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具体实施与西东大学协议时,我们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原因是,李琦副部长已调任中央文献编纂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又指定另一位副部长分管外事工作。但是,此人思想僵化,他反对我校与教会办的大学建立交流关系。他认为,社会主义大学不能与教会办的大学交往,是涉及到教育主权的问题,是办学方向的问题。很显然,他的这些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是对教会办的大学性质的误解。实际上,自欧州文艺复兴以后,教会学校已完全摆脱了教会的束缚,实行学校与教会分离,使学校成为传播科学与文化的场所。在现代西方国家中,教会学校像公立和私立学校一样,已具备独立的办学体制,除了宗教信仰自由以外,它们最大的区别是办学经费来源不同。为了得到这位副部长的支持,我不得不去北京向他汇报,经过多次沟通,最终总算说服了他。不过,他还留了一个尾巴,保留其批判权。他说:“同意你们试行,但要提高警惕,如果出了问题要追究你们的责任。”
在与西东大学的交流中,有一件事曾引起了一点小小的风波,为此,我也承担了不小的风险。
1983年11月15日,是武汉大学建校70周年(按后来的说法,应是90周年)纪念日。为了以此为契机,调动校内外的一切积极因素,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名副其实的重点大学,决定举办一次朴实而隆重的校庆活动。作为这次活动的一部分,是邀请海外的友好姊妹学校的校长(或代表)和校友参加庆典。通过联系和确认后,我们拟定了一个140多人的邀请名单,并报教育部批准后,以学校校长的名义向他们正式发了邀请函。在这些被邀请的客人中,自然包括了与我校交流首开先河的美国西东大学的校长墨菲先生。
可是,就在校庆的前两天,我们接到广东某部门的电话,告知美国人墨菲已到达广州,他准备前往武汉大学参加校庆。但是,据查他是天主教神父,因此不允许他来武汉大学参加校庆,要么令他返回美国,要么让他作为一般旅游者,到中国其他城市旅游后回国。这简直是开玩笑,我们正式邀请的客人,怎么能如此对待呢?我向广东方面解释道:“墨菲先生是作为校长来参加校庆的,并不是以神父身份来的,作为主人我们没有拒绝客人向我们祝贺的道理。更何况,我校与西东大学的交流,是经过教育部批准的。”于是,我请求广东方面放行,允许墨菲先生前来参加校庆活动,并表示愿意承担此事的一切可能的后果。同时,我请求国家安全部门驻广东办事处的一位朋友,从中进行斡旋,使墨菲先生如期来参加我校的校庆活动,从而避免了一场不该发生的风波。
其实,在我校与十多个国家已签约的100多所大学中,西东大学是执行合作协议最好的大学之一。在过去的十多年间,我们先后派出了20多位教师到该校进修,两校共同发起和主办了国际楚文化学术讨论会。在合作期间,无论是在我校或在我校赴西东大学的教师中,从未发生过传教活动的情况。就墨菲先生而言,我个人先后5次与他见过面,他从未与我谈到宗教问题,相反地,他对中国十分友好,积极促进两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从这件事说明,必须解放思想,不能再用老皇历看待当今的事物,否则,我们就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
第九章 山外青山楼外楼中法交流中心(1)
改革开放之初,南京大学率先与美国霍金斯大学结为姊妹学校,并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在该校创建了中美文化交流中心。接着,上海同济大学凭着历史上的老关系,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建立了中德交流中心。法国也不甘落后,法国驻华大使连忙会见教育部主管外事工作的李琦副部长,表明意欲寻找一所大学,依托它建立中法交流中心。教育部明确表态支持,但是提出了限制条件,即只能在北京和上海以外的城市挑选。很明显,这个条件是要回避敏感的问题,因为北京是政治中心,而上海的复旦大学与解放前法国教会办的震旦大学有渊源关系。当我得知这个消息以后,心里感到十分高兴,因为教育部的限制条件,对于我校去争取中法交流中心十分有利。于是,1979年9月,我专程到教育部向李琦副部长和外事局汇报,详细地列举了我校建立中法交流中心的有利条件。功夫不负有心人,同时也由于我与李琦副部长的良好私人关系,最后教育部接受了我的建议,并正式把武汉大学推荐给了法国驻华大使馆。
法方对于教育部的推荐十分重视,先后派文化参赞和科技参赞来校实地考察,我们热情友好地接待了他们。除了向他们介绍湖北省、武汉市的经济状况以外,我重点介绍了我校对与法国交流的兴趣和有利条件。我们的优势是:第一,我校外文系设有法语专业,拥有一支素质较好的法语教师队伍,不久将把法语专业独立出来成立法国语言学系。第二,我校数学系是中国大学里最好的数学系之一,该系有多名教授早年留学法国,他们同法国数学界有着传统的友谊与合作。中法两国均为世界上的数学大国,我们两国数学家的合作,将有助于数学学科的发展。
第三,根据我国政府与非洲一些国家的协议,湖北省在农业、水利和医疗方面,承担了援助某些非洲国家的任务,而这些国家都是使用法语的。因此,我校每年都要承担多批援外人员培训法语的任务,这是扩大法语应用的极好机会。法方对我的介绍十分感兴趣,经过两国政府的批准,一个以教育交流为主的中法交流中心在武汉大学诞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与法国外交部长蓬塞,于1979年10月,在巴黎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1980—1981年文化交流计划》,其中规定:“武汉大学从1980年开始采取措施,加强该校的法语教学,并在科技方面与法国建立合作关系。”作为实施这个计划的第一步,应法国外交部的邀请,一个由教育部派出顾问参加的武汉大学代表团一行14人,于1980年1月20日至2月10日访问了法国。
法方对我们代表团的访问比较重视。1979年11月下旬,法国驻华使馆派科技专员到校了解情况,为代表团访法作准备。代表团离京之前,法方通过驻华使馆提交了一份详细的访问日程。代表团到达巴黎时,法国外交部对外文化科技总司副司长德拉泽尔先生到机场迎接,并亲自到我们下榻的旅馆安排食宿。第二天,法国外交部对外文化科技总司司长雷蒙主持了欢迎宴会,出席欢迎会的有外交部、大学部、研究中心、工业部的有关负责人和著名的科学家。雷蒙司长在致欢迎词时说:“中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是一个文明的古国。我们的交流是相互的,不仅中国要向法国学习,而且法国也应当向中国学习。既要学习中国的古代文化,又要学习中国的现代文化。”德拉泽尔副总司长在私人会见代表团负责人时也说:
“我对法国与武汉大学的合作交流很感兴趣,这不仅是我的职业爱好,而且也是法国本身发展的需要。”代表团下榻在巴黎中心城区的索菲特尔旅馆,条件很舒适,为了表示对我们的欢迎,旅馆还升起了中国与法国的国旗。
法国外交部对代表团的安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用两个星期参观,第二阶段用3天的时间与外交部会谈,敲定合作协议的文本。无疑,这种安排是十分科学的,目的在于使我们增加对法国大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感性知识,这就给了我们在会谈中很多主动权。
在代表团中,有3位老教授早年曾在法国和美国留学,自20世纪30年代初回国以后,已有半个世纪没有出过国了。我自1963年由苏回国以后,也有近20年没有出去了,特别是对西方国家,我几乎是一无所知。因此,我们到了高度发达的法国,就犹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对一切都感到新鲜、好奇,每个人都很珍惜这次参观的机会,希望多学习到一些先进的东西。
代表团访法期间,先后参观了巴黎、格林诺布、图鲁兹、艾克斯—普鲁旺斯、里昂、斯特拉斯堡等6个城市50个单位。其中,高等学校28所,科学研究所12个,政府机构4个,医院2所,工厂2个,图书馆和博物馆2个。这次参观是以基层为主,按照专业分组对口考察,总共参观了100多个教学单位和科学研究实验室。虽然这次考察不够深入,但考察的面比较广泛,内容比较丰富,初步了解到法国大学教育的某些特点,看到了法国一些先进实验室的装备情况,结识了一些著名的科学家。总之,这次考察是顺利的,收获是巨大的,为今后双方的交流与合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如果说十多天在巴黎以外各城市马不停蹄式的参观是紧张的,那么回到巴黎以后,同法国外交部的谈判任务则是沉重的。那时尚处在改革开放之初,思想不够解放,许多禁区还没有打破,内部规定的外事纪律很严格。例如,不能一个人上街,不能单独同外国人谈话,不能到外国人家里做客,不许暴露自己的政治面貌,未经批准不能接受外国记者的采访,不能在公共场所谈论代表团的内部情况,不能购买国家禁止带入的物品(实际上不可能买,因为没有个人支配的外币)等等。总之一句话,就是内外有别,分清敌我,严守秘密,站稳立场。
代表团的团长是校党委书记兼校长庄果,由于他的工作重点在党委工作上,所以同法方谈判的任务就压到了我这个副团长身上。虽说我在留苏期间,有过一些对外交际的经历,但面对法国外交部职业外交官的谈判,我从没有经历过,不免有些心理负担。在会谈之前,我们作了充分的准备,由于怕旅馆内装有窃听器,我们利用星期日去参观离旅馆不远的拿破仑墓,佯装旅游者,实际上是讨论与法方谈判的内容与对策。根据对法方意向的了解,我们估计到在谈判中遇到的敏感问题有:第一,在武汉大学创办中法数学试验班(此意是我方提出的),运用法国大学数学教学大纲,各课由中法两国教师用法语授课(中方教师逐步推行)。对待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涉及到教育主权,颇有解放前外国教会办学之嫌。第二,武汉大学欲办《法国研究》杂志,法方表示愿意资助办刊经费。
有人担心,法方拿钱收集情报,是否有文化渗透之嫌?第三,法国有一个世界运用法语教学协会,其成员多是法国前殖民地,现以法语为官方语言的非洲国家,如果法方提出要我们参加,我们应当如何表态呢?不参加吧,怕影响双方的合作;参加吧,与法国前殖民地国家为伍,是否有损国格。
对待以上的问题,代表团通过讨论,基本上取得了一致的意见,即对法方的要求持积极合作的态度。虽说我们的认识统一了,但毕竟是一些重大原则问题,在没有获得尚方宝剑以前,心里未免还是不踏实。于是,我们去驻法大使馆汇报,黄镇大使接见了我们。听了我们的汇报后,他说:“你们提出的问题,我们也考虑到了,经请示国内领导,认为那些问题都是属于业务性质的,因此你们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