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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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命如此-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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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班子,会在南北对峙的戏楼上演唱,以期看谁能获取更多一些的观众。这种时候,还有另外一道风景,那就是那些富裕或较为宽裕人家的妇女们。这些久远以来便被称为“屋里人”的女人们,平日里只在家中做做针线、收拾收拾饭食,甚至静养闺中,经过数日的精心妆扮,这一刻,只见她们裙裾上绣上了美丽的花边,鞋子上绣满了梅花和喜鹊,头上戴着明光闪亮的金银簪花,像要参加盛大的时装表演或展览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一样,光鲜靓丽地出场了。她们细嫩的皮肤和明亮的眼睛让那些辛苦劳作的男人们目不暇接、热血沸腾。许多年后,一位与我在河里割草的老人,在河边休息的时候告诉我,那时候的女人比如今的女人美多了,真的,美得让当年他们这些毛头小伙子,看着看着情不自禁,裤裆里不由自主地就会出些事儿,好家伙!    

  想不到这些女人竟会是乡间永远不再会有的景观了。时代的缘故,在后来的农村里,那种散发着乡野天趣、又如此精致细腻的女子已不再多见了,因为后来男女开始平等,妇女们也要下田,和男人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了。以至于到了“文革”时期,农业学大寨,又成立“铁姑娘战斗队”、“女民兵连”、“妇女突击队”等,女性所具有的生理特征,以及她们作为人类母体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尊重便彻底地泯灭掉了。今天的女孩子们,已不大知道中国女性在历史上——特别是在一些文明教化保留较多的地域里——曾经有过怎样的呵护和尊宠,这也使得在许多时候让外人以及我们的后人看来,历史上我们这个民族似乎不大会尊重女性,而这又恰恰是关系到妇女解放的大问题。——不过,我这里只稍提一下,完整的意思大概该这样说,妇女要解放,但要看怎样解放,以及解放成什么样子。    

  社火队的表演更是威风八面。锣鼓声、鞭炮声、人们的吆喝声,震动着古老的大地。四匹马拉的大车上,载着一面需要四条大汉才能擂响的大鼓。鼓声响起,就像巨雷在云空中来来去去。这也是当地人世代相传的技艺。大概在两千年前秦王征战胜利归来的时候,村与村就表演着这样的节目。那时候,男人是那样张扬,女人是那样滋润。我们镇子上,刘姓氏族几乎占全村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还见过他们隆重的祭祀仪式,他们将所有祖先论资排辈,画在一幅巨大的白布上,称之为“影”。在每年的春节里,他们香火缭绕,燃鞭敬祖。伟生哥的父亲是刘姓氏族的族长。他坐在“影”下的太师椅上,于香火缭绕之中,接受着一拨又一拨本家人的磕拜。老人家承受如此的顶礼膜拜也的确当之无愧,因为在我幼时的印象里,他是一个身材瘦高、且很有力气的汉子,他不苟言笑,以诚实的石匠手艺维持生活。一年四季总见他从西河沟里凿出巨大的方石板,背回来,放在小镇的街角上,等人来购买。但在必要的时候,他也会换上一身干净的衣着,体面如乡绅,给镇子里的人排忧解难。尽管他并不富裕,但他以自己独有的处世德行和勤劳,给镇子的男人们树立了标准,也让男人在妇女们的心目中平生出几分荣光。全然不像今天,男人如果没有钱,似乎就不再是个好男人。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二(5)

  这让我感慨良多。从祭祖这件事上看,我以为,在村社的底层,今天就有着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宗族这东西在中国绝大多数村落里,并不像近代的电影或电视里描述的那样,俨然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我们的先人是什么样子?他们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后人们不知不晓。我们砸碎了祖宗牌位,如此干净利落地清除掉先人的影像,我们的子孙传人们,还能够看清他们的面目吗?今天,我们又提到了尊孔,甚至以极端的形式化怀念他文明教化的伟绩。但愿这不只是想拿他老人家来招徕游客!我不知道,为什么一谈起历史,有一些人总爱给予一种灰色的渲染。在他们看来,我们的先人仿佛一直生活在灰暗的黄昏里。我想,这才是绝大的误导。总之,我们迟早得告诉我们的子孙,我们的先人很优秀,很聪明,他们身体健壮,气派风流,曾经创造过辉煌的文明和美好的生活。黄土高坡的昨天,山青水碧。秦地的民间文化是非常深厚而有趣的。这些,也都是我最初的营养。    

  这是我对于一个古老小镇的记忆,一个甚至没有时代概念的小镇的记忆。在这个记忆里,乡土亲人,以及由乡土亲人构成的古老的小镇,在我所知觉的时间和空间里,勾勒出一幅苦难而又生动的街景。这里,似乎与近、现代科学革命和工业化这些好事情没什么太大关系,相反的,倒是每一次社会动荡都无一遗漏地波及到它,尽管它被一道道深沟巨堑阻隔着,却依然逃不过一次次动荡所带来的浩劫。许多古老的门楼和庙宇被拆除了,许多精美的民间工艺品也变得支离破碎。一卷卷老秀才们的线装书,一件件深闺女人们的花鞋与绣品,以及所有祖宗们的牌楼和牌位,包括刘氏家族那副“影”,都被一把火烧掉了。生活不得不从一穷二白开始,许多人家不得不砍伐掉门前的古槐,拆卖掉房屋上的木料,变卖掉家里不知是哪一代人传下来的精致用器,以换取果腹的粮食。原曾安逸、闲静一派古风的镇子,终于成了一堆在干枯的黄风中哮叫的废墟。这是我眼中看见的,我的历史观也从这里开始。    

  人都说历史是很难评述的。不过这很难评述的历史终于过去了。改革开放不久的一年春天,我回到家乡,看见成坤哥和伟生哥领着村中的姑娘小伙儿打社火,四哥打扮成滑稽戏中的县官徐九经,被人架在高车上,头戴扑扑棱棱的县官帽,吹胡子瞪眼,舞动着衣袖。从他们欢欣的鼓乐里步点中,我似乎又听到了刘家洼镇那古老的声音。    

  乡亲们曲折的经历使我思考,什么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什么是人类生命的本质?活着最大的欢悦是什么?我觉得,真切而美好的欢乐也许只属于那些普普通通的衣食男女。我们常为无缘的痛苦滋扰着,我们想努力摆脱,甚至高尚而伟大的努力,但其实或许根本什么都不是。相反的,他们比之我们,或许才更接近生命的内核。谁说不是呢?    

  如今父亲八十有五,健朗的身体使他不愿清闲下来,仍不断为乡民做着一件又一件精致的木器。他做得很慢。从他更为苛刻与精细的雕作里,我除了钦敬,似乎还有说不上的悲哀。我想,他是想通过它们,给乡亲们留一个念想,借以记住世间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可怜的生命。    

  父亲一生为人谦恭,从没和当地人发生过争吵,也从不说他人一句闲话,是镇子上公认的好人。他处事的准则也许得我给他总结,那就是:与人为善。哪怕面对的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也能忍则忍、能让则让。这使得他常常让人觉得软弱可欺。但令人奇怪的是,多少年来,我竟从未发现过有哪一位乡民向我父亲叫板。这里的民风就是这样淳朴敦厚,除了那些因为政治运动而被鼓动去打人行凶的民兵之外,还真难遇上什么彻头彻尾的恶人,即便那些民兵,也不过是在背地里评论评论他,说几句坏话而已,他们没有勇气与父亲那双善良恭谨的目光对视。父亲就这样以他的聪明勤恳,赢得了当地人的尊重,同时为了职业的完满、为了我们这些儿女们成长,容忍了他所能容忍的一切。    

  我这样不厌其烦地说我的父母,并非存心要给他们树碑立传,只是因为他们是我童年记忆里最真切的部分。在我的感觉里,他们是小镇的一个活的部分,与所有的父老乡亲一道,组成了小镇的灵魂。这灵魂一代又一代,永生不灭。过去的会过去,但过去的也许还会回来。因为浸泡在苦难里的人类,不会放弃对美好的追求。他们是最最普通的劳动人民,看到他们,人们会联想到苦难,但同时又无比自豪,因为正是这些一碗普通的羊肉泡馍就足以让他们心满意足、一曲嘹嗓的秦腔就足以使他们如痴如醉的普普通通的黄土地上的人们,坚实地生活着,他们承受着深深的苦难,因此也才更懂得追求幸福、品味生活。


第一部分《吾命如此》三(1)

  在童年,我曾有过一个很高的理想,那就是:顿顿能吃上白面馍,喝上小米稀饭。我因此很羡慕隔壁公社大院里的那些干部。饥饿的我扒在墙头,偷偷地观察他们如何吃饭。他们开饭前,边走边用筷子将碗敲得叮当作响,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似乎在告诉我,他们又要吃雪白雪白的蒸馍了,而我只配偷看,只能拿着黑泥巴似的难以下咽的薯干,坐在墙外面静静地听着!在那些年月里,小镇上能吃饱饭的,一是国家干部及其家属子女,一是镇子副食品商店或医院、兽医站的职工。除他们外,大多是饥肠辘辘的贫民。人的等级就这样首先表现在吃上。一个吃,竟使他们的地位等级分明。马克思的阶级学说,首先能给我提供理解的,便是这么一个铁打的事实。我想,对我们这些贫民子弟来说,贫困在许多时候不仅只是贫困,在更大程度上它是一种屈辱。隔墙那些干部敲碗的声音敲醒了我,我开始思考,这到底因为什么?关于这一点,已逝的陕西作家路遥在他的小说里,有着耿耿于怀的描述。许多乡土作家写作的最初动力,竟源于此。    

  童年的我几乎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七八岁就知道了失眠的滋味。失眠时我皱起眉头,望着黑乎乎的窑顶,那里似乎有一个巨大的渺无极限的黑色空间供我想像。我额头上一道道深深的皱纹,因此被过早地刻了出来,我的这张脸也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都给人以苦大仇深的感觉,好像经历了千年的磨难。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信马由缰地想像,并由此慢慢地认识自己,开始明白自己只不过是这个世界里一个小小的个人。我的大嫂回忆说,在我很小的时候,一次,她见我一个人跪在桌前的木椅上,拿着面镜子,这照那照之后,嘻皮笑脸地说,嘿,这天底下咋就会生出一个我呢?    

  年少长成之后,我甚至仍然会时不时背着人,对着镜子发呆。我是谁?我为什么不是一个别的什么人,而单单就是眼前的这个自己?我相信,大嫂说的是真的。的确,因为自从懂事的那一刻起,恐怕我首先发现的就是我的这张特别丑陋的脸,嘴太大眼睛太小,鼻根塌陷着,典型一个獐头鼠目!一想到这张脸从此将伴我一生,而且永远无法改变,我就感到气馁。即便在我懂事后的许多年,偶尔仍会对镜纳闷:上帝能给我一颗如此善良的心,为什么就不能给我一张美好的脸呢?据说,我刚生下来不久,一天中午,母亲去院子里晾尿布,叮嘱尚且年幼的二哥去照看一下我,二哥害怕,不敢去,说:“娃娃咬我哩!”我想,二哥说这话绝不是想推委,在他孩童的眼睛里,我或许真的就是一个异乎于人类的小怪物!    

  丑陋的孩童是无人喜爱的。在我童年的记忆里,似乎没有过像别的小孩子一样,坐在大人的膝盖上,被大人又抚又爱的感觉。我是如此之丑陋。丑陋的程度,到了连母亲与我站在一起,都有可能感到羞愧。村子里那些家境富裕的人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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