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教育为本的中国,愈演愈烈的乱收费正在成为最广泛的百姓话题,甚至演变成为一些典型的社会悲剧。
2003年7月,陕西省榆林市,19岁的景艳梅考上了大学,父亲景统仕不堪至少上万元的学费压力在家中自杀身亡。同年8月,四川省简阳市安象镇节约村一位18岁的女孩考上了大学,为了筹措学费,愿意以身相许。读大学难,上幼儿园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光学杂费每年随随便便就得七八千元,高的甚至达到了一万七八千元。一些家长为此惊呼:“上幼儿园比上大学还贵!”
在福州,招收择校生的现象普遍存在,少数被家长们看好的小学更是借机收取高额赞助费,个别优质校甚至开出了每个择校生要缴纳近2万元的高价。这还不算什么,在2003年实行“三限”政策之前,广州一个择校生收费可高达15万—18万元。现在,其他一些城市的收费水平已经开始像前几年的广州。这当中重点学校又尤为突出,南昌的一位家长说:“入学捐款四五万元不过是‘毛毛雨’,就是捐上10万元、20万元的也大有人在。为了找关系,我又另外请客送礼,花了近3万元来疏通关系。”
2002年,北京市近800所中学就有200多所在靠招择校生增收,年择校费超过10亿元。2004年1月3日,《江南时报》发布消息,宣布在刚评选出来的2003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教育、房地产、殡葬、旅游、汽车、电信与手机、医药、网络游戏等行业同时榜上有名。据教育专家保守测算,10年来教育乱收费总额超过200亿元。
这些乱收费乱在什么地方?就中小学而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影响,通过招收择校生,办“校中校”、补课班,乱发复习、辅导材料,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有的是为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也有的是为小集体牟取利益。二是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三是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向学生征收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捐资助学款、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据部分省市教育部门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一半左右。近年来,一些基层政府乱收费行为有所下降,但一些地方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事实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而且年年都在抓。但让人奇怪是,人民群众不但没有觉得教育的收费秩序好了,反而觉得教育的收费秩序越来越乱。即使在“一费制”政策出台以后,教育乱收费的势头也没有得到控制。
2003年,甘肃省的农村中小学普遍推行了“一费制”。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规范各种教育收费,遏制乱收费行为。但是,甘肃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有关教育收费统计调查资料却显示,在2003年,甘肃省县级以下农村教育收费指数仍居高不下。在这一年,甘肃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2000余万元,其中,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中,清理取消收费项目53个,涉及金额211。34万元;查处高校乱收费案件三件,涉及金额72。7万元;查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乱收费案件116件,涉及金额306。44万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案件145件,涉及金额212。61万元。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三令五申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收取;二是有些已经明确降低的标准,不但没有降,反而扩大提高了收费标准;三是自立项目、自定标准,乱收费名目繁多。
在教育乱收费这一问题上,现任教育部部长周济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乱收费伤害了青少年学生的幼小心灵,影响了青少年学生诚信品德的形成,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关于这个问题,周济有一次亲身体会。他说:“我在武汉市工作的时候,有一个乡政府在学校开学时,想把农民应缴的税收通过学校征收,家长不缴税就不让学生上学,这叫做搭车收费,结果学生家长群情激愤。有个别的学生家长就做了出格的举动,堵了国道,堵了交通。当然这违反了法律。我们还是尽力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说:‘你们因为缴费问题就堵国道,对孩子们是怎样的教育?’家长反过来问我们:‘你们学校乱收费,对孩子们又是什么样的教育?’这句话对我震动很大。教育乱收费实际上损害了我们崇高而神圣的教育事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孩子们的成长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教师的日常工作非常平凡,但教书育人的责任却极其崇高而神圣。学校乱收费,对教师的形象是一个打击,对教育的形象是一个打击,对孩子们的心灵更是一个打击,损害太大了。校长乱收费、老师乱收费,本身就是不诚实,就是不讲信用,我们的孩子怎么能够接受好的诚信教育,又怎么能够形成好的诚信品格呢?”
周济的震动并不就是所有人的震动,尤其不是教育乱收费者的震动。
2003年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全国组织部署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发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级行政部门乱收费现象严重,收费犹如雁过拔毛,名目繁多,数额巨大。根据对全国20个省(区、市)的初步统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对63484所大、中、小学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违法收费案件12634件,违法收费金额21亿多元。
学校存在的乱收费行为,在不同的教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贯穿了教育的各个环节。在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将“捐资”“赞助”等与学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未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以及提高标准收取借读费等;在高中阶段,主要是未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收取高额“择校费”“赞助费”,擅自扩大调节生比例,变相超收学费等;在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是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点招费、转专业费、赞助费、建校费等。这些乱收费有的是明码标价,按分计价;有的收费金额特别巨大。
教育乱收费使教育的形象一落千丈,不少人把它和司法腐败联系起来,认为它也是导致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教育在传统文化视野中的“净土”形象,从此荡然无存,代之而来的,是对教育的愤怒声讨。然而,实事求是地讲,在教育乱收费的背后,还有着很多无奈。
第一章 直击1 非法“暴利”——教育乱收费呈蔓延之势(2)
2002年9月7日,我在河南省周口市某县采访时发现,虽然政府三令五申不准一些职能部门借工作之名向学校乱收费,但这种现象在该县还是普遍存在,致使不少基层学校因经济负担过重,无法将极其有限的资金用到教学上去,严重影响了学校办学环境的改善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我了解到,该县一些职能部门对学校的工作检查变了味儿,使工作检查变成了乱检查,并乘机制造借口乱罚款、乱收费,其名目之多,处罚面之大,罚款额度之高令学校防不胜防,往往是这家查完那家查,罚过东家罚西家。被我调查到的几十所学校大多被罚过款,而且是多个部门年年罚款,少则几千,多则过万。
以一些职能部门在2001年向该县一所农村学校和一所县城学校的罚款及收费为例:某乡中心校被地税罚2000元、审计罚4000元、物价罚3500元、财政罚3000元,合计1。25万元;某县城中学被审计收2万元、罚1。6万元,物价罚2000元,会计法检查收5000元,地税罚5000元、残联收3万元(后经县领导出面干涉,退还学校),合计7。8万元。像这样的罚单和收费清单(在这些单据中,有的开“政策咨询费”收据,有的打白条,还有的连白条也不打),在该县各学校中都能列出一大串。
在很多时候,即便学校小心翼翼,也依然难逃被罚款的命运。如某学校在校门口做了块“前方有学校,限速五公里”的警示牌,经办人开了一张票额为140元的商业发票。地税部门在检查时说做牌子应开装潢发票,开商业发票属违规现象,要罚2000元,几番讨价还价后,最后罚了该校600元。后来,该校请人更换教学楼上的坏玻璃,花了70元钱,校领导特意嘱咐经办人将这笔钱开成装潢发票,没想到地税部门又说这笔钱应开商业发票,使用装潢发票是违规,就又罚了该校500元。像这样因学校买几把笤帚、几只水桶、几块玻璃以及修补校舍、打扫厕所等小事被一些职能部门罚走成百上千元钱的事经常发生。
提到这些事,某乡中心校的一位财务人员委屈地对我说:“有关部门平时也不对我们讲到底哪些票能用,哪些票不能用,以及办什么事情开什么样的票据等知识,只等做错了事情时罚你,实在让人无可奈何。”
在调查中,我还了解到,在该县,不少单位、部门和个人把学校看成大市场,把教师、学生当作“摇钱树”,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向学校强行搭配、推销物品和摊派款物。
该县新华书店在发行教材时,将学校不愿订的非教学用书和各种辅助读物强行搭售,如果学校不要这些搭售的东西,就不向学校发教材或对学校的预付书款不给结账。如某小学仅《自然制作》(该县各小学均没有征订此书)和《读书活动》两本书,就向新华书店交出搭售款6万元,这些被搭售的书甚至连不怎么识字的一年级学生也人手一册。我在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单位、部门或个人向学校强行推销、摊派的款物多至50余种,如代码技术费、地图制作费、文明用语牌、伟人像、当年甚至过期的挂历等。更有甚者,一些人在“任务”完成后,还要再向学校索取香烟、皮鞋等物品,甚至直接拿无关发票向学校要钱。
在向学校伸黑手的部门和单位中,还有专门从事普法宣传的司法机构。由该县司法部门组织的一支普法宣传演出队,每场演出的时间是1。5个小时,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要求每个乡镇必须承演数场。这支演出队在某镇高中组织演出时,学校专门组织学生代表(各班均派出了数名学生代表)和所有没有上课任务的教师观看,事后,这些师生又都分别把演出内容向没有观看演出的师生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组织全体师生对普法宣传的内容进行讨论,还要求每位学生写一篇作文谈感想。即使如此,司法部门还是强迫这所高中自己再加演两场,且费用照常。
尤其让学校难以理解的是,一些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的单位还在向学校强行收取或摊派。如该县建设部门在2000年和2001年分别向某小学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4500元和5000元(后因学校坚决抵制而作罢)。据了解,这种现象在该县的其他城市学校也存在。
周口市的这个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06所,订阅报刊68种,其中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