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不测,自己和周春雨一挥手就能取对方小命。
奚加朝没有理睬周春雨的挑衅,只是抬头注视着陈薇:“还要不要我干活了?”
陈薇歉意地向一脸嘲讽的周春雨笑了笑,低头对奚加朝道:“那就麻烦你了。”
奚加朝不再多言,扭过头,冲着大门外的丧尸,周春雨在旁边冷笑连连,抱着胳膊,抬头看天,数星星——丧尸只有通过自己的双手,实打实砸烂它们的脑袋,才是惟一正确的处理方式,其他的,都是歪门斜道!
钱正昂看看陈薇,看看轮椅上的奚加朝,又看看周春雨,继而扭头看看大门外的丧尸群,突然,他惊叫起来:“丧尸——大门外的丧尸退了!”
周春雨到底忍不住,侧头瞟了一眼——果然,卫生院门外的数百只丧尸们居然齐齐转了个身,正蹒跚着往镇内而去。
就这样完了?丧尸围困结束了?
钱正昂喃喃道:“王哥早该告诉我们用这样办法的啊,唉,白白耗了大半夜。”
陈薇听到了钱正昂的话,不无得意,大家忙活了这样长时间,累得胳膊发酸眼皮打架,王路只不过一句话,出了个小点子,就完胜了。亏你们还嚷嚷着要把他隔离,这下高下立判。用甬港市土话说,就是脑子拎清点,谁是当家人毛搞伐清爽。
然而,陈薇这得意只不过维持了片刻,钱正昂突然唉唉地叫起来:“不对,不对,怎么回事,这丧尸怎么又扭头回来了?”
陈薇闻声大吃一惊,一抬头,果然看到,走出了10来米的丧尸群居然又回过头来,向卫生院大门走来。
接下来,卫生院门口就出现了很滑稽的一幕,数百只丧尸一会儿转身向鄞江镇走,一会儿头一转又返回卫生院门口,来来回回,简直象驴子转磨一样。
陈薇知道大事不妙,非常不妙,她低头一看奚加朝,只见他露在口罩上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双目怒突,似乎无形中正在用着什么劲。
突然,奚加朝一声叹息,闭上了眼睛,几乎是与此同时,门外正向鄞江镇返回的丧尸再次掉头,扑到卫生院的大门前,用身子撞击着铁栏杆,声音之噪杂,让陈薇情不自禁后退了一步。
钱正昂看得摸不着头脑,连声大叫:“怎么回事?这是搞什么名堂!”
周春雨早挺着尖头螺纹钢跃上前去,接连捅倒两只没有戴护具的丧尸——在刚才丧尸来来回回的折腾中,队形早就乱了,如今扑到大门前的,不再是清一色的护具丧尸,这方让周春雨轻易得手——周春雨回头对还在发怔的钱正昂大吼道:“快上啊,靠什么都比不过靠自己,赶紧的,来杀丧尸!”
钱正昂嘟嚷着:“白白欢喜一场。”几大步上前,站在周春雨身边,振奋精神,向栏杆外的丧尸突刺。
陈薇知道,王路交待的事情办砸了,她低头看看轮椅上的奚加朝,奚加朝依然闭着眼,却似乎知道她正在打量自己,低声道:“带我去见你的丈夫。”
陈薇应了一声,匆匆推着轮椅回到了三楼手术室,奚加朝进门看到王路居然被绑在手术床上,不由一愣,脱口而出:“这是怎么回事?是谁,敢把你绑起来?”
第三百四十四章 这就是知识的力量
陈薇漫不经心道:“他昨儿刚和丧尸近距离接触过,身上有暴露性伤口,为了预防万一,这才临时绑上隔离的。”
王路刚才虽然嘴里说着要睡觉,其实哪里睡得着,也就是迷糊一下,这时听到声音,连忙睁开眼:“你们两个来这里做什么?丧尸已经退走了吗?”
陈薇重重叹了口气:“退走了——可又回来了。”把刚才大门口古怪的场景说了一遍。
王路直盯着奚加朝:“这是怎么回事?”他眯起了眼睛:“我想你不会愚蠢到搞什么鬼吧?”
奚加朝带着口罩,并看不出他的神情,只是语气却不急不燥,他道:“一条狗有两个主人,现在两个主人同时发令,这狗听谁的?”
王路一愣,稍一思索就明白了奚加朝话中之意:那围攻卫生院的丧尸是听从智尸指挥的,奚加朝前去指挥它们后,两者的指令发生了冲突,以至于出现丧尸反复前进后退的现象。
王路叹了口气,显然,在争夺指令权的斗争中,奚加朝面对着鄞江镇的丧尸败退下来。
王路迟疑了一下,默默在心中理了理头绪,这才缓缓道:“智尸当中应该也有高下之别的吧?我一直以为智商高的智尸,等级以及能力也就越高呢。你的智商是相当罕见的,怎么,居然还斗不过鄞江镇上的那些智尸吗?”
奚加朝哑着嗓子道:“放心,我并没有放水,的确是斗不过镇上的智尸。你说得没错,智尸中也分等级和能力的,当然这种区分并没有硬性的规定,如果我推测得没错的话,智商越高的智尸,发出的脑电波越强大,能够指挥的丧尸也就越多,相应的,丧尸的‘忠诚度’也越高。”
陈薇在旁边听得瞠目结舌,这时忍不住插话道:“那你为什么还斗不过镇子上的丧尸?”
奚加朝慢条斯理地道:“一条狗如果有新旧两个主人,你说是听老主人的,还是听新主人的?”
陈薇一怔,奚加朝紧接着道:“当然这个比喻有些不妥当,但差不多是这个理儿,那些丧尸原本就是鄞江镇上智尸的手下,习惯听从它们的命令,我虽然能够指挥丧尸,但相比之下丧尸们更愿意服从镇上智尸的命令。”
王路喃喃道:“这就是所谓的忠诚度吗?”
奚加朝点点头:“忠诚度这个词很贴切,智尸指挥丧尸的时间越长,两者脑电波的频率就越契合,相对的,所谓忠诚度就越高。而且,鄞江镇上的智尸可不止一只,它们合作指挥门外丧尸的进攻,我是独木难支啊。”
王路明白了,鄞江镇上的智尸虽然单个拉出来智商都不及奚加朝,但问题对方借着“尸多势众”群殴奚加朝,奚加朝猛虎难敌群狼,在争夺丧尸指挥权上,最终还是败下阵来。
王路苦笑,自己还是把丧尸、智尸想得太简单了啊,可笑自己还想着像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一样对付丧尸,在镇上智尸的全力指挥下,丧尸根本不会老老实实“被自杀”。
王路突然心中一动——如果鄞江镇上的智尸全力合作,它们会不会反过头来指挥奚加朝呢?1加1等于2,多重脑电波的叠加肯定会影响甚至压倒比较弱的脑电波吧,脑电波也是一种“波”,通俗一点说就像你往水里扔石子,一块砖头溅起的水波肯定压倒一粒小石子的水波。
王路盯着奚加朝:“如果镇外的智尸联合起来指挥你,你会服从它们的命令吗?”
奚加朝没想到王路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明显一愣,但很快道:“你领导让你吃屎你会不会去吃?”
王路哈哈大笑起来,奚加朝这个比喻真是妙不可言。
智尸可不是呆头呆脑的白痴丧尸,象奚加朝这样的智尸,早就已经有了独立的个人意识,对方的脑电波就算是合力起来变得很强大,也不可能完全抹杀自己的个人意识。
就象你的领导威权再重,他叫你吃屎你也不会去。
王路人在笑,心却在下沉,他原本考虑过,可不可以让奚加朝用脑电波“偷袭”落单的个别智尸,让对方“被自杀”,可现在看起来,这一招根本没用。
果然,随着智商的觉醒,原本用来对付丧尸的种种手段面对着智尸时,正在一一失效。
王路对陈薇点点头:“送小奚回去吧。”
陈薇应了声,推着轮椅出了门,不一会儿,她匆匆回到了手术室:“现在我们怎么办?”
王路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若有所思地道:“你有没有发现奚加朝越来越——嗯,该怎么说——越来越像个人了?”
陈薇一滞,模棱两可道:“还行,也就这样子吧,你觉得他怎么了?”
王路叹了口气:“也没什么。只是如今和他说话,感觉上几乎和平常人没什么区别了。他的智商,觉醒得真快。对了,那个大肚婆有什么变化没有?”
陈薇细细回想了一下,摇了摇头:“还是不会说话,只会像普通丧尸一样吼叫。”
王路眉头深锁,这早打血清和晚打血清的区别难道真的那样大?同样的血清,同样的成份,奚加朝的智商几乎与常人无异,而大肚婆却依然是丧尸?当然,这并不是没有可能,就算是特效药,也有个有效的使用期,病入膏肓了,神仙药也救不回来。
可这样一来,如果自己变成丧尸后,再注射从奚加朝身上抽来的黑液还会有效吗?但如果让自己现在就注射,那也太疯狂一点了。
王路突然很佩服奚加朝,他当时有那样大的勇气在感染前就注射血清,实在是胆大包天,但正是因为如此,才造就了这样独一无二的智尸奚加朝。
王路很庆幸,自己一伙人在奚加朝智商完全觉醒之初就抓住了他,如果以现在奚加朝聪明程度,当初他不是死守卫生院而是潜入鄞江镇,融入丧尸的汪洋大海,王路等人肯定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幸好,怜子如何不丈夫,奚加朝一方面因为智商没有全面觉醒,一方面出于守护妻子和女儿的需要,一直呆在卫生院里,这才让王路等人瓮中捉鳖,得了先手。
陈薇不知道王路心中思虑万千,她心中只是着急大门口被丧尸重重包围的危机,连忙问道:“王路,奚加朝现在帮不上忙,我们该怎么办?”
王路一笑:“靠天天塌,靠山山倒,从来靠别人是靠不住的,只能靠自己,你倒也不用担心,现在看起来,外面的丧尸也没有好手段能突破铁栏杆,你先去弄点吃的,给大家填填肚子,吃饱了才好干活啊。”
陈薇没想到王路想了半天就想出了一个吃饭的主意,但一回想,周春雨等人的确是饿得慌了,刚才周春雨就嚷嚷着饿死了,得,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陈薇忙道:“我这就去做饭。”
王路躺在床上道:“别弄得太麻烦,面条汤汤水水的就算了,弄鸡蛋烙饼吧,手一抓就能吃。”
陈薇应了声“好”,临出门时转头问道:“要不要给你也烙几个饼?”
王路闭上眼道:“我倒不饿,还是继续睡觉吧,见鬼,今晚就没好好睡着过。”
陈薇把裹了香肠的烙饼送到大门口去时,正在和丧尸僵持的周春雨和钱正昂大声叫好,单手抓着就大吃起来,陈薇道:“我把沈慕古叫来,这只热水瓶里是刚磨好的豆浆,慢慢吃,别噎着了。”
沈慕古从对讲机里听到消息赶来后,连声向陈薇道谢:“还是陈姐体贴人,要不,没被丧尸咬死,饿都饿死了。”
周春雨嘴里塞着烙饼含糊地笑骂道:“你小子要怕饿就去当丧尸好了,丧尸才经饿呢,几个月不吃东西都没问题。”
吃着撒了葱花喷香的鸡蛋烙饼,喝着暖暖的加了大枣红糖的豆浆,众人轻松地说笑着,丧尸围城到如今手段也不过如此,几乎是虚惊一场,就连沈慕古,也在后墙捅杀了10多只丧尸。
吃饱喝足,周春雨写意地摸着肚子,瞟着门外的丧尸道:“要我说,干脆就留两一个人开着车巡逻值守,其他人都去睡觉好了,反正这些丧尸除了折腾点动静出来,对我们一点威胁都没有。”
陈薇连忙道:“再坚持一会儿吧,反正再等一会儿天也该亮了,等王路解除隔离后,人手宽松点,我们是可以轮换休息了。”
周春雨笑了笑:“行,王哥头上的伤怎么样了?”
陈薇道:“好着呢,没再流血了。”
两人正说着,沈慕古突然直起身:“好像又有新的一批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