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替她拉了拉被子,倾身凑近的看着她。。。。
22岁,五官清秀,没有陆半夏那种与生俱来的冷漠,不过眼睛倒是遗传陆半夏的,明亮漆黑,很是漂亮;因为是被陆半夏和李越祈*溺长大的,有点爱使小性子,脾气不算坏,智商不高,可以说是笨,不过好在读书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想来以后应该不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基因。
“一直这么乖,不好吗!”
要是她乖点,听他的话,不去酒吧,他又何必狠着心大冬天的将她丢进冷水里醒酒。
陆宁安不知道梦见了什么,低喃的轻声喊了一声:“凌哥哥——”
林辰眸底的温情瞬间弥散,脸色阴沉的厉害,低头就恶狠狠的吻住她的唇瓣,柔软的唇瓣弥散着酒精味,他毫不温柔的撬开她的贝齿,用力的深吻,交换彼此的唾/液与呼吸。
陆宁安睡的迷迷糊糊,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只是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向自己的白马王子叶凌告白了,叶凌也接受了她的告白,然后低头吻她……
叶凌的唇瓣慢慢的侵上她柔软的唇瓣,他的唇瓣火热而柔软,舌尖舔了上面一片唇瓣便离开,再去玩·弄·下·面的一片唇瓣。
她紧张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在他的怀里整个人抖起来了,嘴巴不由自主的接受叶凌的吻,舌头也迎上来了……
叶凌却突然停下来,向后撤了下,她缓慢的睁开眼睛,不知道为什么叶凌的脸忽然慢慢的变成她最讨厌最讨厌的林辰……
一瞬间,崩溃的大哭起来。
用力亲吻她的林辰尝到了咸涩,停住,眸光看向她薄如蝉翼的睫毛下溢出的泪水,眉头皱的很紧,唇瓣缓慢的覆上她的眼睑下,将晶莹剔透的泪珠,一一吮干,咸涩在齿间弥散。
她的泪好像停了,也没那么难受的样子了。
林辰伸手轻轻的抚摸她柔软的长发,唇瓣近乎要贴在她的耳边,声音在寂静的黑夜之中冷彻的响起。
“陆宁安,这辈子除非是我想,否则,你休想摆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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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府,书房。
龙离非回来后一直坐在书房,一动未动,目光落在桌子上的离婚协议上,好几个小时,手中的笔还是没有签下一个字。
她的话一遍遍的在耳边回响。
——龙离非,我喜欢你,喜欢你很久很久了,我想一辈子和你在一起,你愿意。。。。给我一次机会,与我真正的在一起吗?
——龙离非,你对我有过一个正常男人的反应,你对我就真的没有一点点的喜欢吗?哪怕一秒的心动也没有吗?
——对不起,是我自作多情了!
钢笔落在男方签名处,一笔一划写上自己的名字。
每写一划,她的声音都会在耳边响起,从远处飘来,再飘成遥远。
——我骗了所有的人,包括龙离非,去军区也好,现在做的事情也好,用最卑劣的谎言骗他和我结婚也好,我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他。
心口像是被一块大石头压着的,沉闷的喘不过气。
从来就没想过他看着长大的小女孩竟然一直喜欢着自己,那么深,那么真的爱着自己!
像是一场梦,也像是一个笑话。
他年长她那么多岁,又经历了世事沧桑,突然遇到一份青涩年华热气腾腾的爱情,竟然不知如何处理。
阿倾不似他三十年来所遇到的其他女性,也不似烟儿,至少他对烟儿从未有过那般龌·龊的念头和身体本能的反应。
阿倾不是别人,他也不是普通人,平凡人的感情分分合合,是他这样的人所不能拥有的,因为他一但做了决定,就不可能更改。
而,现在他的心里住着谁,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明白。
笔端勾出最后一笔,耳边响起她尘埃落定的话语:龙离非,我们离婚。
或许,这样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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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叶家的清晨在尖叫和怒骂中开始。
宿醉醒来的陆宁安顾不得头疼,对自己身边yi丝不gua躺着的男人,怒不可遏的谩骂与指责。
无耻,败类,*等词在林辰的耳边听来倒是赞美,不生气,反而薄唇含笑的耐心听她骂的每一个字。
陆宁安真的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喝醉酒然后在林辰的*·上醒来,身上穿着林辰的衬衫,而林辰会赤·裸的躺在自己的身边!
这简直是她22年来做过的最恶,最恶的一场梦。
打断陆宁安怒骂的是叶倾城,她靠在门口,气色不是很好,看着气急败坏的陆宁安和神色惬意的林辰,说:“你们觉不觉得扰人清梦是一件很缺德的事?”
陆宁安看到叶倾城立刻赤脚走向她,咬牙切齿道:“你二哥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最可恶的混蛋。”
叶倾城点头:“事实上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借我一套衣服穿。”陆宁安虽然觉得很窘迫,可是她的衣服潮湿的被丢弃在地上,根本就不能穿。她总不能穿着林辰的衬衫,光着两条白花花的大腿回家吧。
“自己挑。”叶倾城毫不犹豫的回答,在陆宁安走出房间的时候,还特意对着她背影补充一句:“衣柜最下面有新买的*裤!”
回过头看自己风·骚无限的二哥林辰,直接掀开被子,穿着米色的沙滩裤,走到衣柜前开始穿衣服。
“你不觉得在自己亲妹妹面前换衣服是一种很变·态的行为?”叶倾城垂下眼帘,林辰的身材很好,六块腹肌,线条分明,可惜她没兴趣看。
“你不觉得自己站在亲哥哥房间门口偷看哥哥换衣服是一种更变·态的行为?”林辰穿上浅蓝色的衬衫,慢条斯理的扣上扣子。
叶倾城知道他是在提醒自己,这是他的房间。
“你,昨晚把小豆芽给办了?”刚才她在小豆芽的脖子上看到可疑的东西,虽然不是很确定,隐约觉得那就是传说中的“吻痕”!
林辰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叶倾城掠起眼眸,林辰刚穿好西裤,扣皮带,抬眸看她的眼神似乎在说:你是变·态。
“看你这一脸的欲·求不满,似乎不是。”叶倾城了解林辰,脾气坏,腹黑,记仇,但是绝对不干那些下三滥的事。
要是他想对小豆芽做点什么,早就做了,不用等到现在。
林辰给了她一个算你聪明的眼神,从抽屉里挑出两条领带,让她帮自己选一条,他今天要上庭必须穿正装。
“Sorry,我帮不了你。你知道我最讨厌男人打领带,看起来就像衣冠*。”叶倾城无辜的耸了耸肩膀。
林辰掠眸:“你是在说龙离非?”
整个C国,哪个男人穿正装的次数会比总统多,每天都是正装,一天一条领带,一年365天,不带重复的。
叶倾城神色沉静,转身要走之前,对他笑笑,说:“不,他连*都不如。。。。”
林辰挑眉,怀疑自己听错了。。。。
叶倾城已经走出房间,心里默默的吐槽,和龙离非同*共枕怎么也得两个月了吧,连自己的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他可不是连禽^兽都不如。。。。
林辰上午虽然要上庭,但陪两位美女吃早餐的时间还是有的,下楼的时候叶倾城和换好衣服的陆宁安坐在一排。
林辰坐在她们对面,手中的公文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家佣送上他早餐,无声的退下。
“今天上庭,要不要我去给你加油助阵?”叶倾城喝着温热的粥,笑嘻嘻的问道,眸光却看向安静用早餐的陆宁安。
“事先声明,你要是昏在法庭,我没精力没时间照顾你!”林辰喝了一口咖啡,言语间在挖苦她。
叶倾城皱了皱鼻端,瞪了林辰一眼,不说话了。
陆宁安吃了点早餐,放下餐具,起身道:“我先回家了。”
林辰跟着起身,拿着纸巾擦拭嘴角的咖啡渍,眸光看着陆宁安,“我送你!”
“不需要!”陆宁安拒绝的很干脆。
林辰拿起公文包和手机,薄唇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我觉得我手机上有些照片你应该很有兴趣看。”
“你——”陆宁安想到什么,气急败坏,眼角的余光扫到叶倾城还在场,按捺脾气没发作,转身就走。
林辰看到她气急的样子,薄唇的笑更深了,心情愉悦。
叶倾城忍不住的翻白眼:“林辰,你真是一个心理变·态!”
每每都能把小豆芽气成那样,何必呢!
林辰玩弄掌心的手机,眸底的光饶有深意,“你不懂,有些女人你就不能对她太好,你对她太好,她反而不拿你当一回事!”
临走前,经过叶倾城的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似安慰,似感慨……
叶倾城一勺一勺安静的吃着粥,想着林辰的话,这些年是不是自己对龙离非太好,所以他都不拿自己当一回事。
今天的天气不好,阴云密布,像是要将这座城市压塌,周遭的氧气似乎都很稀薄,叶倾城想起自己很多年没有弹奏过的钢琴,摆放在二楼的客厅的窗户旁边。
12岁那年她亲手砸掉的钢琴,后来被叶迦亲手修好,搬出她的房间,一直放在这里,再也没有人碰过。
很多年没有弹,但家佣每天都会清洁尘埃,钢琴调律师定期过来调琴。
琴架上还摆放着她曾经用过的琴谱,边角微微卷起,封面泛着暗黄。
叶倾城打开琴盖,按了一个白色的钢琴键,发出清脆的声音,很多年没有弹了,指法很生疏,只是弹着弹着就想起自己12岁年学的最后一支改编曲,是勃拉姆斯献给他的师母克拉拉的《C小调钢琴四重奏》中的一小段。
勃拉姆斯一生未婚,关于他的感情被提及最多的便是他的师母克拉拉!
有人说他曾经为克拉拉写过七百多封情书,只是不曾寄出过一封,他在克拉拉丈夫舒曼生病的两年中放弃成名与赚钱的机会留在克拉拉的身边照顾她和几个孩子,却在舒曼逝世,为舒曼守灵*后不辞而别,突然的让克拉拉也感觉到意外!
在克拉拉去世时,他拖着抱病的身子赶赴法兰克福亲护克拉拉的灵柩下葬。据说,在克拉拉的墓地前,勃拉姆斯独自一人为克拉拉拉了一支小提琴曲。
那支小提琴曲名字,至今无人得知。
罗曼·罗兰说过: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埋葬心爱人的坟墓,那是生命的狂流冲不掉的。
也许勃拉姆斯在克拉拉墓地前献给克拉拉的音乐,便是埋藏在勃拉姆斯心底的这座坟墓了。
也有人说勃拉姆斯与克拉拉早已跨越道德的底线,甚至传言克拉拉的最后一个孩子是勃拉姆斯的。
真相究竟是什么,无从得知。
但叶倾城更倾向相信前者,勃拉姆斯一直咬碎痛苦,与自己做搏斗,克制住自己对克拉拉的感情,让自己泛滥的感情滴水不漏的蓄在心中。
也许,爱情的价值本来就不在于拥有,更不在于占有。
有时牺牲了爱,却可以让爱成为永恒!
叶倾城一边弹琴,一边轻声念起勃拉姆斯在舒曼死后写过的一段话:
繁花散尽,你可知身后的我,
等你,爱你,想你,
化作一生的思念,
在每个尽头的黄昏守护你,
Clara,我将用生命谱曲,
祭奠你我之间那一道——不可能。
即使化为尘土,Clara,
你死去的最爱,
依然填满我们之间的每一个角落。
这样,
我怎么能拥有你,
Clara!
克拉拉与丈夫舒曼拥有了十六年“诗与花”的生活,而勃拉姆斯用了四十三年来守护这份高尚的感情!
四十三年,对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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