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暴力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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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暴力的权力-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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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伯特·杰克曼,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Davis)政治学理论教授。    
    本书是美国密歇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的分析视角》(Analytical Perspective on Politics)丛书的其中一本。这是一本比较政治学和政治社会学方面的学术专著。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殖民体系瓦解,新兴国家大幅涌现,每个新兴国家在建立之初都是带着希望而来。但是这些希望由于政权的变化无常和政府效能的低下而趋于破灭。新兴国家军人政权的反复出现导致政治解决冲突的能力不再存在。基于这一背景,近十年来,政治理论界对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能力或国家力量持有浓厚的兴趣。本书也是这一理论和历史背景中的产物。    
    罗伯特·杰克曼在本书中认为,政治能力是政治生活的一部分,是政治发展的核心问题。他的思路是:要界定政治能力的概念,必须先确定政治的概念是什么。传统的观点一派是把政治看成是统治和控制,另一派是把政治看成是利益分配,而他认为政治是因利益和价值分配引起的冲突,因此在他看来,政治能力就是政府解决冲突的能力,政权用政治手段解决冲突的过程,也就是权力实施与贯彻的过程。政治能力体现在两个维度,或者说,它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制度与合法性。    
    在制度层次上,政治能力体现为制度的能力,这又具体表现为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国家的实际年龄和实行宪政以来的代际更替年龄。他认为组织生存的可能性会随着组织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组织已经定型化,组织行为的一般模式得到稳定,个人和组织的角色被固定下来了。因此,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年龄越长的国家,它对环境的调适性也就越强,因而它的生存能力和政治能力也就越强;组织的代际更替年龄越长的国家,它的政治能力也越强。因为,在作者看来,第三世界国家的领袖权威主要是克里斯玛型权威,而这一权威面临的首要任务是要把自己的权威制度化,但新秩序的制度化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他认为,第一届领袖的顺利继承和继承规则是至关重要的。在一个成功孕育成功的机制下,随着时间的流逝,领袖职位的继承将更可预见,日后的继承过程也将更加惯例化和制度化。因此,代际更替年龄越长的国家,由于这一惯例和制度已经深入人心,所以在领袖继承问题上会更加稳定。但是,代际更替年龄的前面几年和最初的几次领袖继承的意义是最为重要的。    
    政治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治合法性。他认为,政治生活的核心内容是权力的实施与贯彻。由于权力具有依存性、相关性的特点(relational),因此,人们在关注组织意义上的制度之外,还必须关注政治领袖激发同意和服从的数量和能力。因为权力实施和贯彻是政治能力的核心,因此,合法性又体现在领袖和政权激发同意和服从的能力。因为合法性的反面是积累起来的对政治秩序的挑战,而公民通过非正常渠道来挑战政治秩序表明,他们不相信正常渠道能为他们追求自己的政治利益提供一个有效的机制,第二,因为根据理性人的假设,正常渠道外的挑战,意味着他们估计到,他们有机会来获得更高的利益,以抵消非正规政治行为的高成本,而且这种行为说明了,在参与者看来,正常渠道的无效性恰恰表明政权对他们的挑战无能为力,政权也不堪一击。因此他的具体指标是国内冲突的多少。或者说,通过非正常渠道参与政治的程度(主要体现为暴力挑战既存政治秩序的程度)。这样,政权有效地使用政治手段解决冲突(即不需暴力就能解决政治冲突)的能力也就是政治能力的另一个核心问题。政府越依赖暴力手段来解决冲突,就越会损失自己的合法性,它的政治能力也就越低。    
    作者集中关注的是政治能力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反对把政治能力的不同要素平均化为一个总体能力的简单指标。因此作者并没有去建立一个政治能力的分析模型,但是,在他的政治能力的每一个方面都可以建立一个不同的模型。    
    作者在本书中的逻辑性非常强,但是还存在着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首先,关于政治能力的概念。作者在对政治能力进行定义时主要基于以下两点:第一,作者认为,对政治能力的任何定义,都必须明确地针对相互关联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行为。但是,通过二分法对政治角色进行这种区分是否合适?如果根据这种区分,就需要首先明确统治者何以能够、依据什么来统治被统治者。可是作者并没有对这一问题给出正面的回答。事实上,根据西方典型的政治理论,都是把政治角色分为代理人和被代理者。代理人的权力基础和来源是被代理人对他们的权力的让渡和授予,没有他们的权力让渡和授予,公职人员的权力就失去了基础。政治冲突不是被统治者不服从统治者,而是被代理人不信任代理人。作者一方面依据这一划分来进行定义,但是另一方面,又没有说明这种划分成立的依据和原因。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缺陷。第二,作者认为,因为政治的核心是利益和价值的分配以及由之引起的冲突,所以政治能力是政权通过政治手段有效地解决政治冲突的能力。但是,政治的核心是否能等同于政治的全部?不管政治冲突在政治中占据多么重要的地位,但政治冲突涵盖不了政治的一切范畴。借用政治发展理论的分析工具,政治包括政治民主,政治平等,政治自由,政治稳定,政府效能等等各个方面。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有了较高的政治能力,政治民主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可能在一个缺乏民主文化传统的社会里,政府不用解决这一民主问题,并能够通过合法手段来其他的冲突。但是在一个民主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度里,民主问题必须解决,但是能够解决政治冲突,就一定能解决政治民主问题吗?尽管因存在民主缺失问题导致的冲突也是政治冲突。虽然作者所谓的政治冲突是因利益和价值分配引发的政治冲突,但是利益、价值这些概念过于复杂抽象,因此政治冲突的概念也容易模糊,指代不清。作者一方面用一个抽象复杂、容易模糊的概念来作为对政治能力进行定义的基础,另一方面又得出一个关于政治能力的单一性的定义,这也是此书存在的一个重大的理论缺陷。    
     在西方的政治学里头,对政治能力的定义其实不少,有人用国家政治绩效来指代政治能力,有人用政治总产值来指代政治能力。其实政治绩效和政治总产值都是一个复合性的概念。如果不能找到一个单一性定义的基础,那么还不如用一个复杂性的定义来取代这一单一性的定义。    
    其次,作者认为政治能力主要指政权层次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能力。但是,从广义上来看,民族国家的政治能力既可以指政权的政治能力,还包括社会层次上的政治能力,即特定国家的特定社会的社会政治能力。这一社会能力同样可以通过具体的指标体现出来,比如说,社会的政治觉悟、参与政治的素质等等。毫无疑问,一个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公民参与政治素质较高的社会,它的政治能力也会较高,对于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和政府政策的贯彻实施水平也会大有好处。    
    再次,从广义上来讲,一个国家的政治能力应该是这一国家的国家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能力应该有个限度 ,这是否意味着作为国家能力其中一个组成部分的政治能力也应该有个限度?根据典型的国家/社会理论,存在着三个理论派别,它们是国家中心论、社会中心论,以及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论。以国家为中心,会削弱社会的能力,以社会为中心,又会削弱政府的能力,不利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只有国家和社会关系良性互动,社会能力有限度,国家能力也加以限制,才能谋求社会和国家的良性发展。可是,根据作者的观点来看,由于政治能力是激发同意和服从、通过政治手段有效解决政治冲突的能力,是要延长制度的寿命,是要让权力继承惯例化和制度化,政治能力似乎不应有什么限度。这是一个理论上的悖论。    
    最后,作者认为,制度年龄(包括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实际年龄和作为政治意义上的领袖代际更替年龄)和合法性一起构成政治能力的核心组成部分。但是,制度年龄为什么能成为度量国家政治能力的一个标准?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实际年龄是被动的、继承的,后人是无法选择的,把它作为衡量具有主观行动能力的一个标准似乎有些牵强。    
    人们观察、分析政治生活尤其是观察、分析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生活可以有很多的切入点和观察问题的视角。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对象,得到的就是该对象的不同层次、不同侧面的图景。作为一个分析政治的视角,政治能力这一视角未尝不是一个新颖的视角,但如果作为一个学者,作为一个探究事物真理的探路者,我觉得在把政治能力当成一个分析政治的角度的同时,更应该思考是否还有别的更好的分析政治的角度。只有这样,真理才能发现,社会才会前进。这是每一个学人必须面临、义不容辞的任务。


前言序言

    在过去的三十至五十年里,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能力是一个吸引人们密切关注的问题。对这一问题关注的兴趣源于两个普遍性的现象。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非民主化浪潮使得国际共同体有了一个戏剧性的扩大——也就是说主权国家的数量急剧扩大。而且这一扩张本身激发了人们去理解新兴国家的政治和未来。因此,有些著作也以特别的方式来命名,比如《发展中地区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the Developing Areas),《从帝国到民族国家》(From Empire to Nation)和《旧社会与新国家》(Old Societies and New States)。其中,对新兴国家沿着类似于更多已经建立的国家经历过的历史发展轨迹发展的程度以及这两类国家经历的可能的不同方式,很多学者对此抱有浓厚的兴趣。    
    第二,这些学者中有许多人对政治分析的新的行为主义方法也有非常浓厚的兴趣。这一一般性的研究方法的支持者认为传统的政治分析方法,由于它们重视对政治制度的正式特性的描述,而对更多的非正式的观察到的行为模式反应迟钝。与传统分析方法强调特定环境(体制、立法等等)中的特定制度这一唯一内容相反,行为主义者更加重视对建构政治生活的更为一般性的描述的重要意义。    
    最初对国家政治能力的研究把政治能力置于政治发展的脉络下来进行的。人们把注意力集中于在政治体系和所谓的它们植根的更为宽广的环境之间划分边界。有些学者寻求界定出所有政治体系都具有的功能,却在对政治文化进行比较的不同的背景中它们又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成功。还有一些人认为种族在民族建设(nation building)的进程中发挥了作用,或者说,对新的政治体系的现代化(也就是说,与摆脱生存经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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