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注:“吃、喝、拉、撒”是人类每天都要温习的四门功课。因此,为了强调这四门功课的重要性,中国人见面的时候总会问“您吃了吗?喝了吗?”,而日本人告别的时候则会说“你撒去吧!拉去吧!”。
白来水:狂晕!笑倒!哈哈哈哈!……喜欢大一时候的你!
我说:怎么?现在的我就不讨人喜欢了吗?
白来水:非也。大一时候的你是用来喜欢的,而现在的你是用来爱的。
我说:油嘴滑舌的家伙!你下一步想做些什么?去找你的“新欢”吗?
白来水:其实,我和她早就认识。
我说:哦?那就是“旧爱”了?
白来水:“旧爱”也谈不上。唉!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我说:没关系,现在明月只是照进沟渠,还没有掉进去,你还有机会,赶快行动吧!
白来水:我想是想啊,可是她刚刚失恋,我怕现在去追她,她会觉得我是在趁火打劫。
我说:趁火打劫有什么不好,劫一点是一点,总比所有的东西都被付之一炬要强得多。再说了,你一不劫财,二不劫色,只是劫感情而已,有什么不可以的?!
白来水:劫感情?哈哈!你说得没错。一不做二不休,明天我就去劫感情去。
我说:明天?你打算怎么劫?
白来水:嘻嘻!天机不可泄露!
切,这个臭小子怎么又突然卖起关子来了?!告诉我又有何妨?我又不认识他的明月,就是想去泄密也找不到泄密的对象呀。
我正琢磨着,手机突然响了,居然是李大桶来的电话。
我说:“喂,哪阵风把您老给吹来了?”
“哈哈!这还用问吗,当然是龙卷风了!”
“哈哈!有事吗?”
“当然有事了,而且是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必须当面和你谈。”
我愣了愣,不过立马就反应过来,他这个人狗改不了吃便便,就会信口开河。我说:“去哪谈呀?档次太低的地方我可不去呀。”
李大桶笑道:“去离你们学校不远的那家麦当劳怎么样?”
……
(十三)
第二天中午,我提前半个小时来到麦当劳,在一个面窗的座位上坐下。半年前的那个中午,我就曾坐在这里。
依旧是明亮的落地窗,依旧是黄灿灿的薯条,依旧是来来往往的人群,半年的时光似乎没有给这家麦当劳留下任何岁月的痕迹,除了它屋顶和墙壁上悬挂的广告牌换了又换外。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曾写道:对于中年人,十年八年弹指一挥间;而对于年轻人来说,两年三年就好像是一生一世。而我的今生今世却浓缩在了这短短的半年里,从我向石磊表白的那一天开始……
去年的11月1日。我选中这一天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不过是因为它位于两次考试的中间,而且还是个周末。
前一天晚上,我对贝贝和妮妮说,我要向石磊表白。我告诉她们这些,只是为了多两个人监督我,好防止我因自身的怯懦在最最关键的时刻,人不知鬼不觉地放过自己。
在爱上磊之前,我总以为自己是不会率先向男生表白的,或者就算是要表白也要等有了120%的把握才肯付诸实施。
11月1日,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我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我故意请石磊帮忙,然后作为回报,在这一天,请他吃麦当劳。我觉得自己一步步地把他带到了陷阱边,但却不知道,他是否愿意跳下去。
石磊是一个不善言谈的人,而我却又心怀鬼胎,于是我们的这顿饭吃得很沉闷。
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各自叼着一杯可乐,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人潮,相对无言。
我抽出餐盘里的广告纸,叠了一条船,问道:“这是什么?”
他看了一眼,说:“船。”
我把船放倒了,又问:“这是什么?”
他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我得意地说:“是沉船。”
他一笑,然后拆掉“沉船”;乱叠了一通,指着那个四不像,说:“这是老虎。”
我让“老虎”四脚朝天,然后问:“这是什么?”
他想了想,说:“睡觉的老虎。”
我一笑,说道:“恭喜你,答对了!”
我见旁边桌的人走了,便又抽出他们餐盘里的广告纸叠了一个桌子,然后把桌子翻过来好像一个盘子,然后把老虎放进盘子里,问:“这是什么?”
他想了想,说:“掉进你陷阱里的老虎。”
我一惊!心不禁狂跳!
过了一会儿,石磊说,他下午还有事,要走。
我赖皮道:“不嘛,我还想再坐一会儿。”我要说的话还没有说出口,怎么可以就这样的走掉呢?!
他笑着说:“你要是现在走的话,我一会儿请你吃糖葫芦。”
我于是点了点头。虽然酸酸甜甜的糖葫芦总是令我垂涎欲滴,但这一次,我发誓,我并不是因为这一点点的物质利益就改变了初衷,而是因为我实在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
我们从麦当劳里走出来。我一边过马路,一边东张西望着。唉,哪有糖葫芦的影儿呀!我于是噘着嘴说:“哪有卖的,你骗人!”
石磊拽着我的衣袖把我护送到马路对面,然后很认真地望着我,说:“我是不会骗你的。”
真的吗?
我相信这是真的。除了我的父母以外,我从来没有如此的相信过一个人。我不知道这种信任从何而来,但是,我就是这么不可救药的相信他。
……
此时,麦当劳里播放着王菲的《誓言》——我以为永远可以这样相对,好几回,这样的想起也舍不得睡。如果你能给我一个真诚的绝对,无所谓,什么都无所谓……
(十四)
我正沉湎于往事中,突然,一只大手搭在了我的肩头。我转过头来——那是一只很漂亮的手,瘦瘦的,长长的,让我隐约间还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手的主人就是我的老同学李大桶。他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位子上,问:“你想吃点嘛?”
我掰着手指头,说:“我要一个麦辣鸡腿汉堡,两块麦辣鸡翅,一份薯条,一个菠萝派,一个草莓新地,一杯可乐。”
“我靠!你吃得了这么多吗?”
我理直气壮地说:“这不是给我一个人点的,是我和小眼子两个人的。”
“ok!”李大桶答应完便去排队了。
此时,喇叭里又换了一首陈奕迅的《十年》——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唉!掐指算来,我和这位大桶君居然已经有十年未曾谋面了。
李大桶把满满一盘子吃货放在桌子上,坐在我旁边,如恶狼般胡吃海塞起来。我举着热得烫嘴的菠萝派,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瞧,试图从他那瘦削的脸上找出一些当年那个满脸迷糊相的胖大桶的痕迹。奇怪!这小子怎么面目全非了?难道是整了容?
展眼间,李大桶已经将一个巨无霸送进了肚中。他拿了一张餐巾纸准备擦嘴,一抬眼看见我正盯着他瞧,便表情夸张地说:“喂,拜托你,不要像个花痴似的好不好。你以前没见过帅哥吗?”
“哇!哇!哇!”我狂呕。
李大桶神色慌张地东瞅瞅西瞧瞧,然后悄声说:“喂,拜托你,不要再‘呕’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着了呢!”
我羞得脸发烫,伸出拳头在他的胸前虚打了几下,没好气地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哎呦,疼死了!疼死了!” 他一边用双手捂着胸口,一边呲牙咧嘴道:“我中了你的菱花催情夺命拳,十日之内若得不到美女的救命kiss,我就要一命呜呼了。”
我笑得腹痛,用食指戳着他的太阳穴,骂道:“活该!”
“哎呀!我又中了你的菱花勾魂摄魄指!我……”他话还没说完便“咣”的一声趴倒在桌子上,双目上吊,四肢瘫软。
嘻嘻!他简直就是一个巨无霸级的活宝。
我等他从桌子上爬起来,便说:“你的变化太大了。等哪天有空,我要把你从小到大的照片仔仔细细地研究一番。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演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他瞅了我一眼,说:“你可一点都没变。”
我颇为不满地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你怎么能说我一点都没变呢?”
他如梦方醒般的敲着自己的脑门,说:“哦,抱歉,我说错了,你还是有变化的。”
“哦?哪变了?”
“脸皮变了,变厚了。”
切!这个讨厌鬼!我毫不客气地举起自己的两只魔爪对着他的天灵盖一顿猛拍,直到他求饶为止。
他摸着自己“伤痕累累”的脑袋,说:“怪不得以前小眼子总说你是‘母夜叉’呢。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我昂着头,颇为自得地说:“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胡说八道?!”
李大桶嬉笑着说:“听说,你上小学的时候很喜欢小眼子?”
我一听这话立马掉下脸来,翻着白眼说:“你胡说什么?!没影儿的事!”
我没想到,这事过去了这么久竟然还会被人提起。我记得,那是临近小学毕业的一天,我和三五好友围坐在一位同学的家里。有人提议,玩一个“真情告白”游戏——在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说出自己心上人的名字。她还特别强调,大家必须保守秘密,绝不能将这些话传出去。
其实,那时候的我并不真正地懂得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只是朦朦胧胧地仰慕班上的一个天字号的小帅哥。我原本是打算实话实说的,但是,当我发现我周围的姐妹们都不约而同地说出了他的名字的时候,我就改变了主意。我那时候想,这些人也太没有创意了吧,我才不学她们呢。于是,当她们问到我的时候,我态度坚决地说:“我喜欢小眼子!”当时,众姐妹无不用惊诧地目光打量着我,就像看外星人似的。而我却颇为自豪地昂着头,为自己的独树一帜而窃喜。
我以为我的这句话就如天上的浮云一般,说完就完了,不会留下任何的痕迹。可是,第二天放学后,我背起书包正要走,小眼子突然阴阳怪气地说:“你怎么这么快就走了,也不等等你老公?”
我瞟了他一眼,说了句“神经病”,便往教室外走。
谁知,他追到我的身后,说:“你先回家做饭去,我今天要吃糖醋排骨和宫爆鸡丁。”
我当时也没太留心,只是觉得小眼子有些古怪,象是吃错药了。
几天后我才从一位好友那里得知,我说我喜欢小眼子的那句话已经被人传了出去。唉!这件事在我稚嫩的心灵上留下了一块不大不小的伤疤,我为此消沉了很久,因为我一下子迷茫了,不知道哪些话是可以对外人道的,哪些人是可以信任的。
(十五)
李大桶打量着我的神情,说:“怎么?生气了?不至于吧。不喜欢就不喜欢呗。不过,小眼子那阵子可没少在我面前吹嘘。”
我吃了一口薯条,转移着话题,说:“你为什么要改名字?”
“因为,上初二的时候,我和小桶得了一场大病,差点一命呜呼。所以,事后,我老娘到尼姑庵里进香,人家告诉她,我和小桶五行缺金,要改个名字才能逢凶化吉、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