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佳希虽然没有感觉,但依然保留了身为少女的一份羞涩,任卢锴在自己身上胡天胡地,却闭着眼睛不敢看,只是像蚊子一样哼了一声:“阿锴,别忘了戴套子。”
卢锴和郑佳希如今也称得上是老夫老妻的了,两人做爱做的事情做多了,再加上卢锴给郑佳希转述了一些王路曾经在原木一号身上做的实验,证明除非郑佳希用牙齿咬自己一口,否则自己是不会变成丧尸的,所以两人如今早就不在身上裹保鲜膜了,但套子,却是郑佳希坚决要求卢锴戴的。
听得郑佳希出声相问,卢锴钻在被子里边忙活边随口嗯了声,郑佳希不疑有他,闭着眼,怕卢锴动作太大被子里进了风着凉,还特意用手掖了掖被子。
其实卢锴撒谎了,他并没有用套子,事实上,他不用套子和郑佳希做爱做的事已经好几次了,只是隐瞒得好,才没被郑佳希发现。
这倒不是卢锴故意不听郑佳希的话——他一直内疚郑佳希现在这样子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一向对她百依百顺,向来不讳她的心意——只是卢锴不得不这样做,原因很简单,他手里没避孕套了。
自打崖山实施供给制后,一切物资都缴公,老俞头看仓库又看得极紧,所以卢锴根本弄不到套子了。
当然,供销社里有套子供应,李波就是其中的大买主之一,但是,如果卢锴走进供销社,对售货员说:“给我来10个套子。”那么不用等到中午吃饭,这个消息就会传遍全崖山。
届时,不但自己老娘裘韦琴就会杀上门来,逼问自己和哪个女孩子好上了,连王路首领也会找自己严肃的谈话——要知道,这崖山的女孩子都比卢锴小,惟一适龄的郑佳彦又是“仇人”,这卢锴有性生活,难道是和哪个成年女人在乱搞?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所以,卢锴在用光了手里所有的杜蕾丝存货后,干脆瞒着郑佳希,不再穿“雨衣”真刀真枪的上。
这也是卢锴这家伙胆子泼天大,王路和钱正昂可并没有做过“人类和丧尸智尸无防护措施性交的感染机率”试验啊——说真的,王路还没变态到想办法做这样的试验。
但是,第一次无套做爱做的事儿后,卢锴发现自己一点事儿都没有,于是更放心大胆,原来还寻思着在外出搜索物资时,偷偷藏下一些避孕套,现在早就浑不在意了,再说他原本就讨厌用套子。如今,这无套做爱,他也就瞒着郑佳希一人而已。
少年最贪欢,卢锴足足折腾了一个多小时,这才交了公粮,当他满足地从被窝里探出身时,却看到郑佳希依然闭着眼,一动不动躺在自己身材下——她没有知觉,根本不知道卢锴已经“完事了。”
卢锴感受着怀里郑佳希凉凉的身体,不自觉有些难受,自己只顾着享受,根本没考虑到对郑佳希来说,一动不动躺在床上有多无聊。以前有皎口水库时,郑佳希虽然脸薄害羞,但情到浓处,也很享受这欢爱带来的乐趣,不经意中,也会从嗓子眼里发出动人的吟哦声。
是自己,让心爱的人落到了如今这田地。
卢锴俯身亲了亲郑佳希的小脸:“在想什么呢?”
郑佳希睁开眼:“好了吗?快穿上衣服,别着凉了。”说着就想起身,她因为体温低,睡在卢锴身边,只会带走他的热量,所以总是匆匆起身。
卢锴一把搂住她:“别动,好好躺一会儿。”
郑佳希强不过卢锴,只得软下身子,任他抱着,嘟囔着道:“这段时间你来得也太勤了,万一被王路叔叔发现怎么办?”
卢锴笑道:“没事儿,自打镇子上通了水后,日子倒一日比一日安逸,前前后后又来了好几批来投靠的幸存者,崖山如今也有百多十号人了。这人多事杂,王路首领天天忙得团团转,哪里还顾得上我这样的小巴拉子?再说了,今天武装部趁着大雪的机会,到山林里捉野物,我借口有异能,还是单独行动方便,就溜到你这儿来了。大不了我走的时候,拎只你养的兔子回去说是我抓的不就成了?”
郑佳希的兔子,是她无意间在田野里抓到的,那兔子并不是野兔,倒像是家养后散落出来的,正在冬天的田里找吃的,被郑佳希一下子抓了四只回来。
卢锴见到郑佳希养着兔子后倒连声叫好,怂恿她杀了吃——哪怕吃红烧兔肉也成啊,却被郑佳希拒绝了,说这兔子饿得皮包骨头,有啥好吃的,还是养着等生小兔子。兔子极会生,到了明年,就是一大窝了。
郑佳希这其实是托词,她临时起意抓这兔子,其实是为罗莉罗刚准备的。
此前,郑佳希一意坚持自己不吃血食,还要求罗莉罗刚也不吃,可她很快发现,这样子,是不成的。
罗莉一个正是发育期的孩子,另一个,还是小毛毛,虽然如今能吃些奶粉,可奶粉存货并不多,两个孩子就算是智尸,可一样需要大量的营养才能成长,跟着郑佳希吃菜帮子,那不成虐待儿童了。
而且,有件事也促使郑佳希改变了不让两个孩子吃血食的初衷。
罗莉带着罗刚追逐梨头来到金陆村时,趁着郑佳希不防备,将沾着王比安血的梨头的襁褓给吃了,当时郑佳希还责备了她一番。
可当天晚上,罗莉美美睡了一觉,等她醒来后,郑佳希惊讶的发现,这孩子长高了。
虽然长高得并不多,但还是很明显,尤其是一双小脚大了不少,原来的旧鞋子无论如何穿不进去了。
郑佳希很快猜到,罗莉恢复成长的原因,多少和襁褓上的血有关。
吃血食,能促进智尸的成长,这倒是郑佳希以前没想过的。
自己可以尽量不吃血食,但两个孩子却不成。
所以郑佳希抓了兔子来,每天抽一点血给两个孩子吃,以期他们健康成长。
但也许是兔子血不能和人血相比,虽然罗莉和罗刚都很喜欢吃兔子血,可再没有明显的成长,只不过,郑佳希从他们的脑电波波动里,察觉他们两个的确因为吃了兔子血,而激发了脑电波的强度,知道这血还是有益的,所以一直坚持了下来。
听得卢锴说要带走一只兔子,郑佳希有些迟疑——这就意味着罗莉和罗刚的食物要少了。
卢锴没有如同往常一样听到郑佳希爽快答应,不由一怔,旋即高兴地道:“你可是担心兔子被我拎走了,你能吃的分量就少了?没事儿,我就是空手回去也没人会说我什么的。”他倒是真的不在意,相反隐隐还有些高兴,为了郑佳希主动想吃肉食而高兴。
卢锴的思路很简单,人,怎么可以不吃肉呢?他自己是无肉不欢的,心想着郑佳希就算是智尸,可也该吃肉才能生活得更好,这吃肉和吃人毕竟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所以一直明里暗里鼓动郑佳希多吃些蛋白质。
今儿他误会郑佳希不舍得将兔子给自己,心里却格外高兴,忙道:“我开玩笑呢,哪里真能拿走你养的兔子。唉呀,时间过得真快,我得回去了。”
郑佳希忙起床,也不急着给自己穿衣服,先帮卢锴着起衣来。
卢锴胡乱往头上套衣服,无意间视线晃过了郑佳希的小腹。
那光滑细腻平坦的小腹上,有一道丑陋的象扭动的蜈蚣一样的疤痕。
这疤痕,自然是当初郑佳希做手术后留下的,虽然卢锴在学会缝扎后,又重新帮郑佳希处理了一次,但这疤痕,却是永远不会消失了。
这样的剖腹疤痕,就算是健康的活人,拆线痊愈后,也会留下一条显眼的痕迹,更何况是新陈代谢极缓慢的郑佳希?她的缝合处,至今还留着线头没有拆除呢——这刀疤就是靠线头固定着,一拆线头,刀口可就要裂开了。
这处伤痕,是郑佳希最大的禁忌,她从不谈论它,也不许卢锴去碰它,因为这伤痕,时时在提醒她是智尸,不是人。
所以在平时,卢锴就算是做爱做的事时,也小心翼翼控制自己避开那处伤疤。
但现在,郑佳希忙着给卢锴穿衣,袒露着自己的身体,却被卢锴不经意中看到了伤疤。
卢锴忙转过视线,只是他心里咯噔了一下——奇怪,怎么觉得郑佳希的伤疤有点异样——他有心再看,却又担心让郑佳希不快,便硬生生收起了这心思,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卢锴穿好衣服后,郑佳希一直送他到门口,卢锴亲了她的脸一下,刚要转身走,突然顿住脚步:“对了,佳希,现在崖山的人口越来越多了,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我担心今后会有人到这个金陆村来,万一要是碰到你,就不好了。”
郑佳希立刻明白了卢锴话中之意:“这样啊,那我看来还得到别的村子再找一处家了。”
卢锴叹了口气:“看起来也只有这样子,反正如果有陌生人来,你尽量避开就是。现在也不急在一时,崖山如果有什么行动,我总会提前得知,到时再来通知你就是了。”
郑佳希点点头,其实她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因为担心崖山的人伤害到金陆村的伙伴们,她早就悄悄引导不少丧尸到山里去了,如今金陆村里的丧尸只有原先的四分之一。
郑佳希自己是并不在乎住在哪里的,只要在卢锴身边,无论何地,都是她的家。
看着卢锴的身影消失在巷口,郑佳希匆匆返回家里,腾腾跑上了楼,一把打开卧室隔壁的房间,问道:“罗莉,你还好吧?”
罗莉抱着罗刚,老老实实坐在房间里的床上,看到郑佳希进来,忙问道:“怪物……走了?欺负……姐姐。”
罗莉和郑佳希生活在一起后,郑佳希一直在教她的语言能力,罗莉已经能勉强说几个字词了,只是还远远不能和同年龄的健康人类孩子比。
罗莉嘴里的怪物,自然是卢锴,每次这只怪物来家里,郑佳希姐姐就让自己和罗刚躲起来,不要发出声音。
罗莉自然非常听话,因为她早就知道,怪物,是要害她们的。
可奇怪的是,那个怪物却并不害姐姐,他只是——嗯,欺负姐姐。罗莉曾经躲在门缝里看到过,那个怪物压在姐姐身上拼命的欺负她,就象——就像那个小怪物曾经压在自己身上欺负自己一样。
只不过古怪的是,那个怪物把姐姐的衣服都脱光了,却并没有吃了她,只是不断地压姐姐,真是好奇怪好奇怪啊。
罗莉很突然地冒出很羞人的念头,但很快,这念头就消失无踪了。
但是,总之,那个怪物很坏很坏,偏偏姐姐不敢吃了他,哼,等自己长大了,一定要把那个欺负姐姐的怪物吃了,为姐姐报仇!当然,在这以前还要把那个小怪物也吃了。
郑佳希答应过不探看罗莉的脑电波,自然不知道她的小脑袋瓜里转着这样多乱七八糟的念头,她接过罗刚道:“罗莉,姐姐告诉你很多次了,那个大哥哥可不是怪物,他也没有在欺负我。他,他这样做,姐姐其实心里很高兴的。其实啊,你应该叫他姐夫的。”
“鸡乎?”罗莉问。
鸡,罗莉见过,还吃过,那可是很好吃的东西,就算是被姐姐煮熟了,一样很好吃。
郑佳希拍了拍罗莉的脑袋:“傻孩子,就想着吃,是姐夫,不是鸡乎,算了,等你再长大点,就明白了。”
郑佳希抱着罗刚正要下楼,突然觉得腹部有点发痒,她顿住了脚,但很快摇了摇头——真是,自己是没有感觉的,怎么可能感到痒痒呢?真是可笑。自己腹部这样大一条伤口,没有感觉到痛已经不错了,怎么可能会痒呢。
郑佳希甩甩头发,下了楼——冬天的食物搜集是一件麻烦事,如今自己也要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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