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3-木头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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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3-木头公仔-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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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亲人,小康。    
    后来就这样了,你们结婚了。听到消息的那一天,我肚子有些痛。我蹲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    
    后来就这样了。我每到周末,就坐地铁,去找哥哥,和他做爱。    
    我轻声轻气地说,哥,我有很多裙子,我们可以约会一个夏天,都不会有重复。    
    直到有一天,他说,小蝶,我交了一个女友,我不希望她见到你。    
    那天,地铁忽然停开了半小时。听说,有人掉到了铁轨下面。    
    我就站在地铁旁边,忽然想,如果那个死的人是哥哥多好啊,这样我至少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至少他不会像小康一样,和别人结婚了。    
    原谅我,我没有给你们祝福。    
    因为不知道是谁给了我诅咒。


第三部分 萧条时期的爱情士兵卢伟(1)

    士兵卢伟    
    和士兵卢伟相遇的时候,我二十一岁,他十九岁。    
    他是北方人,到南方去当兵;我是南方人,到北方去念书。    
    早春的空气还是兀自冰凉,山上微微地开了一些零星的野花,单薄而倔强。卢伟拉着我的手,和我一起爬上山顶。他把一路上看到的花儿摘下来,交到我手中。我们手拉着手,看着山下罩着雾气的湖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傻笑。卢伟说我唱个歌给你听,然后就唱了。居然是首情歌。他五音不全,还带着北方口音,让我又吃惊又好笑又羞涩,也就抿了嘴忍了笑听着。现在回想起来,卢伟的那个年龄,是作诗的时候。而他的感觉来得简单和蒙昧,就好像剽窃了一首平淡无奇的流行歌。我说,这首歌我没听过,你唱个别的给我听。他却赧然,说,我只会这个。    
    很久之后的一个晚上,我忽然在北京的出租车上又听到这首歌。我才知道这首歌原来是黄安写的:与你相逢,就像在梦中,明明知道不可以……这样的歌琅琅上口、平淡无奇。我却固执认为,是卢伟单独为我而作。    
    卢伟是太行山人,初中尚未毕业,虚报年龄走了后门才当的兵。在部队里他年龄小,只好先当养猪、种菜、用大锅做饭的炊事兵,后来被首长看上才当了小车兵。还被送到了党校学习文化,说是培养干部。若是复员,也不至于沦为出租车司机。卢伟心思简单,也就懵懂地去做前程大好的美梦。而我那时已经准备拿到两个学位,可能读研,也可能出国。卢伟喟叹,你要那么多学位干什么。我说,是啊,还不如分一个给你。    
    我想当律师。卢伟说。    
    我说好,但我知道他当不了律师。    
    记得初遇当晚,在屋里给好友写信,说北上途中,偶遇一男孩,相貌清俊,眼睛狭长,仿佛有光和水波样,笑起来,眼角溢出都是年轻和风情,虽说好看得让人吃惊,却也让人惴惴然,怕是太过好看,反倒不像有福之人。    
    现在想起来,我暗中担心卢伟,自己又何尝有福。我初遇卢伟,脸如圆盘,圆润丰满,可是也保不住多年之后的瘦和憔悴。    
    刚开始时,总是赖在女生宿舍传达室里等卢伟长途。八百多号人用同一个分机,响一个接一个,却都不是找我。一等就是两个小时。    
    好不容易打了进来。他说,家里在乡下攒钱盖房子,给他将来娶媳妇用的。    
    我就想和他并头做了恩爱的夫妻,说,不知道你们家里会不会喜欢我。    
    他就说,只要我喜欢的,他们就喜欢。    
    我说,我为你专门写了一首歌,把你的名字写在里面了,叫《芦苇船》。    
    他说,好听吗?    
    我说,好听,我的朋友都说好听得很。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聊了四十分钟,我终于忍不住吞吞吐吐地问:你说,我,嗯,算不算,你的呃——女朋友?    
    他在远远的那一头,爽快地说:当然是了。    
    我便高兴起来了,一心一意地织围巾,要做他的女友。    
    在城市的公共汽车上看到窗外刺眼的阳光,飞扬的尘土和喧嚣的人群,我总是由衷地想念我的男友卢伟。他1米78,高且瘦,空军基地最英俊的小车司机。毋庸置疑我是他的女友,我们理应相爱。    
    那一年,我总是趁着假期或者逃课,坐一整夜的火车去找卢伟。我记得特快车的票价是一百五十元,对我而言,是异常昂贵。我总要想法去打一些零工,才有可能买到一张南下的车票。    
    我在他的部队。他若开车去了,我就在女兵营房里恶补言情小说,一天四本,看得一颗心怦怦乱跳。隔不久就要用免费的公家电话给他打传呼:你阿姨让你速回。看见他回来,就高兴得一直笑。而他总要和所有人都敷衍过了,才肯过来和我说话。    
    我穿又宽又大的衬衫,还打着补丁,胡乱屐一双大拖鞋。    
    他皱着眉:像丐帮帮主。    
    我大喜,说,像黄蓉不好吗?    
    他说,我说的是洪七公。    
    他喜欢我散了长发穿短裙子。他喜欢坐在湖边,把脸埋在我身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或者是索性什么都不说。    
    他给我买花。我嗔道,给洪七公买花做什么。他不吭声,我知道,他要我要。    
    那时生病也是甜蜜的。他带我到医务室打针吃药,苦口婆心,像哄小孩:你不打针怎么会好呢?    
    晚上他送我回营房。那间屋子原来是仓库,灯早就坏了。他帮我喷清香剂,把窗户关了。我把花插在一个喝水的搪瓷杯子里。他看我上了床,盖好毯子,又忍不住来抱我。我起身迎他。两个人在黑暗中摩挲拥抱,难分难舍。    
    良久。我说,你该走了。    
    他方才放了我,转身出去,轻轻带上门。    
    当听到楼下汽车的引擎声,我从床上跳起来,光着脚跑到走廊上,使劲探出大半个身子,朝我年轻的心上人挥手——再怎么恋恋不舍,他终是不能在夜里留在我身边。


第三部分 萧条时期的爱情士兵卢伟(2)

    那时候,正值青春年少,情意有了,欲也有了,偏偏守了规矩和禁忌,都只怕轻浮了对方,不敢试那纵情恣意的一回。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只觉得生生难为了那一场萌动的春情。    
    而没有消融过欲望的爱情,如何可以长久?若是有了变故,老天并不要来问我。    
    有一次午夜到了卢伟的城市,他没有来接我。我呼他半日,他姗姗来迟。    
    当我看到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不责怪他。    
    忍不住去抱他。豁然间是非明了:他不爱我。    
    驽钝如我,一定要来讨一个结果。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    
    他期期艾艾地说,他们见我和你在一起,都笑话我。    
    不由得气馁和心痛:别人怎么看,对他竟然如此重要。    
    他们说,你怎么会看得上当兵的,无非是骗人。    
    我拉起他的手,柔声道:卢伟,我怎么会骗你?他们无非是瞎说罢了,我们不去理会他们,好不好?    
    我把给他买的感冒药和巧克力,往他手里塞。又兀自欢喜地说了去:等我大学毕业,你也复员了,我不留北京了,来这里和你一起过。我到单位去当技术员,你还是开车,两人一块过日子,将来结婚,好不好?    
    他不说话。    
    我用手指勾勾,示意他附耳过来。    
    他低头,我冷不防地亲了一下他的唇。    
    他要抓住我,我就大笑着跑开了。    
    那一次,城市下雨。卢伟已经有了女友,和他一个单位的女兵。上次到武汉来看他,就看见那个女孩一边吊在自个儿的男友身上,一边用眼睛斜看卢伟,两个人你来我往地说俏皮话,忒轻薄。    
    而我已经决定不去怪他。    
    这个男孩笑起来,是一派的天真而温柔。当时两个人蜜意浓情,我不由得调侃,你们太行山的男子,都像你这般好看的么?    
    他掩不住地骄矜,说,不如我好看。    
    我怪他吹牛,却也甘心去相信。倒不是真的爱他美貌,只是固执地相信他有不同于常人的天真和善良。不然,怎会爱我这般面容如水的平凡女子?    
    爱又如何?终于要散,要忘记。    
    我写卢伟,并非无端。旧式的南方女人,对感情总是慎之又慎,后来规规矩矩地交了男友,也是要敦厚而殷勤的。说好了一生相守,家长都见过了,两方无话,只等挣了钱结婚。好不容易在心里腾出空地来容这个陌生的人,磕磕碰碰地在一起,最终还是免不了舍我而去。爱与不爱,都不肯来过问于我,一片经营的苦心也是白费。想起那时追着卢伟苦苦地问:当年究竟喜欢我不。大街上华灯彩绘,人来人往,卢伟蓦然止步,反问我说,喜欢不喜欢,又能怎样?我顿然而悟:白白上了那么多年学,反不如没念过几本书的士兵卢伟来得智慧和明了。    
    于是舍了牵他衣襟的手,说,我走了,这次去了,断然不再回来找你。    
    这种说法,无聊得像时尚杂志里的故事,而卢伟卑微的身分和际遇,我粗疏的文章笔法,总是不够浓烈也不够清隽,所以无论如何,都无法赚得那一笔丰厚的稿酬了。年轻的时候终归只是年轻,能奢望换得些什么呢?卢伟只是小小插曲,带了点单薄的萧瑟,连入梦流连的资格都不够。深秋时节,穿了嫣红的高领毛衣坐在屋中,就自以为温暖,不肯去理会外面难得的阳光了。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1)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张楚《冷暖自知》    
    K总是认为我对他有情结。    
    情结,懂吗?他大声对我嚷嚷,惟恐我听不到。    
    在我的心目中,K从来没有自卑过。他觉得自己像Jim Morrison——那个因肥胖而死的摇滚诗人。事实上K也没有任何理由自卑:他毕业于名校,头脑机敏,才华过人,具有英俊不羁的外表和挣钱买房的本事——前者吸引没有头脑的女孩子,后者吸引有头脑的女孩子。    
    曾经我持之以恒地用电话打扰K,坚持了差不多一年。K经常在早上被我的电话吵醒,很恼火地冲着电话嚷:我昨晚四点才睡!我于是就满怀歉意地说啊呀对不起,然后就挂了。    
    就这样,K认为我暗恋他已是不争的事实。    
    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总是那么有耐心给他打电话,可能是因为学生生活的清贫和寂寞吧。除了努力地在图书馆自习和挣学分,我不曾和男孩约会,看电影,逛街,买衣服,做一切该做的风花雪月的事。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做,除了让青春像水一样流过空洞的身体,连伸手去稍稍挽留一下都懒得。多少个女孩子都像沙子一样,留不住水。    
    有一年的平安夜,下了很大很大的雪。深夜,大家都睡了,我霸着女生楼惟一的一部破破烂烂的电话,和K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雪那么大,地上一定全白了。我很想出去在雪地里走走,因为我们南方是不下雪的。可是K只是在电话里对我读诗。尽管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但在这个时候多少有点不合时宜,因为我真的很困很困。我频频哈欠,想着外头的雪,不知道有多厚了,有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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