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丈夫的还可以以妻子对公婆“不孝”为借口,来严重伤害、或者杀死妻子,而不受任何惩罚。我们有必要重复一遍,在中国,年轻媳妇自杀是很普遍的现象。在有些地方,各村都会接二连三发生这类事。甚至还有一位母亲责备已出嫁的女儿,“你有机会,怎么会死不成?”原因只是女儿自杀未遂,这多么让人激愤!
在几年前的北京《邸报》上,河南总督偶然披露了这样一种社会情况:父母杀死自己的孩子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而如果是婆婆杀死了媳妇,则只要交一笔罚金就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了。在报告的案例中,有一个婆婆曾拿香柱烧她的童养媳,还用烧红的火钳烙儿媳的双颊,最后又用滚烫的开水把儿媳活活煮死了。如此残忍,她却只交了一笔罚金就逃脱罪责了。总督的奏折里还提到了其他类似的例子,可见,这种情况是确实存在的。也许这样惨无人道的事情是少见的,但是,因婆婆的残酷虐待而导致儿媳自杀或者企图自杀的情况是很常见的。
在中国,给人当小妾的妇女的生活也十分痛苦。她们的家庭,总是不断发生争吵或者公开的打斗,很少有家庭生活幸福的。一位在中国住过很长时间的外国人这样说:“我所居住的那个城市的最高行政长官,是一个大富翁、大学者、大诗人,个人很有能力,而且通晓经典教义,但他为满足自己的私欲,任意欺骗、诅咒、搜刮和处罚百姓。他的一个妾逃跑了,抓到后,被剥光了衣服倒吊在梁上,严刑拷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穷人是不能生病的。男人也根本不把女人和孩子的病当做一回事,经常任其恶化到病入膏肓,无法医治。因为男人没时间照料他们,或者有时是因为“付不起医药费”。
我们在前面谈论孝顺的观念时可以看出,在中国,年轻人是被看得无足轻重的。只有到了以后他们老了才有价值,而现在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这造成了他们的做法与西方的许多做法相反。在西方,三个旅行者遇到事情,谁都知道,应当是最年轻的首当其冲,排除困难的。年轻的仆人也一样,他要做最辛苦的工作。
中国的老百姓生活穷困难熬,孩子们常常会因为苛刻的家庭压制而离家出走。下决心逃跑的孩子,几乎都能从别的地方找到一线生机。至于孩子出逃的原因,虽然有很多情况,但是最普遍的原因就是因为不堪虐待。我就知道有一个男孩,得了斑疹伤寒,刚刚痊愈,我们知道,这种病人一般病好时会食欲特别强烈。男孩觉得家里的粗糙的黑窝头实在难以下咽,就跑到街上,非常奢侈地买了大约两毛钱的点心吃了。暴怒的父亲严厉责骂,于是,一气之下,男孩跑到东北去了,从此杳无消息。
乔治·D·普林蒂斯有一句名言,说:男人是创造的主体,而女人只不过是“细枝末节”。这话非常恰当地形容了在中国家庭中妻子的地位。中国人认为,让姑娘出嫁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家里不必再养她,摆脱一个负担,而男方娶妻的目的,则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些目的是不会公开的,除非要深究潜在的动机。但是在中国,没有人不清楚这一点。
关于结婚的这一个目的,在较穷的阶层表现得更突出。寡妇改嫁,人们会说:“现在她不会饿死了。”正如俗话所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没有饭吃,拆灶散伙。遇到灾荒年头,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做丈夫的抛弃妻儿,任其乞讨或饿死。还有很多家庭会把儿媳妇赶回娘家,由娘家赡养,或最终饿死。理由是:“你们的女儿,你们自己养活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发给哺育婴儿和妇女的特殊救济粮,会被男人吞吃了。尽管这种事可能并不多,可还是客观存在的。
仅仅通过灾荒年头的现象评价一个民族,显然是不公平的。但是,特殊的情况常常是检验社会基本原则的试金石,可能会比平时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卖妻卖儿,并不只发生在灾荒年头。只不过在灾荒年,这种性质的所有交易,都降低到了无足轻重的地步,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在进行人口买卖。
《中国人的气质》缺乏同情(3)
了解实情的人都知道,早几年,很多灾区,妇女儿童就像牲口一样公开买卖,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不用牵到集市上去。1878年的大灾荒几乎席卷了整个东三省,并向南蔓延,当时出现了一种由妇女和姑娘推拉的车辆,这些妇女和姑娘就是被卖往中部省份的。因为那里的一些地方很难雇到马车,于是就全部由新买来的女人拉车,到转卖她们的地方去。这些年轻的女人被从灾区或人口过剩的地方运往因造反而人口减少、或多年娶妻困难的地区。令人感到悲哀的是,这一奇怪的交易对买卖双方可能都是最好的出路。尽管卖方妻离子散,天各一方,但买者与卖者毕竟都能活下去。
我们说过,中国人对病人熟视无睹,只是因为他们“只不过是女人和孩子”。在西方被当成可怕的灾祸的天花,尽管在中国经常有人染上这种病,而且几乎无人能逃,但在中国一点儿也不会受到重视,只是因为患天花的主要是孩子。于是,经常有因患天花而瞎掉双眼的人。
西方人难以想象中国人对婴儿生命价值的忽视到何种程度。他们强烈反对毁坏人的尸体,但对婴儿的尸体经常不加掩埋。婴儿死了,人们都是说:“扔掉”,用芦席松松地卷了,抛到荒野里,不久就被野狗吃掉了。有的地方,还流行一种恐怖的习俗,把婴儿塞进乱坟岗的死人堆,以免其“鬼魂”回家骚扰。
中国人对天花漫不经心,可是他们对斑疹伤寒与伤寒却是极其恐惧,就像我们对待猩红热的态度一样。假如离家在外时得了上述病的其中任何一种,那么将很难得到妥善的护理,或者说一点照护都是没有的。所有向别人请求帮助的病人,得到的回答肯定都是:“这病会传染的。”
许多热病确实有一定程度的传染,可是在云南一些山沟里的一种伤寒,可能是最令人胆寒的传染病。巴伯先生这样描述:“患者很快就变得虚弱不堪,接着一连几小时,浑身疼痛难忍,随后神志不清,胡言乱语,患了这种病,十之八九,性命不保。”
而当地人说:“病房的各个角落都被鬼占据了,桌子和床在里面四处移动,发出声音,清楚地回答人们的提问。”然而,很少有人敢冒险进屋。传教士告诉我,由于害怕传染,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像对待麻疯病人一样将病人丢弃不问。如果家里的老人患了这种病,最好的照顾就是把他挪进一间孤零零的小屋子,放上一碗水,锁上门。挂念他的亲人一天小心谨慎地窥视两次,用棍子拨戳患者,看他是否还活着。
在中国这样一个性情温和的民族,每个家庭肯定存在着友爱行为,只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疾病与灾难特别适合唤起人类天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在一家为中国人开办的西方医院里,我们耳闻目睹了很多实例,不仅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真诚相爱,就连陌生人之间也彼此爱护。其中有一位中国母亲不忍心看着一个失去母亲的婴儿饿死,因此愿意用自己的乳汁喂养他。
除非有特殊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没人愿意帮助别人,这是中国多重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一个特点。比如,一个聪明的男孩,非常想去读书,但是他没有机会入学堂,而他周围的很多读书人,宁愿闲着无事,也不愿教他识字。想去读书这一愿望本来是合情合理的,可是,他一流露出读书的愿望,就会招来无穷的嘲讽,那些长年累月待在学堂里的读书人会想:“他凭什么走捷径,我们费了好多年时间辛辛苦苦学来的东西,怎么能教他,让他很快学会呢?还是让他和我们一样请老师吧。”所以,尽管个别人可以自学,但是很少有人能真正学到知识,哪怕是最基本的识字也不可能。
在中国的所有西方人都对中国人见人溺水,却袖手旁观这一事实而大为震惊。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扬子江上着火,成群的中国人在岸上观望,却没有一个人下水营救落水的乘客与船员。甚至,他们还将那些拼命游到岸边的人洗劫一空,有许多人的衣服被抢走,还有一些人被当场杀死。
以前,英国也曾发生过沉船事件,但是没有发生不营救这种现象。我们不妨将这些事情相比较。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1892年秋天,一艘庞大的英国汽船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渔民和政府官员都尽全力救助幸存者。不过,普遍存在的事实还是中国人对灾难都麻木不仁。正如中国的一句俗话:“家里受穷不算穷,离家路上穷落了,能要人命。”
在中国旅行,最常遇到的事情是,陌生人很难从沿途的人那里得到友善和帮助。夏天下雨的时候,道路经常泥泞得无法行走。当你想继续前进,你会觉得,似乎老天和人在合伙捉弄你。没有人会提醒你,你现在走的路正通往泥潭。之所以会走入泥潭,是因为那里没有邻近纳税者集资修路的事。我们都知道,中国人不重视道路建设。实际上,几乎任何时间,任何路都布满了泥沼,一旦旅行者陷入泥沼难以自拔,周围就会立刻聚满人,他们是来看热闹的,正如一个成语所表达的意思——“袖手旁观”。
直到你答应给钱,这些旁观者中才会有一位肯站出来拉你一把。甚至还有一些当地居民故意在难走的道路上挖坑,目的是让更多的旅客陷进去,进而得到更多要求帮助的人给予的钱。因此,在这样的地方,如果你不了解道路的情况,只要能肯定所走的不是一条绝路,就只管往前走,不要听从当地人的劝告,也别接受他们的“帮助”。
但是我们还听说过其他不同的事例。比如一家外国人搬到中国内地的一个城市居住,受到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邻居们甚至主动把炊具借给他们使用,直到他们配齐这些用具。毫无疑问,还有很多这类的事情。不过,要明白的是,这只是特殊情况。
最常见的情形是,人们对新搬来的人感到好奇,或者更多的是表示冷漠,这就好比是肥鹅注定会招来贪婪与阴沉的敌意,以至于最终被拔光了毛。还没有听说过,中国人自愿帮助遇到天灾人祸的外国人这样的事情呢。当然,也许只是我们没有听说过,实际上还是有的。我们听说的更多的是,一些海员曾经尝试从天津到烟台、从广州到汕头作陆地旅行,整个过程他们没有得到任何帮助,没有人给过他们一碗饭,或者留他们住过一宿。
在中国,还有一件事情非常困难,就是运送死人回家的途中寻找住宿的旅店。一般都是住不成的。我们曾经听说,因为店主不让住店,一位死者的兄弟只有在街头守了死者一夜。摆渡死尸过河,也会被索要高价,狠狠地被敲一笔。我们还知道,为了防止引起怀疑,有些人就把尸体层层包裹,然后在外面扎个草席,使它看起来像一包货物。还听说,几年前的一个寒冷的冬天里,山东维县的一家店主因为怕几个快要冻僵的旅客死在店里,拒绝他们住店。结果,这几位旅客都冻死街头。
在中国,很少有人告发作恶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