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权市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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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市场解读- 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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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举牌交易的影响。代理举牌人往往并不是委托竞价者,他们在进场之前都会得到竞买方的委托指令,且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举牌报价,超出了这个价格,他就不敢举牌报价了。这样,显然不如委托人直接参加竞拍那样可以根据现场的竞价情况临时自主调整策略,因此竞价就可能不充分;第五是观众的影响。观众就坐在竞拍者后面,嘘声不断、随意走动,或发短信或通电话,造成拍卖现场杂乱,给举牌人造成很多外在的压力;第六就是交易成本太高。按照拍卖行业的行规,拍卖成功后拍卖机构要向买卖双方各收相当于成交价5%的佣金。对于大标的高成交价的产权转让项目来说,交易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只能现场拍卖,不能在异地参加竞拍。对竞拍者来说存在很大的时间障碍和地理障碍,你按时赶到竞拍地点才能参加竞拍,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比如说仅仅是因为飞机误点而不能参加竞拍,你前面的工作就全部白费了。 
  招投标的优势及局限性招投标在我国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类项目和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完全是按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规律来制定的,近几年来在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被广泛应用。相对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的招投标是一种反向的招投标,即在价格因素上,是看谁高,而不是看谁低。 
  招投标是一种综合各方面因素来选定中标人促进交易的行为,交易价格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而企业的未来发展、职工的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等因素将会影响最终的结果。这一方式的优势在于通过对买方全方面的评审,综合考虑各方面优势,最终的买方是最适合的买方。 
  招投标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缺陷:第一是普遍采取一次性报价,竞价不够充分。招投标的一般做法,是招标方出标书,投标方购买标书,填写好标书要求的内容并准备好相关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招标方手里。因为是背对背的一次性报价,所以竞价不充分。有人说,招投标不管是怎样的竞争结果,总是所有人都在后悔:没有中标的人当然后悔当时少报价了,可能仅仅就少了很少的一点钱,结果未能中标;中标的人也在后悔,尤其是以大比分胜出的中标人,后悔自己为什么出了那么高的价格,其实只要比对方多一点点就好了。 
  第二是结果不够客观。只要是招投标,就一定有议标和定标的过程,议标是一群人做,定标是一个人或一个组在做,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35)   
  第三是可能产生勾结。招投标过程很长,买方卖方双方和参与招投标组织的所有各方之间都有着相互勾结的可能性,这是制度本身的缺陷。 
  3。 创新产权交易的竞价方式 
  近年来,在产权市场创新了一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和电子竞价就是一种创新典型。因为是采用现代电子技术和网络资源进行的竞价行为,与传统的拍卖和招投标等竞价行为有所区别,在产权市场业界被称为现代竞价。 
  网络竞价的优势 
  目前在产权市场试行的现代竞价法主要有两种,一个是电子竞价,即竞买方通过局域网登陆竞价系统进行竞价;另外一个就是网络竞价,即竞买方通过互联网登陆竞价系统进行竞价。他们借鉴了传统竞价方式包括拍卖和招投标的一些基本原理和规则,又经过了改造与提升,与传统竞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一是通过制订竞价规则,包括底价、加价幅度等等,然后录入计算机竞价系统,由计算机系统来执行;二是竞买方通过局域网或者互联网参与竞价,卖方和监督方也通过局域网或者互联网登陆竞价系统察看或监督竞价过程与结果,整个过程是背靠背进行的,竞买方相互之间、与卖方或监督方之间不见面。 
  正因为电子竞价与网络竞价的上述两个特点,与传统的竞价方式相比,他们具有不可比拟的几个优点:其一,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只要能接入互联网,竞买方可以在任何地点甚至是在宾馆或自己的办公室参与竞价;其二,有效避免了人为干扰,所有竞价规则都是事先设计好、经各方认可后录入竞价系统的,竞价过程完全由计算机系统来组织,避免了竞价组织人的干扰和来自现场观众席的干扰,有利于竞买方冷静分析从容应价,有利于充分竞价充分发现价格;其三,竞价参与各方背靠背的制度设计,有效地杜绝相互勾结行为的发生;其四是整个竞价过程全部记录在案备查;最后一点是成本大大降低,已经推行的电子竞价和网络竞价,收费标准一般都不高于成交价的2%,远远低于拍卖和招投标,有利于降低产权交易成本。 
  网络竞价的法律依据 
  曾经有人对网络竞价的法律基础提出置疑,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法律规范往往滞后于创新实践,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招投标有二百年的历史,拍卖有二百八十年历史,电子竞价出现于十多年前,网络竞价是近几年出现的新鲜事物,所以拍卖法和招投标法里面没有电子竞价和网络竞价的内容是正常的。 
  尽管拍卖法和招投标法没有规范电子竞价和网络竞价的内容,但也没有限制。没有限制的行为不能算是违法的行为,原因在于过去是叫以法治国,现在叫依法治国,两者区别是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依法治国就是法律没有规定你不能做的事,都是你可以做的事。因此,没有一个法律说不能使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组织竞价交易,那这个就是合法的。此外,参与电子竞价或网络竞价的相关各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约定电子竞价或网络竞价的具体规则、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有利于规范各自的行为。因此,可以说,电子竞价也好,网络竞价也好,符合先进的文化、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力,也符合三号令关于充分发现价格、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是可用的、可行的,并不违背现行的任何法律规定。 
  目前,网络竞价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交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沈阳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得到广泛应用,都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北交所2006年推出的网络竞价系统还荣获了当年的“互联网应用创新奖”。 
  当然,不管是电子竞价还是网络竞价,都只是产权交易过程中探索出来的竞价方式。随着产权市场交易产品的不断丰富,对于竞价的方式创新还会有更多的需求,产权市场还需要在这方面进一步探索创新。只要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能满足各类产权低成本高效率流转的竞价方式,都是值得我们去摸索去实践的。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36)   
  4。 几个网络竞价的案例 
  沈阳浑河农场下属三户企业捆绑出售项目的网络竞价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006年4月7日14:00在产权交易大厦交易大厅,举行了沈阳市浑河农场下属三户企业捆绑出售项目的网络竞价转让会,转让标的评估总资产为12873万元,总负债4196万元,净资产即转让底价为人民币8677。1万元。经过51分钟、105轮激烈竞争,沈阳鸿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6077万元的价格成功受让。国有资产增值17400万元,增值率达到200。53%,这是迄今为止国内采用先进的网络竞价系统组织的企业国有产权竞价转让规模最大的一宗交易。 
  为搞好此次国有资产转让,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竞价转让全过程中严格把好“五关”。一是与国资监管部门、转让方组成项目审议小组,认真审核摘牌人的竞买资格,把好资格审核关;二是依据合同法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易合同、竞价规则等一系列规范化文件,固化价格因素以外的交易方式和条件,把好竞价条件关;三是竞价前将竞价有关条件和规定平等告知竞买各方,充分考虑竞买人的意见,尽量消除歧义、达成共识,把好事前告知关;四是针对全国首次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制定多种技术保障方案,安排多次路演,确保系统运转稳定可靠,把好网络竞价技术关;五是竞价过程通过网络和交易大厅对社会完全公开,邀请省监管办、公证处、工商局驻市场监管办公室到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各大媒体到场进行舆论监督,共同把好竞价过程公开关。 
  此次网络竞价转让成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省市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省市国资委领导及部分省属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监督、观摩。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及市领导对此次竞价交易的成功组织给予了高度评价。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邓志雄局长发来贺信:“恭贺你们勇于探索取得的巨大成功,请沈阳联交所报条信息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政高同志批示:“这是有益探索,应坚持下去。” 
  华融天津办事处资产包的网络竞价 
  2006年8月,华融天津办与北交所正式签订《资产包转让委托合同》,委托北交所通过“金融资产超市”公开处置一项资产组合。该资产组合的资产主要包括1999年政策性剥离的工商银行不良资产以及2005年接收的工商银行损失类资产,资产组合涉及的企业都位于天津,包括六个资产包,涉及债权资产和股权资产共300多笔,涉及资产30多亿,处置难度比较大。 
  针对这种情况,北交所在组织专业人员对该资产包状况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在门户网站、中国证券报等相关媒体渠道上进行了广泛的信息批露;并在投资人资源库中寻找潜在投资人,有针对性地开发客户。根据客户反馈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将目标投资人锁定为国内投资机构,包括国企与民营机构,其中民营投资者主要集中在江浙、上海等地。另外,北京与天津之间存在一定的地理距离,所以,北交所主动承担了很多应由资产管理公司完成的前期工作,包括资料光盘的发放、保密协议的签署等。 
  由于北交所周围聚拢了较为丰富的投资人资源,同时业务部门的客户开发工作针对性强,反响热烈,该项不良金融资产吸引了大批投资人的关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先后有数十家机构对该资产组合进行了尽职调查,截至2006年10月20日挂牌期满,共有包括来自江浙地区的民营企业、北京地区国有投资公司等四家意向受让人申请受让,并缴纳相应保证金。 
  鉴于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以及节约成本的考虑,北交所创新竞价方式,与转让方商定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资产组合的受让方。这种分类、分步骤的竞价方式设计受到投资人和华融天津办的好评。2006年10月26日,华融天津办资产包网络竞价在北交所顺利举行。按照资产包交易的流程,两家投资机构选择竞买全部6个资产包,进入首轮竞价程序,6个资产包的底价为7300万元,每次报价限定为20万元。经过40轮激烈的竞争,最终一家国有控股的投资公司以8080万元的价格竞买成功,较原始底价增值10。68%。竞价的最终结果,转让方、竞买方和政府部门都很满意。   
  8风险防范:产权市场规范发展的保障(1)   
  你在红庙子市场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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