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苏珊这个想法,沈信自然很支持,声称如果苏珊到中国去,一定有办法给她好剧本和好角色,顿时让苏珊高兴起来。沈信这句话也不是胡乱说的,他已经了解到刘德华的思路,就是要走国际路线,以后公司的电影少不了西方人的角色,苏珊只要自己有一定功底,他是能够为她争取到好角色的。
不过,由于好莱坞的强势,中国电影的魅力就小了许多,包括片酬方面都和美国有不小差距,这也是影响中国电影发展的一个方面。不过象苏珊这样的新人,能够去中国拍戏也是一件好事,如果剧本角色都不错的话,至少比好莱坞跑龙套强。苏珊这样想着,欣然和沈信达成了协议。
沈信最关心的其实是音乐上的问题,通过一天的经历,他对巴西的文化已经着迷极了,难得碰上一个正宗的巴西美女,还是演艺圈的人,他自然不会少了这方面的问题。
和所有巴西人一样,苏珊对自己国家的文化骄傲得不得了,看到沈信对自己国家文化感兴趣,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关于音乐,苏珊自己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对巴西的名歌了如指掌,很是向沈信推销了一大批专辑。沈信虚心聆听,一一记在脑中,准备一有时间就去买来听。这可都是研究巴西音乐的好资料。
从苏珊的介绍里,沈信更了解到,巴西音乐最主要的当然是桑巴舞曲,但在巴西中部,另有一种格调忧伤的音乐,也是很有风味的。苏珊也介绍了一些这方面的专辑,沈信自然不会放过。
最后尽欢而散,两人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相约以后再联系,沈信这才回到下榻的酒店。
按图索骥般,沈信很快就上网购买了苏珊所提到的专辑。考虑到阿根廷音乐也是南美的一大流派,沈信同时也按自己的了解下了一批定单,主要是探戈舞曲。
回想着这一天的遭遇,沈信如同做梦一般,实在是太奇特了。谁知道他在狂欢节会有这样的奇遇呢?
想想苏珊的言谈,很容易就可以感觉到她是一个正宗的巴西人。在巴西人的生活中,足球和桑巴舞是必不可少的,就象是他们的血液中已经在流淌着这两样东西一样。苏珊和沈信虽没有提及足球,但可想而知,她要么不是球迷,要么就是最狂热的球迷。当然,他们的文化当中,也确实有值得他们骄傲的理由。
巴西人的性格中,是有着这么强烈的倾向的。出于对巴西足球队的欣赏,沈信对巴西一直都很关注,尤其一点,巴西球员都很热爱国家队,无论多大牌的球星,只要国家队召唤,马上就会毫不犹豫地接受。这样的行为,也反应了巴西民族性的一个特点。
从苏珊谈及自己国家音乐和文化的骄傲也可看地出来,她深深为身为巴西人的自豪,就象沈信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自豪一样。沈信忽然发现,一个民族最大的魅力和向心力,原来是来自文化。
文化,一个很广泛的名词,沈信一念即此,思绪变远远地飘了开去。
第二部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第二十九章 改观
毕竟剧组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拍摄《东方之鹰》,所以沈信只在里约热内卢待了一天,第二天就赶往拍摄现场了。不过此行已是收获丰富,沈信没有理由不满意。尤其在开拍的当天,沈信收到了自己订购的音乐专辑,那份高兴就甭提了。
拍摄之余,沈信的业余时间全放到了听音乐上,巴西的桑巴舞曲和阿根廷的舞曲,是他研究的重点。说起来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巴西和阿根廷是南美最大的两个国家,国土毗邻,但民族性格却是截然不同,且各有千秋,从足球上就可以看出。反映在音乐上,这种区别也很明显,桑巴舞曲狂野奔放,探戈舞曲却沉郁优雅。整天沉浸在这两种完全不同风格的音乐中,沈信感到其乐无穷,甚至将这方面的影响带进了新片的拍摄中。
而说到电影拍摄,沈信在出发前已经将自己要扮演的角色琢磨了个通透。最让他感到困难的不是主角的主性格,也就是影片要展现的机智勇敢,还有对敌冷酷有决断的这方面,通过上百部相似影片的比较,还有对杨天的实地观摩,这方面他已经掌握得很好了。他感到头痛的是感情戏,经过与秋真真的离合,他对感情戏颇有点排斥。
本来在这部戏里,就如大多数好莱坞大片一样,感情戏只是点缀,近乎没有,他不应该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一旦真正进入角色,就象沈信对刘德华所说的那样,他要拍就要拍到最好,一种近似偏执的对完美的追求,让沈信不由自主地,连最细微的场面也想达到最佳。这时候,难题就出现了。
实际上这部影片中有关感情的戏就只两场,分别在开头和结尾,稍稍细腻一点,而且看诺曼的意思,也不准备多下功夫,看得过去就好。
单纯作为感情戏,沈信即使单靠演技也能演得很好,但要和整部影片的风格一致,就有点难度了。
在沈信的心目中,他即将要扮演的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对爱人来说,他是最温柔的情人,对朋友来说,他是最忠实可靠的兄弟,对敌人来说,他却是最冷酷可怕的对手。这几方面,单独来说,沈信都可以很完美地把握,但要将其融合在一个人身上,却是沈信最感困难的。如果只是分开来演,同一个角色,在不同场合让人感觉是两个人,那就是笑话了。
所以沈信一直在琢磨,如何才能将这个角色演活,不同方面的表现只是一个人性格的两个方面,而不是被当成两个人。
为了这个目的,沈信不厌其烦地在自己脑海中反复比较了很多类似影片的角色,最后才算是让自己满意了。
他的自我挑战还是很有效果的,在拍完片头的开场之后,已经赢得了诺曼的赞赏。那是一场男主角与女主角合力战胜强敌的情节,在这样一场戏里,从动作到表情,沈信都表现得恰如其分。尤其值得赞赏的是他的眼神,在对敌当中,一望向女主角,马上就能让人感到那种发自内心的温柔。而一旦对上敌人,他的眼神就变得可以让人血液凝固的冰寒。而这一切,都是很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没人能指责沈信的表演不合理。
“可惜呀,沈信,你是一个中国人。”诺曼赞叹完沈信,忽然感叹了这么一句。可以说是毫无恶意,只是认为美国才是影坛老大,诺曼觉得沈信的才华得不到最好的利用,才这么说。
沈信听完之后,只是微微一笑,礼貌地纠正道:“错,我很骄傲我是中国人。”
诺曼从沈信的眼神中看出沈信的坚决,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耸耸肩,继续工作去了。
接下来的拍摄更是顺利,诺曼经过第一场戏的拍摄之后,突然意识到沈信是一个多么难得的宝贝,他简直就是所有导演最梦寐以求的男主角。在思想有了这样的改变后,诺曼一改只是来中国淘金的念头,不再得过且过了,看那劲头,颇有点打造精品的意思。
沈信当然也不会让他失望,一旦入戏,沈信的表现更让诺曼惊叹。沈信的身手已经足以媲美最好的动作演员,什么艰难的场面他都能轻松应付,这让这部以动作场景为主的影片的整个拍摄过程都缩短了不少。而且,沈信的演技也同样精湛,用诺曼的话说,具有挑战奥斯卡影帝的实力,如果片子好的话。言下之意,这部《东方之鹰》还不够格。
沈信对所谓的奥斯卡影帝倒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只想演好自己的角色,拍好自己的影片。
“沈信,你的功夫比成龙还好。”完成了一幕难度很大的动作戏后,诺曼又这样说道。在他心目中,沈信的地位越来越高,他也越来越喜欢这个年轻人。而那种遗憾沈信不是西方的意思,也越来越强烈了。因为他知道,即使是中国最好的演员,在闯荡好莱坞的时候,成绩都不是很理想。如果换做一个西方人,那结果就大大不同了。
沈信没有回答,只是微微一笑,通常对表扬他就是这么应付,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实力,既不妄自菲薄,也不盲目乐观。不过在心里,对诺曼赞叹的这句话,他却不由毫无恶意地自言自语:“成龙?说到功夫,李小龙再生也不是我的对手。”
只是自己给自己开玩笑,沈信对这些前辈没有丝毫不敬,相反,他对他们努力取得的成就都感到很敬佩。尤其是李小龙,凭着自己一个人的努力,在好莱坞为华人电影打出一片天地,简直就是神话般的伟迹。看看英文字典,那个“kungfu”就是李小龙加进去的。
由于沈信自己具有常人所没有的异能,所以沈信在对待自己的成绩时,都是要先打个折扣的,而对前辈们的成就,他的敬仰却是发自肺腑的。没有自己的异能,他们一定得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辛苦。这方面刘德华给沈信作出了最好的榜样,所以他一直很认真,很勤奋,沈信在各方面精益求精,可以说是刘德华身体力行的熏陶的结果。
老实说,马天成的剧本只是一个老套的“孤胆英雄”模式,并没有多大新意,但同时这种老套模式又经久不衰,也是刘德华选用的原因之一。故事没有新意,但主角是中国人,影片是中国人出资,这意义已经不同了。刘德华就是要给西方人树立一个中国英雄的形象,这种老套的故事容易让西方人接受。
剧本的大情节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中规中矩,但具体到细节上,还是有些让人耳目一新的地方。诺曼肯拍摄这部影片,剧本中的这些亮点也是一方面原因。
第二部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第三十章 团队
在沈信赢得诺曼的赞扬之后,诺曼的态度变得兢兢业业,每一场戏都要求得很严格,但无论他要求多么严苛,沈信总能达到他的要求。
随着影片的拍摄,沈信对南美音乐的研究也逐渐显出效果。连续几天,诺曼发现沈信的动作中多了一些很有韵味的东西,却一直搞不懂是怎么回事。
“沈信,你最近在忙些什么?怎么一拍完戏就找不见你了?”诺曼似乎漫不经心地问道。
“没干什么呀,就是听音乐,桑巴舞曲,我喜欢,探戈舞曲,我喜欢。”沈信唱歌般回答道。
诺曼忽然眼前一亮,似乎找到了原因。细细回想沈信拍摄中的表现,诺曼忽然明白沈信给他的韵味是什么东西了。
就象不同的舞蹈有不同的韵味一样,沈信在不同的动作戏中,那表现也是不同的风格。比如说行走间,明显地带有探戈优雅的风格,而一旦激战或打斗开始,却时不时能够表现出那种桑巴舞的激情来。
这样一来,沈信演出的动作戏都是观赏性和艺术性并重的精华,可谓是动作片的艺术化版本。在这方面,已经有“暴力美学”作为总结,但要达到沈信这么高的境界,似乎还没有先例。
仔细回味着沈信拍摄的一切场面,诺曼再想到如果最后的配乐也来个南美风格,这部片几乎就是一部完美的精品了。
第一次,诺曼开始抱怨马天成的剧本太烂了。此前,他甚至不准备承认自己是这部电影的导演,只想拿到钱后走人。反正中国和美国那么远,没人会知道他曾在中国拍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