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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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作者:马克·吐温-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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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写照,又闪耀着当年开拓者的孩子们粗犷、豪迈的心灵世界,多么使人神往。 
  儿童如此,密西西比河上的水手,当年这些时代的弄潮儿粗犷的幽默气质,更是被作者描写得淋漓尽致:赫克从自己的木筏子上跳下水去,泅近一个大木筏,偷偷爬上去,在一片黑暗中偷听到一个水手在边跳边唱,①“喔——嚯!我是当年从阿肯色州荒野上来的铁下巴,铜肚子,骑铜马,杀人不偿命的老牌魔王!……一顿早饭要吃十九条鳄鱼,一桶威士忌酒。有病的日子里,一顿要吃一筐响尾蛇,外加一个死人!我瞧一眼,能叫千年岩石裂成两半。……”“西进”声中流传于边疆的歌词,何等活灵活现地表现了拓殖者与水手们的豪迈、粗犷的气概与幽默的气质。 
   
  ①见《附录》(一)(《在木筏子上》) 
  从原文欣赏《赫克》的读者,也许可以仔细琢磨一下“国王”口里把那个Bridgewater公爵(勃里奇华特公爵)念成了Bilge-water公爵,(毕奇华特公爵)有何等魔法般的妙用。两三个字母之差,“桥下之水公爵”念成了“舱里之水公爵”——桥下的活水清又清,可船舱里的积水——水手们和水上人家都知道,那是脏又臭。这样的幽默叫人发笑,给人愉悦,又表现了鄙弃之情,叫人在幽默中潜移默化,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这种马克·吐温式的、当年美国式的幽默,在世界文学史上曾独领风骚,今天有些人也许还体会得有所不足,因而重温一下马克·吐温当年独到的见解,可能是有益的,马克·吐温在写完《赫克》后的一年(1885),在其《怎样说故事》这个名篇中说: 
  我并不自夸懂得一个故事应该讲些什么,我只是能自称懂得一个故事应该怎么个讲法。因为这么好多好多年来,我几乎每天都和那些讲故事的行家里手在一起。 
  故事有各种各样,不过其中有一种最难驾驭,——幽默的故事。我主要谈的正是这么一种故事。幽默的故事是美国的,喜剧的故事是英国的,机智的故事是法国的①。 
   
  ①克里恩斯·勃洛克斯、R.W.B.路易斯、洛勃特·华伦主编《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1973,卷二,1202页。 
  试读《赫克》,从儿童们的结成“强盗帮”开始,接着写杰姆的迷信与自吹;赫克“爸爸”的酒疯;赫克假死与逃到河上;赫克失散重聚后对杰姆的作弄;河上巡逻队的盘查和赫克的妙计;男扮女装;“国王”与“公爵”的洋相;“打冤家”;赫克的告发信与拼着下地狱;“国王”“公爵”欺侮弱女子与棺材藏银;汤姆导演的效法王公贵族式的地狱。幽默的插曲,有如夏夜的星星布满天空,读者时而微笑,时而大笑,时而苦笑,人间烦恼为之一扫,而智慧的闪光,在愉悦中把读者的心胸照亮。 
  也许有些读者不理解马克·吐温在卷首写的出于虚构的《通令》:“本书作者奉兵工署长G.G的指示,……任何人如企图从本书的记叙中寻找写作动机,就将对之实行公诉;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就将把他放逐;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一个情节结构,就将予以枪决。”有的读者或者由于缺乏幽默感,或者对马克·吐温的幽默风格缺少了解,对这样的《通令》可能感到莫名其妙,感到迷惑。殊不知这正是马克·吐温开宗明义便向读者披露其情怀:这将是一个幽默的故事。言在此而意在彼,原本是一种幽默的手法。 
  马克·吐温的幽默,只是为了逗人发笑,为幽默而幽默么?如果真是这样,那还有什么驰名世界的大作家马克·吐温?千百年来,从古到今,也从来没有过这样为文学而文学的大作家。反话正说,恰恰是为了点出幽默中一片苦心。 
  恰恰正是马克·吐温,而不是别人,在《自传》中说,“有人说,一本小说纯粹只是一部艺术品,如此而已。在小说里,你决不要布道,决不要说教。也许小说是这样,但幽默却并非如此。幽默绝不可以教训人自居,以布道者自居,可是如果要永远传下去,必须两者兼而有之。”① 
  《赫克》之所以“不朽”,正因为它通过对一个14岁孩子的描写,在幽默逗笑声中酣畅淋漓地写出了一个民族的生活与灵魂。马克·吐温说得好:“……一个外国人可以复制一个民族的外貌……任何一个外国人都不能理解它的内在内容——它的灵魂、生活、语言、思想……只有一个专门家,他具有足以理解人民的灵魂与生活,并把它原原本本地描述出来的资格——这就是民族小说家。”② 
   
  ①《马克·吐温自传》,译林出版社,330—331页。 
  ②《美国作家论文学》,三联,97—98页 
  这是马克·吐温在写《怎样讲小说》这个名篇的同一年写的,也就是写了《赫克》以后的那一年写的(1885)。这篇文章也可以说是夫子自道,是美国文论史上的珍宝,题目叫做《保尔·布尔热关心我们什么》。美国有些研究者反倒对此不大重视,而前苏联学术界倒是很重视。认为是马克·吐温文论的另一个名篇,这是对的,并且以这篇文章来照亮有关《赫克》的探索与研究,那才是正路,而文本主义与庸俗社会学就对此无能为力了。 
  要找出《赫克》为何不朽,自然并非易事,一部经历了百年的《赫克》批评史,其中有大量的论争性文章为此而发。意味深长的是一次著名的论争:“《赫克》的伟大在哪里?”论争的一方为两位名家:美英现代主义奠基人之一、《荒原》的作者T.S.埃略特和新批评派理论家莱昂纳尔·屈里林;论争的另一方是莱奥·玛克斯等一批后起之秀。屈里林的文章题目便是《赫克尔贝里·芬的伟大之处》(1948),说《赫克》所以是一部伟大的书,因为它“写的一个(密西西比河之)神——一个有自己的心、自己的意志的那种力量,对有道德观念的想象力来说,它仿佛蕴含着一个伟大的道德观念,而赫克乃是这河神的仆人。”《赫克》可说是“与人的卑琐相比,对河之神的美、神秘、力量一曲伟大高尚的颂歌。”T.S.埃略特对此表示同感(1950)说“全书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孩子,一个是大河”,“那个孩子正是大河的精神所寄托的。”两位大师还都为全书结尾写得差而辩解。莱奥·玛克斯敢于对两位大家的观点提出质疑,说屈里林和埃略特“对大河的作用那种不无夸张的想象,表现了他们对全书主题所在、中心所在何等忽视。”还说他们对结局的败笔辩解,那是没有看到,结尾这样写法,使得“全书中最为严肃的寓意成了儿戏。总之,结局成了一场滑稽戏,而全书的其余的部分则并非如此。”玛克斯指出,两位大师“对全书所写的对自由的追求何等轻视”。①这场论战启人心智,也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新批评派这种过于侧重文本、技巧、技法在方法论上的狭隘性,而新批评派称霸美国文坛达半个世纪,至今仍影响不小。 
  具有强大艺术魅力的全书主题——对自由的追求——并非是抽象的,而是充满了时代气息。可能有些读者对卷首的书名下面写明的话漫不经心。作者在这里特意标明了故事情节发生的地点与时间。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时间:40到45年前。按照小说末一页所标明的,全书完稿于1884—1885年。据此推算,故事写的是1826——1845年之事。也就是一般人所说的杰克逊(总统)时代(有人把杰克逊时代界定为从1828—1848年)。 
   
  ①俱见诺顿版《赫克》的资料,310—341页 
  《赫克》的专家安特鲁·杰·霍夫曼在《马克·吐温作品中的主人公及其天地》中个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他说:“在个性、心态、习惯、价值观念等方面,《赫克》中的世界真切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到美国访问过的人所记录下来的杰克逊时代的美国。马克·吐温对历史真实的描绘通过一幅精彩的画面而表现了出来,其对于时代生活的细节的极端重视使人惊叹。”“跟我们心目中的杰克逊时代的美国非常吻合”,“赫克是放在现实主义的天地中加以描绘的”,“这个天地充满历史感,是历史真实的现实主义描写,写的是十九世纪第二个二十五年的美国。”“那个时代的美国人的理想,他们的希望及其潜在的梦想,可以从我们传统的英雄赫克的性格中窥见一般。”① 
  文学不同于历史,但马克·吐温正是捕捉住了他所写的那个时代的“美国民族的生活与灵魂”,才使得作品具有如此强大的艺术魅力。古往今来,能捕捉住自己民族的灵魂的作家,能自觉地为此而献身的,也并不很多,而能成为知音的批评家与读者也属难能而可贵。《赫克》专家普烈乞特在1941年写的《美国第一部在本土产生的杰作》中说,“赫克的童年,乃是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②旭克雷在1960年的《赫克的结构分析》中说,“在全书结尾,赫克摒弃了他所见到的文明,准备作为内在心灵上一个自由的人生活下去。”③这些恐怕是百年来的批评与研究中相当击中要害的见解。 
  这一种对“自由的追求”,对一种“新的文化”的追求,正是从下层人民出身的赫克矇眬而执着的追求,也是马克·吐温从十九世纪美国两股历史大潮——“西进”开发边疆和“南下”废止南部各州黑奴制中,从伐木者、淘金者、水手的生活与憧憬中捕捉住并提炼熔铸的。 
   
  ①霍夫曼《吐温的主人公与吐温的天地》,滨州大学出版社,1988,55页、77—78页。 
  ②《百年纪念评论选》,76页。 
  ③同①400—404页。 
  全书就是从赫克对旧的一套文化的厌恶、反感写起的。意味深长的是开宗明义第一章第二节(第一节讲的是另一本书的事,故这第二节,实乃全书的第一节),就强调了一句话,这句话实乃贯串全书,并在全书末了结尾一句又回到这句话上来,照应全书开头的那句话,把主题点得明明白白。在开头第二节,赫克就讲,“道格拉斯寡妇要领养我做她的干儿子”(这个赫克是一个流浪汉醉鬼的儿子,一个穷孩子),“并且说她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zeme),“我再也受不了了”。后来加上他爸爸的虐待等等原因,终于出走河上。全书末了一句说,“我看我得比一些人先走一步,前往那个‘地域’去,因为萨莉姨妈要认我做她的干儿子,要教我学那一套文明的规矩(sivilizeme),这我受不了。我已经受过一回啦。”这样,赫克在出走河上以后不肯回家,终于往新的“地域”去闯荡天下,进行新的开拓。这个新的“地域”(准州),有人考证,认为指后来的俄克拉荷马州,当年是印第安人的地区。笔者认为,这个“地域”不论是实指,或是虚指,都不会仅指去到1848年前的地区,不会仅指南北战争前的理想,而是隐含着作者完稿时亦即1884—1885年时作者心目中所向往的地方,也就是作者心目中一种新的文化萌发的那种理想。“sivilizeme”的“sivilize”,乃“civilize”的密苏里人土语的拼音,或译“学做人的规矩”,或译“教我怎样做人”,译得都有道理。但赫克走出家庭,流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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