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在菩提树下大道走来走去。还有一次家里来了客人,他躲在屋角里听见几个男客疑心地说道:“这是一个男孩呢还是一个女孩?”,俾斯麦站出来大胆而豪迈地购:“我是个男孩,先生们。”客人们为此惊诧不已。
他在学校几年的教育是极不成功的,直到晚年,他还念念不忘令自己恼恨的柏林柏拉曼学校所浪费的八年时光。他说:“我从小就离家读书,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想家的感觉。从一开学起,我受的教育除了充实知识,其余尽皆抛弃。当然,那时候应该多学些知识。”他始终认为母亲是家里节制扼杀一切的根源,他把在寄膳宿学校所受到的种种苦楚都归咎于他的母亲。那时,他诉苦说,他在学校吃的是陈面包;教育制度极其严厉苛刻;冬天穿的衣服不够,让他瑟瑟发抖。八十岁的时候,他还常对人说:“我们在学校的时候,他们常用一把细长的刀子戳醒我们。”
德意志的民族主义与雅恩党徒们过火的自由主义和反贵族使得这个刚刚才十岁的孩子心里倍觉自己是武士阶级中的一分子,他要反击那些威胁贵族们的自由主义分子。他的母亲就有比较浓厚的自由主义倾向,因而他更加痛恨这些‘乌七八糟“的思想。他常常抱怨道:”我从来都吃不饱……肉常常是硬的。我们早上五点半钟就得起来,六点至七点就得写东西。他们对待我们还不如小军官对待刚入伍的小兵。当我们比剑的时候,臂上往往要受到很重的打击,伤痕通常要过好几天才好。“当时,这个孩子一心想回家,他甚至渴望,如果学校坐落在皇宫所在的地方就好了,国王有时也从这儿走过,可惜学校的位置太偏僻,令人觉得寂寞难耐,毫无趣味。”有时候我从窗户向外看去,望见农夫驾牛耕田,悠哉悠哉,我禁不住泪如雨下。我十分想家,想得甚至生了场病。“俾斯麦说,”所以我终年盼望放学,赶快逃离这儿,因为家里答应我放学可以回家。“
谁知母亲竟然写信告诉他,她七月份要去海边避暑,希望他能够继续留在柏林。读了信后,他大失所望,对母亲别提有多么厌恶了。不止一次是这样,每年夏天够如此。有好几年他都没有机会回家,看看家里的老房子、大花园、田地、粮仓、马号、打铁铺和村子。后来,他说在学校的生活没意思极了,这得归罪于他的母亲。自此,凡是母亲所要的,所教的,所喜的,在俾斯麦看来都是不好的。
俾斯麦长大之后认为,他母亲的活动和奢望对家庭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她在尼朴甫每年都要介绍新机器和耕种的新方法,她要尝试新方法,因为她的丈夫很守旧,太容易说话,什么事都会弄毁了。到了冬天,她和丈夫一起去柏林。俾斯麦住在柏林的某条街上,他母亲认为住在这里很不时髦。她同费迪南乘马车去赴大臣夜宴的时候很是精心打扮了一下,俾斯麦永远不会忘记母亲花枝招展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从前的事如同今日一样。她戴着长手套,穿着高腰裙子,两团卷发披在两旁,头上还插了一根极大的驼鸟毛。”他是从母亲的口中最早听说过自由党的口头话。当他还是一个半大孩子的时候,母亲要他去买巴黎报纸,上面登载了七月革命的消息——每次,他都很不情愿地去做了,但却越发瞧不起自己的母亲。后来,他写道:“她生日的那一天,一个男仆从学校接我回家,我看见了母亲屋里摆设了许多野百合花,她特别喜欢这种花,还有许多衣服、书籍、各种零物,都是人家送她的礼物。随后就是请客,来了许多少年军官……还有馋嘴的老头子们。有一个女仆送我鱼子吃,不然就是别的好吃东西——足以毁了我的脾胃。仆人们偷了许多东西!……我从未受过正规的家庭教育。……我的母亲喜欢应酬,不太答理我们……”
他从十二到十七岁时,一直都在格罗克罗斯特高等学校学习,上学期间,他发现仇恨贵族的学生与日俱增,学生们大多是平民的子女,这种环境反而增强了俾斯麦门第的自豪感。他现在住在柏林父母的住宅里却实在受不了母亲的一些举动,他的父亲是个随随便便的人,对此基本上漠然置之。俾斯麦只好同大他五岁的哥哥住在一起。他哥哥现在是一个学者,“专注于生活的物质方面”。除了哥哥之外,他只有一位先生和一个女仆做伴。在俾斯麦品格形成最重要的几年间,并没有人指导他的思想,只好由着他自己发展。从七岁到十七岁时俾斯麦找不到一个能值得自己摹仿的人,除了父亲之外,也并没有一个他所爱的人。
俾斯麦说他父亲“不是一个信奉基督教的人”,他的母亲也是一位无神论者,父母都不到教堂去。但他们的孩子却都受到了宗教教育。俾斯麦的母亲虽然自称无神论者,但却对于斯威敦堡、普勒夫的女预言家和俾斯麦的诸多学说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她的儿子说:“她对于别的事体都很明白的,惟独对于这种事却不然。”)她相信自己是一个学问家,她丈夫的文法有点欠通,她就看不起他,但是她什么事都不会瞒他。费迪南曾经诙谐地对一位朋友说:“她虽然有学问,但还远不够聪明,看不到收市时的羊毛价钱低过开市时候。”
母亲对儿子们的表现永远不会满意,父亲却不是这样,他很喜欢孩子们。父亲对俾斯麦说:“我每次看你写的报告,总是很满意。比洛他们昨天在这里,我把你的报告拿给他们看了,他们说你写得很好,我感到非常自豪。”母亲却说:“你看看四周,人们对你的学业是如何评价的,你得留心些,你将来就会明白你还要做多少事情,别总以为自己是有学问的人,你那点东西根本不顶用。”俾斯麦十四岁的时候,有一次骑马不慎跌落下来,被母亲见到了,她说:“我的宝贝,你父亲说得对,你无法驾驭你的马,所以跌落下来是必然的,况且你也没有一个好马鞍。你的马鞍现在只不过是一堆破旧的衣服。”他对母亲的言行感到憎恶。
他的自尊心很强,对于伤害自己自尊心的言行,他绝对不可忍受。这养成了他喜怒无常、跋扈的性情。在他所学习的所有科目中,只有德文是最出色的,他的历史课学得却不怎么样。有时候,他的论文写得也很差,但是他并不在乎。他常常显得很傲慢,对他的老师们表现出蔑视。他早上总喜欢睡懒觉,到了下午就显得精神很足,晚上通常是俾斯麦最精神焕发的时间。这是精神呈现病态的人的特色,他一生都摆脱不了这种特性。
这个显得闷闷不乐的少年只有一样东西可以消遣,那就是女人。最初是他的妹妹玛尔维尼,她比他小十二岁,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更是俾斯麦钟爱的玩物。俾斯麦十四岁时在日记中写道:“玛尔维尼是一个很不错的姑娘。她说法文,说德文,随她的便。”十五岁以后,他一放假就回家度假。有一年,有人发现他在一间田舍里同一个农夫的妻子说话,在一起厮混了很长时间。十六岁时,据说他和一个秀美的保姆在邮车里有过一件很冒险的事情,那个女人最后晕倒在他的怀里。他还请他的哥哥替他送一件表示爱意的小玩艺儿给一位邻居的女人,却从没有透露送礼人的姓名。俾斯麦从乡下写来的信表示这位十五的少年心里塞满了怀疑主义:“星期五那天,有三个少年,一个是放火的,一个是抢劫的,一个是窃贼……越狱逃走了。晚上,尼朴甫的驻地军队总共派出了二十五名士兵追捕这三个逃犯。……当他们与逃犯遭遇时,这些军士们首先就慌了神。他们互相对喊,两边都很害怕,也不做出答复,就这样僵持着。”
到了十七岁的时候,俾斯麦什么也不相信了,他最早的政治信条很简单,就是普遍怀疑主义。他十七岁离开学校的时候(歌德是这一年死的)若不是一个共和派,至少也是相信立国的最合理体制是共和。……这些对自我的理想化见解其实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上,他与生俱有普鲁士人君主制的情感。他的历史同情心与崇尚还是站在法权一边。他认为布鲁图与哈莫狄阿斯是罪人,是反叛者。在俾斯麦看来,凡是德意志诸侯对皇帝的抗拒都令他恼怒不已。
就他所能记忆的而言,关于国体这样空泛的思想,他只表过两次态,这两次都表现出了他的性格。还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他非常反感古老派的演说,他说:他觉得他们读这种粗鄙与骂人的演说词令他恶心……这是荷马时代的英雄们在打仗之前所习惯的自吹自擂式做法。俾斯麦就是这样刻骨地反对在政治上说空话。少年时代,他还坚决反对非情绪的动作,他认为人类的所作所为应当充满激情,这是一种本能。他贬斥威廉。退尔时说:“据我看来,无论世上哪一个善射的人,都可以把那个当靶子的孩子射死,没有把握射
中苹果的,与其射儿子,不如赶快把奥国的总督射死,这样做岂不是符合自然的意图,也显得非常高贵。对于残忍的号令,这样做才算是发出公道的愤怒。我不喜欢躲藏埋伏。“
对于宗教信仰俾斯麦表示反对,这样做有他自己的理由。他是在十六岁的时候放弃宗教信仰的,他说:“我从小就习惯祈祷,现在不再祈祷了,这并不是因为我把宗教看得无足轻重,而是因为我的思想成熟了。据我看来,祈祷与我对上帝的理解有很大的冲突,我对自己说,倘若不是上帝因为他的无所不在,规定着每事每物,并不依赖于我的思想与意志……要不然,就是我的意志不依赖于上帝,反而认为上帝能够被人类的祈求所潜移默化,人类就未免显得过于自大了。”
惟一值得注意的就是俾斯麦的这一串推理。他自小就受怀疑派的教育,他的本性过于好疑,不可能对什么产生绝对的信仰——这种个性的造成与他的父母也不无关系,他们不知不觉地使少年的俾斯麦成为一个自傲自大的务实主义者:除非现实环境迫使他让步,他才肯向一个更高的权威让步,这个少年一方面不肯明说,以兔得罪上帝,另一方面却什么也不相信,崇奉虚无主义。他不祈祷,却用外交手段把这个责任推到上帝的身上,他用表面上的忠诚掩盖了自己对上帝的藐视。他还强逼上帝于两者之中任选其一,尽管这是上帝所不习惯的。因为俾斯麦知道,近乎流俗的屈膝崇拜并不能锻炼他的自重。
他第一次面见国王就是带着这样的想法。
三、狂放少年
有一个身材极其瘦弱的少年,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走着。他的样子怪兮兮的,颇引人注目——穿了一件鲜红的外衣,戴了一顶奇形怪状的小帽子,挥舞着手杖,嘴上叼着一根长烟卷,他一叫“亚利厄尔”,就有一只黄色猎狗跑过来紧靠在他的膝边。他就是带着这副打扮大摇大摆地走向格了根大学。他要到那儿去见地方裁判官。这位长官因为他的行为与所穿的奇装异服很不像个样子,于是就传他过来审问。有几个穿着平常衣服,戴的是他们队里的有特别标记的小帽的好学生在他身边走过时,看见他这副样子禁不住哈哈大笑。这个新来的学生立即要同他们挑战,这件事最终未能被阻止。他在第一个学期里所表现的力气给全班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班长竭力奉劝这个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