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速记
一、“一国两制”的基本含义
“一国两制”的基本含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这一构想和国策包含的基本内容是:
(1)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家主权。
(2)两制并存。祖国统一后,大陆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并存,和平共处,共同为国家繁荣、民族振兴而努力。
(3)高度自治。祖国统一后,依法在港、澳、台设立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4)和平统一。用和平方式解决祖国统一的有关问题,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二、“一国两制”的实践及其意义
由于“一国两制”的构想,是尊重历史与现实,充分考虑各方利益与愿望,并谋求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的产物,所以,付诸实践后,取得了可喜的成果。香港已经实现“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海峡两岸的大陆和台湾之间,虽一波三折,但两岸各种交往、联系日益扩大和发展。随着香港和澳门问题顺利解决,祖国统一大业必定可以完成。
“一国两制”的构想及其实践,有着广泛深远的意义。“一国两制”构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的原则用来处理一个国家的内部问题,为和平解决历史遗留和国际争端问题找到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有利于早日实现祖国统一,有利于保持港澳台地区的繁荣与稳定,有利于推进我国的现代化事业,有利于整个中华民族的繁荣与进步。
第四部分法律第一章法理学
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大纲要求
1了解法的概念。理解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熟悉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社会规范。
3了解法的作用。理解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具有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作用。
□要点速记
一、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人类社会一切类型的法都具有的共同本质是: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的社会规范。
(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三、法的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
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通过法律,人们可以知道什么是国家赞成的,可以做的;什么是国家命令或反对的,必须做或不该做的。
(2)评价作用。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
(3)预测作用。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4)教育作用。其作用是加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5)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2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在阶级对立社会中,国家通过自己的权力系统和法律规则把阶级压迫合法化、制度化,把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保持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存在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即建立起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法还具有执行各种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社会公共事务及有关的法律的性质、作用、范围不尽相同。但总括起来,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②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③组织社会生产;④确定使用设备、执行工艺的技术规程,以及有关产品、劳务、质量要求的标准,以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⑤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第二节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大纲要求
1了解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理解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2了解法与政治的关系;深刻理解法与政策的关系。
3熟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要点速记
一、法与经济
1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经济从广义上来讲,既包括经济基础和与其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又包括社会生产力。因此,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体现在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和法与生产力的关系两个方面。
(1)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2)法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2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的作用表现为国家对经济宏观调控和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两个方面。
法作为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其作用具体体现为:①引导作用;②促进作用;③保障作用;④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方面,同样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①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②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③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法与政治、政策
1法与政治的关系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①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②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③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变化。
法服务于政治,这表现在:①在阶级对立社会,法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及其与同盟者的关系,从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②打击、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和其他严重犯罪活动;③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在发挥政治职能的同时发挥社会职能。
2法与政策的关系
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完成一定时期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在我国现阶段,必须充分认识和正确处理好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关系。
从总体上讲,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其政策理所当然地在国家生活中居重要地位,对国家法律的制定与执行起着不可代替的指导作用;同时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形式,又对党的政策有制约作用。因此,两者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互为根据的。它们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具体来说,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①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②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及指导,即指导执法与司法。在执法与司法中,要把严格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为指导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能使其对立。
社会主义法对党的政策的作用:①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形式。法是定型化、规范化、条文化的党的政策,便于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更好了解党的政策,从而正确地执行和拥护党的政策。②法一般是在总结党的政策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群众的智慧而制定出来的,党的政策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将日益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的效果更显著,从而使党制定与实施政策的目的得到全面的实现。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制定的依据。只有当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后,才能把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制定为法律,建立起革命的法制。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谈不上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2)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内容和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它要求一切上层建筑形式包括法制都要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治国工具的社会主义法制必须以保障和实现人民利益为自己的出发点和归宿。
(3)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参加立法、执法、守法的活动,法制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且,法制的发展取决于民主的发展程度。民主越发展,人民群众的责任感越强,法制就越能得到加强。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1)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利的范围,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
(2)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和体现了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制约,为人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保证。
(3)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实现民主的程序和方法,为人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了有效措施。
(4)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对破坏民主权利行为的制裁措施,为捍卫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强大武器。
第三节法的制定
□大纲要求
1了解法的制定及其概念。法的制定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
2了解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熟悉立法程序。通常包括四个步骤: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讨论;法律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4熟悉法的渊源与分类。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