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赤子之心”,才能纵情地欢笑、嬉戏、游戏和梦想。有赤子之心,才会在游戏中体验到人生的乐趣、体验到真理的力量。在人类的历史上,一大半的发明创造都来自于聪明人在游戏中获得的启示和灵感。哪一个科学家是在愁眉苦脸之中从事他的研究的呢?哪一个大文豪是在搜字刮句之中开始他的创作的呢?把玩苹果的牛顿和写《浮士德》的歌德,显然都是属于最具游戏心态的伟人。他们是童心不泯的孩子,也是科学巨匠与文化巨人。这两者是相通的。
游戏是一种天赋,也是一种容易被扼杀的天赋。如果一个人在童年时代没能培养起游戏的心态来,长大以后再想补课就难了。在我们的成人世界里,我找不到多少有些游戏心态的同胞——君不见,一场足球赛,本来是一个好玩的游戏,却被我们的球迷和体育官员们弄成是你死我活的“战争”。仿佛球赛胜利了,整个国家就强大了;球赛失败了,所有的公民都将蒙受奇耻大辱。我想,如果把民族兴亡的使命系在一个小小的足球上,那么这个民族的“兴”和这个民族的“亡”岂不太容易了?球赛的结果真有这么悲壮、真有这么可怕、真有这么伟大吗?其实,这不就是一个小小的足球吗?如果你没有正常的、健康的游戏心态,你干脆就不要玩了!
从古希腊的奥林匹克以来,体育的本质就是游戏。可是,在我们这里,体育却陷入了一个无法遏制的“买椟还珠”的怪圈之中。我们看重的是名次、是金牌、是荣誉。我们看重的不是比赛过程中生命力的勃发,以及在游戏和竞技的过程中个人所享受到的快乐与满足,对我们来说,“结果”永远比“过程”重要。体育成为民族主义思潮的寄托,成为实现“强国梦”的“强心剂”。我们远离了真正的体育精神——在我们的国度里,体育与教育一样,不是在解放人、给人欢乐,而成了压迫人的、制造痛苦的工具。有几个运动员能够在体育竞技中体验到游戏的快乐和心灵的满足呢?
在湖南卫视不久前评比出来的“两千零二年度十大新锐青年”中,有一位就是在冬奥会上获得数枚金牌的运动员大杨扬。听到她在电视上谈论比赛时候的情形和心态,我不禁感慨万分。她说,第一次失误之后,心理压力很大,感到所有同胞都在注视着自己。而袁伟民告诉她说,她心里“有鬼”,要她一定要“放下包袱”。于是,她经历了心灵的挣扎,终于战胜了自己,赢得了比赛,获得了金牌,实现了“几代中国运动员的梦想”。听到这里,我真的是可怜这样的运动员——他们哪里是在体验到竞技的快乐呢?哪里有生命的“高峰体验”呢?十二亿同胞的重量都压在他们的心坎上,究竟有多重呢?我不知道。当然,我不是在指责我们的运动员,我们的运动员不过是这样的一种文化传统的牺牲品而已。按照我个人的理解,归根结底,比赛还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当然也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比赛就是实现自己的梦想,为什么非得与别人的梦想拉扯上关系呢?如果在比赛中不能充分享受游戏的快乐、淋漓尽致地发挥自己的天赋,如果比赛成了“为祖国和人民争光”的包袱和重压,那么比赛岂不成了一种痛苦而残忍的折磨?在中国足球队世界杯出线之后,北京的地铁站里居然出现一则这样的一则广告招贴——“是十一个人的出线?不,是十二亿人的出线!”我不禁摇头,这是哪跟哪啊?我是否可以要求,至少应当把我排除在外,我本人对中国足球出线不出线根本没有任何的兴趣。既然没有征求我个人的意见,凭什么把我算在内?那么,这则广告最好更正为“是十一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人的出线——余杰除外”。我有我自己的游戏。
我们的孩子不会游戏,我们的大人也不会游戏。我们的国粹是打麻将,打麻将是游戏吗?它显然不是游戏,它是勾心斗角、合纵连横,它是我们糟糕的现实生活的缩影。没有游戏精神,也就没有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没有游戏精神,也就没有审美的愉悦。如此看来,我们真该好好学习怎样做游戏了。
第一卷·教师与士兵告别战争语言
不久前,《南方周末》报道了美国孟山都公司对中国的野生大豆申请专利的事件,一时间舆论大哗。紧接着,该报又发表了题为《要不要打基因保卫战?》的后续报道。我对此事始终保持着强烈的关注。不过,我把它看作一个法律、科学和商业纠缠在一起的有趣事件。在中国加入关贸协定的今天,它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不仅要接受一套崭新的商业规则,而且还要接受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我们既需要权利意识的觉醒,又需要义务观念的确立。
但是,读到《要不要打基因保卫战?》这样的标题时,我的心里却十分不舒服。刺激我的是“保卫战”这个词语。它太重了——一次狡猾的抢注专利事件,还远远达不到要我们以“保卫战”来应对的严重程度。这是一种弱者的“过度反应”。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对战争术语和军事术语一直有一种病态的偏爱。虽然早已结束了战争状态,但我们的心态并没有完全调整到“和平年代”。在我们的电视、广播和报刊中,与战争和军事活动相关的、或将战争泛化的语言比比皆是。播音员会不由自主地脱口而出诸如“文化战线”、“教育战线”、“新闻战线”一类的词语,领导干部会慷慨激昂地高声宣布“打一场轰轰烈烈的歼灭战”、“来一次全民皆兵的群众战争”。法学家贺卫方曾经谈到多年来我们的司法话语被战争语言毒化的状况:“司法界被称为‘司法战线’,法官之间乃‘战友关系’,人们经常说要发挥法院的‘前沿阵地’和‘战斗堡垒’作用,法官要‘能征善战’,有时还要‘大兵团作战,……力求每战必胜’。”连“法言法语”也受到了战争话语的腐蚀,可见其流毒之广。最近,昆明市检察院规定,在法律文书中禁止使用“狗急跳墙”、“丧心病狂”之类的语言来形容犯罪嫌疑人。对此,贺卫方给予积极的评价:“此举表面上看只是要求检察官在语词风格上有所改变,但是,法律语词事关刑事被告人的地位,事关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甚至关乎法治的基本准则是否得以遵循。考察一国法治的程度,法律话语是否足够理性化乃关键指标之一。”
贺卫方的分析可谓切中肯綮。然而,这种改变仅仅是在一个有限的领域内发生。在其他广阔的生活范围内,战争话语依然泛滥成灾。我们把政治学习、“严打”、反腐、申奥、抗洪、环保、计划生育等统统当作“战争”来看待。我们很少使用“和平”、“爱”、“温柔”、“宽容”、“权利”、“尊严”这样一些字眼,即使偶尔使用一次,也显得羞羞答答。反之,我们在使用与战争、暴力有关的字眼时,却显得理直气壮、“雄赳赳气昂昂”。其实,我们对战争的残酷和邪恶缺乏必要的体认。在我们制作的战争题材的文艺作品中,战争通常呈现出一种“凯歌高奏”的理想主义和乐观主义的色彩,它通常遵循达尔文“社会进化论”的准则——正义一方必然获得胜利、邪恶一方必然走向失败。于是,战争成为一场盛大的狂欢活动和一个关键的历史环节。
长此以往,我们把战争“生活化”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自觉地、轻率地使用着无数与战争相关的语汇。在上面那则报道中,一个专利保护和基因研究的事件,居然也被冠以“保卫战”的名称,这是记者的潜意识。在孩子们的作文中,就已经开始频频地使用类似的字眼了。我想反问的是:战争真是一件好事吗?古人早就说过,“兵”是一个国家的“不祥之物”,除了少数正义之战外,大部分战争的结果都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都是剥夺千百万人的生命、毁灭千百万家庭的幸福。有一位西方诗人说过:“每一颗子弹,击碎的都是母亲的心房。”然而,有一部分中国人,他们热爱屠杀同胞的战争却胜过热爱和平:民国时代,军阀混战年年有、月月有,同胞杀同胞一点也不手软;共和国建立以后,暴风骤雨式的政治运动则以一种“准战争”的形式不断上演。
我在乡下看到过不少气势汹汹的标语:某地林业部门为了遏制滥砍滥伐现象,贴出了“你砍树,我砍人”的标语;某地计划生育部门则号称“谁超生,就让谁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一位网友也在文章中列举了三个例子:其一,在广东佛山,一个凶手纠集一群歹徒暴打一位大学教授。当凶手被人告知其施暴的对象是该市惟一的一位博士时,该凶手回答:“什么博士,北大校长我都敢打!”其二,湖北宜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一个负责人,在面对就一名对非法拘禁案进行调查的律师时说:“刘少奇是国家主席,怎么样?抓也就抓了。平反,恢复名誉是以后的事!”其三,西安市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总公司种植五场场长蒲渭滨,对一位前来采访的记者说:“我马上叫人把你抓起来,看谁能把我咋啦!”他们活像是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的巴顿将军。这样的人整天都与我们生活中一起,是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只要我们多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已经被战争语言和军事语言淹没了,听听那些执法者和官员们的口头禅吧——“什么是法?我们就是法!”、“在这里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我知道你们是电视台的,电视台算什么东西?我会揍死你们!”、“我们要你生你就生,要你死你就得死!”、“法律是天平,把天平砸向犯罪分子的头!”面对这些硝烟味十足的话,我不禁疑惑:我们究竟是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共和国”呢,还是生活在“谁有力气谁就是老大”的梁山泊?更可怕的是,说这些话的人并不是在信口雌黄、并不是在拿大话和空话吓人,他们说的是“大实话”,这些话里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实情——令人毛骨悚然的实情。
“毛式语言”和“毛式思维”已然内化到我们的血液里。一种“有当代中国特色”的文化基因积淀了下来,一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言说方式和生活方式沿袭下来。我们并没有真正告别充满血腥和暴力的二十世纪,我们把自己的生活环境变成了互相撕咬的丛林和硝烟弥漫的战场。我们生活在恐惧之中,自己也在参与着恐惧的制造;我们受到暴力的伤害,自己也增添着暴力的泛滥。
在这样的时刻,我想起了甘地。当我面对网上丑恶和蛮横的谩骂时,我毅然宣布自己是一个甘地的信徒。然而,我立刻遭到更为猛烈和尖锐的辱骂。那些人认为,不是甘地战胜了暴力,而是暴力消灭了甘地——在他们的眼中,最终死于暗杀的甘地是一个可笑的疯老头。所以,他们要沿着暴力的道路往前走。
尽管如此,我没有回骂任何人。对于深陷于暴力和邪恶之中而无力自拔的那些同胞,我惟有深深的悲悯和同情。当然,他们的罪恶也有我的一部分,我跟他们并没有“天壤之别”。在批评他人身上的迷狂之前,首先要检讨自己所浸染的病毒。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