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8-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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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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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禧的春天第7节 流光四溢

    我昂起头,艾高的脸像桌子上的烛光一样温柔而流光四溢,有种不忍触摸的痛。但我还是说了,很感谢你这些年还记得我,但你不应该安慰我。我知道你爱的是素素。我伸手不自觉地触摸到海藻似的头发,柔软的丝线,是黑色的颜色,在夜里,失去光彩。     
      不,艾高叫起来,他睁大眼睛,眉毛向上飞扬,素素是可爱的,可是你知道吗,你总能让我沉静,就像海底深处的水一样,让我冷静地思考一些东西。而素素不同,她流露的灿烂的光芒就像阳光下波光闪闪的海面,兰色的海谁涌动着,可是你却不知道它能把你带到什么地方。而你的思想和你的文字一样犀利而深沉,这是我一直喜欢的。喻影,艾高将手轻轻地放在我握着茶杯的左手上,他的口才永远是一流的,但是我愿意相信,这也是我的固执和愚蠢。手背发热,瞬间遍及全身每个细微的血管,我知道自己被俘虏了,只要一句话。我突然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点点烛光中他的眼睛黑如深潭,吸收我全部的心思。我点点头,泪,潸然而下。     
                          
      艾高起身坐在我的旁边,无声地掏出一条兰色的手帕擦去我脸上的泪,海藻似的长发擦着他的衬衣簌簌地响,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闭上眼睛,我需要好好地休息。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我一惊,是素素打来了,在这个时候我几乎忘了她!她难道知道我和艾高在一起?突然觉得很歉疚,是素素打来的。我对艾高说,要不我来向她说清楚吧,艾高看着我。不,还是我说吧。接通了电话,准备迎接一场急风雨似的质问,但是没有,素素只是很平静地问我在哪里,明天有没有空一起看电影。我平生一次顺利地撒谎,感觉十分地酸楚,我盼来了爱情终究要失去友情。     
      我们开始约会,一起看挤在人群里看满天的烟火,一起爬白云山看日出,我读最新的小说给他听,我的房间里贴满了他画的油画,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告诉素素,一想起她一口气喝过的二十杯茉莉花茶,就觉得自己太自私了。我每日欣喜若狂而又忐忑不安,这两种过于极端的情绪反复出现,我感到心力交瘁,碰巧因工作需要要派一个人到上海出差,我主动申请过去。那天早上艾高到机场送我,我说我需要时间来冷静下来想想,等我回来的时候再告诉素素实情,我希望她有力量来承担的。艾高点点头,我听你的。     
      一个人静下心来,很多事情开始挣脱海藻的羁绊浮出而水,我实在没有理由因为素素而内疚,每个人幸福的缘由和感觉都是不同的,她会有她全新的生活,并不会因为一个艾高和喻影而改变。我决定回去的第一天晚上就约艾高和素素出来,把我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他们。下定决心之后,我心境澄清如水,感觉通体透明。     
                          
      先打素素的手机,她平淡地说我今天部门有活动,改天我约你吧,没等我开口,电话就挂了。再打给艾高,响了很久他终于接了电话,电话那头吵轰轰的,只听到他很大声音地说喻影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什么今晚见面?可我今天没有空啊,一个难度很高的程序必须再今晚设定完成,我恐怕要加班到很晚。明天我约你吧。他几乎用了90音贝的嗓门在和一个聋子讲话,挂了电话,两只耳朵还在嗡嗡地响。怎么回事,都没有空?我去了两个礼拜,回来一切仿佛变得陌生起来,排我在外。我的心里突然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失落,拿着手机,靠在门上,连活动的力量也失去了。     
                          
      几乎是无意识地在人群中行走,走着走着,又来到了逸香阁,我还从没有一个人在这里呆过,以前是素素,现在是和艾高,坐在窗边竟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端着茶杯看着窗外的行人默然地来来往往,像在另外一个世界里行走,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忙着爱和恨,那个世界里没有我。     
                          
      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玻璃窗上立刻有一个紫红的唇印,像别人的血留在自己的伤口上。我看到有一对男女一边笑着一边缓缓地走过来,慢慢地贴近玻璃窗,女孩子穿着上次过生日时是我和她一起买的那条藕青真丝长裙,是素素,而那个男孩子在夜晚也像太阳一样笑着,他的右手腕,戴着那块白色表链青黑表盘的浪琴手表。艾高!我瘫坐在地,连三岁小孩都懂的爱情游戏规则我却不懂,脸从玻璃窗上滑下去,杯中的茉莉花茶洒了一桌……     
    


万禧的春天第8节 请你走开好不好

    有个下午,我拼命的寻找一只鸽子。就一只,多了我不要。我在市里的电视台打工,平时喜欢写字,我的梦想是当作家,书生也得为稻粮谋,况且一份用镜头替代语言和文字的工作,怎么说也算可心。我拼命找鸽子,是因为这是我独立拍的第一个电视散文。女主角,白色宝马车,阳光灿烂,一切都美得像梦境。万事具备,可我需要一只鸽子做道具。温柔的,安静的,有着白色如霜的羽毛。恩,基本上,这也是我找女朋友的标准。     
        这世上很多东西就是这样,当你不寻它,它俯仰可见;而当你需要,它又莫名其妙地消失,而且干净彻底,从不曾存在过一样。我模仿着《罗拉快跑》里的姿势,义无返顾气势汹汹马不停蹄,找不到鸽子,我就错过了改变命运的一个机会。谁说过的?机会就像小偷,来时偷偷摸摸,走时损失惨重。爱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其实最重要的,是片中的女主角是潘琪。我暗恋她三年,从碧萼葱荣到宛转黄花,但我没失去勇气。她说等我有了二百平米的房子和林肯轿车就嫁给我,这让我激动非常。尽管那很遥远。     
        这个城市不缺美女,姹紫嫣红风情万种。但只有潘琪让我迷醉。尽管有时喝醉了我也大吼:让爱情见鬼去吧!可是你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真好。我从没想过一只鸽子会左右我的事业和爱情,所以当我看见它时简直是狂喜。我扑过去抓住它,仿佛手里是一根价值连城的救命稻草。我甚至都忘了它的出身。     
        一个女孩愤怒地瞪着我,说:你抓我家的鸽子干吗?!     
        你家?我有一刹那的恍惚。哦,哦,是这样。。。。。。。我慌乱的解释,并且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是记者?她歪头疑惑地问。     
        是啊,是啊。我昂首挺胸沾沾自喜。     
        那你有做记者的天赋吗?     
        天赋?我有啊。很有。     
        是什么?     
        恩。。。。。。。我沉吟半天,说:我很老实。     
        那女孩哈得一笑。那你说说我给你的感觉。     
        你。。。。。。你很漂亮。     
        她咯咯得笑弯了腰。     
        我知道女人很好哄,但没想到这么容易。容貌是女人的命,是男人的创可贴止疼片可口可乐。     
        我叫徐栩。她伸手给我:用我的鸽子可以,但有个条件。她斜睨我一眼:我得跟着看你们拍摄。     
        我大喜。忽然觉得她很可爱。甚至,长得真的很漂亮,像某个日本的女明星。     
        潘琪在镜头前毫不拘谨,天生见惯大场面的人物。肢体。眼神,以及随风飘扬的长发,无不恰到好处。我设计了一个她坐在公园长椅上缓缓回头的画面。当她转过身,我们的目光正好近距离相对。时间仿若静止,她的眼睛像我的整个世界。录像带喀嚓一响,没电了。我对电池痛恨至极,小声诅咒:没得真TM不是时候!     
        徐栩奇怪地看着我,问:你很喜欢她?     
        我侧头从镜框上方看她:不行?     
        行,行,很行。她模仿我的语气。只是,你有俘获人家的信心?     
        我顿时泄气:有没有管你什么事!     
        那还我鸽子!     
        我咬牙。现在的女人啊,怎么都跟修炼成精似的。我只好恳求:晚上请你吃饭?     
        徐栩得意一笑:我要去凯悦!     
        我腮上的肌肉挣扎几下,凯悦?!这个月薪水算泡汤啦。    
        坐在凯悦西餐厅我如坐针毡。我惟一羡慕富商的理由就是可以用金钱换取快乐。自己的或是别人的。所以当我听到徐栩说要三杯“蓝山”咖啡时忍不住惨叫一声。     
        怎么?潘琪的大眼睛专注地让人神往。     
        哦,没,没什么。“蓝山”怎么能喝呢?我冲侍应生喊:来三杯“丝路”!我的心如火燎原。     
        两个女人一台戏。潘琪久经风浪也就罢了,没想到徐栩那么小的丫头居然也很厉害。两个人笑里藏刀针锋相对,好像天生是冤家。我的身价顷刻倍增,我不知道她们是真的在乎我,还是只想以征服我来证明自己的魅力。我低着头拼命用汤勺舀甜汤,像一只心事重重的呆头鹅。     
        分手时我举棋不定。左右望望,都是包含期待的眼神。情感上我该送潘琪,道义上我要照顾徐栩。她们俩都气定神闲胜券在握。我呼吸困难。这时有歌声飘来:请你走开好不好,别自寻烦恼。。。。。。。    
        如果你倒霉了,它可能是接踵而至的。九月的晚风已经很清凉了,我的心比风还凉。随然我总是以自己的聪明为傲,可是面对这两个千年难遇的女人,我只能自叹命苦。请你走开好不好?走开其实很容易,走开的后果呢?多年辛苦化流水,还是一朝邂逅终成空?话说回来,如果真的不爱一个人了,安静地走开是最明智的。爱情这东西,实在用不着扒皮带骨。     
          
        我眯起本来就小的眼睛,望着闪烁的霓虹,一丝喜悦像被放在了放大镜下,蓦然成川。因为我看见了常敏。     
        我高高地举手,喊:敏。。。。。。常敏!     
        常敏惊讶地回头,立刻快步走过来。好几年没见她了,听说早已嫁作商人妇。她的肤色的确保养的不错,眉眼依旧菡萏生香。想当初,我和她可也是指天誓日过的,只不过生活的烟火让她选择了背弃。我谅解,而且由衷地欣慰。爱一个人,就是让她舒适和幸福,即使,并不能真切地拥有。     
        常敏有点欢喜又有点幽怨地凝视我,我从她的凝视中,看见了我曾经骄傲沉默地少年时代的影子。只不过几年而已,却如同已隔了几世。     
        你。。。。。。。好吗?她哑声问我。     
        恩,还好。你呢?     
        她不说话,眼里有雾气弥漫。     
        我介绍一下。压住慌乱的心,我给自己找缓冲的理由。     
        她是谁?潘琪微笑着问。     
        她。。。。。。。。我犹豫。     
        我是他的女朋友!常敏说话总是掷地有声。     
        呵!潘琪优雅地一耸肩,转身就走,临别还冲我挪揄眨一下眼,跟台湾那个作洗发水广告的女明星双胞胎一样。     
        徐栩假装用力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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