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学校长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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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学校长自白-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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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和孩子调到学校来。”听后他说:“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从你的身上,我看到了改革精神,改革的速度。因此,我决定接受贵校的聘请,放弃包括位于首都的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在内的另外三校的聘请,保证10天内到校履职。”    
    我们都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他来后,很快承担了国家计量经济重点科研任务,担任了工商行政管理系主任,成为博士生导师,后来担任了经济管理学院的院长。    
    由于师生力量不断加强,教学、科研水平迅速提高,社会咨询服务工作也十分活跃,当时的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被公认为全国5所最好的经济管理学院之一。    
    自1980年到1988年,在我任期内,除了每年选留和国家分配来的研究生以外,我们还从国内外引进各类专业人才近300名,以上仅是其中的几个例子。他们绝大多数人,在教学与科学研究中,都发挥了骨干作用,与武汉大学原有的大批骨干教师一起,为武汉大学的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六章 改革大潮涛头立韩德培“晶核”之再生(1)

    1981年的那次调查研究中,我曾向担任武汉大学副教务长的韩德培教授请教,他向我讲述了他个人的一段轶事。他是于1940年用庚子赔款先到加拿大后转到美国留学的,在哈佛大学专攻国际私法研究,成就卓著。1945年抗战胜利后,他几乎同时收到两份聘书:一份是浙江大学校长签发的,聘任他为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另一份是武汉大学校长周鲠生签发的,聘他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韩先生对我说:“当时,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周校长的教授聘书,而放弃了浙江大学院长的委任,因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当时是国内最好的,自然成了我的首选。    
    尽管在武汉大学历经坎坷,但作为一个择业选择,我至今不悔。”    
    的确,武汉大学法学院是学校的一张王牌,有过很多骄人的记录:    
    在武汉大学的历史上,曾有多位法学家担任校长或校务委员会的主任,如王世杰、杨端六、皮宗石、周鲠生等;曾有几名教授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青年学子立志学法成才的“圣地”。    
    解放后,全国法学界有“两培”之说:北京外交部的李浩培,是周恩来总理的国际法顾问,他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南方是韩德培,一直是武汉大学法学院的教授、系主任。    
    然而在阶级斗争最激烈的年代,只许讲阶级斗争,不准讲“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党的绝对领导的人治”,不搞法治。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法学教育统统被斥之为培养资产阶级的“大染缸”,致使我国的法学教育遭受到严重的破坏。    
    1957年反右以后,武汉大学法律系被合并到省属湖北大学法律系,基本上是一锅端了。这是什么人的主意?为什么要采取这种以弱并强的反常做法呢?我不知道,也没有人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不过,有一点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与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密切相关。或许有人认为武汉大学法律系已经烂掉了(指领导权不在无产阶级手里),没有必要存在了;或许认为湖北大学(前身是中原革命大学)的左派力量强,由他们来改造武汉大学法律系的教师和学生。但是,不管原因是什么,历史已经证明,那是一次完全错误的决定,毁掉了自己的“金字招牌”。    
    粉碎“四人帮”以后,我敏锐地觉察到,一个依法治国的形势必将很快出现,必然会出现法学人才奇缺的局面。于是,在我脑子里立即形成了恢复法律系的想法。    
    1979年春,我从教育部回到学校,立即抓恢复法律系的工作。一个被一锅端掉了的系,恢复起来谈何容易,师资又从哪里来呢?    
    真是因祸得福。1958年,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到湖北大学时,当时被打成右派分子的法律系教师,如著名国际私法教授韩德培,国际经济法教授姚梅镇,以及刑法教师马克昌、宪法教师何华辉和法理教师张泉林等,都留在了武汉大学。据说,这是当时合系的条件之一,凡右派分子对方不要,留在武汉大学改造,自己消化。的确是“坏事”变好事,当年的包袱,现在成了财富,是我们恢复法律系的主要依靠骨干。    
    主意已定,我把这想法告诉了党委书记纪辉,他表示完全支持。于是,1979年3月,学校党委正式开会研究恢复法律系的问题。在会议上,争论是激烈的,主张恢复的,除了我和党委书记以外,还有列席会议的教务处的处长。从人数上看,在党委常委中反对恢复的人占了多数。反对者忧心忡忡地说:“法律系是一个敏感的系,也是一个惹麻烦的系,既然已经撤消了,何必再恢复呢?这是自找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有人说:“靠几个右派分子能恢复法律系呢?即使他们可以使用,也有一个依靠谁的问题,有一个坚持什么办学方向的问题。”    
    针对这些意见,我答辩道:“依法治国,这是当前的大方向,我们恢复法律系既是为‘四化’建设输送法学人才的需要,也是办好武汉大学、重铸金字招牌的需要。既然历史已证明撤销我校法律系是错误的,那么恢复它,就是以实际行动纠正过去的错误。”接着我又说:“既然过去所谓的右派分子彻底平反了,那就不应当把他们当作不可信任的力量看待,而应当把他们当作信任的依靠力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纪辉书记最后下结论说道:“我同意道玉同志所讲的意见。关于恢复法律系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地讨论,而应当从拨乱反正的高度来看待,也的确存在一个肃清左倾思想影响的问题。我们应当看到,国家现在急需法律方面的人才,恢复法律系的方向是正确的,尽管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是我最后表态支持恢复法律系,对这个问题就不要再争论了。如果还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将来正确与否由实践来检验。”    
    会后,我立即召开了恢复法律系筹备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韩德培等5位教师,有拟担任法律系党总支书记的陈明义等2名干部,共7人,号称重建法律系的“七君子”。此外,还请教务处和人事处的处长参加了会议,以便从教学准备和人事调配方面大力支持法律系的恢复工作。    
    在会议上,我首先宣布了学校关于恢复法律系的决定,并委任韩德培教授为筹委会的主任,陈明义、马克昌为副主任。接着我说:    
    “现在看来,1958年撤消法律系是完全错误的,是左倾错误的表现,是自己砸掉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今天,我们恢复法律系,就是纠正历史的错误,重铸金牌。    
    现在恢复法律系,正适时宜,是大势所趋,众望所归。在历史上,法律系是我校的王牌系,是武汉大学的骄傲。如果说法律系是武汉大学的一块水晶,那么它已经被打破了。但是,所幸的是,晶体虽破但晶核尚存。这晶核就是德高望重的著名国际法学家韩德培教授,他是法学大师,是我们恢复法律系的信心之所在。我们坚信,只要他登高一呼,人才就会从四面八方聚集到他的旗帜下。用不了多久的时间,就会在他这个晶核的周围生长出一块美丽的巨大的晶体来。”    
    既然恢复法律系是重铸金牌工程,那么就应当把它列入重中之重的工作,要打破常规,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要争时间、抢速度,要以力争第一的思想来办法律系。为此,我宣布了三条措施:第一,要把物色和调配教师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只要物色到符合条件的教师,人事处要以最快的速度办理调动手续;第二,鉴于法律系的图书资料也一起被合并到外校去了,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法律图书资料建设,采用购、调、复制和交流的方法,把图书资料室建设起来,以满足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需要,所需经费,由学校拨给,专款专用;第三,凡是办不通的事,可以直接找我,不允许搞“中梗阻”。


第六章 改革大潮涛头立韩德培“晶核”之再生(2)

    法律系的重建工作是顺利的,速度是超前的,198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并同时招收研究生。正像我们所预期的那样,我校恢复法律系的消息,迅速传遍了各地,在法学界得到广泛的支持。同时,多年流失和埋没在各地各界的法学人才,纷纷主动来函应聘,希望聚集在韩德培这面大旗下,其中不少是我校法律系早年毕业的校友,他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一个声音:“重铸昔日的辉煌!”    
    为了进一步调动韩德培教授的积极性,解除他的一切后顾之忧,使他集中精力办好法律系,我们进一步检查和落实了他的政策。首先,调整了他的住房,让他搬入新建的、环境最好的一栋教授楼里;其次,把他的女儿调入学校工作,以便更好地照顾他。在我与他的交谈中,他对工资级别有意见,在1956年定级时,学校给他定为三级,他认为是学校当时的领导压制他。如果公正评议的话,他应该评为一级教授,至少也应当评为二级。听后,我是同情他的,认为他的确在政治上受了委屈,在工资上吃了亏。但是,这是一个很难办的问题,学校也无权调整教授的工资。国家有规定,教授是属于高薪阶层,为了缩小工资差别,历次工资调整只调整低工资的,而教授们自1956年以来的20多年,从没有涨过一次工资。    
    面对着这个难题,一般人都会以国家有规定而说无能为力推卸责任。但是,我这个人对事太认真,对任何事情都想试一试,然后才肯善罢甘休。于是,我对韩德培教授说:“你的级别的确不公平,但是,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已经20多年了,我愿意向教育部反映,看来解决的难度很大。”    
    1981年秋,我利用到北京开会的机会,带着学校的《关于请求为韩德培晋升工资的报告》,我找到教育部计划财务司司长,向他陈述了请求为韩德培晋升工资的理由。他说:“国家有规定,20多年以来,还没有任何学校要求给教授提工资的,你是第一个。对于你们的要求,本可以不考虑,但考虑到你爱才心切,一个大学校长亲自为一个教授工资而奔波,我也深受感动,若要使问题得到解决,我可以给你指一条路子,你找蒋南翔部长批个意见给我们,我们就好办了。”于是,我又找到了蒋部长,向他汇报了韩德培教授的情况。幸好,他对韩德培的情况很熟悉,认为他的确是一位杰出的人才,于是他在报告上批示:“请计财司作特殊情况予以办理。”    
    就这样,韩德培教授的级别由三级晋升为二级。这不仅在我校,而且在全国高校也是独一无二的。    
    果然不出所料,到1984年,法律系恢复5周年之际,法律系升格为法学院,拥有两系:法律系,国际法学系;此外还有国际法研究所和环境法研究所。这时,法学院的教师已从最初的5人增加到70人,成为全国重点法学院,承担了多项重点科研任务,为国家起草了几个法律文件,代表国家参加了在荷兰海牙召开的国际法大会——的确,在韩德培这个晶核周围,长出了一块透明的大水晶来了!    
    到20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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