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汉变得兴趣盎然,并且倾身向前。
“想到这点,”希兹继续说,“我决定碰碰运气。所以我在宾恩地铁站下车,然后打电话向史比佛利要了杰梭的地址。我得到的第一个好消息是:杰梭住在第二大道,就在史基住的地方附近!我从分局调了一些人手,然后前往他的住处。到了之后我们发现他正在打包行李,准备动身前往底特律。我们逮捕他,并且采集他的指纹,然后送给指纹专家杜柏士队长。我想或许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一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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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逮捕行动(3)
说到这,希兹感到非常满意。
“嗯,长官,杜柏士有了重大发现!他根本不姓杰梭。名字是威廉没错,但他真实的姓氏是班顿。一九九年在奥克兰因为伤害罪被判刑,并在圣昆汀监狱服刑一年,史基当时也在那服刑。一九一四年因为在布鲁克林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中负责把风而被捕,不过无罪开释——这也是为什么市警局会有他的指纹纪录的原因。昨晚我们严刑拷问,他说他是在布鲁克林银行抢劫案后改的名字,并以此名字进入军队服役。这是我们从他那里所问到的全部经过,其实我们也无须多问了。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杰梭曾为伤害罪服刑;曾卷入银行抢案;史基曾和他一起服刑;星期六晚上史基被杀时,他提不出不在场证明,而且他就住在命案现场附近;星期六下午他突然辞掉了工作;他体格魁梧强壮,干下这起命案轻而易举;我们逮到他时他正准备逃逸;而且——他是惟一能在星期一晚上打开并锁上侧门的人。……你觉得事情是不是这样,马克汉先生?”
马克汉坐着想了几分钟。
“就目前来看,你的说法和做法都没问题,”他不疾不徐地说,“但是他杀死欧黛尔的动机是什么?”
“简单,万斯先生在发现命案当天就说过了。他问杰梭对欧黛尔的感觉,当时杰梭不但脸红了起来,而且变得有点紧张。”
“哦,天啊!”万斯叫了出来,“我是否要为所有毫无价值的愚蠢行为负责?没错,我当时是刺探过这家伙对欧黛尔的感觉,但当时案情完全没有眉目,我只是想试探任何会引发命案的可能。”
“就算是这样,不过也没啥差别。”希兹转向马克汉,“就我所了解:杰梭非常迷恋欧黛尔,而她却无动于衷。他忍受屈辱,夜复一夜坐在总机旁,看着那些家伙来找她。后来史基过来认出了他,并且提议抢夺欧黛尔的公寓。史基无法独力干下这件事,因为他必须从接线生面前进进出出;但是他曾来过这里,这样做会被认出来。杰梭终于找到了报复欧黛尔的机会,而且还有了代罪羔羊。于是两人就在星期一晚上干下了这起窃盗杀人案。当天欧黛尔外出后,杰梭打开了侧门,而史基便用他自己的钥匙开门进入欧黛尔公寓。后来欧黛尔和史帕斯伍德突然回来,于是史基躲进了衣橱里。而在史帕斯伍德离开后,他不小心弄出声音,导致欧黛尔大叫。他从衣橱走出来,在看清楚是谁后,她对闻声前来的史帕斯伍德表示没事。杰梭此刻知道史基已经被发现,于是决定将计就计。等到史帕斯伍德一离开,便用备份钥匙进入欧黛尔公寓。以为又有人来的史基再次藏进了衣橱里。之后杰梭抓住欧黛尔并将她勒死,企图让史基顶罪。但是史基从衣橱出来后,他们达成协议,照原订计划把公寓搜刮一空。杰梭试着想用火钳打开首饰盒,而史基最后则是用凿刀撬开了它。完事后他们从公寓出来,史基由侧门离开,然后杰梭再把它锁上。第二天史基把赃物交给杰梭保管,想等到风平浪静后再说;可是杰梭后来开始害怕,于是把赃物丢掉,两人为此反目。史基决定说出一切,如些一来他也可以此为条件脱罪。而杰梭怀疑他会告密,于是在星期六晚上到史基的住处,像勒死欧黛尔一样把他杀了。”
希兹做了个完结的手势,身体往后靠向椅背。
“高明,非常高明,”万斯喃喃说道,“警官,我为我之前的小小牢骚道歉。你的推论没有可议之处,你把犯罪现场重建得相当漂亮,不过你还是错了。”
“绝对没错,而且足以把杰梭先生送上电椅。”
“这是推论最可怕的地方,”万斯说,“它经常让人作出避免不了的错误结论。”
他站起来走出房间,然后又走了回来,两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走到希兹身边时他停了下来。
“我说,警官,如果有别人可以打开侧门,然后在犯罪后又把它锁上,那么你的推论便不见得成立了,是不是?”
希兹没有特别的表情。
“当然。那告诉我谁能这么做,我就会承认或许我错了。”
“史基可以,警官。而且他的确神不知鬼不觉地这么做了。”
“史基?别闹了,万斯先生。”
万斯转过身面对着马克汉。
“听着!我在告诉你杰梭是无辜的。”他说话认真的样子连我也很讶异。“我会用某种方式向你证明,我的推论架构已经相当完整,现在只差一两个小小的关键点。我承认,我还不能指出谁是凶手。但是,这样的看法绝对没错,马克汉。而且它和希兹警官的看法正好相反。因此,在你起诉杰梭之前,你一定得给我个机会实地证明给你看。在这里我无法证明,所以,你和希兹必须和我到欧黛尔住的地方走一趟,最多不会超过一个小时。如果再拖上一个星期,到头来你还是得去。”
他走近桌子。
“我知道在命案前打开侧门,并在之后又把它锁上的人是史基,不是杰梭。”
马克汉深为所动。
“你这么肯定?”
“是的!而且我还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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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万斯的实证(1)
九月十七日,星期一,上午十一点三十分
半小时后我们来到第七十一街的公寓。尽管希兹对杰梭的不利推断合乎逻辑,但是马克汉对逮捕杰梭的行动并不是十分满意;而万斯刚才的态度在他心中撒下了更多让他疑惑的种子。对杰梭最不利的一点,就是侧门锁与未锁的问题;当万斯声称他能实地证明史基是如何进出这栋公寓时,虽然马克汉只是半信半疑,但他还是同意跟万斯一道前来。至于希兹,虽然自以为是,却也深感兴趣,愿意随同前往。
穿着咖啡色制服、精神奕奕的史比佛利站在电话总机旁,临深履薄地看着我们。但是在万斯和颜悦色建议他到外面走动走动个十分钟后,他像是得到解脱一样,毫不迟疑地离开了。
在欧黛尔公寓外警戒的警员走上前来行礼致敬。
“一切如何?”希兹问道,“有没有人来访?”
“只有一个——一名绅士打扮的人前来,说他认识金丝雀并且希望看看这公寓。我告诉他得有你或检察官的命令才可以。”
“做得很好,警官。”马克汉说着转向万斯,“可能是史帕斯伍德,可怜的家伙。”
“的确,”万斯喃喃地说,“真是执着!真让人感动!”
希兹要那警员到外面巡逻半小时,现场只剩下我们四人。
“现在,警官,”万斯神情愉快地说,“我相信你知道如何操作这电话总机。接下来的几分钟请务必表现得像史比佛利一样——请你委曲一下。首先,请把侧门闩上——要确定闩好,就和那个致命的晚上一样。”
希兹露齿一笑。
“没问题!”他把食指神秘兮兮地放在嘴唇上,半弯着腰、蹑手蹑脚地穿过大厅,动作就像闹剧里的滑稽探长。几分钟之后,他又蹑手蹑脚地回到总机这里,食指仍放在嘴唇上。接着,他把嘴靠近万斯的耳朵,一双骨碌碌的眼睛看来贼头贼脑的。
“嘘!”他低声地说,“门已经闩上了……”他坐到总机的座位上,“好戏什么时候上演,万斯先生?”
“就要上演了,警官,”万斯也顺着希兹的滑稽情绪,“注意!时间是星期一晚上九点三十分。你演史比佛利——虽然气质差远了,而且忘了戴胡子——不过你还是演他吧。而我演那位打扮得俗里俗气的史基。为了真实起见,请努力想像我戴着麂皮手套、身穿丝质衬衫的样子吧。马克汉先生和范达因先生在这里就当是观众,对了,警官,请把欧黛尔公寓的钥匙给我:史基手上真的有一副。”
希兹拿出钥匙交给万斯,仍然在那笑着。
“先说好,”万斯继续说,“待会儿当我从前门离开后,你等个三分钟,然后再去敲欧黛尔小姐的门。”
他信步走到前门,然后转身走向总机。马克汉和我站在希兹后面,我们三人都在总机所在的凹槽里,面向这栋大楼正门的位置。
“史基出场!”万斯宣布,“记住,时间是九点三十分。”然后,当他走到总机旁边时, “你忘了你的台词了,警官。你应该告诉我欧黛尔小姐外出不在。不过算了。……史基先生继续走向那位小姐的门口……像这样。”
他经过我们身边,我们听到他按了门铃。在停顿片刻后,他敲了门,然后朝大厅往回走。
“我想你说得没错。”他正根据史比佛利的陈述,模拟史基当时所说的话。他继续走向前门,跨出大门来到街上,朝百老汇大道走去。
我们足足等了三分钟,没人说话。希兹变得正经起来,他加速吞吐着雪茄正说明了他的期待。马克汉则是非常冷静地皱着眉头。三分钟一过,希兹站起来,急忙走到欧黛尔门口,马克汉和我跟在后面。他敲门后,门从里面打开了。万斯就站在玄关上。
“第一幕结束,”他愉快地和我们打着招呼,“这就是史基先生星期一晚上如何在侧门锁上而且接线生没看到他的情形下,进入了这位小姐的房间的做法。”
希兹眯起了眼睛,不发一言。之后他突然转身,瞧了瞧后厅通道和那扇橡木门。门闩的把手呈垂直状,显示环扣已被转开而且门打开了。希兹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把眼睛转向总机。这时候他发出了欣喜的赞叹。
“非常好,万斯先生——非常好!”他边说边点头,“让人一目了然,嗯,不需要解释。——在你按了公寓门铃后,先顺着后厅通道跑到侧门将门打开,然后再跑回来敲门。之后你从前门离去,转向百老汇大道,再绕一圈掉转头走进大楼旁的窄巷,接着从侧门进来,然后背着我们静悄悄地潜入公寓。”
“很简单,不是吗?”万斯说。
“是呀,”希兹警官不以为然地说,“不过这也没什么帮助,如果这就是与星期一晚上发生命案惟一有关的问题,那谁都想得出来。但是,问题是侧门在史基离开后又被锁上,那才是困扰我的地方。史基可能——只是‘可能’,请你注意——像你刚刚那样进入,但是他不可能那样离开,因为隔天早上侧门是锁着的。如果有人在史基离开后把门锁上,这个人同样可以在他进来前替他打开门,那他也就不需要在九点半的时候,自己从后厅通道跑去打开侧门。所以,我不认为你这有趣的实验能替杰梭开脱。”
“哦,但是戏还没结束,”万斯回答,“下一幕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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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万斯的实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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