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道理: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無成与毁,复通为一。
这是物理的道理。一个东西分化了的時候,是它成功的時候,譬如,我们把稻子割下來,把它加工磨成细粉,分化开了,可以做成很多好吃的东西。“其分也,成也,”分散开,是另外一个生命的开始,等于夫妻结合生了自己的孩子,两个人的分化成了一大家人。但是,“其成也,毁也。”这就是“方生方死”之说,成功的时候,也是开始毁坏的时候,譬如这个房子,当我们第一天盖成功开门的时候,从这一天已经在开始毁坏了。所以,他有个结论:“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天地万物没有永远存在的,也没有永远毁坏的,空久了以后,加上许多因缘的构合,自然会形成有,这是自然的有,最后,还是归到“一”。下面有个中国文化重要问题來了:
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
我们晓得中国儒家的文化,在几千年来,人文思想占了最重要的一环,儒家的文化到宋朝以后,所谓《四书》,《四书》里头有《大学》、《中庸》,现在的年轻人不一定会背诵,我们当年读书,在小孩子的时候,就非背诵不可,不会背诵,老师就要打手板,肿得象螃蟹盖一样,痛好几天,很可怜的。这个《中庸》,有大学者考据提出来,认为子思比庄子还后一点,子思的《中庸》是依据庄子这个思想来的。称“中庸”,“中庸之用”,是庄子在这里先提出来的。几千年以后的人考据几千年以前的事,说绝对准确,我不大相信,因为我经常考据自己,前天做了些什么事,自己今天想考据一番,都不大准确的,自己前天放的东西,今天就找不到了,而且有时候忘记了,有时候昨天的事,今天都不大考据得出来,不晓得诸位有没有这个经验。所以,现在根据古董,根据死人的骨头,就断定几千年以前的人,是这个样子,是那个样子,我只能引用庄子的话“可乎可,不可乎不可,是者谓之是也,非者谓之非也。”很难说了。
“唯达者知通为一,”庄子这里提到“庸”的作用,所以他讲,“唯达者”,只有真正得了道,通达者,“知通为一”,归到形而上的一体,是绝对的,“一”也不是一,就是绝对的。天地间的事,没有成败、是非、善恶,从形而上道体上讲什么都没有,形而下万有的现象是不齐的,形而上是“知通为一。”
那么说,得了道的人;“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始终不用。所以有些人学庄子学坏了,我过去看老一辈的朋友,他们的年龄都比我大几倍,学问好,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一辈子喝酒,优哉悠哉,我问他们:“为什么世界这么乱,不出来做一番事业?”他们说:“你不晓得,我学了庄子。无用之用是为大用。”我那时年青,很喜欢跟这些老朋友开玩笑,我就叫他们外号,《水游传》上智多星吴用,“无用”。庄子的道理,无用之用是为大用,“不用而寓诸庸。”怎么叫做“庸”呢?“庸”就是“用”的意思,庄子说“庸也者,用也。”把《庄子》内七篇搞通了,就明白庄子并非是主张完全不用,还是用,用而恰当,用而适可,他下面就有“用”字的解释:“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所以《中庸》的来源差不多也有这个意思。
在庄子那个时代,变乱到了极点,那个时候人的思想,有相通之处,处乱世之间,慢慢会逃避现实,人容易变成“乡原”。然而现实逃不逃得开?人是逃不开现实的,只有想办法,善于用现实,而不被现实所用,用得好,就是庄子所讲这个“庸”,用得不好,就变成乡原。乡原看起来样样都好,像中药里的甘草,每个方子都用得着他,可是对于一件事情,问他有什么意见时,他都说,蛮有道理;又碰到另一方反对意见,也说不错。反正不着边际模棱两可,两面讨好。现在的说法是所谓汤圆作风或太极拳作风.而他本身没有毛病,没有缺点,也很规矩,可是真正要他在是非善恶之间,下一个定论时,他却没有定论,表面上又很有道德的样子。所以孔子最看不起“乡原”,认为“乡原者,德之贼也。”庄子所讲的,不是这个意思,他说,只有通了道的人,得这个“用”,中庸之“用”的作用。庄子这一段,关于逻辑论辩而讲到是非、成败,我们不要给他这一段骗过去了。什么叫“不用而寓诸庸”呢?“庸”不是马虎,不是差不多,是“得其环中”,恰到好处,换句话,“庸”不是庸庸碌碌,也不是后世所讲的笨人叫做庸人,而是高度的智慧,最高的智慧到了极点,看起来很平常,但“得其环中,以应无穷。”
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
“适得”,得到了这个道理,“几矣”就是差不多了。这也就是上面说的“得其环中,以应无穷。”“环中”是很圆的,虽然很圆,它中心是直的,不走弯曲,直道而行。
“因是已,”得到这个“适得而几”,差不多了。“几”就是机关,电灯的开关,手指头只要一点原子弹的按纽,只要国家首领用一个指头轻轻一按,地球就可以被毁掉,这就是“几”。“几”是很轻松的就那么一点,最困难就是这一点。你得其“几”,你懂了这个,“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这个机关在这里,高度的智慧,用起来极简单、极容易,但是中间包含了最高的智慧。那么,我们有了这个最高的智慧,在用的时候,不觉得是道,也不觉得自己是智慧,很平凡的这个用。下面庄子就拿道的用,说明一般人的用。
朝三暮四
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同也,谓之“朝三”。何谓“朝三”?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亦因是也。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
这一段是骂世人的,也是警告世人。我们人不晓得用这个“庸”,聪明人为什么反被聪明误?就是喜欢玩弄自己的聪明,笨人吃亏在哪里?不晓得玩弄自己的笨,所以更笨,聪明的人也很笨,玩弄自己的聪明也是笨人。这些人笨是为什么?庄子说:“劳神明为一而不知其后也。”把自己的精神、聪明向一点上钻。这个“劳神明为一”的“一”,不是“道通为一”的“一”的意思,不要搞错了。只向一点上钻牛角尖,他认为自己最高明,不晓得向大同方面钻,这些人叫“朝三暮四”。怎么叫“朝三暮四”?有一位“狙公”,一个养猴子的老头,动物园的院长,拿板粟喂他养的很多猴子,(“予”,像板栗一样的另外一种食物,究竟是什么,考据出来甚是为难,这个东西是猴子喜欢的食物。)本来每天早上喂四个,晚上喂三个,有一天,老头子好玩,忽然对这些猴子讲:明天开始,早上喂三个,晚上喂四个。猴子就吵了。老头说:仍然是早上喂四个,晚上喂三个。猴子乖乖的。世界上的人都是这一群猴子,高明人玩一切众生像玩猴子一样,反正七个板栗给你吃就是了。时间安排不同,位子安排不同,你不要这么高兴,骂你一声混蛋,你气得非要打架,恭维你天下第一,这一下高兴了,实际上都是给人家玩弄。这就是“朝三暮四”、“暮四朝三”的道理。所以,庄子最后一个结论:“名实未亏而喜怒属用,亦因是也。”等于那个喂猴子的老人板栗一天喂了七个,实质并没有变,只是把观念变一变就受不了。
民曰未便
你不要小看这个故事,社会学、经济学、哲学的道理都在内,政治上的道理也一样,领导政治的人很困难,一个政策一转变,明明这个办法拿出来,全社会全世界都有利的,开始老百姓绝对反对,不习惯,如果一件坏的事情习惯了,叫他改变也会觉得不习惯。所以我们读了历史,非常感叹,历史上有“民曰未便’这种事,老百姓习惯了的,法令办法有改变,闹起来造反了。实际上造了半天,改变了的就是“狙公赋予”。
历史上的商鞅变法,当时改变政治的“法治”主张,第一项是针对周公的公产制度。商鞅在秦国的变法,首先是经济思想改变,主张财产私有。由商鞅变法,建立了私有财产制度以后,秦国一下子就富强起来了。但商鞅开始变法的时候,遭遇打击很大,关键就在四个字:“民曰不便”,这一点大家千万注意,这就讲到群众心理、政治心理与社会心理。大家要了解,人类的社会非常奇怪,习惯很难改,当商鞅改变政治制度,在经济上变成私有财产,社会的形态,变成相似于我们现在用的邻里保甲的管理,社会组织非常严密,可是这个划时代的改变,开始的时候,“民曰不便”,老百姓统统反对,理由是不习惯。可是商鞅毕竟把秦国富强起来了。他自已失败了,是因为他个人的学问修养、道德确有问题,以致后来被五马分尸。可是他的变法真正成功了,商鞅这一次在政治上所做的改变,不止是影响了秦国后代的秦始皇,甚至影响了后世三千年来的中国,中国后来的政治路线,一直没有脱离他的范围。
由商鞅一直到西汉末年,这中间经过四百年左右。到了王莽,他想恢复郡县,把私有财产制度恢复到周朝的公有财产。王莽的失败,又是“民曰不便”。王莽下来,再经过七八百年,到了宋朝王安石变法,尽管我们后世如何捧他,在他当时,并没有成功。王安石本人无可批评,道德、学问样样都好,他的政治思想精神,后世永远留传下来,而当时失败,也是因为“民曰不便”我们读历史,这四个字很容易一下读过去了,所以我们看书碰到这种地方,要把书本摆下来,宁静地多想想,加以研究。这“不便”两个字,往往毁了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也毁了个人。以一件小事来比喻,这是旧的事实,新的名词,所谓“代沟”,就是年轻一代新的思想来了,“老人曰不便”。就是不习惯,实在便不了。这往往是牵涉政治、社会型态很大的。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对于这种心理完全懂,于是就产生“突变”与“渐变”的选择问题。渐变是温和的,突变是急进的。对于一个社会环境,用哪一个方式来改变比较方便而容易接受,慢慢改变他的“不便”而为“便”的,就要靠自己的智慧。
像当年在四川成都开马路的时候,就发生这种事,那时的路都是石头铺成的,下雨很滑,成都当时开马路很困难,当时群众认为破坏了风水,大家反对,所谓五老七贤,出来讲话,硬是不准开。五老七贤是满清遗老,地位很高,财产很多,学问很好,社会力量很大。后来有一先生(他是在这里去世的,后人叫他军阀),他实在没有办法,有一天,他请五老七贤来吃饭,这边在杯酒联欢吃饭的时候,那边已经派兵把他们的房子一角折掉了,等五老七贤回家,已经是既成事实。随便大家怎么骂法,而事情还是做了。等到后来马路修成了,连瞎子都说:有了马路走路不用手棍了。天下事情,有时要改变是很难的。有时必须要以逆众意,违反大众的意思坚持正确的政策。要有这个但当。这就要谅解他这样是为了长远的公利,也有的时候,在执法上违反了自己的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