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的地精领主天攻,曾经和奥丁武神黑斯廷都正面抗衡过的地精强者,天攻大人……却被一群乞丐打得抱头鼠窜,这一天,野火镇上的人看见了一副有趣的场面:一个地精被一群乞丐追得满城乱窜。
这镇子里乞丐实在不少,其中身强力壮得足足有一百好几十人!而且又是本土作战,道路熟悉,最后把天攻堵在了一个,巷子里狠狠暴捶了一番,把个堂堂得地精领主打的满头包,临走的时候,那丧尽天良的乞丐团的头子眼看天攻穿的那条裤子是军中作造,料子相当不错,居然还把天攻的裤子给扒了走……
可恰天攻连最后一条活路也被断掉了。跌跌撞撞起来之后,光着屁股在镇子里转了一天,最后找到了一条破麻袋,捅穿了之后套在身上,就算是勉强代替裤子了。
它这下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城里的乞丐团视它如仇敌,它连乞讨都不能,如果再敢当街乞讨,直接就是一顿暴打。
天攻心中气苦郁结,想起自己在家里的时候前呼后拥,威震红色旷野,现在落魄如此,不由得悲从心来。
这要是换了别人,干脆就抬腿走人,回家算了!只要回到部落里,它就又是一个风光的领主。
但天攻可不这样,它越发的执着起来,心中一片痴心,只想找到“老婆”最后咬牙:老子都吃了这么多苦头了,如果不找到奥克斯就这么回去,岂不是全部都白费了!不回去,坚决不回去!!
大概是这份痴情,终于感动了老天,今天天攻这天坐在城门外的城墙根子那儿,眼巴巴地看着道路的前方,终于等到了夏亚的到来!
夏亚一问才知道,在见到自己之前,可怜的地精已经饿了三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每天就只能在城里的水井旁灌上一肚子凉水——总算混一个水饱吧。
如果再见不到,恐怕这位威震红色旷野的地精猛人,曾经力扛黑斯廷的地精强者,真能在野火镇这种地方活活饿死呢。
“可怜,实在太可怜了。”夏亚也唏嘘了一番,拍了拍地精的肩膀:“想吃什么,和本大爷说!今天遇到了我,以后,管饱!”
第174章 加仑斯商团
重回野火镇,夏亚这次回来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锦还乡了。当年从这里走出去的是一个身无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锈的砍柴斧。
可现在夏亚一身锦绣华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军中骏马,更是一跃成为了拜占庭帝国的年轻贵族,统领一郡军务的一方豪强。
在野火镇上寻了一个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店里的仆人打来几桶水,叫天攻这个家伙痛快的洗了个澡——否则它那一身腥膻的味道,隔着几步远就能将人熏个跟头,连夏亚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饱喝足,换洗之后穿上一身夏亚匀出来的新衣服,地精领主虽然生得丑陋,但是养足精神之后,眼神里就有了光彩,终于恢复了几分当初夏亚初见时候那种连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风采了。
不过天攻一旦恢复了桂神,就抓着夏亚纠缠,说来说去,就是要求夏亚带它去找奥克斯。
说起奥克斯,夏亚也有些心虚——自己上次出门之后,就巧合之下参军进了罗德里亚骑兵团,然后经历了一次奥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战争,积累军功,在这拜占庭帝国军队里混得也算是如鱼得水,后来更是机缘巧合,居然混成了一个男爵贵族,更当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虽然从前对拜占庭这个国家没多少归属感,但是此刻心态已经大不一样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几分好感出来,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体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渐渐就打定了主意准备在拜占庭帝国里就这么一直混下去了。
至于奥克斯……可怜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里的蜗居里养马,夏亚离家之后,到现在已经快一年时间过去了,很多时候,几乎把那个留在山里看家的地精仆人都给忘掉了。
而且……以地精对自己那种不保险的忠诚度,自己离家大半年,说不定奥克斯早就跑掉了,现在回去,多半留给自己的是一个空荡荡的破房子吧。
夏亚无奈之下,只能先答应了天攻,只是依然补充道:“我只负责带你找到奥克斯,但是它如果不愿意跟你走,你也不许强迫。怎么说它现在也是我的仆人,如果你敢强迫它,我也不答应。”
天攻瞪着一对小眼睛望着夏亚:“仆人?不是!!奥克斯,老婆,我的!”
夏亚只是含笑不说话,天攻瞪了他一会儿,终究知道自己是没办法了,只能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样子:“索索,你的,赎金,我付!赎金,索索,交换,奥克斯!”
要赎身?夏亚一笑,心想如果你出得起钱,老子也不在乎用奥克斯这个只会吃饭不会干活的地精还给你,不过,只怕奥克斯自己是不肯的。毕竟跟了我一段日子了,老子也不好意思把它丢出去卖了。
“黄金!很多!黄金!交换!老婆!!”眼看夏亚只是怪笑不说话,天攻一咬牙:“黄金,很多!”
夏亚看了看地精领主,冷笑道:“你欺负我不了解你们地精么?你们地精穷得勘比乞丐,就算你是部落领主,也不可能有多少财富的。黄金?我才不信。”
天攻急了:“黄金,我有!树林!东边!扎库!”
一说到扎库,不但是夏亚,就连多多罗的眼睛也亮了。
“扎库土人?”夏亚略一沉吟:“扎库土人倒是听说占了一个什么金矿,不过你怎么会有他们的黄金?”
天攻焦急,满头大汗,它的人类语言不是太灵光,手脚并用,比划了半天才说出了一个所以然来。
原来天攻身为红色旷野之上一名威名赫赫的地精领主,因为它的武勇,它的部落在红色旷野上也堪称是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地精这个种族毫无团结可言,就算是部落里的地精,对它这个领主也只有敬畏,实在谈不上多少忠诚可言。部落一大,自然需要养活众多的人口,如果领主不能带领大家存活,那么说不定地精们反叛起来,管你什么天攻地攻,管你什么领主还是首领,也一样把你先煮了吃掉。
而地精智商低下,一盘散沙,多年以来,也实在没有什么管理的才能,但凡一个部落壮大之后,却往往因为红色旷野上土地贫困,部落一大,却反而养不活部落的地精,最后反而生出内乱来——所以,红色旷野上,总是无法出现真正的地精王者,一旦部落壮大,最后却反而会发生内乱而崩溃掉。地精天性不团结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地精的智商低下,不懂得如何经营。
但是天攻的部落却是一个另类,除了它本身个人武勇被称为地精之中第一勇士之外,部落里部众对他敬畏臣服,而另外一个得天独厚的原因,使得它的部落解决了粮食问题。
它拥有的部落位置处于红色旷野的西北地区,占据了相对富饶的河滩地带,而同时,还拥有一片树林……最妙就妙在这个树林了!那片树林虽然不大,但是却拥有一口天然的泉眼。
那泉眼长年泉水不绝,既便是寒冷的冬天,也不冻结干涧。可惜的是,对于地精来说,那泉眼本身毫无用处——那泉水苦涩难喝,想来是什么地下水涌出来的,水质里也不知道含了什么地下矿物成分,苦得别说是地精自己了,就连它们抓捕回来得牛羊也是一口不喝。
天生万物,总有神奇之处,那泉水在树林正中,苦涩的泉水无法被饮用,但是却反而滋润得周围的土地之中,生长出了一种别处没有的植物。
根据天攻所说的,它拥有的那片树林,靠近泉眼正中心的周围一圈,生长着一片奇异的树木,那树木想来是因为饱吸那种古怪泉水生长出来的,木质极为坚硬,勘比金属!夏天的时候,一片一片的巴掌大的树叶挂满枝头,听说就连那树叶也都坚硬异常。天攻的部落里,有地精想出了法子来,将那些奇怪坚固的树叶采集下来,风吹晾晒之后,几片树叶叠加起来,坚硬的程度几乎就比普通的铁甲甲叶差不了太多了,而且分量还轻便,适合地精这种身材矮小脆弱的生物使用。
用这种奇特的“铁树叶”编成铠甲,用铁树的树枝削尖当作长矛,这就是天攻的部落地精士兵们的常备装备了。
更妙的是,生长在那苦涩泉水周围的这种铁树,树干上每年都会生长出大片奇特的菌类蘑菇——这菌类座菇奇香异常,但是吃却是吃不得的,有地精胆敢吃上一口,不到一夜就会被毒死。
但是偏生是这种毒蘑菇,却让天攻部落里发了财!
听天攻说,从它父亲那一辈开始,它的部落就和远在红色旷野西边的扎库土人部落有了交易来往,地精虽然和人类不友好,但是对于一起生活在野火原上的扎库土人这个邻居,还是有些交情的。
扎库土人部落,每几个月,就会派人来天攻的部落里,上门收购那种毒蘑菇。
这毒蘑菇对于地精来说毫无用处,但是那些扎库土人却视若珍宝,不但需求众多,每次上门采购的时候都客客气气。
天攻的部落,从父辈开始,就一直靠着那苦涩泉水周围生长的这种毒蘑菇来赚扎库土人的好处,每一次交易,都能换到不少扎库土人送来的粮食牲畜,甚至还有黄金!
扎库土人部落虽然坐拥一座金矿——但是黄金这种稀有金属,实在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除非是在文明世界之中用来当作货币,流通起来才有真正的价值。
可试想,一个蜗居在深山老林里的土著部落,要那么多黄金来干什么?只有偶尔一些走进山里和扎库土人交易的人类商团,会带走一些黄金,但是平日里,那么多金子,土人也不过就是堆在家里当妆饰而已,甚至听说就连扎库土人的小孩子,都可以随意佩戴黄金——那地方,这东西最不值钱了。
听完了这些,夏亚顿时就两眼放光起来,旁边的多多罗和菲利普也都是神色变化,只有沙尔巴大口往嘴巴里塞肉。
黄金!黄金啊!!
夏亚现在最大的难题就是钱!他成了贵族,可是照着尤丽亚给他算的那笔帐,却反而养不活一大家人了!何况要整顿莫尔郡的军务,也需要大笔的军费,钱从哪里来?指望地方的财政税收,那就干脆摇头比较快。如果能得到扎库土人的黄金……那么……
“好!我和你作一个交易!”夏亚眼珠转了转:“你不是要奥克斯么!我不要你的赎金,你们地精部落那些破铜烂铁,老子也看不上眼!我要你那片林子!那泉眼毒蘑菇,今年一年的产量,老子都要了!!!!”
天攻一听,呆了一呆,不过它虽然痴情,却毕竟还是一个领主,犹豫道:“蘑菇,换粮,给你,不行!”
“哈!!”夏亚一笑:“你要用蘑菇换扎库土人的粮食和物资?不用了!你部落里需要粮食,老子给你!”
粮食?!
靠!老子的莫尔郡,就是帝国北部重要的产粮区!别的没有,粮食满仓都是!
夏亚生怕地精还在犹豫,恶狠狠道:“粮食,还有生活需要的东西,我都给你!嗯,你部落有多少地精?”
“一万。”天攻报出了一个让夏亚吃惊的数字。
一万?!!
以夏亚对红色田野里地精的性子来说,能达到千人就算是极大的部落了!这天攻的部落,居然有上万地精?!
夏亚略微算了一下,地精身材矮小,粮食的消耗并不大,而且一万地精里,除去青壮之外,老弱妇孺的吃喝也比较少一些。这么算来,平均每个地精每天消耗一斤粮食也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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