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起头,紧紧闭上眼睛,所有的男人他们最爱的人始终是他自己。
从风,既然如此,我们分手吧。从嘴缝里挤出这几个字,那般疼痛。而他似乎早有所料,不言不语地站在那里。我看着他,看着那张我如此深爱的脸,看得心灰意冷。不想爱一个人爱到危险的程度,所以,在全力以赴之前撤退。
感觉不到手里的温度,身体似乎还在渴望他的临别拥抱,而脚已一寸寸挪开。从风,我没有骗你,我是个不需要别人负责的女人,让我们从此天涯海角。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没有看我。
站在街头,打了电话到家里,只有水色一个人。我和他分手了,水色,出来陪陪我吧。
一瓶接着一瓶的卡罗娜,水色冷眼看着我,抢过我手里的酒,青衣,何必呢,那么不舍得,就别分手,这算什么?
我不想把分手这句话留给他来说,水色,你不懂!与其让他伤害我,不如我先行一步。我埋头低语。
水色重重地把酒瓶往桌上一放,你不过是想以退为进,可是,青衣,没有用的,一个男人的心想走了,谁也留不住的。从风那种男人,他从来只爱他自己,他只爱他一个人。我抬起迷离的双眼,看着水色隐痛的眼神里闪动的光芒,用手捂住嘴唇,失声痛哭。
水色陪着我到上海玩了一个星期,她说,有时候要把伤口放在离爱情比较远的地方,去吧,和一个陌生的地方吃吃饭,陪一些陌生的月色散散步。
外滩边上的餐厅里,水色吃着意大利面,我吃着牛排。流离的夜色自透明的窗前错落纷呈,而我味同嚼蜡。餐厅里放着《重庆森林》的电影原声带,California Dreaming,交杂着一个男人沉痛的声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什么东西上面都有个日期,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我停下咽食,半熟的肉哽在喉中,如同一句话写完后没有划上个句点,颤抖着手,心里却是如此清楚自己的无能为力。悲伤不期而至,泪水落在刀面上,晶莹滑下。
水色把柠檬水塞到我手里,喝下去。
我摇着头,为什么爱情那么快就过期?我们连这个春天都没有过完,水色,你让我怎么甘心?
好,我让你死心。水色坚定地说着。我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她拿出手机,按了一个键,然后递给我。
你怎么会有从风的电话号码?我吃惊看着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跳出的那个号码,那串数字,我可以倒背如流。
你别说话,等着听就好。水色面无表情。
我把手机放在耳边,水色,是你吗?我打了这么多电话你怎么不接?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千万人之中我都认得出来。
我的脸色瞬时成灰,再也抓不住手里的手机,一寸一寸地往下滑。泪眼婆娑地望着水色,等待她来给我一个答案。
这就是你爱的男人,在楼梯口挡住另一个女人说他喜欢她。青衣,看清楚吧。水色拉着我的手,隐痛地说着。我木木地坐着,窗外夜色无边。
那一夜里,我的心在外滩的月色里一点一点地空出,一寸一寸地灰掉。抱着厚厚的被子,把身子卷成一团,死死地咬着牙。这样很安全,再没有人可以伤害我,再没有人可以践踏我。
半夜,突然听到水色的声音,我跑到她的床上,看见她抓着被角紧闭着双眼,反复呢喃着一句话,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吗?
我摇着她的肩膀,她醒来,茫然地抓着我的手,死死地盯着窗外,眼睛映现出无限悲伤。我转过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出去,看得心里一阵悸动,忍不住用手遮住她的眼睛,紧紧抱住她,水色,过去了,都过去了。
不,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她用力拽着我的手,两行清泪顺着瘦削的脸庞落了下去,平添艳丽,然而,心已是如此这般千疮百孔,任它幸福以何种形式来临,也已是风声鹤唳,无力承担,不敢接受。
这是我惟一一次看见水色哭泣。在这个莺飞草长的四月春晚,外滩一夜无眠。
6。
两个月后,我接受了南京一个文学网站的聘请。
在机场,路蓝给了我一封信,昨天水色拿到设计院给我的,让我交给你,她说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她的选择。
我脸色微微一变,颤抖着手接过它,放进口袋。
连你都要走了。路蓝眼睛红了。青衣,你和水色的经历让我怎么再相信爱情呢?
我笑着握住她的手,傻瓜,你的永和他们不一样,他是那么爱你。而且,你也爱他,是吧?
她点了点头,又迟疑地摇了摇头,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爱他多久?为什么,我总无法长久地爱一个人?
路蓝,到了今天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爱情,我依然会告诉你,我相信。我所不能相信的,是它的持久性。爱情总是一瞬间的事情,爱过就不要计较结果。我合起她的手,路蓝,把自己留给真正爱你的人,记住。
她点了点头,紧紧搂住了我,脸埋在我单薄的肩上,低声哭泣。我亲爱的路蓝长大了,知道牵挂了。
我含着泪昂起头,远方的天空澄蓝如海,有飞鸟隐约掠过。
云端之上,我放平小桌子,向空姐要了杯澄汁,放在一边。掏出口袋里的那封信,平平摊在桌上。
“风信子今天开花,我终于知道它的颜色了。从起初的浅紫,像我十六岁时的那件连衣裙,到最后的深紫,像那夜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终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坚持了。青衣,爱情在我生命里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义演,我来到那个每天送花的男人身边,用一年的相伴,得到我想要的绿卡,到我想去的国度。这世界很公平。
你说为什么女人一定要走这条捷径,可是,青衣,我们不同。你始终有勇气背对阳光而立,你把阴影藏在身后,可我已经走不出来了,从那夜我在杨易的怀里颤抖开始明白,我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我无法把它带给如此深爱我的人的生命里,青衣,我只能离开。我们的幸福与不幸始终只能自己担当。
有时候,我会梦见那个孩子,我常在想,她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有没有一个更温暖的地方收留她。但愿所有的苦难都让我来承受,让她永世无忧,也算值得我如此撕心裂肺地挣扎着活过来。
书上说,AB血型人的爱情是类似极光的火,火焰华丽,美观而不实在,火灭时了无痕迹。
青衣,我在一场极光里绽放,然后终世熄灭,这样平淡的结局,我终于可以心灰意冷地接受了。你呢?
祝幸福。”
我缓缓地折好信,放回口袋里。拉下小窗子的遮阳板,靠着椅背,闭上眼睛,看见那个夏天的水色,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一根紫罗兰,回头看我的那一眼里,灰飞烟灭。爱情在那个季节,永世地失去了保鲜期。水色眼里的那一道阴影,永世地刻在了我心里。
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那一夜,水色抱着我,像个孩子痛哭出声。
那一夜,上海的外滩下了一场流星雨,黑暗的窗外,绝望的星辰如泪一颗颗划过夜空破碎的脸,划过水色无限悲伤的眼眸。
半周年第8节 未央
我常常想起未央,她总是不经意地闯进我的梦境,她喜欢卷着舌头,发出娇柔的声音,还有天真烂漫的表情,我想我会用这一辈子来忘记她。未央喜欢放声歌唱,全然不顾别人探寻的目光,然后吃徐锦记的糖果,总是坐在阳光下剥开鲜艳的糖纸,有时会不经我同意把糖果塞在我嘴里,我对她瞪瞪眼,她便对我展开恬淡干净的笑,一霎时春暖花开。
遇到未央是在一间酒吧。我是一个业余乐队的成员,靠着卖唱过日子。以前的我昼伏夜出。白天,在屋里睡觉,偶尔抱着吉他唱几首,只有音乐,能够安慰我麻木的心,给我的灵魂一个支撑。晚上,我四处赶场,和乐队在各个歌厅与酒吧之间穿梭。演出结束后,我喜欢徜徉在酒吧里,度过一个个夜晚。酒吧气氛暖昧,白领阶层的高贵淑女衣香鬓影,没见过世面的小家碧玉,另类颓废的豪放浪女,整天如云来去。长时间呆在这儿的人大多是落寞的,在光怪陆离的城市找不到位置,所以选择在这里排遣。
酒吧像温暖的子宫,融汇了各种迷路的婴儿。连续几天我都看到一个女人,面容生动,重重眼影浮华,却有掩饰不住的憔悴。她一个人在一张桌上自斟自饮,抽精致的七星,手指像羽毛管一样洁白剔透,在末梢的地方微微上翘,使她的动作显得更细致,一种娇憨的性感。不时有男人在她身边坐下,她都漠然无语,眼神涣散而落漠。但别人请她喝酒她都喝,一饮而尽。酒在她胃里似乎都换成了水。
凭我的经验,这种女子受过大的伤害,以至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受伤过程大同小异,几乎都是因为感情。现在的女子大多刀枪不入,只有爱情,是小李飞刀,每发必中。有一个夜晚快要打烊时,几个花里唿哨的年轻人走过去,不怀好意请她喝酒,抽烟。末了要带她出去,她坐在那里,茫然的看着,仿佛不清楚他们的用意。我走上去斜睨他们,她不能跟你们走。你少管闲事。一个平头男人对我恨恨的说。我会报警。我镇定的看着他的眼睛。许是被我的平静威慑住,或许只是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他们相视几眼相继离去。
我坐下,她对我展示一个惨淡的笑容,虽然憔悴,却掩饰不住生动,曾经活色生香。我递给她纸巾,她忽然抱住头哭了起来,好一会,才平静。我递给她一杯酒,我叫长亭,长亭更短亭的长亭。你呢?未央。我带走了她。她走的时候脚步散漫,全无目的,像迷途的孩子,就这样随随便便的把命运交给了一个陌生人。
我住在城效的边缘,楼房错乱,街道狭窄而陈旧,白天行人廖廖,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便骤然明亮,一下子沸腾起来。我带未央进房间,打开卫生间,为她打好热水,递给她我的一件睡衣。未央看了我一眼,默默的走进去。我听到里边哗哗的流水声。我轻轻推门,走了进去。未央赤裸着身子,她的皮肤很白,是一种宁静的白,显出空茫,让人想拥抱,却又像抱住空气。洗完澡,未央和我上床。我轻轻的把手放在未央身上,她微微颤抖。
未央的故事我渐渐的了解。一个老套的故事,她爱过的男人不要她了,可是她还爱着他,希望他能继续回到她身边,一次两次的找他,可是他却冷酷把另外的女人抱在怀里,嘲笑她,打她,让她找别的男人。她万念俱灰,于是想到了堕落、死。她说的时候轻轻啜泣,身体战栗,我伏在未央的耳边轻轻絮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