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异史 作者:呱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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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异史 作者:呱呱叫- 第2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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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郑鸿逵怎么样了?郑森是否已经杀了他?”林清华很关心这个问题,故而追问道。

  洪英摇了摇头,说道:“郑森其实并不想杀他,毕竟那郑鸿逵是他的亲叔叔,他怎么能背上着杀叔的罪名?况且一旦杀戒大开,那么肯定会引起一场郑氏家族内部的大火并,所以郑森没有杀郑鸿逵,他只是把郑鸿逵和他的亲信关了起来,打算等过一段日子再将他送回福建老家。”

  莫不计笑着说道:“看起来那郑森倒也有勇有谋,我以前还真是看走了眼了!”

  洪英摸着胡子,叹道:“我倒觉得郑森性子变化很大,与以前的那个郑森有个很多不同。”

  莫不计说道:“也许是突然的变故让他性子转了吧?毕竟一日之中忽然同时失去父母双亲,换了谁都会变的。”他话锋一转,又问道:“郑森这么宽容郑鸿逵,那郑鸿逵可有什么悔过的表示?”

  洪英拍手道:“还真让莫先生给猜着了!那郑鸿逵被裹在被子里提到郑森面前时,他先是破口大骂,指责郑森悖逆无道,郑森也不示弱,他当着众人的面痛斥郑鸿逵不遵兄长嘱托,妄图篡权谋位。这么一骂,就把郑鸿逵给骂蔫了,后来他语气一变,又说了一大通仁义亲情之类的话,直说得众人摇头叹息。后来当郑鸿逵听到郑森许诺不杀他后,他马上又高兴起来,一口一个‘贤侄’,叫得着实亲热,果然是个脸皮很厚的无耻之徒。”

  林清华见洪英手背上有一道伤口,遂问道:“怎么?莫非洪师傅受伤了?”

  洪英抬起双手,将那手背上的伤口上的少许鲜血擦去,哈哈一笑,说道:“这点儿伤算什么?本来我见那郑鸿逵执意不愿意与我军携手作战,我无奈之下就准备回去的,可是忽然有人趁着郑鸿逵不注意,丢给我一张纸条,我一看,却原来是我的徒弟郑森亲手写的密信,他让我留在军营中暗中协助于他,我见郑鸿逵不可理喻,便萌生了帮助徒弟夺权的念头,于是便借口看望军营中的那些被我一手教出来的士兵,就在军营之中住了下来。等到晚上,郑森一动手,我就带上人去帮他了,说起来,那郑鸿逵的十个贴身卫士还是我给毙掉的呢!”

  林清华好奇的问道:“莫非那些贴身卫士十分扎手?”

  洪英点头道:“不错,洪某的功夫虽然说不上是顶尖儿,可也不是一般的寻常武夫,洪某一生历经百余战,这还是第一次遇上这么难对付的家伙。嘿!他们十个人的刀法与中原大不一样,招式虽然简单,但刀刀凶狠无比。”他将手背翻过来,看了看那道三寸长的伤口,叹道:“后来我听郑森说,那十名郑鸿逵的贴身卫士原来果然不是中原人氏,他们全部都是日本浪人,据说他们的祖上曾是日本的一个权臣丰臣的家臣,后来大阪一战,丰臣氏被德川氏消灭,其家臣被迫流亡海外,后来他们在南洋定居下来,他们的子孙也就成了海盗。十几年前,郑芝龙的船队在南洋与日本的海盗发生战斗,杀了不少的日本海盗,剩下的见势不妙,便派人向郑芝龙求和,郑芝龙便顺势将其收为己用,而这郑鸿逵也就占了便宜,也从中选出不少的忠心耿耿的浪人,让他们保护自己。洪某今日所杀的这十名卫士,就是那些人的后代了,他们的刀法确实厉害,而且假如无法保护自己的主子,他们宁肯自杀也不投降,洪某手背上的这个伤口就是在试图阻止一名卫士自杀时被他的短刀所伤,可叹洪某白白挨了这一刀,却最终没能救活他。”

  洪英讲的痛快淋漓,众人也听得酣畅淋漓,不知不觉就到了次日凌晨。

  洪英见东方已经出现了一丝光亮,遂站起来与众人告辞,他说道:“洪某告辞,我还要去向陈大人回禀这件事呢,楚国公日后若还有什么差遣,洪某定义不容辞!”

  林清华与众幕僚起身送洪英等人离开,却在帐篷外迎面碰上了带人在辕门守卫的洪熙官。

  洪熙官向洪英和林清华行礼后,便向林清华禀道:“禀公爷,朝廷派来的信使到了。”

  林清华吩咐将那信使带入大帐,而他则送洪英等人走出大营。

  待那洪英与其弟子门徒走得远了,林清华方才返回大帐,去接见那名朝廷派来的信使。

  信使不敢怠慢,赶紧将朝廷公文交与林清华,口中则说道:“小人奉兵部之令,前来给楚国公捎话。前几日楚国公派到南京的信使在路上遇到了洋夷的溃兵,他们一人被杀,另一人则受了重伤,现如今正在太医院医治。”

  “洋夷的溃兵?”林清华觉得有些奇怪,“我军一直追着洋夷打,可没见着他们向西逃窜啊,前几日他们倒是分兵向南佯动,可是也被我军全部歼灭了,这西边的溃兵从何而来?”

  信使摇头道:“这个小人就不知道了,小人只知道这股溃兵人数很少,还不到百十人,他们到处流窜,抢粮杀人,想来应该是洋夷事先派出的探马前锋之类的,后来与主力失去联系,便流落南京城东一带。如今朝廷已经派出禁军前去围剿了,相信不日既可将其消灭。”

  “那名士兵的伤重吗?”林清华问到。

  “听说很重,伤在胸口,不过他着实条汉子,硬是挺着将楚国公的奏折送到南京呢,虽然小人这也是听说的,可是小人还是很佩服那位壮士呢!要不是他拼着性命送信,恐怕朝廷还不知道您缺火药呢!”信使脸现羡慕之色,仿佛那名受伤的士兵应该是他才对。

  林清华转身从帐篷里拿出两锭十两的金子,塞到那信使的手里,说道:“有劳信使送信,这金子你拿出喝茶,另外的十两金子送往太医院,命大夫好好救治那名士兵,回头我有重赏。”

  信使略一推让,便高兴的将金子收下,连道“公爷体贴下属”。

  待那信使离开,莫不计走上前,问道:“怎么样?朝廷什么时候将火药送来?”

  林清华将兵部的信件交到莫不计手中,说道:“朝廷说再过几天就派人送来,让咱们不要着急。”

  “不要着急?”莫不计叫了起来,“难得他们如此的心平气和,居然能将这战场之上的事情说得如此简单轻松,我军火药奇缺,若不快些将火药送来,我军如何作战?”

  林清华叹道:“没办法,看来不能指望朝廷了,幸亏现在郑森已经夺了郑家军权,他们那里火药不少,应该能够分给我军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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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冒出头来,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南京城里仍旧是一片宁静,街道上除了一些巡街的兵丁之外,看不见一个百姓。

  一名军官领着一支队伍,走过一条街道,当队伍走到一座很老旧的大宅子边时,军官停下脚步,他冲着那金黄的太阳打了个哈欠,随后伸了个懒腰,口中骂骂咧咧的说道:“驴日的!都好几天了,怎么还要在街上巡街?莫非那几个反贼就这么难抓吗?”

  一名士兵凑上前来,小声说道:“什长,您还不知道啊?朝廷已经发话了,不抓住那几名反贼,绝不解除巡街令,而且也不开城门,标下看呐,咱们还有些日子忙呢!”

  “驴日的!什么东西!就当官的吃喝玩乐,不许咱们当兵的吃喝玩乐?老子好歹也是个什长,整天这么在街上走来走去的,连老子的那个小娘子都没空陪。”听到那士兵的话,军官的声音提高了不少,“驴日的!原以为当了禁军,能够吃香的喝辣的,可没想到还要受这种鸟气,吃这种苦头,早知道,老子当初就卷上笔银子跑路了!”

  兵丁接口道:“是啊,上面的那些大官不拿咱们当人啊!您好歹是个什长,再不得意也比当兵的强,可是咱们当兵的就惨了,要打就打,想骂就骂,而且还时时有性命之忧。”

  军官踢了那士兵一脚,骂道:“就你会说!驴日的!什么时候你有性命之忧了?哪回打仗的时候老子不是领着你们冲在最后?哪回撤退命令下来后,老子不是领着你们跑在最前头?你小子就知足吧!听说你小子昨天又偷偷的跑到秦淮河边上去了,怎么,莫非又去会相好的去了?”

  众兵丁嘻嘻哈哈的笑了一阵,随即在那名军官的带领下继续向前走去,不一会儿就走远了。

  等那群士兵走得远了,这座老宅子的门“咯吱”一声打开了一条窄缝,一双眼睛在门后望来望去,随后那门又轻轻的关上了。

  那人关好门,随即转身,向着身后那人说道:“谢大哥,听那些兵丁的说话,看起来这南京城的城门可能是一时半会儿开不了了。”

  “唉!看来奸人确实想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只是却不知道他们到底想干什么?如果无法出城去禀报总舵主的话,我谢铁刚怎有脸面对那么多死去的弟兄们?怎么能对得起陈香主的嘱托?”谢铁刚无奈的摇了摇头,脸上满是痛苦之色。

  另一名站在他身后的汉子走上前来,说道:“不如咱们硬闯过去。”

  谢铁刚摇头道:“硬闯?谈何容易?如今守城的都换上了禁军了,而且是皇帝的老禁军,他们是不会轻易放人出城的。那些东厂门外的人头你也看见了,那些都是想出城的商人,他们本想靠着塞银子的办法买通守城禁军,却不料白白送了性命,真是人命如草芥!”

  这时,一名男子的声音传了过来:“壮士不用管我们了,你们自己逃命去吧!我们潞王府的人是不怕死的!”

  谢铁刚回头望去,却见四名十七八岁的男女正站在宅子堂屋的一侧,都在向他这边张望,而那刚才的声音却是他们中那名最年长的男子发出来的。

  谢铁刚心中暗自叹息,他不明白这些潞王的儿女到底有什么用,不过,既然陈子豪吩咐将他们送出城去,那么自己就应该想尽办法做到,即使自己因此而死,那么也没有什么好埋怨的。

  谢铁刚并没有接着那人的话说下去,他又回过头来,看着自己的手下,轻声说道:“好在街禁已取消,已可以上街到处走动,看来只能按照陈香主对我说的办了,如果那个人能够看到我昨日留下的记号的话,他应该在今日巳时到约定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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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生命既是脆弱的,同时也是顽强的,他们就象野草一样,只要有足够的阳光和水,哪怕是在最贫瘠的土地上他们也能顽强的生存,不仅在太平年间是如此,而且在明末这样的乱世,他们也一样顽强的生存着。

  虽然兵丁们仍然在街上巡逻,而且经常将一些可疑的人带走询问,但南京城里还是渐渐的有了些生气,特别是那些青楼、酒肆和茶馆中,这些地方是不大会有官兵来抓人的,因为这些地方到处都有东厂布下的密探,他们就象是苍蝇一般,追逐着他们的主子感兴趣的一切,并将其回报给自己的主子,因而他们的主子显然也很放心这样的地方,所以这些地方反而比那些空荡荡的街道更加安全,那些有闲钱又有闲工夫的百姓们就会聚在这里,用醇酒麻醉自己的神经,用妓女的肉体安慰自己的心神,用喝茶聊天的方式来打发这难熬的漫长时光。

  “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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