文英)的一首《江南春》,起拍即云:“风动牙弧ㄏ笱乐频氖楣以谑榫砩系幕‘牌,上写书名卷数等),云寒古砚,芳铭犹在棠笏。”此处之“笏”,即是上句之“古砚”,上刻铭词,而且文词“芳”雅。
盖古砚在宋以前,多见“风”字形、圆形,等等;至宋以来,渐为方形、长方形了,遂以“笏版”为喻。因墨也由圆饼形改为长方版状,故也称墨一块为“墨一笏”。今人不知了。
总之,“畸笏叟”,实即“脂砚嫂”,雪芹辈人,喜欢这种雅谑,亦其素性放浪、诙谐之一面,没有什么可异之处。
可惜,连张爱玲也上了当,又误从了别人的说法,硬说“畸笏”是什么“叔叔”。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名分已定,评者就是脂砚斋,更无第二个“长辈男人”来喧宾夺主、“化男妆女”冒充什么“重评”。
解了此迷,就不会硬把“己卯”以后的续批与原批硬“分家”,并以之“考证”,弄出许多本无其事的麻烦——即所谓“梦魇”。
脂砚知道“凤姐点戏”,是她自己为之执笔。“书外”省文也。
脂砚回忆,与作者在“矮幽页(一个字)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亦“书外”省文,无限烟云溢于尺幅也。
在张女士的思维方法上,这些又都“早稿”后来“删去”了(?)
如此之论,岂不奇甚?
诗曰:
多少奇文与妙招,飞扬变化笔逍遥。
为文岂有死条令,锦瑟休将柱尽膠。
第四部分 崭新的创见第三十六篇 引来夏志清(图)
刘姥姥一进大观园
通过这一本《梦魇》,对张爱玲这位百年不一定能有的罕见奇女异才,我是怎么看怎么想的?
一面是惊佩、一面是惋叹。
她不惜十年之力,作此“五详”,为了什么呢?不言而喻,是赏爱雪芹的真《红楼》,无以复加,不能自已,遂为之力辩原著与伪续之大分域,为之寻索创作笔法的文心匠意——她自己是个作家,要从这儿学到雪芹的高手绝技。
但她在这册“魇”里,对她毕生热爱的伟著本身,赏会如何?评价如何?心得几多?感受安在?总不见她正面地概括说上几句警策的真知灼见之言,切肤动心之喻——只是这儿三句零言,那儿五句常语。我们几乎无从知道她到底认为《红楼梦》该当怎么理解、认识,尤其与外国名著(她都内行)如何比较评量?简直稀而又少,有一点,轻描淡写,刚一开口,又无下文了。
我一直思索,这是何故?是否由于她为人秉性太洒脱了,以为那些,人们“知道”,不烦再言?是否认为雪芹之书,“读者当自得之”,别人不必参以旁见?——抑或她是想在另一部书中撇开“考证”专讲鉴赏等事?
我既无力考明,就还以“魇”书为限,窥视一下她的片言零语“背后”的蕴涵,聊胜于无吧。
她在自序中说:“《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
又说:“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
从她这两处的意思来体会,固然高续的二女争婚早已把《红楼》庸俗化了,就是巴金的名作小说也不能同日而语,写大家庭并非雪芹的主旨和品格。
那么,从这二例归结到一个聚点:《红楼梦》到底是什么?应如何看?对此,她就不往下说了。
另寻一处,只有她提到《金瓶梅》与《红楼梦》时,说书中罗列盛筵的名色,(生活实际细节)人们很感兴趣,爱看;至于说到人生的虚无,就无人注意了……。
这话,我才觉得其间隐隐透出了一点消息:她是把《红楼梦》当作一部与人生观、人生感悟或人生理想的书,托迹于“小说”之体形而已。
不过,似乎她并不太懂得空空道人的“十六字真言”,并由此改名“情僧”的重要机关,有点儿误染了“色空观念”的嫌疑。
她对雪芹开卷大书特书的“大旨谈情”的情字,总不言及。就是在讲宝黛关系时,也限于“爱情”这个角度,不旁涉更博大高层次的情。
因为资料不足,我又耳目所限,所言也许不确。如有失言,容后改正。
当然,到底什么是“情”?不能在本书讨论这样的大课题。我不妨绕个弯子,引用夏志清先生以英文评《红楼》的例子。他是用了Love and passion来给《红楼》定位。这话译为中文是“爱与怜”。我想:夏先生已感到雪芹之情,不是一般的“感情”、“情思”、“情怀”……,英文无有对应字,无法译,故不得不用Love and passion来向西方读者“传述”原旨。这是深体芹衷,而译义圆足的。
这个爱,不是男女的性爱,是爱其才,爱其品,爱其丰韵气质。怜,是惜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