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望到北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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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望到北斗星-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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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太漫长,漫长得能让人沉溺其中,在我看来,每一天都会过去,都是无用的。我怎么来证明今天和昨天的不同?上一秒和下一秒的不同?每天我靠速食食品来维持体力,靠写字发呆来打发时间。靠遐想来接近远方。靠听广播来增加空气密度。    
    如果偶尔我去看演出,就是平淡生活中的珍珠,串起了我贫乏的生活。    
    夏天时,我很想离开北京,到别的地方走走。最想去的地方是上海。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最想去上海。我以前给果酱写过一首诗,题目就叫《我要去上海》。我说“果酱的酱字我不会写/上海我没去过/我想好了/如果去上海/我一定要坐飞机去。”    
    那天我睡得很不安稳,朦朦胧胧地梦见飞机场。我们很快就要误飞机了,我心急如焚,大喊:“好不容易能坐趟飞机!”,其实不是好不容易,是我从来没坐过飞机。我惟一坐过的一次,不是去上海,而是为了我的小说去成都签售。我真是太喜欢坐飞机了,我喜欢飞机缓缓上升的感觉,那时,我脱离了早已厌倦的地面,看到草地、建筑物、树林,飞机越升越高,我就看到云层。大朵大朵的云层,白色柔软,我好想躺在上面打滚、睡觉。    
    我还要承认一件事实,在我的书还没出时,我想过从一个商人那里骗钱。说起来真不好意思。结果当然没成。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很分裂地,当时我还听着“痛苦的信仰”的歌“卖吧,靠你一并的方针,卖吧,用你一贯的热忱……”    
    还见到了小虚,他老了一些,可还是那么年轻。他真的太瘦了。他很爱说的话就是“无所谓”和“一泡乌”,就是没什么意思的意思。也可能是没什么意义的意思吧。    
    我还是想狗子,为什么直到他走我才想他?我看了狗子的书《活去吧》,人家都说“玩去吧”,狗子说“活去吧”。    
    感到自己逐渐成为一个现象,任人评说,这让我很不自在。其实他们知道什么呀?当时我就想,如果这本书出不了,我就立刻写下一本。现在第二本也写完了。有一个很想用但不能用的名字,叫《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间接表达了我对《轱岭街少年杀人事件》的喜欢和崇敬。这也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不用加之一。里面最喜欢的主人公,是女孩小明。我想我是完全理解她的。她的无助、哀痛、暧昧、矛盾和不得已。她如此年轻,如此决绝和忠诚于自己的信念。小四没有给她足够的时间来解释和了解。    
    在夏天第一场雨里,我看了《约翰·克里斯朵夫》,那场雨下得挺突然。在冬天第一场雪中,我在看《百年孤独》和《追忆似水年华》。我想说,我的小说不是日记!我也不是活在别人的猜测中!作家就是全身心地裸露,我乐意!!!


怀恋的冬夜阳光不只照耀童年

    好久没有在清晨起床了,更别提在清晨听我很久没听的“Anti…Flag”的音乐。我先是听了几张别的乐队,然后换成了它,过了一会儿,我扭大了音量,窗外天色透明、发绿。我有点晕,我昨晚没睡,打算调整时差。好一段时间我过的都是美国时间,醒来就是下午了,两天就像一天,我每天看到的都是黑夜都是夜晚。    
    什么心情听什么音乐,什么状态写什么诗歌。小说可以编,诗是硬努不出来的。    
    我醒了就是惆怅,但也欣喜。


海边的陌生人周末晨昏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在初冬的一个晚上,约在我家附近。最早时我收到过她用英语写给我的邮件,说她是我的读者,很喜欢我的小说,希望有机会能认识。我很少和读者私下见面,不知为什么她是例外。    
    她的穿戴让我很感兴趣。她说喜欢我的头发,我想是因为她喜欢不那么整齐的头发的缘故。有一天我去见朋友,路过理发店,就把头发烫了,烫完后我发现很难看,暴露了我脸型的缺点——我的脸有些方,爆炸头显得我脸更方了。我安慰自己:起码比不改变要好。    
    她身材很高,又瘦,穿着黑色大衣,蓝格的宽腿裤子,没染过的黑色头发随便扎成一个辫子,显得更高。里面穿的是黑色罩衫,长长的,扣子一直系到领口。我头发很乱,穿着褐色短款大衣,黑色休闲裤,粉红色大领毛衣,粉红色匡威球鞋。很明显,我们走不同的穿衣路子,而她看起来更有品味,我像个小孩,虽然她比我小好几岁。她的神情带有在外国居住长大的小孩的共同特点,机灵、活泼、成熟。后来我发现她也很少穿年轻人的衣服,她很少穿彩色的衣服,最常穿的莫过于黑色、灰色、暗绿。她十七岁。    
    女孩从美国回来,4月去法国上学。她曾在美国当模特,她希望以后能当一个好模特,再做一个好的服装设计师。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到现在还留在北京,正在学习法语课程,准备今年再出国,和她现在的男朋友在一起。    
    我们在我家里聊了会儿天,她喝凉水,我也没有泡茶(她说她只喝冷水)。我们抽烟,她似乎比我抽得还要多。我给她抽绿色万宝路,她说她很喜欢。那是别人送我的烟,我们很快你一支我一支地抽完了。间歇我们谈到音乐,看到她还带了许巍的新专辑。我说我很想去外国玩,可以在那里买衣服、CD,还有拍些照片。后来我们去了我家附近一个咖啡店,喝了点东西。聊天时看到她大大的银色耳环和手腕上一摞的银色细手镯。    
        
    她是青岛人,我去青岛旅游时她正好也在,我去了她在青岛的房间,她说这是一个和她爸爸很熟的女人的房子。这关系让我们都觉得复杂。她的爸爸见过我一面,当时他坐在一辆汽车中,见到我们过来便走出来,她向她爸爸介绍我,她父亲微笑着和我打了个招呼。事后她爸爸对她说觉得我就是一个“小阿飞”,“小阿飞”你知道吗?南方人的称呼,就是“小流氓”的意思。她爸爸一直管她很严,他的名言就是:“不许去西单那样的地方买衣服,那太没品味了,你要去只能去国贸和王府井买。”当然她一直违背他的命令。她说她和她爸一点感情也没有,她希望赶快成年,自己打工就不再花她父亲的钱。她还跟我们说她父亲一直把那本《格调》放在床头,还在上面划线,希望她以后能嫁给一个英国贵族。这被她用来当做嘲笑他的理由。后来我才慢慢知道,她的家世显赫,家里人非官即商。    
        
    认识她后我多了一项娱乐,就是和她、她男友一起去网吧玩游戏消磨时光。她和男友就是在打街机时认识的。那个男孩是青岛的,喜欢玩篮球。他们找到了一家非常好的网吧,设计得像太空仓,随时可以上网,而且还可以在网吧里吸烟。我喜欢那个网吧,虽然离我家很远,每次到那个网吧,我都要喝一杯那里特有的现磨咖啡,只要六块钱,    
    我给那个网吧起名叫“沙漠尽头”。    
    我们在一起也就是逛街,吃吃喝喝。她对我说,刚回国时那股劲儿不知道为什么已经没了,不像原来每天都在想要做些什么事业。有一回,她的男友不无担忧地对我说,或许她应该找到些新的理想,现在她只对买衣服和打游戏感兴趣。该怎么办呢?你起码还喜欢写东西,还有个寄托。    
        
    有一次她跟我说起她的妈妈一个人住在美国,很寂寞,前一段时间查出身上长了瘤,可是没钱治。她想向她父亲借钱,但她说他肯定不会借的。她说他是个“商人”。我想起她有一个同样很年轻,但已经开始做事业的朋友,那个朋友既有才也有财,而且和她是好朋友。我建议她向他借,她轻轻摇了摇头:“他不会借的”。    
    她和她男朋友很好,她男朋友比她大一岁。有一天我在睡梦中接到她正在哭泣的电话,她说他打她,她很难受,问我能不能报警。很快他们又好了。过了一段时间,她对我说她可能怀孕了,问我应该去哪个医院。    
    不知道一个年轻人,要经历多少痛苦,才能健康长大。


海边的陌生人在路上

    我又在听许巍。好像没什么事儿的时候(所以说基本上是所有的时候),我就把他的磁带放进收音机。好久没有在午夜无意识(也就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儿)走在街上。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或者很多人,走在街上,街上空空荡荡,这时感觉特别好。许巍唱:“让我怎么说,我不知道……”我想他真可爱,他的歌唱出了他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我体验得特别强烈。    
    好几个月就呆在家里,特别想出去走走,出去玩,到没去过的地方,去过的地方也行,我还想再去一次,就这么着走在路上,听着歌,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多幸福!    
    很多东西如果变成了往事,我也就不再回忆。所以我说,以前的很多东西我都忘了。就是没忘也不是属于拿出来抒情的部分。它们已经属于我静悄悄地想。所以我的过去和现在没有联系。我是个否认过去的人,那些东西,那些事情,我早已忘了。    
    过去的歌我也不再听了,那些磁带往往经过一年之后就磨损了,音质变得很差。我由于不想和过去的声音对比,也就不再听它们了。有时候会刻意地听一下,还会跟着旋律唱出来。这时候我会像走在过去的路上,抬头看看天:天已经变了,人也不是过去的脸了。有时候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回想过去,也会感觉模糊,奇怪。那是我么?    
    我想我应该在路上,什么也不想,什么也想不起来。


海边的陌生人屋顶上是孩子

    乌青有首诗叫《屋顶上是孩子》。他说作为一个喜欢孤独的孩子,他喜欢屋顶。当有一天他一脚踏空,“作为一个孤独的孩子,我没有发出一声叫喊。”    
    这首诗让我深深迷恋的原因并不只是这最后一句话。孤独的孩子,在哪里都能看到。但我想我真正想看到的,那些孤独的孩子(而不是迷恋于孤独的)都不在我的视线内。    
    或许哪天我在等车,车站有很多焦急等待的人,这时候车来了,你上了车,我在车门外。我们失之交臂。    
    我一直想弄清楚一个真正孤独的孩子是什么样子的。    
    他是不是就是站在窗前的、听着音乐的、走在路上都没有人看一眼的。我可能真的有“青春期迷恋症”(我自己起的名)。得了这种病的人有校园情节,不由自主地迷恋青春和变化强烈的天气。    
    看过一个美国电影,名字叫《无法被囚禁的青春》。写的是一个保守的美国家庭的几个女孩集体自杀的故事。还记得我一遍遍地看,那些汹涌着不详的镜头,绿树,日记,家庭妇女的母亲,中学教师的父亲,几个如花的女孩。你看啊,她们宁可自杀,也要让青春自由!我也很喜欢那个女主角,她的名字叫克里斯滕·邓斯特。后来她还演了《蝙蝠侠》。就是她说和汤姆·克鲁斯配戏不要有亲密情节,因为“他太老”。我还看过她演的另一个片子,《啦啦队队长》,同样是我喜欢的典型的美国式理想主义电影。青春派、校园派。    
    那天,和一个人聊天。她说我不如她第一次看到我时有活力了。那是一年前,我的小说还没出,家中无法上网,只有徒步从家中走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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