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8-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1098-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第2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书易于黑暗中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我的,一级一级地牵着我走。我看不见他,    
    但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那么亲近那么真实。他的掌心温暖干燥,我能感觉到那上面    
    细细的纹路和微弱的温度。那一瞬间有莫名的虚弱弥漫全身,他稳妥的牵引是一种短    
    暂的幸福,终究不能陪我到最后,我想起我曾经如此渴望的一幕,只是静静地陪在他    
    身边,这样的一个男人是可以让人安心的让人平静的让人停泊的,然而,即使是如此    
    靠近,我们之间依然隔着那么残酷的现实,爱情是一场探戈,舞步的协调取决于两个    
    人进退的默契,而我们始终把握不好节奏。我们坚持着不说那个字,是不是就能立于    
    不败之地?我不懂!黑暗中,我注视着走在我前头牵引我的那个并不伟岸的身影,抑    
    制不住自己任性的眼泪,停下脚步,把头伏在他的肩膀上,良人良夜,今夕何夕啊!    
      他缓缓地转过身来,搂着我颤栗的肩,无言地抚摸着我长而凌乱的发丝。他的怀    
    抱温暖而荒寂,有淡淡的干净的气息,像一片雨后的山林,包容着一切远行而至的孤    
    独的足履。那一刻里,我终于明白,有一些话,今生恐怕再也说不出口了,有一些    
    人,今生怕是再也不能够企盼了。纯粹的爱恋很美,但我们需要面对的,是更多的真    
    实的人和事,责任和道德永远在肩膀上,不是说为谁放弃就能放弃的。    
      “哪里有爱情,    
      哪里就不可能有完美。    
      能说自己幸福的人,    
      是洞然明白的接受残缺。”    
      这样的澈悟,让我们微笑地落泪。    
      我决定在元旦前搬家,妈妈每天忙着帮我打扫装修后的污渍和一些琐碎事宜。圣    
    诞前夜,我拎着刚买的装饰品和一些食品来到新居。楼梯很亮,有人已经换过灯泡    
    了。    
      妈妈正在客厅里擦洗地板。我把东西往桌上一放,疲倦地靠在沙发。看见茶几上    
    放着一本对折打开的深咖啡色的户口簿和一张大红的请柬、一包喜糖。    
      我轻轻拈起那张请柬,很薄很精致,龙飞凤舞的笔迹是我所熟悉,一笔一划都不    
    能忘记。    
      “小影,我说书易这人还真是不错,都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么和善。自己都快结婚    
    了,还惦记着你的事,你和蓝蓝的户口迁徙已经办好了,下午他把户口簿拿来了,还    
    忙乎了一下午,把整个楼梯的灯泡都换了。对了,阳台上那几盆茉莉花也是他带来    
    的,说是他自己种的,复瓣的,这孩子,真是心细,还记得你喜欢茉莉……”    
      在母亲的絮叨声中,我感觉到眼睛里逐渐的潮湿。翻开的户口簿,是蓝蓝的那页    
    :柳书蓝,女,汉…………    
      我恍惚地站起身来,置身于阳台上那排整齐密集的花盆前,葱葱郁郁的绿意里丝    
    毫没有冬的味道,来年春天,它会开出美丽清香的复瓣的花朵,不分昼夜地,像思念    
    一样,在每一个令人恍惚的刹那间,花谢之后,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对面那个单身的瘦削的男子又在播放着音乐CD,陈旧的曲调里悲凉的胡琴正依依    
    呀呀地拉过来拉过去,像一个沧桑的老者,悠悠诉说着那些老去了的故事,物是人    
    非,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远处的夜空上有节日的焰火升腾,绽开然后再把夜空还给平静,就好像从来没有    
    发生过什么似的。如果烟花的美丽就在于它的瞬间,在于它的不能永远,消失之后,    
    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一如那些注定要挣扎并颓败的爱情和期望,从黑夜里来又熄灭在黑暗之中,刻骨    
    铭心的却又不着痕迹的,坚持却又无望地,永远没有启口的那一天。    
      尘埃落定,然而不知有谁还会记得?    
    


半周年第5节 曲终人散

    1。    
      水色一生中惟一一次的恋爱把她给毁了。她说,青衣,记住,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是他自己。这句话我用生命去记住。    
      水色租房之前我和路蓝以及可可租住在那套三居室的套房,可可出嫁之后,我把空出来的房间招租,水色便成了我们三人组的新成员。    
      刚搬来的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仲夏,她只带着两袋行李,和一棵风信子,瘦削着身子站在楼梯口按门铃。门铃的开关正巧坏了,我趿着拖鞋嘟囔着从七楼急匆匆下来,她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根紫罗兰。听见开门的声音,转过头轻描淡写地看了我一眼。那一道灰飞烟灭的眼神里,我突然就知道了这是个有阴影的女人。    
      水色并不爱说话,有时候和我一起坐在阳台上乘凉,就递给我一根烟。她用烟说话,心情好的时候她抽紫罗兰,心情不好的时候她抽骆驼,一包接着一包,她说她会死于肺癌,总有一天。吐了一口烟雾,她转过脸笑着对我说。    
      我看过她的相册,只相隔一年,那照片上的女人与她却完全迥异。长发及腰,白晰而丰满的脸庞,笑容单纯甜美。    
      她指着照片说,这个女人叫水色,开水的水,白色的色。然后她指着自己,我也叫水色,死水的水,黑色的色。    
      逐渐看出差异的原因,希望与绝望在一个女人的生命里,扮演着举重若轻的角色。青春其实是爱情的代言词,一个心里有爱的人,眼睛里都看得见春天。    
      路蓝在一家设计院里工作,图纸赶工的时候,连续好几天都看不见她。如果突然某一天清晨醒来闻见荷包蛋煎焦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就知道,路蓝回家了。    
      对于路蓝而言,生命里最重要的是她的电脑,电脑里最重要的是她的OICQ。有一次电线短路,路蓝紧紧张张地跑过来问我,电脑里的资料会不会也短路掉?    
      我眼白一翻,你不关心芯片有没有烧坏?关心你的资料?    
      如果那些聊天记录没了,我怎么分得清他们谁是谁,还怎么泡啊我?她一脸痛苦的表情,我行将晕倒。    
      据我不完全的统计,迄今为止,24岁的路蓝,2年的网龄,见过的网友不下50个,一年内谈过四次恋爱,全属网恋,其中还不包括暗恋未遂的。    
      水色有一手绝佳的厨艺,自从她来了之后,我和路蓝开始戒掉速食品。    
      夜里和路蓝坐在电视前看焦点访谈,水色捧出一碟拔丝芋头。我眼睛一绿,还不及洗手,埋头苦干。路蓝则无动于衷地看电视,水色招呼她。我从碗里伸出脑袋,别理她,人家要减肥呢。    
      减肥?水色睁大眼睛上下打量路蓝,你又不胖。    
      要防患于未然呀。路蓝正色,一脸严谨。    
      呸,防患于未然!我看你是怕千里堤护,溃于一蚁吧。水色,她的身份证在桌子的第二个抽屉里,看她以前的像片你就知道什么叫毅力了。我边咽边说,眼光不忘如飞刀般飞向路蓝。    
      路蓝在三年前还是个人见人皱眉的小肥妹,每天在我眼前如座山挪来挪去,往我前面一站就绝对没有人可以看见我。    
      突然某一天清晨,路蓝跑到我床前,冲我宣誓,如不减肥,誓不为人。脸上的态度绝对不亚于任何一个小学生加入少先队时的严肃。    
      从此后,我买的零食如果没有及时消灭,一转身就会被她偷偷丢到垃圾桶里。逛街时没有人再陪我吃路摊小吃,每次吃过饭一定要陪她在房子里走上半个钟头,过了八点只能喝水谢绝食物。对此,我深恶痛绝,然而,不可忽视的是路蓝渐呈苗条的身段,越发迷人的姿色。当然,同时还有我也更加单薄的身子。    
      嘿嘿,好身材,保持最重要嘛!路蓝眼白一斜,挡住我的飞刀。    
      有一天,我们可以千秋万载地保持下去,当木乃伊如何?我一扫而光盘中食物,端着空碟悠哉悠哉地向厨房走去。    
      哼。说不过你!路蓝大手一挥,我们院里新来了个帅哥,有没有兴趣见识见识?    
      是不是最近又见青蛙了,心灵倍受打击,开始转移方向了?我坐在她身边开始削苹果。    
      她眼睛一亮,你不说我都忘了,今天和永约好上网的。说完,风风火火地奔回房间。    
      我递了半个苹果给水色,这丫头,网上疯。    
      水色淡淡一笑,像她这样活得如此率性真好,起码没有伤口。    
      我转过头看了她一眼,每个人应该都会有伤口的,只不过她痊愈得比较快而已,你呢?这是我第一次试探性的问话,对她。    
      爱情是一场疾病,爱错了人就像吃错了药,留下病根,缠着你一辈子。她目光移向别处。    
      2。    
      水色每天中午到一家西餐厅弹钢琴,有些夜里也到酒店或者咖啡厅里弹,生活极不规律。曾听她说过之前是当幼师的,为何转行,她没有细说。    
      而我则常在夜里写稿写到天明,清晨听见路蓝的大脚板在房间里劈哩啪啦,翻个身继续睡觉,直到中午水色关门而出,我才懒洋洋地开始睁开眼睛。生活乏味得像一个朝九晚五西装打领的男人。    
      遇见柳从风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劫。这个夏天,阳光很好,空气清新。没有征兆。    
      他在我为之写专栏的杂志社里当美术总监,第一次在总编的办公室门口相遇,一个擦身,相视一笑。之后某天,在经过美术部的时候,透过垂直的窗帘看到里面一堵墙上画着一条巨大的河流,蓝色的曲线里流淌着金黄的太阳和黑色的山脉,极端的色彩,粗线条的走向,突然,心里一阵悸动。    
      美术部的小郑说那是他们总监柳从风所作,说话的时候,他眼角极其不屑,刚巧柳从风突然走了出来,他的笑容立刻掐媚了起来。    
      我喜欢你的画。我看着他,大方地说。    
      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欣喜的表露,傲慢地笑笑,看你的文字我以为你只会喜欢工笔画。    
      我也笑笑,拿出一张纸抄下我的电话,递给他,我一直想写一篇有关画家的文章,有时间的话出来聊聊。    
      也不管他反应,我扭头就走。    
      一个月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第一次带他回家,路蓝正在上网,从房间里探出个头算是打了招呼。他坐在沙发上,拿起茶几上的一包香烟,皱皱眉,你怎么也抽骆驼?我看了看,不是我的,是水色的。    
      他坦然地抽出一根,点上。脚搁在茶几上,我忙着冲茶。    
      十点的时候,水色下班回家。看到从风,淡然地点点头,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一会儿,我听见传来齐豫的《飞鸟与鱼》,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歌。    
      从风走后,我敲了敲水色的门,睡了吗?    
      还没,进来吧。她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