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引李秀四维赋序:“四维戏者,卫尉挚侯之所造也,画纸为局,截木为
棋。”则博弈又有四维之名。
〔三〕刘伶酒德颂:“兀然而醉,怳然而醒。”文选游天台山赋注:“兀,
无知之貌也。”〔四〕北史高昂传:“谁能端坐读书,作老博士也。”〔五〕赵
曦明曰:“吴志韦曜传:‘曜字弘嗣,吴郡云阳人。为太子中庶子。时蔡颖亦
在东宫,性好博弈;太子和以为无益,命曜论之。’注:‘曜本名昭,史为晋
讳改之。’”案:韦昭博弈论见本传及文选卷五十二,略云:“今世之人,多
不务经术,好翫博弈,废事弃业,忘寝与食,穷日尽明,继以脂烛。当其临
局交争,雌雄未决,专精锐意,心劳体倦,人事旷而不修,宾旅阙而不接。
至或赌及衣服,徙棋易行,廉耻之意弛,而忿戾之色发。然其所志,不出一
枰之上,所务不过方罫之间,技非六艺,用非经国,求之于战阵,则非孙、
吴之伦也,考之于道艺,则非孔氏之门也。”〔六〕王肃事未详。
〔七〕葛洪抱朴子外篇自叙:“见人博戏,了不目眄,或强牵引观之,
殊不入神,有若昼睡,是以至今不知棋局上有几道,樗蒲齿名。亦念此辈末
技,乱意思而妨日月,在位有损政事,儒者则废讲诵,凡民则忘稼穑,商人
则失货财。至于胜负未分,交争都市,心热于中,颜愁于外,名之为乐,而
实煎悴。丧廉耻之操,兴争竞之端,相取重货,密结怨隙。昔宋闵公、吴太
子致碎首之祸,生叛乱之变,覆灭七国,几倾天朝,作戒百代,其鉴明矣。”
〔八〕赵曦明曰:“晋中兴书:‘陶侃为荆州,见佐吏博弈戏具,投之于江,
曰:“围棋,尧、舜以教愚子;博,殷纣所造:诸君并国器,何以此为。”’”
〔九〕赵曦明曰:“鲍宏博经:‘博局之戏,各设六箸,行六棋,故云六博。
用十二棋,六白六黑。所掷骰谓之琼。琼有五采,刻为一画者谓之塞,两画
者谓之白,三画者谓之黑,一边不刻者,在五塞之间,谓之五塞。’”卢文弨
曰:“广雅:‘博箸谓之箭。’楚辞招魂:‘菎蔽象棋有六簙。’王逸注:‘蔽,
簙箸也。’案:茕,渠营切,即琼也。温庭筠诗用双琼,即二茕也。”器案:
史记蔡泽传:“君独不观夫博者乎?或欲大投,或欲分功。”集解:“投,投
琼也。”索隐:“言夫博弈,或欲大投其琼以致胜;或欲分功者,谓观其势弱,
则投地而分功,以救远也。”西京杂记四:“许博昌,安陵人也。善陆博,? 。
法用六箸,或谓之究,以竹为之,长六分。或用二箸。博昌又作大博经一篇,
今世传。”案:究即茕之误。字又作●,唐写本王仁昫刊缪补缺切韵卌一清:
“●,博●子,一曰投,渠营反。”宋本御览七五四引繁钦威仪箴:“操碁弄
碁。”原注:“瞿营切,●,博子。”隋书经籍志:“梁有大小博法一卷。”唐
志又有大博经行棋戏法二卷,鲍宏小博经一卷。刘梦得文集观博云:“客有
以博戏自任者,迟余观焉。初,主人执握塑之器,置于庑下,曰:‘主进者
要约之。’既揖让,即次有博齿二,异乎齿负之齿,其制用骨,觚棱四均,
镂以朱墨,耦而合数,取应期月,视其转止,依以争道。是制也,通行之久
矣,莫详所祖,以其用必投掷,故以博投诏之。”〔一0〕赵曦明曰:“世说
新语巧艺篇:‘王中郎以围棋是坐隐,支公以围棋为手谈。’”器案:艺文类
聚七四引沈约棋品序:“支公以为手谈,王生谓之坐隐。”能改斋漫录七引语
林:“王以围棋为手谈,在哀制中祥后,客来,方幅为会戏。”则又以手谈为
王。
高承事物纪原九:“王积新碁势谱图曰:‘王郎号为坐隐,祖约称为手
谈。’由是言之,虽说有小同异,然疑晋以来语也。”案:唐志有王积薪金谷
园九局图一卷,云:“开元待诏。”一作“新”,一作“薪”,未知谁是。
〔一一〕南史朱异传:“沈约戏异曰:‘卿年少,何不廉?天下唯文义
棋书,卿一时将去,可谓不廉也。’”沈戏朱之言,与颜氏此文所论列者合观
之,足觇当时风尚。
〔一二〕卢文弨曰:“愦,胡对切,心乱也。”投壶之礼〔一〕,近世愈
精。古者,实以小豆,为其矢之跃也。〔二〕今则唯欲其骁,益多益喜〔三〕,
乃有倚竿、带剑、狼壶、豹尾、龙首之名〔四〕。其尤妙者〔五〕,有莲花骁
〔六〕。汝南周? 。,弘正之子〔七〕,会稽贺徽,贺革之子〔八〕,并能一箭
四十余骁〔九〕。贺又尝为小障,置壶其外,隔障投之,无所失也。至邺以
来,亦见广宁、兰陵诸王〔一0〕,有此校具〔一一〕,举国遂无投得一骁者
〔一二〕。弹棋亦近世雅戏〔一三〕,消愁释愦,时可为之。
〔一〕此句上,胡本有“欲”字,未可从。
〔二〕卢文弨曰:“礼记投壶:‘壶颈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径二寸半,
容斗五升。壶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出也。壶去席二矢半。矢以柘若棘,
毋去其皮。’”〔三〕续家训“骁”作“骄”,类说、绀珠集四引此句作“今以
跃为贵谓之骄”,类说又云:“‘骄’一作‘骁’。”何焯曰:“骁者,似投入而
复跃出,挂于壶之口耳而名。”赵曦明曰:“西京杂记下:‘武帝时,郭舍人
善投壶,以竹为矢,不用棘也。古之投壶,取中而不求还;郭舍人则激矢令
还,一矢百余反,谓之为骁,言如博之腕枭于掌中为骁杰也。
每为武帝投壶,辄赐金帛。’”〔四〕御览七五三引投壶变(隋志:“梁
有投壶变一卷,晋光禄大夫虞潭撰。”):“谓之投壶者,取名●(他由切)籔,
渐而转易,铸金代焉。逮之于后,人事生矣。壶底去一尺,其下笋以龙玄,
(玄,月中虾蟆,随其生死也。横曰笋,龙蛇之形。)运之以皫(平表切)
虾、(谓龙下皫螭也。)燕尾,(燕识候而归,人来去有恒,投而归人,自数
之极也。)矢十二,(数之极也。)长二尺八寸。(法于恒矢,古用柘棘。)古
者投壶,击鼓为节,带剑十二,(入检类二带,谓之带剑。)倚十八,(倚并
左右如狼尾状。)狼壶二十,(令矢圆转,面于壶口。)剑骄七十八,(带剑还
如后也。)三百六十筹得一马,(言三百六十,岁功成也。马谓之近党,同得
胜也)三马成都。”虞氏彼文之燕尾、龙笋,当即颜氏此文之豹尾、龙首。
司马光投壶格:“倚竿,箭斜倚壶口中。带剑,贯耳不至地者。狼壶,转旋
口上而成倚竿者。龙尾,倚竿而箭羽正向己者。龙首,倚竿而箭首正向己者。”
则颜氏之豹尾,司马氏又作龙尾也。
〔五〕续家训“尤”作“以”。
〔六〕续家训、绀珠集“骁”作“骄”。绀珠集又云:“‘骄’一作‘骁’。”
〔七〕卢文弨曰:“陈书周弘正传:‘子? 。,官至吏部郎。’”〔八〕卢文弨曰:
“梁书儒林传:‘贺痈铮治拿鳌I偻ㄈ瘢俺ぃ橹涡⒕⒙塾铩
毛诗、左传。’其子未见。”徐鲲曰:“南史贺革传:‘子徽,美风仪,能谈吐,
深为革爱。先革卒,革哭之,因遘疾而卒。’”〔九〕“并能一箭四十余骁”,
续家训作“并能一箭四十余憍三十余骄”,“憍”当是“骄”误。
〔一0〕赵曦明曰:“北齐文襄六王传:‘广宁王孝珩,文襄第二子。
爱赏人物,学涉经史,好缀文,有伎艺。兰陵武王长恭,一名孝瓘,文襄第
四子。面柔心壮,音容兼美。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
将士共之。’”〔一一〕文选奏弹刘整:“整语采音,其道汝偷车校具,? 。车
栏、夹杖、龙牵,实非采音所偷。”此文校具,与文选义同,当指小障。校
谓校饰也。古钞本文选颜延年赭白马赋:“宝校星缠。”注:“校,装饰也。”
傅子有校工篇,言妇人首饰及其它车服舆马之饰。南齐书舆服志:“受福望
龙诸校饰。”又云:“凤皇衔花诸校饰。”又云:“金辂制度校饰。”又云:“皇
太子象辂校饰。”又云:“指南车皆铜校饰。”诸校字义并同。盖工艺谓之校
饰,其物品则谓之校具也。
〔一二〕续家训“骁”作“骄”。
〔一三〕赵曦明曰:“艺经:‘弹棋,二人对局,黑白棋各六枚,先列
棋相当,下呼上击之。’世说巧艺篇:‘弹棋始自魏宫内,用妆奁戏。文帝于
此戏特妙,用手巾角拂之,无不中者。有客自云能,帝使为之;客着葛巾角,
低头拂棋,妙踰于帝。’注‘傅玄弹棋赋叙曰:“汉成帝好蹴鞠。刘向谓劳人
体,竭人力,非至尊所宜御,乃因其体作弹棋。”则此戏其来久矣。’”器案:
御览七五五引弹棋经后序:“弹棋者,雅戏也,非同于五白枭橛之数,不游
乎纷竞诋欺之间,淡薄自如,故趋名近利之人,多不尚焉。盖道家所为,欲
习其偃亚导引之法,击博腾掷之妙自畅耳。”梦溪笔谈十八:“弹棋,今人罕
为之。有谱一卷,盖唐人所为。其局方二尺,中心高如覆盂,其巅为小壶,
四角隆起,今大名开元寺佛殿上有一石局,亦唐时物也。李商隐诗云:‘玉
作弹棋局,中心最不平。’谓其中高也。白乐天诗:‘弹棋局上事,最妙是长
斜。’谓抹角斜弹一发过半局,今谱中具有此法。柳子厚叙棋用二十四棋者,
即此戏也。”老学庵笔记十:“吕进伯作考古图云:‘古弹棋局,状如香炉。’
盖谓其中隆起也。李义山诗云:‘玉作弹棋局,中心亦不平。’今人多不能解,
以进伯之说观之,则粗可见。然恨其艺之不传也。魏文帝善弹棋,不复用指,
第以手巾拂之;有客自谓绝艺,及召见,自抵首以葛巾拂之,文帝不能及也。
此说今不可解矣。大明(当作“名”)龙兴寺佛殿有魏宫玉石弹棋局,上有
黄初中刻字。政和中取入禁中。”
终制〔一〕第二十
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丧乱,其间与白刃为
伍者,亦常数辈〔二〕;幸承余福,得至于今。古人云:“五十不为夭〔三〕。”
吾已六十余,故心坦然,不以残年为念。先有风气之疾〔四〕,常疑奄然〔五〕,
聊书素怀,以为汝诫。
〔一〕器案:终制,谓送终之制,犹今言遗嘱。后汉书宋均传:“送终
逾制。”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云云。”又常林传
注引魏略:“沐并作终制。”晋书石苞传:“豫为终制。”金楼子有终制篇。黄
叔琳曰:“古多厚葬,故杨王孙之论,班史传之,魏、晋间人效其义,多载
之于史,要非中道也。况近世物力日艰,人子之情日减,若复以薄葬为训,
将举而委之于壑矣。然此篇从遭乱不得厚葬其亲,说到己身不当有加于先,
犹恻然动仁人孝子之感也。”纪昀曰:“昆圃先生之说甚是。然厚葬可也,厚
歛不可也,二事大有分别,混而一之,则反生拗戾矣。先生亦未免草草也。”
〔二〕辈犹言人次。史记秦始皇本纪:“高使人请子婴数辈。”用法与此相同。
〔三〕赵曦明曰:“蜀志先主传注:诸葛亮集载先主遗诏敕后主曰:‘人
五十不称夭,年已六十有余,何所复恨!不复自伤。但以卿兄弟为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