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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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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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和他的乔安娜。在他做了两个星期的议员后,告诉乔安娜说,他对政治极感兴趣,政治使他的人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信中他写道:“假使我能拥着你,带你到远处的森林里打猎,休息时我们呆在一个小屋子里,在那里我看不见别人,只看见你秀美的脸庞。我无时无刻地不在做着这样的梦,我越来越厌倦政治的无休止争斗……假如我能够只同你在一起,这就是我越得不到的就会越渴望得到。”
  我们在这段话里又看见他自相矛盾的特性。在他尚未体味到政治的滋味时,他对她的未婚妻说,他要闯人社会。现在,他已进入议会中,却渴望能在森林中打猎,充分体味大自然带给他的放松。他的性情很让人捉摸不透,无论处于什么地位,都不会让他满意,他总是游移不定,像一个四处游荡的闲人。
  十、当选议员
  当时在位的普鲁士王是盼特烈威廉四世,他是一个不喜安静、爱慕虚荣、性情不稳定的君主。他在人民与国家之间,其实不过扮演了战场上一个小丑的把戏。他是一个浪漫且头脑不太清醒的热心人,他妄想自己一登上王位就会解决许多棘手的问题,同时会推进东边诸列强与法国的利益,与神圣联盟携手,推进德意志的统一。当他装出一副崇尚自由的样子,履行他的父亲曾答应过国人的条件,在召开第一次议会时说:“你们将来必定会毁了全局!”当他应当放手给人民权力时,却一次次地故意错过各种机会。他根本不懂现代人的精神,既执拗又骄矜,相信自己肯定能当一个专制的君主。他已被发现有精神病的征兆,不久人人都知道他得了这种病,可惜国人却无法不让他当君主。二十年后才正式宣布他是个疯子。他将一件利器交给人民,当人民敢运用这件利器时,他却掉过头来恐吓人民。他一面说“我很欢迎你们”,同时却禁止人近前。他说:“有许多事只需要君主知道即可。”
  就当时的情形而论,很难找出一个人,要比俾斯麦还要与这位君主合不来。虽然这样说,在1847年俾斯麦还是常常出入宫廷。当哈斐尔出巡时,他也同往。“在复活节前,我们去探望朋友,只有宫里的人很敷衍我。”那些贵族子弟们恭维他在议会发表的演说,国王却不便恭维,恐怕别人怀疑这位最年轻的议员的独立性。他知道俾斯麦至今仍然是非常独立的。利奥波德和路德维希冯格拉赫是君主的两位顾问,其中一位是军长,另一位是主席(两兄弟对整个世界都比较了解),他们也是俾斯麦的顾问。他们比俾斯麦年长二十岁。路德维希是一个虔信派,曾在塔登家里见过俾斯麦,很喜欢他。路德维希根据君主的示意,给了俾斯麦许多演说的资料。
  这时他开始加倍努力,他想做既有利于君主又利于自身的事。以忠于君主而增加自己的势力,以扶助君主而改变自己的前程,以暂时巩固君主权利而为自己将来的势力奠定基础。当他第一次与君王以比较亲密的方式接触时,武士阶级所特有的情越来越浓厚,变作君主主义,后来他称之为“封建情”。
  后来他为了自己的前程而培养起来的情操,原本就在他的脑海中根深蒂固,他写了一封很保密的信给他的未婚妻:“你说到君主,不要用一种很轻描淡写的语调来称呼,我与你都容易犯这种毛病。我们不该讲一些对君主不礼貌的话,就像我们不该说些对我们父母不礼貌的话一样。即使是君主做错了事情,我们也要记得我们曾向君主宣誓效忠过,我们应当尊重他才是。”以前的哪一封信都没有这封信口气严厉。他屡屡劝他的夫人尊敬他的君主,就如她屡屡劝她的丈夫要敬重上帝。他们双方都各有各的信念。他的祖先的血液仍在他的血管里流淌,他的祖先诚然常常不服从君主的命令,却绝不欺君。他一面拿君主与他的父母相比,对于他的父母,只有他才有资格怀疑他们。他一面注意这个大家族,威严高居,别的人都在其下面,对这个家族顶礼膜拜。他今日的这种状况,是他为了家族门弟所不得不为之,这并没有抹煞他的傲气,他仍然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个政党。尽管有人敷衍他,他仍是一个批评家。将来怎样却无从得知,也许他会成为君王的顾问与指挥,但他却是君王的臣仆!
  无论做怎样的牺牲,这个年少议员必定是离不开演讲台的,除了在此,否则他是无法施展他的力量与睿智的。如果每年都要召开议会月p 么他必定要同他所厌恶的自由党投票选举。他该做些什么呢?给君主带来麻烦是不忠的,所以俾斯麦的策划就是将这个重大问题置于不表决之列。当提议犹太人的问题时,俾斯麦就不想出席,因为他对于这件事与政府的态度并不一致。后来他却愿意出席,这是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已变成极右派的诸多领袖之一,他针对左派提倡的“人民平等”作了演讲,说这是“令人讨厌的人道主义空谈”。
  他很傲慢地说道:“我并不是犹太人的仇敌,即使他们仇恨我,我也会饶恕他们。无论在什么环境中,我都爱他们,据我个人意见,我愿给他们全部权利,除了不能在信奉基督教的国家里占据许多主要席位。……据我看来,对于上帝是如何恩惠的话并非空话……但是我只能将那些带来福音的话作为上帝的意志……倘若我们将国家的宗教基础给撤掉了,国家就会变作不过是许多偶然凑在一起的权利,也不过是一座城墙,是极为不稳固的……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例如共产党的观念,我是看不明白的……因为我们不能侵犯人民所信仰的基督教。”
  凡是专制君主、专制大臣,都无一例外的是这种腔调。假设俾斯麦的外祖父门肯也用这种腔调说话,他的君主是不会怪他的。假使老门肯不用这种文明主义教养他的女儿,她是不会把这种主义灌入她儿子心里的。也许小俾斯麦是因为不喜欢他的母亲的缘故,才会变作一个自由派——假如从他的父亲那里吸收了许多反动观念!俾斯麦少年时代羡慕弥拉波与皮尔受过拜伦的诗歌的吸引。
  俾斯麦以一个政治家的身份,五分钟后,传最底层社会的一个人作他的证人。“当我代表君主时,我没想到要服从一个犹太人,我承认在这种情形下,我会觉得我受到极深的侮辱。……我同较下层的人民有着相同的情感,在他们当中,我决不会引以为耻。”其实他绝对不愿服从君主的无论什么代表,无论是犹太人,抑或是基督教人。尽管他自己也是君主的一个代表,但是强迫自己服从君主,是与他的本性所不合的。
  只有当他同未婚妻见面时,或者是在思念她时,他的傲气才会稍稍被柔情所淡化。在未婚妻生病时,他一点也不理会那些住在赖安菲尔的基督徒们,因为他们只信奉上帝,说只要祈祷就可以治病。他根本不信这一套,他相信医学,竭力主张吃药,他认为药是上帝赠给人类的。
  “当我的思想开始趋向你现在的生活方向时,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我的悲喜因你而变换,尽管我们总是争吵……这使我很不快乐,但是我仍然是一手指在唇上,一手按在心口,静静地为你祈祷。……我非常害怕你会变得越来越骄傲……也许以后你会更加瞧不起并不热闹的赖安菲尔。”有时她就用这种胆怯的语言,道出她内心实实在在的恐惧。她曾用一种很可怕的语气写道:“亲爱的,你是一个令人可怕的热血人。”
  俾斯麦很为婚期的临近而兴奋,他用一种很迷人的手法写信说道:“你盼望我在一个和煦的晚上穿着一件黑色的天鹅绒上衣,帽子上插着一只很大的驼鸟羽毛,走到你的窗下,轻轻低唱‘我们私奔吧’等等(我现在很喜欢这首歌,而且唱得也不错),我在中午时候跑来见你,穿着绿色的骑马服,带着红色的皮手套,双手拥抱你,既不唱歌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搂着你,我这样做你会喜欢吗?”当他劝她请几位朋友作他们的蜜月伴侣时,她却不肯。
  他们的婚期定在订婚六个月后举行。在婚礼上,有人送给新娘一块手帕,并在手帕里包了一朵白玫瑰花,以此为她祝福。新郎在喝了许多香摈酒后猛然看到了这朵花,新娘尚未来得及解释,这个鲁莽的新郎就已用雪茄烟将花烧毁。
  他们过了一个很长的蜜月。俾斯麦同他的父亲一样带着新娘子周游世界。他写信告诉他妹妹:“我是老了,所有的新鲜景致对我来说都是很平淡的,惟有在乔安娜的脸上露出笑容时,那才是我最大的快乐。”所有读过这封信的人都不会晓得他是三十二岁的人。他还写信给他的哥哥:“大的花费还在后面,我花光了一百个金腓特烈(币名)之后,乔安娜还得添上她的二百元,这些钱她原是预备买银器的。不买银器也罢,用瓷器喝茶,味道还不是一样?况且我们还有许多结婚礼物。我们这次蜜月旅行,共花掉七百五十元。共计旅行五十七天,每天花十三元……在我们外出旅游期间,我有六条母牛都害病死了,都还是些不错的牛。”
  他原是一个冒险家,如今却变得多么老实。当他旅行时,无论是独自一个人,或是同夫人在一起,他出手都是极为阔绰的,毫无吝惜之色。但是当他蜜月归来时,他却将花费的总数用五十七来除,平摊每一天的花费。在他给他哥哥的信中,他说死了六只母牛,这很让他可惜。从这里我们看出他其实是个随环境不同而量人而出的人。
  十一、危机时刻
  1848年3 月19日,俾斯麦正在探望一个邻居,大概是正在与他的朋友们讨论政治,此时国内局势紧张,政治气味很浓。正在这时,突然来了一辆马车,马车里的人走下车来,满脸都掩饰不住惊恐的神情。他们告诉俾斯麦和他的朋友们,说他们是从柏林逃难过来的,柏林正在闹革命,国王也被闹革命的群众囚禁起来。因为议会没有召开会议,俾斯麦闲来无事,就携同夫人到申豪森过冬——他娶妻之后,只有这六个月是过得最安静的。在最后这两个星期,他同别人一样,心里也是非常着急。因为新近巴黎乱民闹事,把国王赶跑了,又宣布成立共和国。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所以在德意志境内各处的政府都罢免了一些反动派大臣的职务,起用了一些主张自由的人做官。可惜太迟了,3 月18日,柏林的群众在街上同军队发生了冲突,之后君主命令军官们将他们的队伍收回。其实大可不必发这个命令,因为他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出于恐惧心理,而不是从内心里同情人民。俾斯麦一听到这些消息,赶紧回到了申豪森。
  现在他觉得这件事与他的性命相关。他原是替反动派说话的,那些愤怒的群众如果不来抢夺他的财产,不杀他,还会对谁下手。他自然想到他的家产,现在已为人夫的他对财产关注倍至,他当然想保护这一切。况且这种事激起了他的傲性与勇敢,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反攻红党。他的脾气促使他动用了武力。他立即动手,搜集他手中所有的防卫工具。第二天一早,有委员们从市镇来到申豪森,号召人们挂黑、红、金三色大旗。地主们却让农民反抗这些委员,并将他们赶走,“农民们果然极听地主的话,立即将他们赶走,许多妇女也上阵帮忙。”俾斯麦在教堂顶上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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